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被迫合奸》第13章


吴顺翻着书页,边翻边摇头,终于把自己过往吃的那些东西和食谱对上号之后,他由衷的发出感叹。
闷骚,你就闷吧,迟早闷死你!
提到几天前的那个刮痧之夜,吴顺就心火难灭。
当时他可以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在诱惑对方,情真意切程度堪比大话西游里的脖子与剑0。01公分。
然而短暂的沉默过后,沈淮的回答却让他有种热脸贴了冷屁股的感觉。
沈淮说:“是又怎么样。”
“你是不是喜欢男人?”
“是又怎么样。”
这什么模式,挑衅模式?!
吴顺先是沮丧,立马又狂喜,喜欢男人,那就是不会拒绝自己的意思咯!两条腿用力夹住沈淮,他色急的往对方身上蹭,不过很快,沈淮就像嫌弃自家宠物狗长得丑一样,嫌弃的推开了他。
吴顺心有不甘,追下沙发继续缠,可被沈淮一道门拦在了厨房外面。
“还想吃饭就给我老实点儿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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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到家这段时间,张扬总是不停的看手机,等红灯的时候看,堵车的时候看,就连行驶中也会时不时的腾出手来看。
他总想着,或许魏朗什么时候就会给自己来电话,或者来个短信什么的,可是等了这么久,什么消息都没有。
很多人失忆,其实都是逃避性的选择自己愿意接受的东西。所以当张扬知道连自己也被魏朗忘记的时候,他很是失落了一阵子。
魏朗被送来医院的那晚,刚好轮到他值夜班,当时急诊室里没几个人,除了脸色苍白的沈淮,当班护士和负责运送的人全都忙做了一团。
诊断很快出来,是急性酒精中毒,经过催吐输液的紧急处理,生理机能算是基本恢复正常,可人却迟迟醒不过来。
张扬的心里很慌,虽然他看惯了生老病死,可当那种失落真正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焦急不安的情绪还是影响得他好几天都吃不下睡不着。连续好几天都熬夜留在医院,他只在中间断续的见过沈淮几次。
沈淮不定期的来,有时候白天,有时候晚上,每次来都很沉默,不和护士说话,也不和作为主治医师的自己说话。其实不说也好,因为张扬根本就是讨厌他。要不是因为魏朗,他真是一点也不想跟这种自私又冷漠的人扯上关系。
人跟人交往,其实有好几种情况。有些人是真的喜爱交际,不管跟什么样的人都能处得来,而有些人则仅仅因为善良,比如说魏朗就是这么一类人。
沈淮对他什么心思,瞎子也能看出来,虽然开口闭口只谈工作,可他的视线却从未从魏朗身上离开过。那种视线不是普通的男人看男人,而是男人看女人,或者是一个带有欲望的男人在看着他所渴望得到的另一个男人。
张扬不能当面跟魏朗说这个事情,不管他本人是否有察觉,这毕竟只是人家的私事。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魏朗失忆了,这就意味着短时间内,他的生活和事业都会落入沈淮的控制,这相当危险。
从专家会诊这件事情上就能看出来,魏朗失忆,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沈淮,这个自私的男人或许早就期待这么一天的到来,然后他就可以像现在这样,用工作的名义彻底的把魏朗变成自己的所有物。
回想起那天在饭桌上的对话,张扬不由的握紧方向盘。
也许是他想太多走了神,也许是晚上路况实在糟糕,在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忽然有道人影从一旁的树丛里窜出来,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
张扬猛然回神,惊吓之余用力的踩下急刹车,那道人影并没有从他车前经过,难道……他不敢想,打开车门下去,在车灯汇聚的光线中,看到了一个面色惊恐的男人。
男人蓬头垢面,瘫坐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喘一口,显然也是被吓了一跳,然而当他从车灯的光线里看清楚张扬之后,那黑乎乎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讶异。他伛偻着从地上坐起来,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用胳膊挡住一侧刺眼的灯光,慢慢的朝马路另一边的树丛走去。
张扬想叫住他,但是连续叫了好几次对方都没有回头的意思。
天色微暗,男人的背影看起来有些矮小,甚至是可怜,他在努力的维持一个正常的行走姿势,但是张扬看得出来,他脚上有伤。
回到车上,张扬并没有立刻离开,慢慢的把车开到那个人身边,他问他:“你去哪儿,我带你一段。”
☆、卖火柴的小女孩
最近两天,吴顺发现沈淮跟自己说话的时候多了,时不时的还会小关心自己一下,比如穿衣服的时候会适当的咨询下自己的意见啦,或者安排工作的时候会问一问自己的身体状况。吴顺觉得自己成了个怀抱铜罐的小孩儿,等着沈淮把他那些零碎的爱心投掷进去,再让他摆到耳边摇一摇,响一响,然后就笑成一朵傻逼花了。
傻逼花很幸福,幸福的近乎单纯,甚至忘记自己原来的身份。一个人嫉妒自己可能很奇怪,但是吴顺想不出别的形容。
变成魏朗之前,他过的并不幸福,生活平淡,还带着点小人物的悲剧色彩,不过现在这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他有工作,有家,还有一个会对自己好的人。
年轻的时候可能谁都不会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家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是随会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累积的。
不过这个概念对吴顺来说就像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梦,他是个同志,无法像直男一样通过婚姻来获得家。他所拥有的仅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窝,却找不到一个真心肯对自己好的人,来让那间小房子变成温暖的家。
所以房子没了男人走了,吴顺到没有呼天抢地的寻死觅活,他反而觉得轻松。这就好像你手握地皮的时候羡慕别人家的高楼别墅,永远会为自己没有砖瓦而觉得失落,可当你真的一无所有了,这种失落也会跟着一起消失。
有时候,所谓的命运就是小女孩手中的火柴棍,只要划开火焰,就能照出吴顺想要的一切。
他本来有很多想要的东西,可现在他只想要沈淮。
“周末我们出去吃。”沈淮给吴顺填了第二碗饭,递到他面前,吴顺没有接。他拿着筷子傻傻的盯着对方的脸。
“?……为什么?”
沈淮把碗直接顿在他手里:“不为什么。”
吴顺在满桌热菜中扫过一眼,虽然沈淮厨艺不精,但是始终算是处于循序渐进的进步状态,没必要特地到饭馆去寻找平衡啊!
他扒口饭,沈淮已经坐下去了,在他对面默默的吃。
吴顺忽然想到另一种可能性——约会!
他不由自主的高兴起来,眼睛笑眯眯的,矫情又暧昧的瞟了对方一眼,他假装漫不经心的说:“我那天在沙发下面摸出两本书。”
沈淮夹菜的手指一顿,继续若无其事的吃。吴顺却像只偷腥的猫似的,狡猾的从斜射而出的视线里捕捉到了对方的破绽。
你不是喜欢闷骚么,我偏不让你闷着骚,全给你抖出来!看你怎么圆!
吴顺说:“你的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嘛。”
沈淮沉默了一会儿,吴顺发现他耳根那儿有些发红,这让吴顺觉得很得意,偷偷的低下头去捕捉对方或许羞赧或许愤恨的眼神,沈淮脸一抬,很淡定的说:“你的通告费不多,刨掉房租和水电实在剩的不多,要是做的不好吃,你可以不吃。”
起身收拾掉自己的那份碗筷,小经济依旧潇洒的理直气壮。明白了嘛,不是我想做饭给你吃,是你挣的少!迫不得已才自己开伙!
话一出,吴顺心里头那些暗爽的火花全都啪啪啪的自灭了,主动攻击,最后却拆了自己的台,可喜可贺。
周末之前,吴顺都沉浸在一种期待又忐忑的情绪里,就连在工作的时候遇到埃里克,都骚气外露的荡漾了人家一脸狗血。
休息的间隙,埃里克偷偷的把他叫到厕所,然后塞给他一个信封,这是吴顺第一笔卖丁丁的肉钱。
展开粉红色的毛。主席,吴顺扬眉吐气,从今天开始他也是有私房钱的人了!回去好好琢磨,这笔钱到底藏在哪儿比较合适,可不能像某些人似的,直接藏在沙发底下,太低端了!
乐颠颠的装好钱,他想起给他送财的贵人——张一宁来。
叫住往外走的埃里克,他上去就问:“哎,后来张一宁跟你联系了么?”
“联系?联系什么?”
“他……”吴顺想说他这么久没露面,不是因为捉奸被家暴住院了吧,“哦……我就是想他还有没有活……”
埃里克挤挤眉毛,停下来上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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