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洪荒都听说东皇有喜了》第171章


结果——
他的指尖触碰到了另一只手臂; 倏然停下,这不是哥哥!
“通天?!”
太一吃惊之下,脱口而出。
被太一视作小师弟的“前世”,以后再算账的通天抱着他的腰睡在旁边,玄色的衣摆搭在太一身上,盖去半个日轮的纹路,堂而皇之地占据了床上另一半的位置。两人皆是洪荒知名的先天神祇,从开天辟地活到现在; 容貌出色,修为极高,哪怕不似妖皇与东皇兄弟俩那般形影不离,睡在一起的时候也颇为般配。
太一可不记得自己让对方上床了,而且帝俊去哪里了,为什么会留通天在他身边?
哥哥,关键时候你不要掉链子啊!
听见太一难掩惊愕的声音,通天半睁开眼,心底涌起一阵满足感。
太一也有被他吓住的时候啊。
他打着哈欠,眸光内敛,一副自己陪着太一刚睡醒的样子,极为自然地说道:“太一……你终于醒了,再不醒可就错过机缘了。”
太一没有被他一本正经的话蒙蔽:“通天,把手放开。”
这个上清已经不是幼崽了。
通天闷声说道:“我为你损耗了这么多本源之力,你一醒来就不认账了。”
太一意识到之前的力量是他的,对方为小金乌提供了上清之力,减少了自己单独供应本源之力的消耗——小金乌是他们的后代,而不仅仅是火中之精。
但是——
这不是应该的吗?
太一的金瞳微眯,注视着试图“撒娇”的成年版通天。
虽然看上去亲密无间,实际上玄衣青年只是用手臂揽住了他的半个腰身,身体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距离,颇有一种“只要你同意,我就靠过来”的感觉。与人类面对这种突发情况时的想法不同,太一心里升起一个念头:这算是求偶吗?
羽族之间的交往过程很简单,占区、求偶、交配、筑巢,以繁衍后代为主要目的,通常外表好看的雄性会比雌性更加主动热情。
占区——蓬莱岛算吗?
求偶——都已经跑到他床上来了。
筑巢什么的就算了,太古天庭是他的地盘,通天迟早要留下来养小金乌。
只是诚意实在不够……
想了一遍传承记忆里的“恋爱”过程,发现问题所在的太一捏了捏通天不再水嫩的脸颊,在对方转过弯来意识到自己没有拒绝后,说道:“没有下次。”
通天轻哼一声,不肯放手:“太一难道没有让二哥抱过?”
太一回忆道:“好像就一次。”
通天脸黑了。
亏他以为二哥古板,还经常教育他不要对外界的人动感情,什么爱情都是不长远的东西,唯有修道才是一辈子的事情,没想到都会占太一的便宜了!无耻!
“不过没关系,我也抱过他一次。”太一感觉自己没吃亏。
“……”通天呆滞。
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还是太一有别的意思?
“你想到哪里去了。”太一很容易就看穿了通天的想法,相差一个大境界,使得他有着接近读心术的神通,“你认为你二哥还会做什么吗?”
通天总算吃了一颗定心丸,喜上眉梢地说道:“我就知道他不行!”
二哥和太一认识了那么久,竟然什么都没做!
太惨了吧哈哈哈!
太一不看好他的下场:“通天,你最好管管你的嘴,不然迟早会被浮黎追着打。”
通天最听不得自己比二哥差的话,眉头竖起,当即翻过身,胆大包天地按住太一的肩膀,把上清的形象演绎得如同一个容貌昳丽的登徒浪子。
“你喜欢我这样的……还是二哥那样的?”通天勾起唇,展露出另一种风采。
“我喜欢帝俊那样的,不如你学学。”太一直接掀翻了他,坐在床上低下头,笑眯眯地注视着修为不如他,还敢爬到他头顶上作威作福的通天。
“……”通天咬碎了牙。
花心羽族,现场打脸,这只金乌的真爱永远是妖皇帝俊!
“我学他做什么?帝俊有一点比不上我。”
“哪一点?”
太一上下打量着被准圣境界压制得喘不过气,憋着一股狠劲的玄衣青年,试图从对方身上找到胜过帝俊的优点。
通天的容颜与浮黎相比在清丽上略输一筹,也没有帝俊那种独特的霸气,但是这个人锋芒毕露的时候就会如同一把剑那样扎进心底,过刚易折,清正纯粹,偏偏他有足够的底气让这世间没有人敢斩断他的道途,动摇他的道心!
三清之中,太清的境界最高,玉清紧追其后,上清却注定了后来居上!
“我可以认下这个孩子。”
通天以自认为猝不及防的方式,吻了太一的眉心。
太阳印记一闪而逝。
上清之力浅浅地留下一层,让太一明白了睡梦中沁凉的感觉来自于何方。
太一按住额头,去看那双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眸,忽然发现他还真没有办法反驳这句话。哥哥可不敢开这种玩笑,尤其是在有了羲和嫂子后……
“你赢了。”
帝俊要是知道自己输在这方面,怕不是想弄死胡言乱语的通天。
别小看了妖皇的小心眼。
太一俯下身,犹如暖阳拂面,回吻了通天的眉心,那里是对方狡黠聪慧的灵智所在,象征着上清的人格独立于盘古之外的事实。
“不会让你吃亏的……奖励你了,我们去找先天灵宝吧。”
红花白藕青莲叶,三清穷得叮当响。
通天一瞬间感觉自己遗忘了世间的烦恼,想起先天灵宝,立刻打起精神准备去抢东西了。
在去不周山之前的所有大能者,都不知道自己会看到六个先天灵宝级别的葫芦,纷纷以为出世的先天灵宝仅一件,先到先得,晚了一步就没机会带走了。
第一个赶到的无疑是在昆仑山修炼的女娲。
她莲步轻移,仙裳罗裙,双眸看见六个葫芦的时候先一喜,又一忧。
喜的是先天灵宝出世之多,罕见至极,不用担心自己对上三清。忧的是葫芦藤上有摘取过一个的痕迹,已经有大能者比她先到,却只拿走了一个葫芦,剩下六个葫芦,自己何不为不在洪荒大陆的兄长伏羲夺取一个葫芦。
宝物有数,有缘者得,多取一个会与其他大能者结下因果。
“不可贪心。”
女娲如此告诫自己,在摘取了看着顺眼的紫青色葫芦后,忍不住把目光停留在另一个紫白色的葫芦上,这个葫芦似乎比自己手中的更有吸引力。
心神动摇,她就没能及时离开。
目光留恋之下,女娲隐隐地洞察到紫白色葫芦内含玄机,杀气十足,非常适合身处于太古天庭,经常与妖族一起论道的兄长出门御敌。没有先天灵宝护身的伏羲,战斗力极低,一旦碰到巫族的麻烦,如何脱得了身……
“女娲道友?”
不到片刻,天边一朵红云落地化作了一名年轻散漫的红衣道人。
红云,女娲皆为妖族妖圣。
有了这一重相同的身份在,红云没打算与女娲起纷争,迅速避开女娲犹豫不决的那个葫芦,从剩余的四个葫芦里选取了一个紫红色的葫芦。他拿到手后拍了拍葫芦,粗浅地探查了一番后喜道:“是个好东西……可惜镇元子道友没有来。”说到后面,他心里泛起了和女娲一样的犹豫,除了一些孤家寡人类型的先天神祇,他们都有自己在乎的人。
“算了,他家大业大,没准我这么做会给他惹麻烦。”红云在短暂地思索后放弃了,还劝女娲道,“女娲道友,若是伏羲道友没来,把宝物留给后来的人吧。”
女娲可没有红云那么大方,微微心疼道:“这可是先天灵宝。”
她的神识已经在找伏羲了。
然而往日一喊就来的人,此时似乎忙于他事,怎么也无法及时联系上。
红云顶着不周山上盘古残留的威压,感知到后面不断逼近的数道气机,心底不由发虚。不周山是盘古大神的脊梁所化,先天葫芦藤又生长在不周山上,按理来说三清比他们两人更有资格拿到先天葫芦,没想到自己和女娲快上一步。
“还剩下四个葫芦,其中三个得给三清……”红云的好脾气出现,心中担忧,“既然要剩下一个,女娲道友快一点决定吧。”
女娲不再犹豫,手指伸向紫白色葫芦,想要掐断藤蔓。
“唰!!!”
清气转瞬即逝,扫过前方。
女娲的手指剧痛,后退半步,衣袖也被扫开,震荡成了灵气。
“慢着。”
她抬头一看,额角渗出冷汗。
“那是我们的。”
玄衣青年说着话漫步走下,双手空无一物,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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