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终结战士》第24章


“林夕还在村子里,怎么办?”罗金宝着急道。
钱侯很冷静,开口说道:“别担心,小林的实力可在你我之上,只是这样一来,他想要抓住俘虏的想法不可能实现了。如果强行出击……”
土匪已经被鬼子买通,这样的情况下林夕动手劫持鬼子翻译,后果可想而知。
可惜,让二人没想到的是,林夕进入村内后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去哪里找翻译。身上没有带最大射程超过两公里的三八式,而驳壳枪的最大射程只有三百米,想要短时间内找到翻译不是易事。
农村的房子虽然没有县城多,但因为分布范围广,要走动的地方一点不比城镇的少。
“混蛋,作为小鬼子的翻译,不好好在街上欺男霸女,你要去什么地方呀!”
林夕找了一会儿,没有那人踪迹,心里苦闷至极。
话说人机一体状态下的透视能力实在变态,他甚至看到两名女子解手时的全视角状态。若非当即退出人机一体,林夕觉得自己恐怕要当场失态。
不等他继续查找,身后街道上出现马蹄践地的响声,“嗯?”没有多想,林夕急忙将身体闪到一座房子后。
接着在把目光移过去,为首一人正是他熟悉的,当时在集家市看到的土匪绺一毛。
“又是这帮家伙——”林夕双手紧握驳壳枪,眉心紧紧的挤成“井”字,他想动手杀人,但是,自己虽然有异能,对付这帮土匪却有生命危险。和当初对付那支土匪武装不同,绺一毛的人数不但多,自己手里拿着的也不是射程更远的步枪,如此一来,把自己暴露在对方射程范围内,危险可想而知。
“难道就放过他们吗?”看着绺一毛的队伍拖成长线从街道穿过,林夕的身体出现轻微颤抖。
是激动,也是紧张。
他杀人,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动手,对方不但有三四十杆枪,和自己的距离也不到两百米,若是骑马,不消数秒就能来到自己身前。
“这些土匪身上没有手雷,即使用出元素重组,若是缺乏特定材料也不知道能不能发挥威力。”林夕对这支叫绺一毛的土匪没有好感,如果动手,自是片甲不留,不会考虑俘虏。
忍了几秒钟,林夕终于按耐不住,动手了。
通过人机一体,林夕看到别在他们腰上的手雷,虽然不是日军的手雷,却可以从里面得到自己需要的主要原料。
元素重组,开始——
一枚手雷在聚集在一起的土匪队伍中炸开,“轰隆”,突然掀起的爆炸把绺一毛惊的从马背上跳起来。
随后,又是一声爆炸出现,把几个弯着腰缩着背的人炸倒。
绺一毛掏出两把驳壳枪,恶狠狠地盯着街道两侧:“妈的,到底是哪个兔崽子,敢来惹老子?”
“轰隆”,他的吼叫没用,爆炸依然在继续,若非绺一毛骑着马,林夕担心爆炸伤及马匹,早把他干掉了,哪里会让他活下来。
跟着土匪进村的钱侯罗金宝听到爆炸,心里大叫不妙。彼此没有说话,把插在腰间的手枪拿出来。他们用的依然是王八盒子,驳壳枪虽然好,可子弹难找,王八盒子至少能从日军手中缴获。
只不过只要用过驳壳枪的人,很难会适应王八盒子——小鬼子设计的手枪太差。
爆炸依然在继续,林夕一边奔跑一边避开土匪视线,同时逐渐靠近为首的几名骑在马上的土匪,随着时间推移,一些有号召力的土匪都被手雷炸翻。最后,他终于来到一栋距离土匪不到三十米的房子后面。
双手青筋迸出,关节发白,将驳壳枪紧紧捏在手里,准备对绺一毛发出最致命的一击。###第二十二章 序章 又是灭杀
绺一毛被惹怒了,他发誓,要给暗地里攻击他的军队好看。
他此时已经归于皇军旗下,是正规部队,皇军可是把中央军打的屁滚尿流的军队,在他手下当兵,哪里是中央军能比的,所以如今的绺一毛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刻,可就是这样的时候,居然有人袭击他,活的不耐烦了吗?
“叶开山冯耕,你们带着人分散走,这群家伙离我们一定不远。”绺一毛的想法确实不错,通过几次的爆炸,他可以断定敌人数量不多,甚至只有五六人。
吩咐手底下的二当家三当家领人散开,也是因为他心疼那些聚集在一起最后被一颗炸弹一起报销的情况。
混蛋,这是爷多年积累起来的家当啊!
虽然绺一毛会时不时的杀几个小喽喽立威,可也知道凡事不能操之过急。再者,自己杀手下是没啥事,可不代表随便什么人都能杀自己的手下。
“明白了大当家的——你是……”
二当家名叫叶开山,虽然没有劈山开道的能耐,看绺一毛的队伍里,身材就属他最魁梧。林夕出来的时候,正好被他捕捉到。
可是此时,林夕已经进入人机一体状态,在时空凝滞的情况下,就算叶开山的声音喊的震天,他林夕也很难听懂晦涩的语言。
当驳壳枪的枪口横向移动到绺一毛左侧一米时,十字准星已经落在绺一毛身上并显示了鲜艳的红色。
“啪”,扣动扳机,子弹出膛飞出一阵,枪声传入林夕耳中。
接着是另一只手,目标是面朝自己的家伙,话说叶开山也有一副好皮囊,如果到二十一世纪,打扮打扮,顶是副明星范。可现在的情形容不得他林夕多想,扣动一只手中的驳壳枪的扳机后,“啪”地又是一枪,叶开山的额头被人开了窍,从颅内喷出的鲜血散在空中,变成了血色的雾团。
驳壳枪的后座力被时空之力分担,枪口几乎没有横向跳动,直接被他指向另一名骑在马上的人。
再次杀人,突然发现一名百米外的喽喽居然已经举枪瞄准自己,虽然怀疑对方的枪法,林夕还是把左手的驳壳枪枪口调整到那人的方位。
“啪”,先下手为强。
没有时间流速减慢的现实世界,林夕是从出现一开始就“啪啪啪啪”的扣动扳机,将冲锋手枪的威力发挥到极致。
土匪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能把驳壳枪用到这种程度,如此快速的扣动扳机谁都会,可是每开一枪就有一人倒地任谁都做不到。
一个个骑在马上的头目倒下,一名名要举枪射击的土匪中枪瘫倒,巨大的伤亡终于让某些人胆寒,开始四散逃开。
林夕主要目标是收拢马匹,然后才射杀敌人。
因为他看到了钱侯与罗金宝,这两人居然跟着土匪冲到了村子里,现在,土匪们把注意力放在前面的林夕身上,除了后撤逃跑的人,谁会关注身后。
钱侯与罗金宝冲到前面,迎着部分后退的土匪一通痛打,加上前方林夕犹如天神附体般的横冲直撞,余下的土匪没了胆气,一个个洒开脚丫子逃跑,可很多人都被前后射去的子弹击倒到地上。
林夕的驳壳枪开的很快,才一会儿就打光了二十发子弹——驳壳枪子弹对别人来说难以到手,可对林夕而言,只要找到含有某些元素的物质,不过是时间问题——这恰恰是如今最不缺的。哪怕是二十一世纪,也能轻松从一大堆化肥与金属前重组出所需的弹药。
“想跑啊——没门。”手枪没了子弹,林夕从地上一名土匪的手里拿过步枪,瞄准两百米外的土匪,“啪”,那名土匪随着枪声响起,十分配合的倒到地上。
“哈啊。轻松解决。”
杀光了眼前的土匪,但里林夕没忘记自己要做的事,那名鬼子的翻译。
钱侯和罗金宝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土匪解决了,表情还在错愕中,一时没反应过来。当他们看到林夕转身离开时,脸上满是错愕,“你小子要去干嘛?还不走啊。”
罗金宝现实多了,赶紧跑过去把马收拢,只有缰绳牵在手里,这人才感觉踏实。
“小林,走吧。这里不安全,我们得快些回去。”
林夕站在原地,一边端枪瞄准一边查看脑海中的影像。
罗金宝和钱侯的话他听着,但是放着那么重要的人物不管不问,将来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遇见。要知道这些人平时只会跟在鬼子的大队长身边,要找落单的时候,极为不易。
罗金宝看出了林夕的犹豫,他距离林夕近,就牵着马走过去,把其中四匹马的缰绳递给他:“别小家子气,以后会有机会的。刚才你是怎么打的,居然能让这些马安然无恙。哈哈,你要还说这枪法是能通过训练练出来,打死我都不信。”
“那不打死你,你就信了?”
“什么?”罗金宝一时没转过弯。
林夕耸了耸肩:“没什么。”
抛媚眼给瞎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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