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香月》第12章


所以,即使明知他无心于己,她仍然没用地臣服在了他的脚下。
“丫头。”凤雁北一把将青双拉进自己的怀,看着她的粉脸染上红霞,“给我杀了燕子叽。”他的声音清冷,在青双震惊地抬起眼看向他时,狠狠地吻住她的樱唇,肆意地怜爱。
即使落到平阳,燕子叽仍然是一头老虎,想要杀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况,也应该让他尝尝被亲近的人背叛的滋味了。
半晌,唇分,凤雁北看着如软泥般瘫在自己怀里的女子,有瞬间的恍惚。他,好像没有吻过那个女人……
“好。”第一次被心爱的男子如此亲怜蜜爱,青双整颗芳心几乎都要融化在他的柔情中,突然明白,如果能得到他的欢心,即使让她去死她也甘愿,何况只是去杀一个人。这时,于她来说,杀谁,都不重要了。
甩开脑子里莫名其妙的想法,凤雁北唇角露出一抹满意的笑,放开青双。“去吧,我等你回来。”有的时候,对着女人要适当的呵哄才有用。
“是。”青双眷念地看了心上人比自己还要美丽的俊脸一眼,不舍地退了出去。她满心希望地以为,只要完成了他的吩咐,就一定可以得到他的喜爱。
阿大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
“跟上她,不准出任何差错。”茶水从壶口落进杯中,水雾袅袅,带着扑鼻的清香。
阿大离开,门掩上,雅阁里恢复了初时的安静。
凤雁北只手撑头倚向窗框,半阖着眼,手中把玩着精致的朱砂杯,神态悠然自得,方才发生的小小插曲似乎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
静,无比的静。
鼻尖萦绕着淡淡的兰花香,让人只想沉溺其中不愿醒来。难怪这家酒楼如此出名,雅间敢要到十两金,只是这香,便值了。
慵懒地倚在窗棂上,他弯起唇,为这想法吃吃地笑。
这里很暖和,比王府暖。
凤雁北不由自主依着窗框小憩起来,那一头乌黑柔亮的青丝披散在雪白的衣上,鲜红的眉心痣在夕阳照耀下显得分外妖娆。
******
同一时间,靠近燕都的陌阳城外,四月才转暖,还下着初春的雨。
河边,一个瘦小的女人挽着裤子双脚踩在仍刺骨的水中,正冒雨洗着衣服。她的脚边石上,堆积的衣服直到那膝盖骨有些外突的腿弯处,而岸上的木盆中,已装了大半盆清洗过的,显然她站在这里已有一段时间了。
“阿水,这里还有。你洗完再回来吧,我给你留着饭。”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撑着伞走过来,将另一只手抱着的衣服丢在女人人的脚边,笑容满面地道。
叫阿水的女人看了眼那堆女子的衫裙,嗯了一声,没有再说其它。她自然知道那是少女自己的衣服,不过反正都是洗,也难得计较。何况她的腿已经没有感觉了,再多站一会儿也没什么大碍。
少女没再看阿水一眼,转身走了。
阿水蹲着,无暇顾忌手上被冻裂的伤口在水中泡得泛白,还浸出点点血丝,只是埋头卖力地洗着。雨丝虽然不大,但是在其中站久了,依然浸透了她的衣服。湿发贴着她苍白的脸,不知是汗还是雨水,顺着发梢一滴一滴落在水中。
她的额角,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直探进发际,显示着她是一个从鬼门关前走过一道的人。
直到天黑,阿水才洗完所有的衣服。当她从水中上岸时,已无法站稳,硬是直直摔倒在地上。很久后被冻醒,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般穿上鞋袜,吃力地端着衣服一瘸一拐地回到本村土财主为积阴德所修的的善堂,一个专门收容无家可归之人的地方。
桌子上摆着少女给她留的两个黑馍馍,和一根腌萝卜,早已变得冷硬。
她的手红肿开裂,使不了筷子,只好就这样拿起来啃。
人的命有的时候很贱。从那样高的地方掉下去,在寒冷湍急的河中漂了那样长的时间,除了差点废掉一条腿外,竟然没有其他大碍。
喝了口冷水,将干硬如石的馍冲下肚,阿水这才起身换下身上的湿衣。
真贱!当她看到那个仍套在手腕上已被水泡得变了形的灯草芯手环时,不由啐了自己一口 。
如果没人将她捞起来,也许她会死吧。钻进冰冷的薄被中,耳中听着大通铺上其他人熟睡的呼吸声,双眼瞪着黑漆漆的屋顶,她想。
傻子阿桂。脑海中浮起一个女人轻蔑的叫唤声,她心中有些哽,可是眼睛干干的,没有办法用泪水冲掉那种感觉。
她的确是一个傻子。
傻子好啊。过一天就算一天,什么也别想了吧。在脑子里浮起另一张面孔前,她赶紧阻止自己。
别想了,别想天上的月亮,也别想江南的柳
第六章
又打仗了。
当燕子叽死在妓女肚皮上的消息传遍天下时,汉南突然举兵北上,泽卫,莫氏两国分别于西南,东北响应,同时攻打北国,意图将之刮分。
尔时北国正值新旧权力交替的时刻,人心涣散,遇此骤变,立时闹了个手忙脚乱。
或许是牵怒,凤雁北对整个北国都充满恨意,在逃出其地界那一刻曾回头发誓,要将之踏平。于是先设计利用北国皇帝除去燕子叽,次以利相诱泽卫莫氏两国,共讨其域。
因此,凡凤雁北所率铁蹄踏过之处,几乎寸草不留。北人闻风丧胆,扶老携幼亡命而逃。
去了燕子叽,天下已无凤雁北可惧之人,其军威如日中天,一路势如破竹,直逼北国燕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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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天未亮,阿水便要爬起来,推着简陋的家什走上大半时辰的路去城里卖煎饼果子。虽然住在善堂,但是他们仍然要靠自己的双手吃饭,同时养活里面一些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
陌阳城不大,不过由于靠近国都,南来北往的行脚商很多,所以做点小生意也勉强能糊口。
这一天早晨,天边竟然一改往日的阴霾,露出了许久不见的霞光。
阿水撑着痛了一夜的腿,刚把火炉生起,便有人来买早餐。她利落地上锅,下油,调面,一时之间,盈鼻的油香味顿时飘得整条街都是。
也许是天气好,早起的人多了,她的生意也跟着比往日好了许多。太阳还在城外的山头上挂着,带来的面和馅料却已卖得差不多。
人少的时候,她就坐在带来的凳子上,让疼痛的腿休息一下。看着来来去去的行人,便想着就这样在异乡过一辈子吧。
“阿水,把剩下的面全做了,给我送过来。”对面正在卖肉的张屠夫一边给人砍着腰肋肉,一边冲着这边喊。他每天都是最后一个要的,无论阿水剩多少,他都会要完。
所有人都说张屠夫看上了阿水,不然谁会天天早餐都吃煎饼果子。话说回来,阿水倒是个勤快的女人,只是不太会说话,跟个哑巴似的。这样的女人娶回家,闷也要闷死了。不过张屠夫喜欢,谁管得着呢。
从阿水的煎饼摊子到对面的肉摊也就五十来步的距离,当阿水将剩下的料做成四个煎饼果子,用油纸包了拿着正穿过大街时,急骤的蹄声突然从东门那边传来。
宁静的清晨被惊心动魄地划破,太平日子过得太久了的人们连一点危机意识也没升起,只是习惯性地散往街道两旁,好奇地往蹄声传来的方向看去。他们知道打仗了,可是,那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是很遥远的事,平静而富足的生活会一直跟随着他们,即使是死亡也遥远得仿佛永远都不会到来。
阿水不自觉站住,木然看向街的另一头。她和他们不一样,她在军营中呆了六年,能嗅出空气中战争的气味。
旭日照射下,数千匹战骑潮水般涌进城门,散往各个支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控制了整个陌阳城。谁也想不到,城守会连做做样子抵抗一下也没有,便将陌阳拱手相让给汉南。
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突然冒出来的军队,茫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近百骑直直穿过人潮汹涌的大街,往西门急驰而来,铠甲反射着日光,灼人眼眸。独为首一人红马白袍,黑发飞扬,高傲似神,诡艳似妖。
阿水呼吸一窒,匆忙别头往街边跑去。谁知腿疾竟在此刻发作,剧痛中一个趔趄,向前蓦然扑倒,手中煎饼散落一地。围观人们惊呼出声,眼看着马骑就要近前,却无人伸手拉她一把。
没有期待别人会帮自己,阿水咬紧牙挣扎着往路边爬去。她毫不怀疑,如果她不闪开,那铁蹄定会从她的身上踏过去。
“阿水……”就在心慌意乱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张屠夫冲出人群,几乎是半抱半拖地将她扯离大街,让她侥幸躲过了一难。
带着马匹臊气的风刮过人们的脸庞,高大的骏马,剽悍的战士所形成的强大气势几乎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驰出一段距离时,那为首之人突然抬手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所有骑士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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