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此星辰》第40章


但是,我侧首看了一眼长身镜,他在上,我在下。
嗯,这种求婚体位会不会羞耻了一点?
人家求婚都是单膝跪地,要么也有浪漫的玫瑰、烛光和戒指,而我和顾清让,走的是什么路线?
顾清让凝视着我,我看得出他因为我长久的沉默而开始紧张。
我闭上眼睛,主动抬头吻了他,然后慢慢睁开眼。
现在顾清让和我都面红耳赤,他是紧张加充血,我是纯紧张。
“你答应了,星星?”
我清了清嗓子:“你的求婚方式很奇葩,但鉴于我们的相遇本身就很奇葩。。。。。。。所以,好吧,我愿意。”
顾清让停顿一秒,仿佛在确认自己没有听错,然后忽然翻身下了床,走了出去。几分钟后,他又回来了,手上拿着两枚一大一小戒指,自己戴了大的,把小的套在我的手上。
我仔细一看,这枚戒指中间是两只手捧护着心形的蓝色钻石,心上戴着皇冠。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Claddagh ring,爱尔兰传统婚戒,象征着爱情,友谊和忠贞。
是顾清让委托他在爱尔兰的朋友寄买回来的。
顾清让在我左手无名指戴上戒指的时候,将那心朝内,意为已结良缘。
“你现在可以叫我老公了,星星。”他说。
我笑着转过头:“不要,好别扭。”
他皱起眉,煞有其事的模样:“如果你觉得‘老公’别扭,那就叫‘相公’好了,‘官人’和‘夫君’也不错。”
我彻底笑翻:“你以为拍白娘子传奇啊!奇怪了,你明明在国外长大,哪学来的这些复古的名词?”
他故作深思了一番,道:“既然你不喜欢复古,那就用Darling,Honey,Baby这些怎么样?”
“No!No!”我拼命摇头。
我们对彼此称呼的争论最终没有结果。
依旧是,我开心的时候叫他“清让”,生气时没大没小地喊他“顾清让”。
而他,不论柔情还是愠怒,无论人前人后,都一心一意叫我“星星。”
仿佛,那是一种的宣告:
你是我永恒的星星,我此生唯你所顾。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完结啦,因为起承转合都具备了。整部小说灵感起源于现任法国总统的风流韵事,原本想以娱乐自己为本,用逗比胡来的文风写的,但渐渐偏离了。我写小说一向很慢,再加上这中间恰巧是学业最繁忙的时候。很多时候有放弃的念头,失去对文字的感觉,没有耐心。因为一边发一边写,很多设定就不想修改,也造成bug和很多生硬的地方。对人物的内心刻画也是我的软肋。还是把它写完了。自己来看的话,这算是最差的一篇,甚至比不过幼稚时写的《浅野如溪》。但我还是会继续写番外,关于鹿鹿的亲生父亲之类的,总之,把该补充的细节补完。我也不会停止写作。(发现自己架空设定写得更顺手。)希望看到评论,不然真滴好寂寞惹。
、番外蔺炎
他背着她送给他的吉他,缓缓从Taxi走下来。
清晨静谧,三月的薄雾朦胧,四周绿树成荫,草叶上露水的光芒细碎。远远望去,一栋栋别墅相隔这很大的距离,形状美好的屋顶在稍淡的雾色里渐渐显现,恍若移动的仙境。
他在来之前特地问过美国的朋友,得知California的Glendale是地中海气候,全年冷暖差异巨大,八月炙热如火盆,二月则寒冷刺骨。他心想,她选择了这样的地方居住,倒是很符合她那敢爱敢恨的性子。
他的朋友问他,为何还要寻到这里?
他说,我只是想看一看,她曾经住过的地方。
朋友叹惋,她住过的地方,也许早就转手卖给别人了。人已不在,你去了又如何。
他摇头,我不知道。
朋友直言道,即便是你先前年少负她,心中有愧,可你努力挽回过。到了这个地步,你也该放过你自己了。
他微笑,不是有愧,是爱,我还爱她。
他遇见她的时候,是在人声熙攘的后台。
他和他的乐队刚刚表演完,回到后台收拾东西。他晚上连唱了三首,嗓子火烧火燎,四处找水。终于找到一瓶水时,他看见一个女孩,短发,戴着大红绒帽,黑色连身裙,弓着背坐在旁边一个简易的小凳子上抽烟。她的动作并不熟练,吸的时候秀美紧蹙,却用力过猛,来不及吐纳便呛了起来。呛的时候,整个人摇摇晃晃,像个被风刮动的单薄人偶。
他鬼使神差地伸出了手,在她那脊骨凸起的背上轻拍。
她转过头来,清清定定地望着他。
他被看得心慌,把矿泉水递给了她,她毫不犹豫接过打开,灌了一大口,有些拼酒的意思。
以她的年纪,大概还不能喝酒。他想。
她喝完了水,把瓶子又递回给他,问:“你就是刚才唱歌的人?”
他以为,以她那张脸,该配上稚嫩甜美的嗓音。但,她的声音沙哑慵懒,几分莫文蔚的桀骜味道。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问道:“离家多久了?”
她眸色孤冷:“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指着空瓶子:“你喝光了我的水。”
她的嘴角这才浮起浅浅笑意:“我知道。”
他忘不了她的笑。
他见过许多更比她漂亮也更懂得讨好人的女孩,但他唯独忘不了她。
她像一朵刚刚绽放的马蹄莲,微含毒性,初懂风情。
“你叫什么名字?”他看着她一点点爬上残破的城墙。
“玥。”她坐在城墙上,看起来心满意足。
“月?”他指着夜空中隐藏在云纱后的一弦月。
“不是那个月,”她解释,“是王为偏旁的玥。”
他在脑中勾勒笔画。
她忽然站在了城墙上,张开双臂:“如果我跳下去,你能接得住我么?”
那城墙早已是残垣断壁,并不高。
他耸了耸肩,无所谓道:“这要取决于你的重量。”
她撇嘴,显露孩子心性:“我很轻啦!”
他也在下面张开双臂,“如果你说谎了,到时候缺胳膊少腿的,不要后悔。”
“好啊。”话音才落,她便倾身跃下,黑裙飘飘得像临月而来的小巫女。
他稳稳接住了她。
她歪在他肩上咯咯大笑,笑声到最后听起来间断的啜泣。
他问她家在哪里,但她不肯说。
“你有地方可去么?”她问。
他点头。
“那就带我去你要去的地方。”她说。
他吓她:“我要去的地方很危险,不适合像你这样的小女孩。”
她抓紧了他不放,赌气似的:“我不是小女孩。”
他带她回了家。
他看到她在进门的那一刻,眼神疑惑。她或许以为他会将她带到酒吧和纵情声色之类的地方。也是,一个年轻的摇滚歌手,总是会被贴着叛逆不羁的标签,在别人眼中,他做的事情,自然也该比常人出格放肆。
“你的父母呢?”她看了一眼墙上的全家福。
“去世了。”他开了灯,把背包放下,脱了外套在沙发上。
他的家,豪华得不像一个孤儿该住的地方。他知道她不信,又附加了几句:“他们留下了遗产和基金,由我的律师代为管理。”
“我也没有父母。”她忽然道,神采落寞。
他知道她没有说谎。
引她去洗漱间时,他说:“把你的妆卸干净,不要弄脏我的沙发。”
她合手接了一掬冒着热气的水,无拘无束地泼上自己的脸,双手又抹了清洁液努力揉搓着。他看到她的皮肤都搓红了,但她的脸还是一样。
原来,她没有化妆。
他终于按住她的手:“够了。”
她抬起头来看他,眼神中带着胜利。
他轻轻抚上她的脸:“疼么?”
她愣了片刻,醒悟过来向后退了一步,眼底掠过一丝心动的慌乱。
他假装没有看见,兀自取下一条干净的毛巾,递给她:“擦干吧。”
那晚,他让她睡在了客房。
他却失眠至深夜,起身去客房,确认她是否睡得安稳。
她裹着被子侧卧着,在那张金色的大床上,像一只搁浅在沙滩的小鱼。
他又确认了室内的湿度和温度,然后安静离开。
清晨醒来,窗帘已被拉开一半,日光明朗。他看见她盘腿坐在地上,淡淡地凝视着他。
“Good Morning。”她说。
“你为什么在这里?”因自己上身没穿,他下意识拉紧了被子。
“无聊呗,”她站起身来,他这才注意到她穿了围裙,“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洗漱完出来吃吧。”说完,走了出去。
他正要下床,她又忽然冒出头来,笑道:“你的睡相很好看。”
他是摇滚歌手,见过许多大阵仗,却不曾像现在这一刻那么紧张过。
这姻缘,他或许早有预感,将缠蜷一生。
他拿出手机查看地图。
她曾经所住的地方,离他的现在的位置,只有几百米。他认真沿路寻找,终于,一栋乳白色墙面蓝色圆顶的别墅映入眼帘。别墅前后都有绿坪环绕,尤其前院中央有一个小型大理石雕像,是一个头戴后冠的卷发女子,手执权杖,似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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