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未黎,光年似锦》第39章


像是有光,蓦地划过脑海。沈熹晨猛地惊觉——叶锦年,叶锦年…
暌违歌坛六年再度出片即引爆华语音乐界,一年前又突然宣布引退的叶锦年?
在荧幕上叱咤风云的万能男主,刚接新片却又无故辞演转至幕后的叶锦年?
六年前华丽重归歌坛,一场空前盛大的演唱会之后随即悄然消失的叶锦年?
那个…那个让自己痴痴地做白日梦做了整整十年,在失明是都一直心心念念的叶锦年?
“今天,我回到这里,重新来唱歌,来唱这首只属于一个人的歌。当初,我在录这首歌的时候就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可以让我只为她唱这首歌。于是,我把这首歌放进专辑里,期待有一天,她能够听见。而现在……我现在已经找到她了。”
六年前的那场演唱会,沈熹晨记得自己坐在距离歌道最近的那个位置,空旷寂静,精致舒适的丝绒座椅。
全场都因为叶锦年的这一段话沉默了,空气静得出奇。沈熹晨仰着头静静地看着他在霓虹下肆意挥洒的神采飞扬,镁光灯汇聚的华彩打在他的脸上,眉目温柔,近在咫尺的位置,仿佛是在对自己告白。
然后,她看着他转头,向自己伸手。
“所以……夏未黎,你准备好了吗?”
强烈的光亮,就在那一瞬间,通通聚集到了自己脸上。一尺见方的区域,地毯上的荧光粉闪烁着不安的色调。
身后的人群瞬间炸开了锅,沈熹晨张口结舌:“我?怎么回事?”
“不是我…怎么会?”
一旁早有媒体记者窃窃私语开了,相机闪光接踵而至——
“公开表白?叶锦年是不是疯了!”
“六年一度的演唱会,他这是在拿自己开玩笑。”
“夏未黎?是不是就是前些日子报纸上的那个女的……”
“发布会上的辟谣也是为了这个女的吧?”
“还不快抢第一手新闻?明天头版头条又不愁了!”
观众席上一浪高过一浪的骚动让沈熹晨更加手足无措:“不是我,这,这不是我的事啊……”
她求助似的往台上望去,却发现台上的叶锦年早已变了颜色。
身后副歌序曲一遍又一遍地播放,他只是恍若未闻,直直地盯着沈熹晨的方向,几乎就要从台上跳下来。
“怎么会是你?”还没等沈熹晨回过神来,身旁不知何时冒出来的干练女子一把就把她拉出了VIP观众席,“这个位子不是你的,谁让你进来的?这个位置上的人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一瞬间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沈熹晨只吓得连连摇头。
那女人一脸不信:“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没看见。哦,她大概这么高,穿羊毛披肩,纯白的针织长款毛衣,领口镶着羽毛水晶的……你确定,你确定你真的没有见过她?”
仿佛就是在灯光打到脸上的时候,沈熹晨隐隐地有了些印象——“小姐,小姐,你看那边那个位置是不是可以看得更清楚一些?你拿着这张票过去,当心那里的保安啊……”
“那里!”她急急地转身,“走了,她刚刚从那里走了!”
不等她再说一句,走廊尽头的灯忽的一跳,整个世界的光亮仿佛一下子被抽走了。沈熹晨只记得周身的一切瞬间暗了下来,偌大的演唱会场地,只剩下耳边嘈杂聒噪的喧哗。
那个女人仍旧锲而不舍地抓着她:“哪里?到底是哪里?她去哪里了你说啊?”
“不知道,眼睛,我的眼睛……”突如其来的失明,猝不及防,沈熹晨毫无准备地失声大哭,“哥,哥你在哪儿?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看不见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自己才终于下定决心,要放弃这段完全没有结果的痴迷眷恋吧?沈熹晨苦笑着搅动面前的西柚汁,那样美好的瞬间,尽在咫尺的告白,却是眼癌提前发作的催命符。整整失明五年,学业中断,放弃作画,整天流连于医院刺鼻难闻的药水器械间,日复一日的检查化疗。
是惩罚么?在距离太阳最近的时候烧掉了翅膀,只因为自己占据那份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幸福爱情,哪怕只有一瞬,也是不被允许的啊!
“熹晨?”猛地,身后的男声冷冷响起。沈熹晨下意识地要尖叫,捂住耳朵不敢回头。
男子走到她跟前拉开椅子坐下来:“微尘说你手术很成功,怎么,我看怎么好像还是不太适应光线吧?”
“凌…凌学长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沈熹晨暗自责备自己疑神疑鬼,“可能,可能还不适应吧,再过一阵应该就好了。”
大概是听了“学长”有些不适应,凌子钦上上下下把她打量了个遍:“不用叫我学长吧,这么身份。老沈可是出了名的‘毒舌’,你这么文静,看着不像他妹妹。”
沈熹晨撇嘴:“我还觉得他不像我哥哥呢!比我妈还喜欢牵红线,整个就一八婆。”
凌子钦连连摆手:“哎哎哎,我可记得你当时动手术的时候老沈比谁都紧张,还扬言说要是手术不成功他就把医院给砸了。后来听说你复明了我们这些老同学一个个地谢天谢地,说要不然以后同学聚会就该去看守所开了。”
“小题大做!他就是这样的人。你别给他说好话啊,我不会感谢你的。”沈熹晨一扬头,嘴角却不自觉地泛起了笑意。
凌子钦笑着看她,过了好久,突然就说了一句:“未黎以前也喜欢咬吸管,喝一杯饮料,至少要废掉三五根。”
未黎?又是这个名字。沈熹晨不自觉的就想到了那个在梦境里反复徘徊的女孩子,酒红色的头发,清亮亮的眼睛,有着浓重的民国书卷风情。
“熹晨,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学长,”终于是忍不住了,她怔了怔,像下定了决心一般,“你们一直说的这个未黎,究竟是谁啊?”
随着她这句话缓缓吐出口,凌子钦的脸色也跟着一点点地灰败下去。右手静静地攥着高脚酒杯几乎就要把它捏碎一般,沈熹晨被他这样的表情所震慑,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过了好久,才听见他很轻很慢地扔下一句。
“不提,不提为好。”
欲说还休,沈熹晨也不好追问,只觉得颇为悻悻,和凌子钦根本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于是懒得再和沈微尘打招呼,找了个借口提前开溜。
出门的时候过马路,人行道上簇拥着熙熙攘攘,那头的指示灯明明已经跳了红色,一群人还是不管不顾地你推我搡,把沈熹晨一下子挤到了马路中央。
猝不及防的,一辆桑塔纳,仿佛喝高了的醉汉,歪斜着步子,朝着人群直冲过来。
“熹晨,小心车!”隐隐约约,似乎有人在耳边惊唤,声音很远,像是从外太空飘过来的。
沈熹晨闻声回头,没有人,身后一众大包小包的观光客惊惶四散,推搡之间,一下子就把正在发呆的她撞到地上。
背包里厚重的书本散了一地,美工刀摔成了碎碎的刀片零星,还有支离破碎的镜子,折射着阳光,模糊的光斑里有熟悉的幻象——
被飞驰轿车撞飞的女孩子,满目殷红。那个远远伫立的英俊男人,背着光,一脸冷峻地走来。
“这是没有希望的单恋…没有希望的单恋……”
“我不会爱你的……”缓缓地声音,空洞麻木,就这样,越靠越近,腥重的气息,近得贴到了她的睫毛。
“走开啊!”沈熹晨惊恐着后退,手一撑,摔出来的刀片直直地扎进了掌心!
血,黏腻的浓稠液体,宛若静静流淌的溪水,在脚边蔓延开来。
疼痛迫使她低下头去,滴滴跌落的血渍,蜿蜒着渗透进水泥柏油的细缝,一笔一画,勾勒出一个自己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面目轮廓——
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一头酒红色的长发微微蜷曲,明眸皓齿,点绛朱唇,清秀而雅致。
“熹晨,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他会爱你的…会爱你的…只要你们相遇……”
那天晚上沈熹晨做了一个不一样的梦。
她梦见自己一个人站在一片空旷的墓园里,周身是漫山遍野盛放的向日葵,被芬芳簇拥着,那样的墓碑显得分外孤独。嵌在水晶玻璃框里的相片被缭绕的雾气模糊着,忽近忽远,怎么都看不清楚。
她走进了一些,一脚深一脚浅,吱呀做响的声音不是枯枝落叶的萧瑟。沈熹晨低头去看——信,暗青色的信封,密匝匝地铺了一地。
她弯□子去抓,那信封却像长了翅膀一般突然飞了起来,绕着她的头顶转了一圈,然后越飞越远,越飞越快,嗡嗡地在她耳畔低鸣。
然后,突然的,所有的信封在一刹那都化作唇齿尖利的蜂鸟,像箭一般,直直地朝她刺来。
“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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