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放派女友》第1章


豪放派女友
作者:暴走鲁迅
第一章 楔子
时间过得真快,冬天还在一步三回头地留恋这尘世,春天已经迫不及待地粉墨登场,在无聊的例行和懈怠哀叹中,又可以闻到夏天的气息了。 
要走的总是留不住,而要来的总是会来。常常回想起他们,曾经我生命中让我踟躇的人,早已形同陌路的他和再无音信的她。徘徊来徘徊去,最终他们早已不在身边。如果说兄弟如手足,情人如衣服的话,那么我已经是个衣衫蓝缕断手断足的烂人了。 
作品已经全部完成,曾在QQ读书和搜狐上发表了一部分,感谢那时支持我的人。现在还是初稿,前面部分(主要是前五章)我不是很满意,正在想办法修改。不过后面的很得意。希望所有看过的朋友提点意见,以便修改。 
“宵凡哥哥,来,吃糖”。一个胖乎乎的小丫头拿着颗糖,仿佛拿了仙丹一样,兴奋地跑来。 
“恩,真甜啊,谢谢你小彤,以后我也请你吃。” 
小丫头看着我吃,甜甜地笑着,“不要,我们家有好多呢,我吃也吃不完。” 
“恩,你们家真好,天天有糖吃”我 羡慕地说。 
“那今天还是我当妈妈,你当爸爸好吗?”小丫头期待地目光看着我,征求我的意见。 
“恩,好啊”。我高兴地回答。 
“好,小胖,癞头,你们再当小孩。”丫头回过头去,用命令的口吻对另外两个孩子说道。 
“不要,今天我要当爸爸,你当我的新娘子”。小胖不满地说道。 
“我才不要跟你呢,我要当宵凡哥哥的新娘子。” 
“我就要”。胖子伸手来抓丫头。 
“啪”,丫头粉嘟嘟的小手重重地打在了小胖的头上,然后飞快地躲到了我身后。 
“哇”,小胖哭的很伤心。 
我抓起丫头的手,飞也似地跑了。 
丫头名叫林依彤,跟我家是邻居,说起来祖上几代还有点亲戚。我们两家的房子是埃在一起的,不同的是,我家的房子是低矮的老式平房,而她家是三层的新楼房,看上去很不协调。依彤的爸爸是属于改革开放新富起来的那部分,先前是摆地摊,后来有了些钱就倒腾些钢材,再我们那边是响当当的人物。不过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无奈,依彤的爸爸生意忙,常年外出,留下她和她妈妈在家,有时一个月才回家一次。由于是邻居,不管是依彤还是她妈妈,一直是我们家的常客,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时代,我是和依彤一起长大的。 
“宵凡哥哥,你在想什么啊?”依彤歪着脑袋问。 
“我在想怎么赚钱啊,长大了我要和你们家一样有钱,也要住3层楼,也要在家里铺上红地毯。” 
“恩,我妈说要挣钱,就要好好读书。” 
“对,我妈也是这么说的,可是我们什么时候能读书啊。” 
“明年我们就能读书了,我爸说的。” 
“真的吗?太好了,我读了书就可以挣钱了,到那时,我先把我们家欠你们家的钱还了。”我兴奋地说。 
“你们家欠我们家很多钱吗?” 
“恩,很多。” 
“多少啊,有一亿那么多吗?”在小孩子看来,多就是亿啊兆啊之类的。 
“恩,一定有的,反正他们说很多拉。” 
“可是听说我们要读十多年的书呢。”依彤有些担忧地说,仿佛是她欠我钱。 
“这么多年啊?”我也有些惊讶。 
“没关系,宵凡哥,我叫我妈不要你们家还钱了。”依彤仿佛看到了希望,高兴地说。 
“你妈会同意吗?”我将信将疑。 
“我妈最听我了,你放心好了。”依彤认真地说。 
晚上我在家等依彤的消息,然而过了约定的六点,她也没来。大约快七点的时候,隔壁传来了小女孩的大哭声,还有中年妇女的大声斥责。我想,大概这事是没希望了。 
第二天一早,依彤高兴地来找我,说事情已经办成了,她妈妈已经不要我们家的钱拉。 
“真的吗?”我兴奋地跳了起来,好象自己真的办成了一件大事。依彤开心地看着我,笑了,露出了洁白的小乳牙。这时依彤的妈妈来找依彤吃早饭了,正好我妈也在,就聊了几句。依彤突然出去,郑重地对我妈说,阿姨,我妈昨天晚上说了,我们家的钱不用还了呢。 
两个女人站在那里,目瞪口呆,那种场景不是尴尬所能简单形容的。五岁的她哪里知道,妈妈昨晚的承诺,只是想让她别再哭闹。 
那年我也五岁。 
六岁那年,我们一起上了幼儿园,同班,我们两个坐在一起,这是依彤的妈妈跟老师打招呼的,因为没上学以前,依彤总是和我在一起,她妈怕分开了依彤会寂寞,而且我确实有像哥哥一样照顾她。到了小学也是这样,一直到小学五年级。再后来,由于依彤的爸爸生意越做越大,在城里买了套大房子,决定全家搬到那儿。五年级的我们,已经渐渐开始懂得,有些事是哭闹无法解决的。她走那天,我回家哭了一晚上。我想她应该也是吧。 
那以后,我们通过几封信,此后,就再没联系了。
第二章 尴尬的重逢
转眼时光流逝,当初的天真小孩已经成长为高等学府的一员了,虽然和依彤分开,可我始终没有忘记,要好好读书,将来才能赚很多钱的道理。 
今天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事情总是特别地多。交钱,找宿舍,取宿舍用品,忙地团团转。由于学校离家太远,我没有叫父母陪我过来,穷人家的孩子,自立是应该的。我总是羡慕那些有钱人,觉得他们娇生惯养也是应该的,谁叫他们天生就有钱呢,那就叫福分。 
我从后勤处拿了被褥和其他生活用品,拖着它们开始找自己的宿舍,这个校园太大了,我晃来晃去,找了半天还是没找着。九月的天气,正是所谓的“秋老虎”,太阳毒辣辣的,照的柏油路要化了似的,不知哪里跑进来的野狗,也吐着舌头躺在树阴底下乘凉。热汗从我脖子上成股地流下,痒的要命,我却腾不开手,真是活受罪了。 
“吱”,一辆崭新的别克轿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接着下来一个漂亮的女孩,我忽然对她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是她吗?我停下来,故意装做擦汗的样子,仔细的又尽量小心地观察着她。有点像,可是又不像。也难怪,女大十八变,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可能还能认出来呢。这时,从车上又下来一四五时岁的中年男子,想必就是那女孩的爸爸了吧。那男人秃了个头,油嘴肥肠,显然不是依彤那个精神抖擞的爸爸。我确认我是认错人了,于是又拖者一大包东西继续找寝室。 
见鬼了,这么多年了还想着她,疯了吧。我自言自语道。 
经过艰苦卓绝地寻找,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寝室。这是个四人寝室,另外三个我想有必要简单介绍下。张承德,又名“胡子广”,粗矿的络腮胡子总是越剃越多 ,整天弄的像艺术家似的。为人豪放,典型的东北男人,不过奇怪的是,他会时不时地来几局细声细气的昆剧唱腔,让人大跌眼睛。林谦,名如其人,谦谦君子,文气地要命,和那个50里的吕秀才像极了,还有个,叫叶一凡的,长的不错,所以傲气的很。 
就这样,我开始了自己大学生活,开始一种被很多不怀好意的人称为垃圾的身份。 
大学里总是很空闲的,我是说相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大学的普通学生来说。有些人忙,因为他们要考研,不过对我来说,那是绝对不允许的,那意味着我又要多读三年书,当初依彤说要读十多年书,已经让我迫不及待了 ,现在我不想让这个数字上升到二十多年。 
于是我参加了社团。学校有很多社团,像跆拳道社,篮球社,足球社等等,甚至还有旅游及观光这样的社团,我不知道这样的社团的存在有什么意义,似乎直接改成旅行社更名副其实些。我对于打打杀杀的社团没有什么兴趣,同寝室楼的有兄弟参加这个社团后,成天晚上在走廊里练腿法,踢得那个沙袋“碰碰”作响,口里还大喊“嗨,嗨”,自以为别人一定在羡慕自己的男子气概,其实浑然不知别人已经在笑他粗人一个,只有粗人没有素质的人才会在晚上11点多打扰别人睡觉,不是吗?只有粗人才不知道在科技发达的今天,练这玩意只能是强身健体,而不是作为攻击别的手段。攻击别人最好的手段不是一双腿,而是很多双腿,或者干脆是一把枪。对于足球篮球,我想一般男生都会喜欢的,我也是,不过基本局限于看,篮球只看NBA,而且只限于火箭的比赛,有时也看下国家队的,足球是只要不是国内联赛就看,而对于亲自上场,我就没什么兴趣了。经过仔细考虑后,我选择了参加文学社,因为原先也爱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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