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小王子》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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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这是最原始、最香的古早味蛋糕耶。”她高兴地赞叹,又问:“勇哥你哪里买的?”
一抬头,勇哥不知跑哪里去了,她猜想可能去洗手间吧。“媛媛,妳知道勇哥哪里买的吗?”
“明天再问啦,反正做蛋糕的又不会跑掉。”
也对。她遂再埋首于工作里,一口蛋糕,一口麦片,慢慢将空虚的肚子填满,后来专心起来,便忘了再问勇哥蛋糕的事。
加班到七点,总算处理完毕,她心情放松,开了手机音乐,塞上一边耳机,留着另一只耳朵听人说话。正在整理文件时,却见平时加班后都会一起走的同事们竟一个个已收拾完毕,争先恐后打卡离开。
“嘻,佩珊姐,妳忙,我们先走了。”邱媛媛还将钥匙放到她桌上。
“喂!”她计算机尚未关机,只能眼睁睁看着所有同事在五秒之内做鸟兽散。“你们这些没良心的,赶着回家看电视喔,要我关门就是了?”
她嘴里唠叨着,仍是认命地拉下耳机,准备做关门前的最后巡视,才刚站起,就见门口走进来王明泷。
老天!她心脏猛地剧烈一跳。这俊秀的面容,灿烂的微笑,还有那直直盯视、似要看穿她的大海怪眼神..
原以为不去想他就不会有思念﹔拒绝他的邀约,就能将他隔绝于心门之外﹔隔着手机讲话,也就是无关心情的闲扯罢了——但他的出现,她的一切防御工程立刻破功。
她也立刻明白了,好啊,她的一群好同事啊。
“媛媛他们叫你来的?”
“蛋糕好吃吗?”他照例不回答这类问题,而是将一个纸袋放到她的桌上。“勇哥说妳的反应很好,我多准备一盒是对的。”
“蛋糕你买的?”
“我做的。”
“你、做、的?!”她不可思议地大声问。
“吓成这样?需要带妳去收惊吗?”他笑地看她。
“可是、可是我们上次学的是马芬蛋糕,不是古早味蛋糕。”
“万流同宗,殊途同归,只要抓到诀窍,看食谱照样能做出来。”
“我不信。”
“不信的话,妳到我家厨房,我做一遍给妳看。”
又被套进他的话。她闭嘴不语,转身开始绕大办公室,巡视逃生窗,巡打印机,巡计算机,巡是否有人趴在桌上睡觉没被发现....
巡来巡去,就是不敢巡视自己的心。
回到办公桌,就见他坐在她的椅子上,一手将耳机抓在耳朵边,一手拍桌子打拍子,嘴里哼着咕噜噜呼喔喔的德文合唱交响曲。
“不要听!”她脸蛋骤热,急忙拔掉耳机插孔。
“咦!本人亲自录制的世界名曲,我不能听吗?”他以手支颐,抬头懒洋洋地看她。“我听着很好听呀,怎会有人说我是胖虎?”
“知道胖虎是谁了。哼,你就知道我对你歌声的评价了。”
“既然妳认为不好听,伤耳朵,怎么不删掉?”
因为想到他时,便可以拿来听。但这句话她怎能跟他说呢?
也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那晚一直拿着她的手机唱歌,就是在“偷录”,连同自己唱“青天高高,白云飘飘”也录了进去﹔还有路人的吵嘈声,来往的车聋,他们的对话,一起串连起那晚的情景,温暖,愉快,难忘。
好似被他窥探到心底的小秘密,她的脸更热,身体也燥了。
“还我。”她扯回耳机线,连同手机一起扔到包包里。
她拿了包包,故意忽视桌上那袋蛋糕,直接走到打卡处刷卡下班。
他提了袋子,亦步亦趋。她一一关灯,最后只需下大门入口处的一排灯光,这个情境让她想起两人初见面时,就是在这两晦暗不明的情况下。
那时不知他是何许人也,企图将他赶出大楼﹔如今认识了他,却也想将他赶出她的心...
“我们去吃饭。”小王子先说话了。
“我喝过麦片,肚子还饱饱的,不饿。”她故意不提吃过蛋糕。
“那妳看我吃饭。”
“我看了就会想吃,请不要意图使人发胖。”
“想吃就吃,何必挨饿减肥,妳又不胖。”
“我体脂肪过多,装了很多不该装的......”唉,感情。她没说出来,抓了钥匙说:“好了,回去回去,我要锁门了。”
“妳为什么躲我?”他目光灼灼,声音有点大了。
“我哪躲你了!你打电话来,我接﹔你人来,我也没跑,只是......”她知道再逃避下去不是办法,索性摊开讲清楚。
“不要再一起出去了,呃,人家都说你在追我,这误会大了......”
“没有误会,他们说得对。”他视线始终胶着在她脸上,一字一句说分明:“我是在追妳,我在尝试我们在一起的感觉。”
她的表情冻结。男生跟她告白,不是该欢喜兴奋的吗?没错,她的心跳加速,呼吸更急促,同时脸红身热,兼有天旋地转的晕陶陶快感,所有生理反应都告诉她:有人在追她,她要恋爱了,可是——
“不可能!”她吼道:“我的岁月永远跑在你前面,你追不上的。”
“妳改行当诗人啊?”他吼得比她还大声。“什么叫做岁月跑在我前面?岁月有轮子吗?是飞机还是火箭?妳拿岁月这玩意儿给我看看!”
“我打个比方而已嘛,喊这么大声。听着了,我大你五岁。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我不想你以后牵个阿婆逛街。”
“等妳变成了阿婆,我也是阿公了,阿公不牵阿婆,要牵谁?牵狗?牵牛?要是一个阿公牵年轻漂亮美眉逛街,那才有问题。”
她想笑,但笑出来就阵亡了,所以她只能紧眠住嘴。
“都还没正式交往,就在那边胡思乱想。”他很不满地说:“姊弟恋又怎样?人家差十几岁都在一起了,更何况我从来不认为我们的年龄差距是问题。”
“我一向把你当弟弟....”
“妳不要掰理由。妳一向把我当作是『王明泷』,不是富家少爷,也不是弟弟,跟妳在一起的风觉很不一样,这也是我喜欢妳的原因。”
喜欢。她的心再度受到冲击,也记起了他唱到“howmuchIloveyou”时的心惊肉跳,慌得瞟向别处,不敢再看他的眼眸。
“你这只是稀奇。J”她还是嘴硬。“别人奉承你、仰慕你、迎合你,偶尔有那么一个不甩你的女生,你就好奇了,觉得我样样新鲜有趣,但这不是喜欢,请不要将不同的感觉混淆了。”
“我会分不出喜欢和好奇?没错,我会好奇妳化妆的方式,也会好奇妳工作效率高的原因﹔但是喜欢......”他语气变缓,目光也转为柔和。
“是因为我过敏不舒服时,妳会紧张、会担心、会帮我抓痒,也在我生气时,会想办法帮我消消气。”
“这些事别的女生也做得到。”她语气硬硬地。
“我永远记得那天中午,我们边走边喝奶茶,阳光很亮,妳的笑容也很亮,妳跟我聊天,劝我不要生气。我不确定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妳,住在那一刻,我真的很想跟妳这样一直走下去。”
她喉咙硬住,眼眶酸热。她在他心目中,果真有份量?
“我喜欢妳的个性,粗中带细,细中又有点脱线。跟妳在一起很快乐,很自由白在,没有别的女生能给我这种感觉。”
她想哭了,但她仍是咬唇忍住。
“妳不也喜欢跟我在一起吗?”他问。
她该回答是吗?
“我知道,女人喜欢让年纪大一点的男人来照顾,可是年纪大不见得适合,也不一定懂得疼妳﹔妳该找的是那个『对』的人,Mrright,不只是好,也是最正确、最合妳心意的。”
“你臭美。”
“我还以为妳变哑吧了。”他微笑看他。“再说了,女人怕先老了,男人就会不爱﹔可是妳会因为我突然病了、老了、丑了,妳就不爱我,跑去找别的男人吗?不会嘛,认定了就认定了,我喜欢的是妳这个完整的人,又不是只有妳的表皮细胞。”
就知道丢出年龄问题吓不走他。其实,她曾们心自间,她在意彼此相差五岁吗?答案是一点也不。正因为两人相处愉快,年龄差距变成了是别人的话题,而不是他们的问题。
第十一章
“自从妳避不见面后,我才想到,原来我一直没有正式追求妳,造成我们关系说不清楚,让妳在同事之间为难,这是我不好,让妳打两下。”
“什么啦。”她低头笑了。
“傅佩珊小姐,请跟我谈恋爱,好吗?”
完了,她发病了,头昏,脸热,心悸,气促,眼花,鼻酸,无力....她还能做的,就是望定了那双深酬的瞳眸。
她没办法欺瞒自己,她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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