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南》第112章


天大地大,相爱最大。
段从想,自己真的是老了。老到可以坦然接受自己爱的人与别人长相厮守,也仅仅只是感到一点心酸。
老到即使心爱的人将来的喜乐都与自己无关,也仅仅只是觉得遗憾。
段从陷在软皮沙发里,长腿交叉微抻。灯火都熄灭了,屋内屋外的黑暗交织在一起,犹如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从俯瞰下去,窗外是终年不散的十里洋场,连带那上方的空气都是纸醉金迷的味道。
然而段从已经很久没有在深夜出门了。他似乎慢慢开始习惯了蛰伏在静谧的黑暗中。从黑夜到白天的距离不算长,一瓶伏特加,一盒烟,一个人,足以消磨。
遥控器就握在手里,无聊地转换着频道,即使是深夜,电视里播放得依旧是一些千篇一律,裹脚布似俗不可耐的肥皂剧。他按下静音键,然而换台的手指却没有停下来。
夜,在他的沉默与烦躁中,愈加显得格外安静而不可抵抗。
这世界一半的人都睡了,而另一半的还醒着。就好像幸福和不幸的几率,大概也是一半一半。
段从只是习惯性地失眠,可他却也不认为自己有多不幸福。只是在所难免的,有些寂寞。而这种寂寞,已经无人可以诉说。
酒瓶里的酒慢慢见底,可他依旧清醒地可以看清香烟的橘色火芯在指尖明明灭灭,是清晰的一颗,没有重影。
烟灰掉了一地,烟已经燃烧到了尽头,不知不觉有些烫手。
手机很安静地放在茶几上,和那些杯具放在一起,不声不响,没有半点动静。
公司里除非发生天大的事,段从习惯了无人敢轻易打扰的日子,而这所谓比天还大,只怕屈指可数。
他的近期通讯录上通话记录寥寥,大多是别人打来,大多是她。
其实段从已经想开了,他一把年纪,早已不喜欢强人所难。倒是她,反而有些难以释怀。
那只是一种内疚,无关爱恨。段从太懂这种滋味,就因为懂,所以无法帮她排解,更无法安慰。
、段从番外:千帆过尽(下)
段从番外:千帆过尽(下)
倒是那个变态,许久没有跟他联络。
天光快亮的时候,段从看着满目狼藉,毫无设防地想起了那个烦人精。
那时候他们还不到二十岁,刚进大学,冲动而懵懂。两个同样年少出色的男孩子狭路相逢,自然是两看相厌。可谁料想,不打不相识。
那时候的时光真是好,他冷情冷性,那个烦人精嬉皮笑脸,明明是性格迥异的两个人,偏生对了路子,好到可以穿一条裤衩。自己替他砍过人,他替自己挨过刀,要说是过命兄弟,也不过如是。
他是第一个知道自己所有秘密的人,那些遗憾,那些真心,那些不堪,还有那石头里开出的花。而自己,却并不知道这个烦人精的秘密。
说来真是可笑。第一次洞悉烦人精那不可告人的心事,已经是他们相识三年后的事情。
那一晚宿醉后归家,烦人精以为自己睡着了,便在沙发上偷偷吻了上来。很轻的碰触,几乎一触及离,除了嘴巴上温热的触感,几乎连个吻都算不上。
可惜的是,那时候他虽然晕乎地睁不开眼,大脑却是清醒的。
当自己成为了别人心中的秘密,而秘密又不再是秘密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随之崩塌。
他和那个烦人精的性格中大抵都有些刚烈的强硬,宁可玉石俱焚,也不愿意粉饰太平。
段从迎着晨曦的光芒,仿佛看到了圣境中的吉光片羽。微风中,他抽完烟盒中最后一支烟,也许这时候是真的有些困了,否则怎么会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当时对那个烦人精说的话呢。
是“变态”吗?
好像不是。段从太了解年轻时候不可一世的自己了,说出来的话只怕比这恶毒百倍还要不止。
段从只记得烦人精阳光下失血到煞白的脸,好像魂魄都被那些字句一一碾碎。
那时候的烦人精远没有现在这么厚脸皮。那些话彻底伤到了他,以至于之后很多年都不曾来搭理过自己。段从也无所谓,年轻时他从不示弱,身边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对他来说也只是无关紧要的事。
更何况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呢。
一两年过去,段从几乎遗忘了这个烦人的存在。烦人精在他的生活中销声匿迹,仿佛从未出现过。
又是过了一两年,烦人精突然频繁地出现在电视机和大荧幕上,他火了,并且红得发紫。勇夺三座影帝奖杯的他俨然成了众星捧月的天王巨星。
作为娱乐巨头公司的老板与这圈子里红人交集的机会实在太多,当烦人精一个星期第五天出现在有自己参与的聚会中时,那种被猥亵的感觉在时隔多年后又重新袭上心头。
不可否认,段从恼了。可他却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那烦人精的态度客气有礼,面子里子都给得齐齐整整,饶是他都无处挑剔。
可越是平静越是危险。更何况烦人精的眼神可是一点都不平静,偶尔扫过来的时候都能烫死人。
烦人精爱设套,可段从不爱钻。那是个大麻烦,躲不过,不如就选择视而不见。
时隔多年后再相逢,段从觉得他跟烦人精之间成了死局。表面风平浪静,内里波涛汹涌,早晚鱼死网破。
可烦人精似乎并不打算跟他同归于尽。日子照样过,时不时纠缠分寸倒也把握地将将好,只是眼里火热地分量也是丝毫未减。
这么一晃,日子倒也飞快,一晃又是好多年。
如果不是因为那烦人精触了他的逆鳞,段从大概真的不会跟他撕破脸。
段从一直都有自己的打算,一是烦人精身份特殊,家里也是财大气粗的主,跟段家合作颇多,不好多加得罪。
二嘛,虽然这小子对他有意思,这些年却也一直没做什么出格的事。人要变态你不让啊,那变态也是有人权的。
段从其实说不太清自己究竟有多讨厌这个人。撇开烦人精喜欢自己这点,他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人。
段从偶尔想起年少时他替自己挨刀子的事,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感慨。
可就算是一二三三二一的列出烦人精的好,段从还是容不得他戳自个儿的肺管子。
自己喜欢了这么多年、宝贝了这么多年的人,几次三番地栽在他手里,还差点送了命。
这不是烦人精,这是神经病啊。
想到这,段从的火就蹭蹭蹭往上冒,恨不得立刻拿炮轰了他脑袋。
烦人精倒是坦荡荡,敢作敢当,嬉皮笑脸地跟他说,“不能让你爱我,让你恨我也好。”
操他妈逼!拍电影拍成傻逼了吧!
段从把他撂地上狠狠揍了一顿,操起凳子、烟灰缸就不留情地往他身上招呼。
烦人精也是个硬骨头,鲜血流了一地,肋骨还断了几根,差点戳破肺,还愣是硬扛着没还手也没求饶。
临末了居然还对他傻呵呵笑,倒是把段从给笑懵了。
烦人精吐了口血沫子,傻逼兮兮地对他说,“段从,你他妈就舍得对我下狠手。可老子他妈还是爱你。”
我擦,烦人精不只是神经病,还个被虐狂。段从这下彻底无言了。
有段时间段从也总是反思,自己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才会摊上这么个牛皮糖似的变态。
估计祖坟上的草都得齐腰高了吧。段从想了想,很快又被自己逗笑了,他一连他亲爹都不知道是谁的野种,有啥祖坟啊。
自从挨揍之后,烦人精安生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内伤加外伤,估计是不好养。更别提不少伤痕都是在脸上。
烦人精休养了好几个月,八卦杂志的狗仔队出动了一批又一批愣是没找着他人所在之处,只道是受了情伤,闭关疗伤去了。
段从可是半点没觉得内疚。就这变态对他那宝贝疙瘩做的事,别说揍一顿,死一千次只怕都不够。偏偏还真不能弄死他,只能有多狠就多狠地让他长长记性。
可长什么记性呢,这厮要是个正常人,何至于折腾这么多年。
段从一觉睡到中午,没做什么梦,醒来迷迷瞪瞪看着房间里乱作一团,不觉心生烦躁。
下午按例有个高层会议,一群老年人围坐一团,从民生国策聊到家长里短,从沪深股指聊到菜场韭菜黄瓜多少钱一斤。无一不让段从觉得自己的老年生活提前到来。
临结束了,那些老头也总不忘记催婚,“阿从啊,年纪不小了,该成家了。你不娶妻,我们都不安心啊。”
段从总是一幅懒得搭理的样子,黑脸拉得老长。目光偶尔扫过会议桌边的空位,神情还是有些复杂。
烦人精好像彻底消失在了人间。这对段从来说应该是高兴事,可是他却笑不出来。
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离神经病不远了。
……
“总裁,您的花。”
段从签完最后一份合同,抬头,看到秘书手中的花束后情不可闻地皱了下眉,“谁送的?”
“回总裁,不清楚。是花店直接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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