《盲途》第28章


麦斯克的第一个情人就是个美丽的东方少女,不过很遗憾的,因为性格不合,最终的结果是两个人分手而终。
在没有遇到何慕之前,对于麦斯克来说,小麦林不过是他一夜情防护措施做不到位而不小心导致的后果,在小麦林来到郎克家族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想过他会和这个孩子一起生活,在孩子的母亲得到一笔可观的金钱,将孩子丢在他这里的时候,他就将这个孩子定义为:一个没人要的拖油瓶罢了。
而对小麦林来说,从小被保姆养大,和爷爷一起长大的他,也没有把麦斯克当做自己最亲密的人,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疏离就像一同生活在一屋檐下的陌生人。
能这样一起生活在一起是个奇迹,也是因为何慕的关系。
麦斯克放轻脚步走到沙发(何慕)的后面,忍着腰酸弯下腰,和正在逗弄小麦林的何慕来了个浅吻。
浅浅的一吻就跟蜻蜓点水般,轻轻一触,麦斯克你真的不是在示威么?
小麦林鼓起腮帮不满的瞪大眼睛看着麦斯克,何慕见状,无奈地笑了笑,敷衍的亲了一口小麦林的额头,但又因为感觉到对方额头的触感太好又忍不住碰了一下,笑着问“明天有空,想要去哪里玩?”
小麦林欢呼了一声,“游乐园!!!”
麦斯克绕过沙发坐到何慕身旁,“别宠坏了孩子……”
“感觉这样子才是一家人,节日了就带儿子出门去玩……”说这话的同时捏了下正在怀里扭动的小麦林的鼻子,小麦林讨好了使劲往何慕怀里蹭。
“你真是个好父亲,感觉我都嫉妒了……”麦斯克恶作剧般的捏着嗓子叫唤。
“嫉妒什么?难道我还不够疼爱你吗?”何慕刻意咬重了‘疼爱’两字。
麦斯克笑着,伸手一把搂何慕和对方怀里的小麦林,轻轻的说“明年还会一起过平安夜吧……”
“你要是不想,我也不勉强,我和小麦林也可以一起过~”
“谁说我不想了!!”
有时候生活必须像这样要有吵有闹……
第 40 章
第三十八章
回来的时候麦斯克的下巴有一个明显的青紫色的瘀痕,紧皱着眉头跟着何慕后面揉了揉下巴,这能怪他嘛……人一旦冲动起来,理智什么的都是浮云,谁知道何慕只是单纯的和对方在聊天(喂,那你想到哪去了?)等他冲上去给了对方一拳,看着对方跌倒在地的时候他才把理智拾了回来。
这一楞神的时空当就给了对方反击的机会,还好小廊道附近没什么人,加上舞会上没人会把心思放在小廊道上,不然给发现了那真是丢人丢尽了——麦斯克虽然不喜欢自己的父亲,但家族的面子还是要保住的。
实际上,何慕当时也给突然气势汹汹出现的麦斯克给吓到了,就差一点,他就因为太过于吃惊而在那个人面前败露了痕迹,不过幸运的是,那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麦斯克的身上,这误打误撞的反而更利于他的行事。
手指一直在摩挲手上那块小条形的芯片,何慕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势在必得的微笑,“喂,麦斯克……”他出声叫唤了一声,接着把手上的芯片扔到对方的手上,“去电脑上破译一下,看看他们什么时候行动,我们……”
一看到何慕露出这样的表情,麦斯克就毛骨悚然,知道必定会有人要遭殃了,果然,何慕接下来的话让他着实吃惊,不禁惊呼,“为什么要做这种得不到好处的事情?”
“谁说得不到好处?”翻了个白眼,“只要整垮了他,就可以和郁森的家族合作,那么……何家就不愁不能在这里立足了……而且……连带着那个人也会受到连累,为什么部顺便做个顺水人情?”
起初是何慕的父亲异想天开的想要来国外发展,结果非但没有讨到好处,反而被那些权贵当成了替代羊送入了监狱,何慕想这就是没有强硬后台的下场,如果当初父亲能在国内安生做事的话也不会无辜入狱,他早就打听过了,不管是麦家还是郁家,在这里都是说得上话的人。
虽然现在有了麦克斯帮忙,已经算不错的了,但何慕还是希望能有比较稳固的后台,如果再加个郁家愿意跟何家合作的话,那肯定是再好不过了,他不能保证郁家会和他合作,不过生意场上有那么一句很现实的话——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他想到如果将这个寄给郁森的话对方会做出什么反应,他现在可是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郁森会对他的前情人做出什么反应。
这样想着,他对麦斯克说“不,算了不用破译,你把芯片寄给郁家,明白的提示要郁森接受就行了……” 一千万的军火生意就这样让给了别人,何慕简直就是要心疼死了,不过!一想到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他咬咬牙还是决定让出去。
意X利的西西里岛是黑手党横行的省区,来这里要是不做点军火生意,感觉就是赚不了钱【误】,看看今天去舞会的人,哪个敢站出来说自己是清清白白的生意人?
他的父亲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也做过这些走私犯罪的生意,不过安逸的生活过久了,就忘记了自己根本的实力,不懂什么叫力所能及,什么叫异想天开,以为只要来国外闯一闯就能闯出什么名头,没有背景,就算你的脑子再怎么聪明也是白忙活。
你真以为单凭你那倔强不服输的性格就真能得到一个老大的青睐?你以为那些整天在生死线上徘徊的人都是一些看到男人就想上的精虫?先不说他们到底能不能硬得起来,就单单那个被千人艹、万人捅的黑色大松菊,别人看了真的有胃口吗?(你以为是日本人么,那么重口)肛裂难道不是会脱肛吗?脱肛了谁还干得下去?(尼玛整天QJ、LJ的都去死去死!!)说到底,谁后台硬谁就是老大(别扯什么美人倾城众人为菊倒)。
站了几个小时,何慕的脚都麻木得快没知觉了,他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连续站了几个小时(中途都没有坐下来休息一下),去应付各方来的人,而且一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老狐狸;他们眼中的暧昧让何慕觉得好笑,也不知道是怎么定论的,他们怎么就只想到他何慕才是被压的那个?
“我脚酸死了,弄点热水来泡泡吧……”现在佣人都睡觉去了,“记得要把温度调好,虽然快入冬了,不过我还是不怎么喜欢太热的。哦~对了,还要加点香精……”何慕四仰八叉的躺在沙发上趾高气昂的发号施令,他的双腿现在就跟灌了铅一样,笨重得不想再走一步了。
麦斯克早已习惯了那种应酬的场合,以前在家的时候他就经常跟着他的父亲去参加这种掺杂了各种商业利益的舞会,站几个小时什么的他早就习惯了,所以当何慕懒绵绵的瘫软在沙发上吩咐他去烧开水的时候,他没有露出任何不情愿的意思。(就算累得要死,依照麦斯克那忠犬的性格也不会露出任何不满)
冒着蒸汽的热水,散发出淡淡的薰草香,麦斯克动作轻柔的脱下何慕的鞋子,然后先用手撩拨几下温水,接着才把何慕的脚放到水里慢慢按摩对方的脚底。
舒缓的按摩手法,让何慕酸痛的脚得到了一丝缓解,舒服得忍不住叹息呻吟一声。
因血液通畅而变得粉红的白皙脚裸被麦斯克握在手里,心里忍不住心猿意马了一下,不禁想起了一些儿童不宜的事情来~,麦斯克起初是老老实实的替何慕按摩脚底,到了中途就开始若有时无的用含带□的手法撩拨何慕的脚背。
————湿湿痒痒的感觉……
等到何慕察觉到了不对劲,张开眼看的时候,就看到麦斯克正握着他的脚裸,啃吻他的脚趾,透着粉色的脚背和麦斯克手上的小麦色肌肤形成了鲜明对比,何慕迅速抽回脚,用脚趾顶起麦斯克的下巴,挑起眉毛,欲笑不笑的看着他,说“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马上去漱口;第二以后都别想和我接吻,你选择哪个?恩?”
何慕的语气温柔得好像快点滴出水来一样,可麦斯克听了却汗毛倒竖,一副做错事的小媳妇模样“别……别生气,我去刷牙总行了吧!!”
“没有刷够五分钟别出现在我面前。”何慕的洁癖不深,只不过他真的接受不了这种行为!!!!
当晚,当何慕的大哥带着他老婆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何慕和麦斯克正窝在沙发里正在一起看电视,面前摆着一大堆宵夜、零食。
“晚上别吃那么多油炸的东西,对身体不好。” 大哥还没发话呢,作为嫂子的先劝戒自己的小叔子了。
何慕漫不经心的摆摆手,心思全在电视上,“我知道了,你们先回去休息吧~”说这话的同时,又拿出一根薯条塞进嘴巴里,麦斯克见状,侧头,吻了上去,把何慕嘴里那根没有嚼碎的薯条抢进自己的嘴巴里,何慕不甘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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