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记》第171章


某楸亲印?br /> 要说这老鸽子烤完以后的味道并没有乳鸽那样鲜美,兰花儿手上也没有很多调料,她甚至对烧烤不大熟手,没办法烤出那种浑身透红的鸽子来。一不小心就把哪里给烤过了,看上去有些发黑的。
尽管是这样,两人还是愉快地将烤鸽子给分吃了,还跟着送了一大碗干饭的。等舔完了指头上闪亮亮的油光以后,都忍不住相互露了个笑脸。
臧狼一脸遗憾地讲,“这要是知道这样好吃,就多捉一点。或者刚才把那几只鸽子也杀了……没、没吃饱。”
“这就是给你尝个鲜,让你知道味道了,以后才会努力干活努力逮鸽子的是吧。”兰花儿倒是吃了个半饱,满足地眯起了眼睛来,又伸出舌头舔了舔指尖,“要想吃鸽子吃到饱,那得杀多少鸽子呀。就是要让你觉得吃不够了,你下次才会想着再吃。吃太多了不是要觉得腻味了呀。”
臧狼又想伸手挠头,可看了看自己满手油腻的,只好又把手给放下了:
“我吃不腻啊。有好吃的,我怎么吃都喜欢,不会腻的。”
兰花儿被他这句话给噎住了。想想也是,臧狼完全是个食肉兽,吃得多,还不挑。就是给他每天烤十只鸽子,连续供应一个月的,估摸着他也不会觉得腻味的。兰花儿忍不住就嘟了嘟嘴:
“你还不服气了呀。去去去,赶紧去火上把那锅鸽子也给端下来。你还饿着吧,再去勺点儿干饭好了,把腐乳也拿过来一些,正好拿鸽子肉沾了吃。”
对于这么一锅混着药材一块炖出来的鸽子肉,兰花儿原本是不抱太大希望的。这一整锅东西里边就只下了盐,虽然鸽肚子里边塞有红枣跟枸杞子,可也有草药,估计出来的味道会是清淡而又奇怪的。
可真等她尝了一块鸽肉以后,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原来是错的。
这鸽子肉已经老得有些硬了。正是因为这样,所以用蒸炖的方法做出来以后,原本生硬的鸽肉都被炖得软绵了,入口以后的感觉反而比烤的要更让人回味。鸽肉本身就带着甜味,又有红枣的味道,吃到嘴里边可谓是鲜美无比。
原本以为草药的味道会十分的浓重,但益母草和艾都并不是味道浓郁的药材,反倒是让鸽肉带上了一股清香。汤虽然算不得十分好喝,可这鸽肉吃着,还真的很不错。
不过,这老鸽子炖草药原本就是兰花儿的药,她就是一次吃不完这样多,臧狼也没有分去吃的道理。还是兰花儿硬撕了点儿鸽肉放臧狼碗里边,他才吃了那么一点儿。
这药也用不着吃很多次,每次月事完了以后吃一次就够了。
兰花儿用不着再继续吃药,臧狼却迷上了吃烤鸽子。
特别是之前兰花儿和他讲过,说小乳鸽烤起来还会比较好吃的,他便在干完农活以后,趁着天色还没暗下来的时候,往后山上跑了一遍又一遍的,捉了鸽子就回头让兰花儿烤了吃。
刚开始的时候兰花儿还觉得挺高兴的,毕竟她是十分喜欢也十分想念烤乳鸽,可吃了两三天以后,就连兰花儿也开始觉得厌烦了起来。倒是臧狼还一直孜孜不倦的,好像真就吃不腻。既然他吃不腻,兰花儿也就耐着性子给他做。
臧狼就像是当初那个第一次尝到烤麻雀味道的狗蛋一样,一次一次地往后山上边去。
一百九十二学药【一更】
之前尝试着做的蜂蜜酒果然又失败了,像是这种奢侈品,对兰花儿来讲也只是曾经接触过而已,并没有下过功夫做研究,就是做不出来,也算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即便是不去考虑蜂蜜酒的酿造方法,光是现在所拥有的手艺,就已经足够兰花儿生存下去的了。
只要有着做辣菘菜和豆腐乳的方法,她就能挣到钱来,也能生活得很好。尽管这对那些大商家或者是大财主而言,肯定不算是什么特别挣钱的生意,可再兰花儿看来,这只要能挣够自己生活的钱,又还能空余出一部分来供狗蛋上私塾,就已经十分的足够了。
她以前就是个生活轻松简单的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在这个时空里边当什么贵妇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她不介意让自己的生活过得舒适一些,可也仅限于这样。
太过勉强去做自己力有不逮的事情,肯定是件痛苦的事情。
像是辣菘菜跟豆腐乳,甚至是酿糯米酒这样的生意,并不需要花费多大的功夫,投入也并不很多,挣得的自然知识些辛苦的手工费罢了,兰花儿自己却干得十分开心。
家里边养了猪也养了鸡,还种了满院子的菜,地里边自有产出的庄稼粮食,连带着都一并解决了兰花儿使用棉花的苦恼。等着棉花种成规模了以后,估摸着连家里边被子里头的填充物也能跟着换上一批吧。
兰花儿十分的怀念松软的棉被。
现在家里边的被子里头埋的还是乌拉草,尽管这东西一样的保暖,可触感很硬,也十分的粗糙,捧在手上抱在怀里的感觉都不如棉被来得舒服。而且因为那里边装的是草,所以每年在拆洗被套的时候,都必须把里边的乌拉草给倒腾出来。重新换上新的,显得无比的麻烦。
就连他们身上穿的冬季衣服,还有冬天穿的厚鞋子里头都藏的是乌拉草。也难怪这玩意会被当成是东北三宝之一——当然了,这个所谓的“三宝”可是穷人的三宝。要是换成了有钱人的话,大概眼睛里边看着的就只有熊掌人参这样的东西了吧。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兰花儿甚至还做过这样的梦。
坳子村后边的山脉实在大得让她惊讶。她总想着如果自己能在山上挖出来一条百年甚至千年的人参,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就这样干一票,家里就已经可以脱贫致富了的,从此就过上了吃一碗干饭倒一碗干饭这样的奢侈生活。
不过她很快就发现这山头大归大,好像并没有长什么野生人参的。而且。就算这山头上长人参,凭着兰花儿这么个几乎全是在城里长大的小姑娘,也认不出人参来。她自然是见过人参的。可她见的全部都是已经挖出来晾干或者是炮制好了的人参,哪里知道人参的叶子长什么模样。
以前她倒是凭着兴趣翻看过本草纲目,可在书上见到和在现实中要认出来显然是两个概念。
兰花儿觉得不服气,还曾经向杨郎中打听过,结果杨郎中笑呵呵地就把她的念头给打消了。“这山上的确有长着参,不过可不长人参啊,长的都是野山参,年头也不算老的,只是些几年的小参,而且都还长在很高的地方。我以前偶然见过一些。成像还是可以的,你要是遇到了挖出来,大概也能挣个小钱的。”
就杨郎中这么一句话。就把兰花儿的热情个彻底浇灭了。
她自然分不清什么人参和野山参的,也不知道该怎么挖掘才是。可听杨郎中这么一讲,不管那东西是叫野山参还是人参,都生长在极为严苛的环境下边,就凭她。是不大可能发现得了的。
特别是以前她还在家里边负责照顾狗蛋,完全没有机会脱身到深山老林里边去——她就是脱身了。村里边的人也不会允许她往山里边跑的。要是被人知道了,肯定会将她拦住。据说那山里边有熊瞎子,还有比熊瞎子更可怕的土匪红大王。虽然后来兰花儿发现红大王也并没有大家讲的那样可怕。
等家里边多了个臧狼以后,她更是完全没有办法到深山去了。别人不说,臧狼首先就要把她给拦住了的。她连到田边去都要被臧狼哀怨地看个半天,要是她敢往深山里边跑,估摸着臧狼都要拿把刀在她面前死谏了。
尽管这样,兰花儿还是去请教了杨郎中,希望他能教会臧狼辨认野山参本株的。
臧狼和颜大郎他们常常到后山上边去猎野兽的,兰花儿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可总归跑得比往常要远一些,去的又是动物的聚居地。据说像鹿这样的动物,本能就可以分辨出植物的好坏来,跟着它们,常常能找到藏在深山里边的药材的。
就好比松露这种东西,只有跟着野猪才能找到一样。
杨郎中也愿意把分辨药材的本领教给臧狼。杨郎中自己是个郎中先生,不想臧狼他们一样从小习武,身子自然没那么好。要他一个人在后山上四处钻进钻出地找药材,其实是有些为难他的,他又不是采药人。
要不是因为这后山上药材多,而坳子村进镇又实在不方便,杨郎中也不会亲自去采药的。
兰花儿把自己的意思向杨郎中一说,杨郎中也乐意得很,直接就从自己家里边拿出了些药材来,让臧狼看了一回,又教他辨认。
杨郎中手上还藏着一条小小的野山参,只有人的手指粗细,据说是刚长成的一条,并没有什么药效。杨郎中也是看着它药效不佳,才没有卖出去,而是放在身边,也算是个旁身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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