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歌》第112章


车子还在行驶着,梵歌缓缓的伸出手,食指向前,指着不断伸展的往上的公路:“就是那个坡段。”
“在这四百五十米的路程中,你要清清楚楚想明白,是选A还是选B。”梵歌望着前方,发呆,出神:“金秀园说,在最为危险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个最为真实的自己,在这段时间里,也许你会发现你是爱我,但你对我的爱还没有达到生命的重量,这样一来,你会心甘情愿的放我离开的。”
“这世界上,好像大家都那样,以为一些事情很重要却发现其实也没有那么的重要,以为很爱一个人却发现没有那么的爱!”
车子正在爬坡,梵歌喃喃的说着:“阿臻,你现在有没有开始在害怕?我倒是没有什么害怕,我只是想起了洛长安,早早死去的长安,我觉得她一定是女巫,也许,她还预料到这个时刻的发生。”
“阿臻,你还不知道吧?其实,我的胆子很小,一到孟兰节我晚上就不敢出门,就怕在街上撞到鬼,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些东西的存在,但我就是怕,洛长安死后,我常常梦见她最后化着浓妆的模样在我面前大哭着,哭话了妆容,我闭着眼睛不敢去看不敢去想她的样子。”
“刚刚,我有去想她的样子,神奇的是我好像觉得不怕了,真奇怪。”
原来梵小猪的胆子那么小,他还一直以为她胆子大的很,不是说童养媳有天生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特性吗?
温言臻空出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嗯!做得棒极了,你干嘛要怕洛长安。”
可是就是这么胆小的一个人却敢于拿起自己的生命作为赌博,就为了告诉他,他们真的无法在一起,真傻,温言臻苦笑,洛梵歌真是一个傻女人。
车子终于开到波上,温言臻去看梵歌,正好,她也在看着他。
“阿臻,你现在明白了,我们是真的无法在一起了。”
“嗯,都到了这个时候,不明白好像不行了。”
他对她笑。
“阿臻,我没有和你在开玩笑!这是我活到二十八岁时做得最为大胆,最为任性不计后果的,疯狂的事情。”
“我知道你没有在开玩笑!”温言臻拉下她的手,她的手冰的很。
“你觉得我这样做蠢吗?”
“是的,蠢极了,愚蠢程度可以入选年度最蠢事情第一。”温言臻拿起自己妻子的手,嘴唇在她手背上亲吻着。
亲吻完她的手,温言臻对着她眨眼:“可是,怎么办?就是你这样的蠢事看在我的眼里却是可爱至极。”
可爱得让他更为的舍不得放手。
他的爱人原来身上有着他年少时候欣赏的特质。
温言臻的少年时代潜藏着很多的黑色地带,喜欢暴力影片,觉得把头颅从谁的脖子上扭下来那些乱溅的鲜血会让他兴奋莫名,他曾经效仿某部影片的杀人桥段在自己爸爸情人的跑车上动手脚,遗憾的是只弄坏那个婊|子的一条腿,常常,他听到来自世界各地和他年纪相仿的人自杀,在人们为这些年轻的生命扼腕叹息的时刻,温言臻却认为这些年轻人做了很正确的事情,他了解他们,他知道那些人只是缺乏爱,缺乏关怀而已,另一方面,他又在心里嘲笑着他们,在自杀前应该得干点大事!
温言臻讨厌墨守成规,讨厌一成不变,而梵歌就是那种一成不变的人,按部就班的在每一个时期做着每一个时期应该做的事情,对人总是唯唯诺诺,所以,少女时代的梵歌吸引不了少年时期的温言臻。
温言臻喜欢世界上的与众不同,温言臻认为自己会被洛长安吸引,也许是源于她的与众不同,这世界上,没有人笑眯眯的,把死亡当成歌来唱!
还唱的那么饿张扬!那么的带劲!
变态的洛长安很符合那个时期变态的温言臻。
车子缓缓的往下滑落,温言臻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穿过自己妻子的手指,握着,紧紧的握着。
摆正表情,这可是梵小猪二十八年来好不容易做的,一件出格的事情,他要配合她,要尊重她,要赞美她,要严肃对待!
像国王接受皇冠加冕,像大主教得到梦寐以求的权杖!
车子还在继续往下滑,这次是用更快的节奏,温言臻紧紧的握着梵歌的手。
“梵歌,不要害怕!”他对自己的妻子说。
温言臻,从来都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他的妻子永远只能属于他,永远只能冠着他的姓氏,他忍受不了有一天她属于别人。
小时候,姑妈说,梵歌是给阿臻的童养媳。
去!谁要那个小光头!
是的,洛梵歌是他的,从小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留言比以前少,哥哥心里像掉了魂似的,你们是不是不喜欢我了。。咳。。。
祝大家假期玩得语愉快~~
、梵歌,又名人妻(09)
“洛梵歌,你想清楚没有!”温言臻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拉着梵歌的手。
“我不知道;但是这一刻我想要这么做。”梵歌回答。
是的,梵歌想这么做,就像洛长安一样;也疯狂一回!
“那么;梵歌;不要害怕!”温言臻紧紧的握着自己妻子的手,说。
车子慢慢的往下滑落。
天空把最后的一缕阳光揽入它的怀抱中;周围两边是整齐的树木,前面湖的湖面随着光的散去变成了沉沉的墨色;归巢的鸟儿在逐渐暗沉的夜幕中飞翔的身姿;就像温言臻小时候玩的双手叠在一起,在灯光的烘托下做着飞翔的剪影。
小时候,对了,小时候,小时候有一天管家带来了一个邋里邋遢的小豆丁,明明是三岁的模样样子却像两岁。
被姑妈牵着手,小小的他很好奇:“姑妈,那是谁?”
姑妈一本正经的:“她是谁啊,她是我们阿臻的童养媳,长大了给我们阿臻当媳妇的。”
去!谁要那个小光头。
孩子们对于“媳妇”这类的话题总是很敏感的,敏感得温言臻把那刻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的。
第一次见到洛梵歌时,她顶着一个大光头,猛的一看过去还以为是一个小和尚,她站在客厅上,站着的姿势也奇怪,类似于金鸡独立,现在想起来,温言臻突然的就明白了那时她为什么要那样站着的,彼时,洛梵歌一定是害怕自己的鞋把他们家漂亮的毛毯弄脏了,所以,那刻,她小小的脑袋一定在想着,就一只脚站着,这样一来被弄脏的地方就只有一块。
洛梵歌,真是小可怜。
不,不,这样绚烂的时刻不应该去想梵歌可怜兮兮的模样,要去想她光鲜亮丽的模样,梵歌有着小小的虚荣心,她的衣柜里有很多的漂亮衣服,她喜欢用那些来打扮自己,让别人看到她的模样时会想着,那个总是穿得像公主一样的孩子一定得到很多的疼爱!
疼爱?温言臻心里一抽,洛梵歌有两个爸爸,两个妈妈,可是。。。
可是,没有人给她真正的疼爱。
十七岁时,糊里糊涂的怀孕,又在糊里糊涂的失去自己的孩子,二十二岁的时候,唯一的妹妹来到她的面前叫着她“姐姐”,妹妹来到她身边不久就和她心爱的人上床,她甚至还来到现场,然后,是在他怀有目的性的情况下举行婚礼,然后。。。。。
不行,现在,不可以去想那些然后,温言臻对着自己说,洛梵歌一定有幸福得要死的时刻,就想那一个时刻的她的模样。
然后,温言臻发现洛梵歌竟然没有那种幸福得要死的时刻,即使是有,也是充满着欺骗性质。
洛梵歌所有所有的幸福都建筑在欺骗上,而罪魁祸首就是他。
温言臻惨然一笑,洛梵歌的一生从头到尾都是悲剧,弄得他心疼,心疼她心疼得要死,心疼得那颗心一点都不像温言臻了。
极小的时候,温言臻常常会听到这样的例子,某天,孩子因为太喜欢那只颜色鲜艳的小鸟,就把小鸟弄进笼子里,渐渐的小鸟的羽毛在渐渐的失去光泽,大人们总是用温柔的声音告诉着孩子,小鸟的颜色失去光泽是因为它太想念外面的天空了,亲爱的,让它离开吧,那是另外一种爱它的方式。
每每,温言臻听到这些的话后总是会无比的倒胃口,以及各种各样的蛋疼,觉得特矫情,他觉得要是换成是他的话,他会弄死那只小鸟,不要让它在眼前烦着他,广袤的天空又不是他们家的后院,小鸟即使是翅膀变漂亮的了也是看在别人的眼里,弄死它一举两得,可以不让它烦他,漂亮的翅膀也没有落在别人眼里。
车子还在往下滑落,一百米,二百米,三百米!
在三百米和四百米之间时温言臻的脑子就像是一台高速运转的放映机,最后一个念头是:洛梵歌好像还没有尝过胜利的滋味吧?
这个可怜兮兮的童养媳都拿命来和他赌博了,应该让她尝点胜利的滋味,应该让她威风一回。
洛梵歌,这个名字多美丽啊,所以不能早早的离开!
洛梵歌,是一名叫温嘉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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