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十年》第7章


朱叶:要说好命女,请看美里。
安未:美里是个没什么心计的姑娘,但你想要从她嘴里听点掏心话,也不容易。
诺华:和美里的友情不浅,但因不溺,反而自由自在。这是一种很好的状态,我喜欢。
十年的岁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随着聚会的日子渐渐到来,我的心情,却变得越来越沉重,如果人生也有轨迹图的话,我无疑正处在那个向下一拐的低潮期。可偏偏,我还得打起笑脸,拿出百倍的精神头,应付聚会呢。
在其他几个姑娘们的眼里,我可能是一个优雅舒服到几乎没有喜怒哀乐的人吧。是的,比起一般人来,我的生活,似乎太过四平八稳了。但谁又能知道,之所以表现得那么四平八稳,只是因为无法言说呢?
在《天方夜谭》里,国王最钟爱的小妾背叛了他,于是他每天晚上睡掉一个处女,清晨再杀死她。他是男人,既有权又有钱,全国的女人唾手可得,一旦遭受背叛,尚且理智全无,疯狂血腥。而我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不化妆,就能看出脸上的色斑,除一套分期付款的房子和一份并不觉得多么有成就感的工作外,还是被丈夫背叛的女人!
我并不赞同国王那样睡一个杀一个来达到心理平衡,但我也想报复!
我想用和另外一个男人上床来报复他,我说的这个他,是我的丈夫张山,而另一个男人,是张山最好的朋友彭玉良。
自从我知道张山和他手下两个女人有那种关系后,我就一直在琢磨,怎么将彭玉良勾引上床。不,我根本不爱彭玉良,也谈不上多么喜欢。但我就是特别想报复张山。我只是觉得,这一定会是一个能让张山伤心的做法。
如果你说我这是歇斯底里也好,怨恨偏执也好,反正和那个国王比起来,我最多算是小心眼,而且一点也不过分。
只是,有点遗憾,这样的故事,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发生在十年聚会的前夕。眼看还有几天,就要到新年了。
这是北方常见的冬日的黄昏,下午四点多,天就无情而迅速地黑了下去。到了下班晚饭的时间,街道上笼罩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浓雾、汽车尾气、二氧化碳、人们呼出的湿气,四处弥漫着说不出的压抑和浑浊。要知道,入冬到现在,还没有下过一场雪呢。
站在西直门附近高层公寓的厨房里,我在往碗里拌着面条佐料,盐、冬菜末,炒肉末,花生末,白糖,辣椒酱,花椒油,葱花,蒜末,只要张山不回家吃晚饭,我自己就常做这个吃。暖气管突然发出轰隆隆的响声来,我心里在想,要是有点青辣椒丝或红萝卜丝就好了。
这套房,还是六年前学校分的集资房。是新房,地点也还不错,因为沾了单位的光,比周围的商品房价差不多便宜了三分之一。
墙壁的涂料味道尚未散去,家具也不齐全,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搬了进去。从此以后,和很多人家一样,我们也一进门,就将鞋子脱下放在门厅处。有时张山会先我回家,一打开门,看到他的皮鞋正张着口,软塌塌、汗湿湿、皮革有点褶皱地戳在那里,我的心里就会涌出无限柔情。这脱离了他身体的两只鞋子,让我觉得他仿佛是个孩子。我会赶紧冲进客厅,想立刻见到他,但他多是专心致志地正看着电视,并不知道我心里想着什么。
说来也怪,自从我开始惦记上彭玉良后,我就不大生张山的气了。张山一定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肯定还以为是他多日的努力见了成效,或者是我的脑子开窍想通了。晚上睡觉前,他又开始靠在床头上读周刊了,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四章 美里:爱情无形(2)
有那么一两天,他还穿上了长袍式的睡衣,那还是我们结婚时买床罩商家送的,天蓝色,中间有条腰带。以前他嫌嗦,娘娘气,从来没有穿过。等他真的穿在了身上,我也觉得这颜色、这样式的确不好看。或者可以这么说,男人穿睡衣这个事儿本身,就不是那么好看。我不明白为什么多年以后,他竟主动将它找出来穿上。难道也是为了讨我的欢心?
或者,是为了让我放心?因为穿了娘娘腔的睡衣,雄风自然有所减弱。否则为什么一周一次性生活后,还常常感叹体力不支?
他上月才满的三十四周岁!
为了庆祝生日,他自己新买了一双皮鞋。旧的那双还好好的,他就擦干净,用报纸包起来,放进了鞋盒里。他没有将盒子放进鞋柜里,而是放在了杂物间里。那意思是说,鞋子是会送人的,送收破烂的,或者是老家来的什么穷亲戚。虽然鞋子还是好好的,可他不会再穿了。
以前这些事情他都交给我做,买了新鞋子,他会告诉我,他不再穿这鞋了,放起来吧。他的声音中会有那么一点漫不经心或是匆匆忙忙,可是无论怎样,都很理所当然。
他只用金鸡牌鞋油,于是家里的鞋柜里到处扔着这个牌子没有用完的鞋油。有些才用过一两次,那是棕色或红色的。我和他都很在乎鞋子的干净与否,我们都不能忍受鞋面上沾上灰尘。于是只要碰到有这个牌子的鞋油就会买。为了对付各种颜色的鞋子,我们还买了很多白色的鞋油,但也都没有用完,于是堆在鞋柜的某个角落里。
出了那事后,他的鞋子,就不再交给我擦了。我也从不主动去擦。但每当他擦鞋子时,无论我在做什么,我的耳朵,都会仔细听着。他会搬一个小凳子坐下来,先扯一块卫生纸拂去灰尘,他手指的动作细致而坚定,纸在他的手里会发出轻缓而重叠的噗噗声。有时候,我还能听见他吹气的声音,那是他情不自禁地在用力。灰尘并不能被吹去,可是当他这么做的时候,我知道他擦灰尘的这道工序完成了。
接着,他会拿着一块破布擦鞋面。破布放在鞋柜的一个角落里,柜门拉动时,会发出吱吱扭扭的声音。和只用一个牌子的鞋油不同,他穿皮鞋并没有特定的牌子。他只是喜欢宽头的,因为穿起来舒服。当他开始抹鞋油时,他会发出一声轻微舒畅的叹息,好像看戏终于等到了大幕拉开。然后就是大动作了。能听见鞋刷在不同地方的用力声。他会偶尔哼起什么调子来。
他常常在下班后擦鞋,之前我帮他时,是在晚上看电视的时候。自从他开始自己擦鞋后,他就刻意选择了我在厨房忙碌的时间。他并不知道,我的耳朵其实一直在听着他的动静。
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我要这么偷偷而固执地听他的动静呢?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从我们结婚以后,我就开始听了。
和其他女人用触摸或是观察的方式不大相同,侧耳聆听一直是我了解他、亲近他的一个方式。
刚结婚时我们住在离外交部不远的一条巷子里,他们单位分给他的一间简陋的平房,虽然房间的窗户又小又高,但却带着一个厕所。厕所有个高台阶,面积非常小,关起门来,人才能蹲下去。但我们不用和别的家一样,半夜或冬天也得去巷口的公共厕所。在房子外面,有个临时搭起的灶台,那算是做饭的厨房了。厕所里有了水,洗菜、洗脸就都很方便了。
第四章 美里:爱情无形(3)
我下班早,在房间里淘米摘菜的时候,就开始寻听他回家的声音。他总是在要进巷子口的时候,就得意或淘气地按响自行车铃,一串长的,接着是短促的三声。他使劲冲周围乱跑的孩子嚷嚷,连吓唬带逗乐。
老太太们都挺喜欢他,问他的媳妇给他做了什么好吃的。听到他的声音,我就打开屋角的立式台灯,小饭桌就在台灯下面,菜已经差不多了。米饭温在房间里的电饭锅里。
我们吃饭时,我也在听他的声音。如果他咀嚼的声音很干脆很快,我就知道他的心情很好。可是如果他吃凉拌窝笋也悄无声息,我就会仔细地看他的表情。到了夏天,天气特别热,他在厕所里装了一个淋浴器,为了放洗发水和沐浴液,他在墙上钉了一个架子,架子前还弄了一面镜子。虽然厕所更挤了,可睡觉前,我们甚至可以洗个澡了。
水哗哗地响着,他总是等我先洗完再进去。我靠在床头翻着杂志,耳朵里却听着他的声音。一洗澡,他就唱“我们都是神枪手,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他说,这首歌其实是男人的歌曲,专门为男人干那个事情而写的。所以他一唱这个调子,我就忍不住要弄弄头发,让它看起来更蓬松点儿。有时候他出来之前,水管再次哗哗响起来,我就知道,他在洗自己的袜子。
我们搬到这座高层公寓后,房间大了起来。我还是喜欢听他的动静。那时他做了个小官,手里管着一个项目,手下有好几十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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