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洪荒之我是红云》第24章


可这些生灵却仍没有思维、没有感情。”想不到解决的办法,女娲创造生灵的速度又不得不停了下来。把洪荒物种的特点想了个遍,女娲也没有找到问题的关键。
红云坐于一旁,静静的看着女娲将九天息壤捏成一个雕像,呼出元气将雕像成形,滴入心血将息壤所成的泥胎变成有血有肉的人身,又注入自身精血给予了这雕像生命的气息,虽然这些雕像所成的生灵混混噩噩,没有灵智,没有思维,但仍可以说,女娲造人已经步入成功的边缘了,现在女娲正思索这些生灵为什么没有灵智,没有思维,却是行百里半于九十,也罢,左右只是结一善缘,我再提点她一下,也好加快她证道的速度。红云想到这便轻轻的说道:“盘古于混沌之中生身,亿万年修行,法力无边,以无上大法开天辟地,而后身殒,混身精血只有十二道,化为十二祖巫,天生具有掌控天地力量的大法力,是为盘古精血充足。此时,眼前这生灵混混噩噩,没有灵智,我观乃是先天精血不足之原由。”
女娲一听,便明白了问题之所在,又从体内抽出一丝精血注入这生灵体中,这一丝精血一化为七,成就七魄,乃是,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又称尸狗、伏矢、雀阴蚕贼,非毒、除秽、臭肺七魄,各主心、胃、肾、肠,胆、肝、肺。此时这长像极似女娲的生灵瞬息之间有了灵智,看了看这天,又看了看这地,是为拜祭天地,然后看向女娲,知自身乃是女娲所造,便对女娲跪拜:“见过圣母,感谢圣母赐我血肉、魂魄,成就吾身,请圣母受我一拜。”一时之间匍匐不已。
女娲此时很高兴,自己终于创造了有血有肉、有思维、有感情、明事理的生灵了,顾不得劳累,又开始了创造大业,女娲知道,天有阴阳,地有乾坤,这生灵也得顺应天道,分化阴阳,所以这回她不仅以自己的面貌,还以红云的面貌为原形,用九天捏造了很多雕像,仍然按不就班,把自己的纯阴真元或取天地之间至阳之气注入雕像,加入心血成就血肉,注入精血成就魂魄,如此又创造出很多生灵。
这些生灵一生成身,就跪拜女娲身前,膜拜不已。女娲不停的创造生灵,共创造了七天七夜,这些生灵已经有很多了,足够今后的繁衍生息了,女娲停止了创造。看着眼前的生灵,女娲露出了馨慰的笑容,对这些生灵轻声说道:“我以自身精血造就了洪荒一新生灵,从此,你们这些生灵便称为人。”话音刚落,天地震动,上至九天,下至黄泉。
九天之上,天感女娲造人,降下功德金光,一片功德金光辉洒而下,大部分注入女娲身内,小部分却向红云而来,红云随手将功德金光收入乾坤鼎中。只见打入女娲的那片金光,注入女娲体内的一瞬间,女娲的脑海中一股股玄妙的信息纷涌而至,身形似乎变的高大起来,不断地透出一股玄奥的意韵。女娲借功德金光而证道,成就了不死不灭的混元圣人。
黄泉之下,六道轮回之中的一个孔洞,不断的闪出阵阵金光,一阵翻腾之后,孔洞完全成形,却是六道轮回之人道于女娲造人之后成形,召告天下。
女娲成圣,洪荒大陆,众生灵有感,俱向女娲成圣的方向膜拜不已。
小弟今日方知还有“票”之一说,虽不知为何物,但想来是好东东。众大大,如有,请投一下;没有,也不要紧,推荐一下,收藏一下都可;如果推荐、收藏都不行,请点击支持。小弟在此拜谢。
28、守护人族
女娲造人,天降功德,女娲借功德而证道,成就了不死不灭的混元圣人。红云立于一旁,看着女娲证道成圣,一脸微笑,见女娲感悟成圣之道已完,便笑着上前起礼道:“恭喜女娲师妹证道成圣。”女娲抬眼看向红云,先前女娲没有成圣,看向红云时却不知深浅,此时已然成圣,再看向红云,仍是一片模糊,知道红云早已成圣,超过自己甚多,却不知为何未显与天道之下。女娲急忙回礼道:“女娲造人成功,天降功德而成就圣位,多得师兄之助,请师兄受女娲一拜。”说完行礼不止。
红云急忙制止道:“女娲师妹且莫如此,我见你窥得天机,却不知要领,有心提点,却怕你误会,不好直说,只是从旁随意言语几声,当不得师妹大礼。且师妹证道天机已显,我只是略尽心意罢了,况师妹还许我一段善缘,也算是一场因果。”女娲听了,便不再客气。只是看着这满山的人族,一时之间又不知怎么办才好,当时只是一时兴起,造了许多人族,而此时洪荒混乱,巫妖之间时有争斗,人族弱小,怎么能禁得住妖族、巫族的伤害,难道让他们天天跟在自己的身边吗?那自己还如何悟道?女娲心中思虑,忧虑不觉上了脸面。
红云见女娲又是一脸忧愁,知道女娲是为人族的去向而发愁。“这女娲虽然知道人族今后当大兴,将取代巫族、妖族,成为洪荒大陆的主角,但仍不能放下圣人的身份来照顾人族,可见圣人之下,俱是蝼蚁,既使是由功德所成就的圣人也不能免俗。算了,天道之下,人族必定大兴,现在照顾一下人族,对自己来说只有好处。既然天道已定,顺应天道,总不会错,顺便还能挣些功德,增长一些气运,这可是好事。想我红云为人善良,乐于助人,且有着后世为人的经历,怎么不为眼前这些人族而想一些后路呢。
历史中,人族自打出世就多灾多难,艰辛无比,只有经过三皇定人伦,五帝治世后人族才会逐渐兴起,才会真正成为未来的主角。此时接手人族,不但使女娲有了台阶,更能向洪荒召告我红云为人良善,乐于助人,这幌子必须竖起来,酒好也怕巷子深,广告效应的作用,我红云是深有体会的,如此,今后我风火岛气运才能更加悠长。只是眼下这人族,不懂生产、不会修行,没有谋生之法,没有修行之基,人吃五谷才能生存,可我上哪去找五谷。打猎,嗯,是一个办法,只是洪荒生物凶猛,修为潜的修士都不是洪荒猛兽的对手,人族软弱,这打猎却是谁打谁还说不清呢。”
看着眼前的人族,红云一声长叹:“唉,这就是那日后称雄世界的人族?这就是那日后阴谋诡计不断,却也良善忠诚不乏;战争人祸不绝,却也坚强繁衍的人族?这就是那虽短短百年性命,却也活的精彩纷呈的人族?怎么办呢?一阵感慨过后,红云细细的思索着,不放过一点机会,看着远方,红云又想起了自己后世的生活,那一件件如浮云晃过眼前,想着想着,红云定下心来,后世虽然与眼下洪荒不同,但人类历来的生产生活可都是自己动手,自力更生,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现在,人族在这洪荒之中也是同样的道理,人族虽然先天体质较弱,但智慧非凡,人族擅于学习,擅于总结,不断的改造环境为自身所用。
想到这里,红云觉得,得先让人族慢慢的适应环境,再想办法教授人族各种技能,慢慢地谋图发展,则人族定然大兴。只是我一人力薄,需寻一助力才可,这洪荒之中,只有那镇元子与我相交,且后世中人称镇元子为地仙之祖,又称与世同君,他之道一方面得自于他为人参果树之身,人参果树乃大地膜胎,故镇元子手捧地书出世,大地之上以他为尊;另一方面怕就是人族出世,过于积弱,若无法力高深者守护一二,怕早已亡族灭种了,据说就是这镇元子承担起守护人族的责任,最先教导人族修行,也正是镇元子守护人族,才积累了深厚的福缘功德,方万劫不灭,所以称之为地仙之祖、与世同君。”
对人族的发展问题红云是想了又想,越想越感到守护人族找镇元子最合适不过了。“如此,我去寻那镇元子,请他教授人族修行之法,再把我那风火岛中的弟子全部遣来,教授人族生存之技能,如此人族当能先稳定下来,之后再慢慢谋划,以期进益。
众弟子也能从中获取一番功德,可谓两全其美。”终于确定了一个大致思路,遂对女娲说道:“师妹面带忧色,可是为人族的安置去向而发愁。”“师兄你知吾一向独来独往,终日修行而不问他事,此番造下人族众多生灵,一时之间却不知如何安置,而且吾为妖族先天神诋,却是不懂这人族生存之技能,修行之功法,洪荒混乱,强于人族者不计其数,人族无技能,不修行,如何能在这洪荒之中存活下去?难道任其自生自灭吗?故吾一时忧色显于脸上,只是不知师兄可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