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了妆的人生》第49章


的伏笔,结果还没展开去写,自己先虐得崩溃了其实这篇文,不应该这么早就完结的!
可我真的不敢再写下去了
估计是以前步飞烟的小说看多了吧
不死几个人,心里不痛快~
所以,大少死了!!!
当然,死个把人,在我文里,在我眼里,真算不得什么!
似乎还越写越得手越写越有感觉了
怎么了得
赶紧带过,赶紧收尾,晚了,真就得死光光了
说了这是给朋友的一篇文,虽然成不了童话,但至少应该留一个美好的结局吧!
我也不知道,这篇算不算得上是虐文,但毋庸置疑的是,笔调基准都太极端化!
顾家的人儿,全都不是省油的主~
最早是顾振兴顾莲
然后是余米顾擎铭纪以宁
再后面是顾怜顾佛玄弥
前仆后继,一个个~
还有一个玄小七,
还有一个成一行
如果细心眼尖,应该不难看出这余米顾擎铭纪以宁就是囚里面的主人公噻~
崩溃ing
心痛ing
就先这样吧~
是还有很多很多没有说清楚,
一个不算完结的一个完结!
算是给小七一个美好收尾
算是给朋友一个好的交代
那些个未完待续
那些个意犹未尽
那些个莫名其妙
都留到下一次卸了妆的人生2,再继续吧~
当然,后面还是会陆陆续续一些番外和独白!!!
新文_叹情深,恨缘浅
我叫柒染,本是很美的名字,却被命运作弄,染上了惊世骇俗的红!
九重金阙,华丽囚笼, 世人皆知我才情诗满天下、风华万里无限,却无人知晓我心中的落寞大婚之夜,风竹领着十万大军,带来了荀欢,也顺带惊扰了我的鸳鸯梦!
褪下染血哭泣的嫁衣,踏出鲜血弥漫的宫殿,在漆黑不见生路的旧时金阙,我把自己囚禁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生一世一双人,谁才是我命中注定的良人?
本以为荀欢是上天对我的另一种眷顾与补偿,谁知竟是另一场噩梦的开始!
爱与恨,
情与罪,
痴与怨,
心,千疮百孔;
痛,渗入骨髓,
该何去何从,
该何止何休?
我偏着头,眼角悄然滑下了两行清泪
恨情深,付出的代价是这般的惨重,
叹缘浅,可惜,一切都已经回不了头,
唯有相思,
最苦!
墨谦自述1
我知道,她离不开我,
她自己,也知道!!!
她说这是依赖~
我笑
可是,我却还是选择了远行,独留她一人…
我称这是一次给她的禅修,不知道你是否能明白?
我经常也会问自己,那丫头到底哪里好了,值得我掏心掏肺这样子!
她的身体很温暖,带着少女淡淡的奶香味,怡人安神。
一直知道,她是在佛仰视下长大的孩子,肉体,灵魂,骨子里就无法磨灭的一股子灵气~
一直相信,她本性不坏,就如同我相信鱼水不能分离一样的执着~
可是,明明这么温暖的娇躯,这么佛性的可人儿,怎么又会有这么一颗凉薄捂也捂不热自私冷漠的心呢?
夜晚的墨色,闷热而骚
洁白而单调的长群,她站在那里,仇视地望着一行与阿盛泪水迷茫了她的双眼,长濡湿一赳赳黏在脸上很少会有女孩子像她那样哭的隐忍,疯魔,毫不顾及形象!
当然,像我这种,刀尖血海中来去的人,纵使有点子吃惊,但仍不会有那些个所谓的同情来泛滥!
我一动不动,似笑非笑地淡看这一室喧闹,与我无关~
可是,她却扑了过来,仿佛我就是那救命的稻草!
她就那样子毁灭般的冲击了我的视野
这是17岁的玄小七,她素面朝天,她不喜离别,哭得稀里哗啦,爱得矛盾重重,表面像是一张洁白无瑕的白纸,其实内里早就千疮百孔,暗黑无底~
《墨谦自述》
1
有时候,或许并不是爱情本身太凄苦,而只是我们放不开…
我叫墨谦,是老头子给取的名字,他的本义是滇谦,上下,哥弟!
我却不以为然,认为他是在暗示我要绝对的谦虚与谨慎!
毕竟墨家怎样都好,就是输不起~
老头子其实是蛮帅蛮有魅力的一个人,他是我们哥俩心中共同膜拜的大神~
同样是大神的儿子,可是人们却总是只看得到墨滇~
当然,我没有不服, 哥哥真他妈的就不是人了,他也是神,对他,我永远只能仰望~
一山难容二虎,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离开这个显赫一时的家因为强者生存,适者存活,墨家永远只要最好的那一个,即使另一个也很优秀~
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的那一个竟会是哥哥,竟会是以这样子凄凉刻骨让人心疼的一种形式…
西藏,这个神秘而荒凉的土地,贫瘠却顽强不息,如水的月光,血腥的画面,漫长的等待,他的血从胸口泊泊汹涌出来,像是天神遗失的甘露,滋润了这一片土地~
死神来临,他拉着七儿的手,笑地很心满意足,他说, “让我陪着你苦!”
是的,他要走了,去另一个国度继续他的神话
却在临走之前,牢牢把自己刻在了她凉薄自私的心里了~
原来,哥哥竟是如此的懂她,怜她,爱她她不是自找苦吃吗?那好,他给她苦,陪她苦!
我想,他是爱着她的,过去,现在,未来……
只是爱还未曾开始,却已走到了死的尽头~
虽然他们的时间过于短暂,但他还有而后的生生世世!!!
藏区的天亮了,藏区的风停了,藏区的土地被滋润而开始芽了我想,藏区的人们怎么都不会忘了这一夜
而他,微笑,泪流,远去……
有时候,人的一生,就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
过去了
便是过去了~
死亡了
便是死亡了~
但我知道,七儿永生都不会忘记哥哥!!!
再没有比死亡更尖锐的武器了!
相依为命,赖以为生,她是我灵魂的所在
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墨怀远墨滇墨家
逝去的半年里,沈三沈艳
可这一年,她只有我,我只有她!!!
七儿是个胆小,偏执,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孩子
她内心阴暗着呢,看起来就一白纸,可以随意涂染色彩~
可底子是黑的,画再多,有个毛用,照样被她无边的黑暗所吞噬也许,从来没有人想恶意给她上色,可不知不觉,就都疯魔上了然后,是无可避免的毁灭
很多人都爱她,
或许,在他们眼里,她压根就不是个好孩子
可依旧制止不了他们的爱~
她可以厌嫌的看着你,仿佛你生下来就是多余;
她可以冷漠的看着你,让你心碎疼痛无能为力;
她苦得像个可怜的弃子,你触不到她的悲伤;
可是,她却给了我依赖,给了我一个男人最完整的灵魂但是,于她,我有愧
墨谦自述2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含着金汤匙出生,顶着老子的光环。
他们有一个特殊的称号,叫红三代或者高干子弟。
一个,我们叫他太子爷~
一群,我们叫他太子党
比官二代神秘一些,比富二代高贵很多!
其实,他们离我们不远,同样生活在这个不堪钢筋混泥土的城市里。
同样,他们也有着普通人该有的那些个爱恨情仇~
作为一个彻头彻底美式资本帝国主义状态下萌芽的一个新新高干子弟,尽管我绝对的自卑与谦虚,但骨子里与生俱来,就有着一种高傲,暂且先容我称之为优雅的贵族气息吧。
其实,谈恋爱就像是一场赛跑,并不是谁跑得快就一定能赢,而是谁一直坚持的下来。
艳子喜欢他哥哥,因为爱!
我不爱艳子,是因为她太喜欢沈三!
沈家这两个荒唐荒诞荒颠甚至是疯魔的主儿,却这么也扯不上“荒淫”
我和沈三的那些个事,应该不需要再细说了吧,总之,是绝对的好兄弟,前因后果,兜兜转转,中间夹杂着太多太多人,以及太多太多事,前有沈艳,后有玄小七,分分合合十几年,真正待一道的时间,其实也就半年,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之间的兄弟情谊西藏那一次,他举枪,可能不少人误会了,其实他是怕我左右为难,到底一个是好兄弟,一个是心尖上的爱人,不存在那些个什么得不到就毁灭,————只能说,那些人不了解沈三,不了解沈艳,不了解我墨谦。兄弟,是可以赤裸着一颗真心,干干净净,不怕窥探的!我们三个本就是肉体不能分离的一体,或许无法永远呆在一起,但绝对是可以出生入死的。因为,如果真要他去拼命的时侯,即使离得很远,即使不见面,我只需要轻轻抬出这么一件艳子衣服,他看到了,便也就是明白了,绝对不会有什么二话,同理,我也是。做兄弟的,哪有那么多的废话,是男儿,就用行动说话。
沈三把烟掐熄,微微侧头,我听见他小声在说,
“墨谦,我害死了你哥哥,你真的不怪我———”
不知怎的,我心头一紧!!!
其实,大家心里都是有底的,哥哥是自寻的死路,与任何人无关,他活的太累,可,沈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