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家三少》第34章


是他自己撞上的,本来能躲,他不躲,那和他自己撞上来又什么不一样?没什么不一样,那就是他自己撞上的。
反正,他自我安慰的想着,是一样的。
只是这事一完,他就想起方少陵的处境来。
医生说,他没什么大碍,伤口也及时处理了,也没感染,休息一段时间,就能出院了。他听了,就是一松气,心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长长的吐了口气。
坐在医院里,满眼的都是苍白,苍白的窗帘,苍白的床单,苍白的衣衫,苍白的天空。
还有脸色苍白的人。
萧清羽面无表情,淡淡的说:“方少陵,你是不是耍我啊?”
方少陵把玩着手里的苹果,递给他,心情很好,“没有啊!”
萧清羽接过苹果,低头认命般的给他削起来,暗自叹气。苹果皮一圈一圈的削的特别专业,跟练过的一样,然后,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用果盘子装上。
看着低着头的人,方少陵突然就想伸手摸摸他额前的碎发,可是还是忍住了,拿着本书放在手里一页页的翻着,看了皱眉神伤的人一眼,笑道:“你别想太多了,我真的是一时眼花,当时一愣,就没能躲开。”
“真的?”萧清羽这几天,快让这件事弄的心神不宁的,他长这么大,还没害过人呢!
“嗯!”方少陵眼睛一亮,“可能是你之前那一脚踢出脑震荡来了。”
“…”
他没出声了,又默默去了医生办公室,询问那床的病人脑子没问题吧?医生扫了他一眼,摇摇头,那眼神看着怎么都是自己问题更大一些。
方少陵住院那段时间,他也就没继续去“封家馆”子里了,想着,他以后也不要去了,把衣物给人还了回去,弄的那些人还有些不舍得,只是,也有人轻哼,怕是一心以为是他故意害了方少陵。
除去去学武术那件事,他就真的没什么事情做了。
先开始,会命人去做些食物去拿给方少陵补补身子,陪他聊聊天解闷儿,不禁打发了自己无聊的时间,也能缓解自己心里的愧疚。
只是,后来,也就不常去了。
那天,拿着手里刚煲的汤,还是热的,想着赶紧给他送去。
刚要进去,就听见方心怡的声音,“哥,不是我说,你要是不喜欢他,也别缠着他了。”
萧清羽一愣,奇怪于这姑娘和自己说话时,温温柔柔的,可是和她大哥说话,却是这样生硬。
床边的人也没开口,就是无所谓的笑了一声,继续看着手里的书,都是萧清羽给他找来的。
“哥,你有没有听我说话?”方心怡夺过书,皱眉道:“你别一发疯就没完了,娘说了,你过完年,必须和大嫂生个孩子。”
“我知道。”方少陵还是笑,“乖,把书还我。”
方少陵的面上笑着,言语里却没有笑意。
“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让爹娘有多担心啊?娘是不知道他长得像沈大哥,要是知道…怕是早就…”
“你别说了,出去!”
方少陵也不要书了,深邃冷寒的眸子快要射出冰来,“出去。”
“你会害死他的,大哥。”方心怡冷道,“难道你忘记了沈大哥是怎么死的了嘛?”
“心怡”,方少陵依旧面不改色,声音依旧淡淡的。
“他是让爹一点点折磨死的。”方心怡唰的落下泪,“哥,你对不起他!你不值得拥有他的爱,因为你不配。你只知道说沈大哥残忍,其实,你比他更加残忍。”
方少陵沉默了。
半响,他才笑道:“出去吧,那些事,我早忘了。”
36、番外(上)
36、番外(上)
我是方少陵,省城方家的大少爷方少陵。
我爹就是东北称霸一方的方大帅,手下就掌管约有几十万的兵力,这在省城是无比的让人称羡佩服的。至于,我爹自己,也是自满得意的,总是认为自己很强大,但是那样的强大,回到东北三省,又顶多算是中上等的,也没有省城内大家吹说的那样厉害。
而就是这样有限的强大里,还是伴着他背叛兄弟的印迹,踏着他兄弟的血肉,为成大业,至亲亦可杀,活生生的叫人听着恶心。
我每次想起来,还是不自觉的心里就是痛苦,又想作呕,但是,偏偏什么都做不了。
其实,我应该已经算是放下了。
这些年,不也还是活的好好的;谁还离了谁就活不成了了?谁也没那个心思和义务。
就连我,也是一样的。
沈默念。
是我父亲至交兄弟的儿子,和我也算是半个青梅竹马,是我的亲友兄弟。
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们差不多是一起在沈阳边陲小镇长大的,一起读书玩耍,折枝嬉戏。
他天生就身子骨弱,体格比常人差的很多,一直都是半个药人般的养着,什么药珍贵稀有,他们家就给他吃什么,越是吃就越是金贵。
而我就特别喜欢他身上飘出来的那股子淡淡的草药味儿。
我钻进他怀里去闻的时候,他不禁不推开我,反而含着笑往我身上靠。
他像个女孩子一样的娇贵,三天两头的生病发烧,而我就一直围在他身边,他躺在床上,我就蹲在床头看着他。
别提多尽心尽力。
提鞋擦脚洗手,连我爹都笑话说,这两人关系好的教人着实心疼。
而后来,他算是领悟到了:他儿子那实在是贱的慌!
贱兮兮的模样活生生的让他这个做爹的都觉得臊的紧。
我一直都是贱兮兮的跟着他后面转悠。
好在沈默念不那么以为,他就是单纯的觉得我对他好。
那一年,他们家一次偶然请客,去了一个道士,那人说沈默念天生命薄,怕是活不长的。
一定要送去庙堂里才好渡劫,留下一条命。
沈家伯父是粗汉子一个,不信命不信天,独独信他自己,气呼呼的怪人咒他儿子,硬是让人把胡诌的道士给宰了。
但是,之后,沈默念的病是越来越严重,隔三差五的晕倒。
有一次,就差点儿要了命,小白脸红的都要滴出血来。
我就一直蹲在他床头,强行打着精神,也不敢睡觉,不知时候的陪着他。
有时想想,总觉得我们俩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奇妙的极,我是个没心没肺的粗线条,但是独独对他一直小心翼翼,一天见不到他就莫名的着急,总自我暗示着,这人不是在那个没人的角落里死了吧?越是想就越是急,只差把人拴在身上了才好。
而沈默念虽然是个惯坏了的小少爷,不听话爱闹脾气,但是对我却是百依百顺,总是黏糖糕似的跟着我后面,屁颠屁颠的,推开了就粘上来,才一撅嘴后又笑嘻嘻的。
他最后还是让家里送去了庙堂里。
一去就是三年。
而这三年里,我几乎是度日如年,算着时间过日子。总是想着哪天一开门就能见到那个熟悉的人,然后黏糖糕一样的钻进我怀里。
只是,也许是大了些,想法也一天天的改变。
想要见到他的心思也没那么强烈了。
他再回来的时候,没有立刻来找我,我也没有去找他。
而在我爹的传述中,他却成了变态的代名词,病好了,却染上了一种恶性: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女人模样,爱胭脂粉膏,喜欢男人,还说要嫁给我做妻子。
我惊讶的愣了好几天,还是没缓过神来。
下意识的躲避他,也在心底决定不再理他。
那一晚,他来找我时,可怜兮兮的,穿着倒是很正常。
他大眼睛都溢出水来,像个小猫一样的柔声问:“你为什么不理我了?”
我心里顿时慌了,眼神闪烁不定,淡淡的道,“你以后别来找我了。”
“不要。”他一下子就扑到我怀里,小脑袋拱啊拱的,弄的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汗毛都竖起来了,我狠狠的把他推在地上,想要进门去,心说,好好的一个人,就弄得这么不男不女的,一阵叫人又是心疼又是气急。
谁知道他还是黏了上来,对着我的嘴巴就是吧唧亲了一口,小舌头在我脸上舔来舔去的,当真跟个小狗似的。
弄的我当场石化,烙铁烫了手一样的把他甩开,我几乎忍无可忍的冲他道,“恶心!”
然后,躲进门内,靠着门,就能听见自己不断加速的心跳,满身都是汗。
像是有一团火直烧到心底。
为了躲避他,我去了上海,后来又出了国。
过年过节也不愿意回去,放了学就去外面酒吧宾馆里兼职当侍应,回到屋子里,就累得不成样子,倒头就睡。
实在没事做的时候,就乖乖待在小公寓里,安安静静的看书。
我就是不愿意回去。原因有二个:一,我不想看到他;二、我不敢看到他。
我总觉得他对于我来说,是可怕的。
会让我变得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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