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惑》第84章


结婚前,我让张家铭将阿鸣接过来,告诉他我即将再婚,并会给他养个小弟弟或是小妹妹,但是他在我心中的地位永远不会改变。
阿鸣知道我再婚的消息不是很惊讶,他很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一问才知道是阿曦早就给他打过预防针了。
阿鸣小心翼翼地抚摸我的肚子,“妈妈,真的有个小不点在里面吗?”
“嗯,现在他还太小,相当于一个手指甲盖那么点大,你当初也是由那么小后来才慢慢变大的。等到妈妈怀孕10个月后就会给你生个小宝宝出来给你玩,到时候你就是大哥哥了,你可要帮妈妈带好小宝宝哦!”
“妈妈你放心,我会好好带小宝宝的,我会陪他玩,给他买好吃的,以后还教他功课。”阿鸣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
“阿鸣真乖,真是妈妈的好孩子。”
我们娘俩正说着话,这时阿鸣的手机响了,我一听是丁振凯打来的电话就避开了。
“喂?”
“阿鸣,我是爸爸。”
“爸爸,你好久没有打电话给我了。”
“对不起,儿子,爸爸最近这段时间比较忙。”
“爸爸,妈妈要和张叔叔结婚了。而且,妈妈肚子里有小宝宝了。”
丁振凯在电话的那头已经听不清阿鸣在说什么了,他脑子里嗡嗡嗡响着,只有“妈妈要和张叔叔结婚了,妈妈肚子里有小宝宝了”这两句话,不断回响。
虽然,放手的时候就知道是这种结果。但这样的结果真的到来的时候,他还是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胸口闷闷地疼,他无法接受,却不得不接受。
“爸爸,爸爸?”
“乖儿子,爸爸累了,要挂电话了,你以后要听妈妈的话,做个好孩子。”
“嗯,爸爸,你怎么都不回来看我,我都想你了。”
“阿鸣,爸爸也想你。”丁振凯的声音哽咽了,他慌张地把手机挂掉,关机。
丁振凯坐在地板上,抱头痛哭。好好的生活,是他自己搞成了这个样子。
人生看起来很长,但关键处往往就那么几步。转念间,就是另一种人生。阿欢要结婚了,要嫁给爱她疼她的张家铭了。这也好,毕竟她是幸福的,不是吗?
丁振凯曾经希望得到阿欢的谅解,希望看在孩子的面上破镜重圆。但是原谅一个人是容易的,而再次信任,却没那么容易。暖一颗心要许多年,凉一颗心却只是一瞬间。
有些伤痕,划在手上,愈合后就成了往事;有些伤痕,划在心上,哪怕划得再轻,也会留驻于心。有些人,虽近在咫尺,却已一生无缘。生命中,似乎总有一种承受不住的痛,有些遗憾,注定了要背负一辈子;生命中,总有一些精美的情感瓷器在我们身边跌碎,然而那裂痕却留在了岁暮回首时的刹那。
爱情就是这样,有些人会慢慢遗落在岁月的风尘里,笑过、哭过、吵过、闹过,再恋恋不舍也都只是曾经。不管你经历多痛的事情,到最后都会渐渐遗忘。因为,没有什么能敌得过时光。
丁振凯知道阿欢要结婚的消息后痛苦、消沉了一阵子,一度睡眠不好,整夜睡不着,因为他的心里背负了许多负担和后悔。
直到有一天,他朋友劝他出去散散心。在北京香山寺,他碰到一位得道高僧。丁振凯向高僧倾诉心事,他说:“我放不下一些事,放不下一些人。”
高僧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放不下的。”
丁振凯说:“这些人和事我就偏偏放不下。”
高僧让他拿着一个茶杯,然后就开始往里倒热水,一直倒到水溢出杯来还不停手。丁振凯被热水烫到马上松开了手,杯子落地摔碎了 。
高僧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人和事是放不下的,痛了,你自然就会放下。”
丁振凯闻言不由一笑,似有感慨,又似是释然。高僧说得真好,这世上没有放不下的事,痛了,自然就会放下了。自此回去后,他更加努力地工作,希望赚取更多的钱来创造自己的幸福。
我的婚礼定在五月底的一个周六,办酒席的地方就定在思云园。照张家铭父母的意思要大事操办,但是在我和张家铭的劝说下,一切从简。毕竟结婚只是个走过场的形式,重要的是我们两个人终于走到了一起。
再说了,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并且肚子里还揣着一个,也经不起折腾,为人要低调。
我们选的是中式婚礼,举行仪式地点定在思云园是我提议的,我觉得与其让人家赚钱还不如由我自己赚,内部消化。自己地头,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再说现在搞园林婚礼还挺时髦,思云园小桥流水、亭台楼阁样样俱全。
为了婚礼,我们定制了三套中式礼服。我喜欢旗袍,因此我选的是三件风格各异的改良旗袍。而张家铭为了衬我的旗袍,他选了一件长衫、一套马褂、一件中山装。
到了结婚当天,我们白天请人在思云园给我们拍照,之后加急做成PPT格式当晚宴席上放给大家看。
在思云园拍摄过程中,摄影师很多次被我和张家铭的造型、思云园的园景所迷惑打动。他觉得这一对璧人看上去就像前生的恋人,历经波折在这一世重逢。
穿上旗袍的新娘从思云园的小径走来就仿佛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撑一把油纸伞,从古老的雨巷中翩翩走来。那盈盈秋波,凝眸一望便是千年。她在不经意间沾惹着怀旧的气韵,蹉跎着烟雨红颜,恍恍惚惚如同一朵栀子花飘向了繁华浓艳的人海。
而穿上长衫的新郎就仿佛是那乱世的公子,看上去历经世事,睿智而了悟,可以从容不迫理性地看待世间纷争。同时又是清理简约的,眼睛如湖水般清澈幽深。言谈举止端庄大气,待人接物自信内敛,遇事沉着冷静心底纯洁善良,含蓄中存一分气宇轩昂,温雅中有几丝骄傲矜持。
在张家铭眼中,穿上旗袍的陈欢倘佯在古典与现代之间,优雅而脱俗,有着高贵骄傲的气质和从容淡定的风度,有着优雅的仪态和良好的修养,脱俗但不免俗,华丽而不张扬,有着水样的灵动与柔美。
正印证了那一句:小轩窗,长发飘飘,蛾鬓淡扫,旗袍裹身,眉宇间写满细碎的心思;凭阑处,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夏月黄昏,指尖下流淌迷离的诗词。
在婚礼的高台上,张家铭笛子独奏一曲《凤求凰》,“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我在后台听得好笑,张家铭还自比司马相如了,我可不是那卓文君,还当垆卖酒与他私奔呢!
当背景音乐响起花好月圆时,我穿着旗袍,头上盖着缀满流苏的红头巾,被阿曦搀扶了出来和穿着马褂的张家铭拜堂。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留在台上。”跟着司仪的口令,我们像木偶似的一一动作,让我有种穿越时空的错觉,很好玩。
在我们婚礼上,双方亲朋好友都来了,站了满满当当一台子,拍了一个甚是壮观的全家福。
当初我和丁振凯结婚的时候因为创业初期,就领了证并没有办婚礼。其实我内心一直想拥有一个婚礼的仪式,没想到是在我的不惑之年,由张家铭为我圆了这个梦。
与张家铭的相识相爱相守,让我明白:世上的美好事物,绝非仅有爱情。心有灵犀,我们仅仅那样站在一块儿互相注视,不需要什么甜言蜜语,就会觉得浑身充满了温暖,有了莫大的勇气和力量。
有个懂我的人,是最大的幸福。这个人,不一定十全十美,但他能读懂我,能走进我的心灵深处,能看懂我心里的一切。他是最懂我的人,总是会一直在我身边,默默守护我,不让我受一点点的委屈。真正爱我的他不会说许多爱我的话,却会做许多爱我的事。
拥抱着陈欢,张家铭心里亦倍感幸福:天上地下只有她一个会对他无条件地信任,会为了他勇敢坚强,会为了他撒娇任性,会为了他哭泣难过,会为他做饭洒扫,会守在他身边想保护他。也只有她,能够让他同样无条件地信任,让他想为了保护她而强大起来,让他愿意为之而拼命努力,让他的人生除了工作之外还有温暖恬静。
他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她在他的生命中变得如此重要。只知道,她就是那个人,让他明白,自己寄生于世上,原来是那么美好。只知道,他想一直跟她在一起,想她永远那么平安喜乐!
于是,在这个幸福的夜晚,张家铭在陈欢的耳边轻轻地诉说:“To the world you may be one person; but to one person you may be the world。” 
(End)
作者有话要说:我从7月30日开始开坑,更新到今天已经全部更完。
终于结束了,我有一种感觉,就像十月怀胎一朝落地的轻松感。写得好与不好都交予读者来评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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