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翰逢甘露》第28章


、第四十章
甘露这种异常持续了一段时间,寝室三人看着都很担心,正逢这时学校正要举办一年一度的英语演讲赛,三人商议了一番,就把甘露的名字报了上去,希望能借此让甘露忙碌一段时间,振奋起来。
等到甘露知道这件事后,她的名字已经出现在导员的桌上了,木已成舟,甘露无奈,只好打起精神筹备这次演讲。
其实甘露英语是挺不错的,不过性格使然,她并不喜欢这种出风头的事情,所以,即使有这个实力,倒没参加过这一年一度的英语演讲赛。
事实上,不止大学没参加,上学这么多年,她都没怎么参加过,记忆里,唯一的一次,还是初一时被班主任给推出去,无奈只能参加。
那时的她,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生,第一次要站在台上,面对全校学生演讲,纵使她平时多淡定,也会害怕无措。
太过遥远的回忆,细节早已模糊,只是记忆里还隐约记得那是初秋的季节,在比赛前夕的一个傍晚,放学后,拿着演讲稿的自己,站在台上,空旷安静的演讲厅里,只回荡着自己一人稚嫩的,因为怯场而有些颤抖的声音。
台下,有一个少年坐在那里,清亮的目光中含着鼓励,闪闪的,在有些昏暗的空荡的演讲厅中,是自己黑白模糊地记忆里,唯一的颜色。
如今,七年后的今天,甘露又一次拿着稿纸,心中同样有些害怕,有些无措,只是,身边再没有那个眼睛闪亮,蕴着温柔的男孩儿,陪在她身边,耐心地鼓励着说:“露露,你是最棒的。”
*
很快就到了英语演讲比赛的那一天,甘露站在后台,看着演讲厅里满满的人,心里不由有些发怵。
已经有很久都没有站在这么多人面前发言了。以前的她虽然低调喜静,但对于这种公共发言倒也并不是多害怕,可自从李久翰走后,虽然表面上没什么异样,可心里不自觉就有些封闭,较之以前更加低调,跟人的接触也变少了,对于这种公共活动有意避之,所以她已经有好长时间不曾面临这种状况了,说一点不怕那肯定是骗人的。
很快就轮到了甘露,在主持人报过幕后,甘露深吸一口气,沉着步子朝台中央走去。
她介绍了自己,又报出演讲的名字,这次的演讲主题是“love”。甘露说完后,停顿了一下,眼睛看着台下无数张看着自己的脸,脑子有一瞬间的空白,她心中不可抑制地有些发慌,甘露试图深呼吸,平复心里的波动,可效果甚微。
甘露垂下的手不自觉地紧紧拽着衣角,愈发有些慌神,她闭了闭眼睛,恍然中,脑中响起一个熟悉遥远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嘶哑,典型的变声期的嗓音,少年特有的青涩温柔,在自己耳边轻柔地说着:“露露,不要慌,就当是台下的人都是萝卜,没关系的,相信自己!”
俗气的安慰,毫无新意的比喻,可却莫名的安抚人心。
甘露慌乱的心绪奇迹般渐渐稳定下来,她慢慢睁开眼,台下已经因为这段时间的沉默而有些骚动了,她抿了下唇,按着事先演练的稿子,开口说了起来,声音清亮,情绪到位,已没有一丝的慌乱颤动。
台下的三人本来看到甘露的表现担心极了,可一晃神的时间,甘露已经演讲了起来。三人都不由而同地松了口气。何团小声说:“还好还好,刚才真是吓死我了,露露那脸色,我以为她下一秒就会昏倒一样。”
刘扬点点头,刚才甘露那苍白的脸色,真的挺吓人的。
这时一直没出声的秦墨突然冷不丁低声开口:“那小妞心里有人了!”语气笃定。
刘扬何团听了都暗暗翻了个白眼,真是入了魔了吧,怎么什么都能扯到那上面去?
甘露从一开始的开口,之后就再没出过错,一路顺畅流利地演讲下来,语句优美,情感丰富,台下的观众都听的入神。
“Love is a very good thing;if you have the like for the person;please say ‘I love you。’”
甘露说完最后一句,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神放空,她有些茫然地看着下面的观众,突然,眼角瞟到角落里的一道身影,挺拔笔直,蕴着温柔的熟悉的眼神穿过重重人影,准确地落在她的身上。甘露身子一下子僵在原地,像是失了所有的反应。
等到她回过神来,不顾满场的掌声冲下台时,却发现那个角落里早就没了人,刚才的身影像是一场梦,无痕无迹。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满场的注目掌声,欢呼叫好,她却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刘扬,何团,秦墨见甘露不顾一切地跑下台,还以为出了什么事,赶忙跟过来,却看见刚刚在台上神采飞扬的女生此时面色苍白地呆立在角落里,单薄柔弱,落寞而孤独。
其实自从李久翰走后,她心底深处是有些不可言说的怨的,即使知道一切迫不得已,可他不留一言的离去,以及之后的毫无联系都让她有些生气,至少在这之前,她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可直到刚才看到那个身影,两年以来一直强压在心底的思念一瞬间全部涌出来,她才恍然发现,自己其实一直在等着他,等着他回来,然后对他说:“我爱你。”
~~
爱情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是相守,是相知,也是等待。
我喜欢一个男孩,喜欢了十九年,他与我相距千里,我却知道,我们都等着对方,等着将来的一天,亲口对他(她)说:“亲爱的,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大家有没有闻到将要结局的气息,或许故事中还有很多疑点大家不明白,大豆会在番外中一个一个讲清楚的。至于正文,估计是快要结束了的。
祝福大家,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个人,倾情倾心,勇敢说出:“我爱你。”
爱情是一件很美好的事,而美好的你们,都有资格拥有一份爱情,完满幸福。
、第四十一章
240寝室三人虽不知到那天甘露的异常到底是因为什么,但自从演讲后,甘露倒真像是恢复过来一样。甚至较之以前更好。
她们认识的甘露是一个安静秀气的女孩儿,最爱的就是读书,也许是因为所谓的美好的文字的熏陶,她的身上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忧郁气质,平时不怎么爱说话,与其他同学也是一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
虽然没有脱离集体,却也给人一种疏远的感觉,可现在的甘露,虽然仍不爱说话,喜欢安静,嗜爱读书,但她给人的感觉却又不一样了一点,身上那种有些忧郁的感觉消失了,比之从前好像更真实,更有精神气了些。
大家对于她的这种变化自然是乐见其成。
再说甘露自己,从上次那个见到那个背影后,她的心境好像一下子就开阔了,虽然当时离得远,她并没有看清楚那个人的面容,但她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感觉,那就是李久翰。
这个认知好像一瞬间给她注入了活力,这两年多的压抑,无视,忽略在内心最深处的思念有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发泄口,可以昭告天下,她好像一瞬间轻松了好多。
如果说这两年的她身上一直背负着一个无形的包袱的话,那么现在她就是一身轻松,不是抛下了,而是找到了正确安放它的地方,让它从负担变成了动力。
这以后,她开始找到以前李久翰在时的生活方式,轻松地去生活,那个深埋在心里的思念,逐渐成为她本身的一部分,她仍喜欢泡在图书馆,可却也慢慢开始参加一些课余的活动,并不是勉强自己,而是真的想要去感受生活。
她认真地生活,学习,玩耍,在放假期间,也会跟同学去一些地方游玩,爬过几座名山,登过不少名楼宝塔,赏过很多美景,在幽静安宁的深巷里穿行,在热闹拥挤的街道游玩。也在无意间跟朋友们提起过,在自己以前十几年的岁月里,有一个男孩,一直陪自己走过。
*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大三上学期已经过完了。
又是一年春节来到,跟着甘父甘母走着串了几天亲戚,可着实把甘露累的不行,倒不是身体累,是心累。
长辈们总是对晚辈的姻缘很感兴趣,这似乎已经成为一条真理,众多的七大姑八大姨在这个美好欢腾的节日里,看着平时不怎么见到的小辈聚在身边,心里欣慰之余,牵红线的心思也随之疯长。
于是——
“露露啊,过了年就二十一了吧?”
“哎呀,一转眼可就成了大姑娘了!”
“真好,学习又好,长得也是一副惹人爱的样子,露露妈真是有福气啊!”
拉着甘露的手扯尽了看,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然后——
“都是大姑娘了,有男朋友了吗?”
“可得抓紧了找,女孩的好时光可就是这几年。”
“有吗?没有啊!正好,我单位有好多刚毕业的小伙子,个个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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