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终结战士》第68章


?br /> 就在他旁边的房屋的顶上,林义拿着三八式步枪静静的趴在那里,而在他们身后,金牛与他兄弟吴衔猫在一处黄泥屋中,步枪只有两支,而且就算把枪交给他们,五六百米的距离也令他们摇头叹息。
林义虽然拿着步枪,但林夕询问过,他只能在三八式步枪的有效射程内保证精度,超过四百米命中率就会大减。
虽然早有心里准备,听到林义的回答还是失望,虽然电影《终结者》中,几个终结者的枪法都不尽如意——他们还达不到枪枪爆头的地步,在林夕想法里,既然是杀人兵器,枪械运用就应该在一两百米内无论采取什么姿势都能击中目标致命部位,可事实上,哪怕最先进的T…X型终结者,武器也会放空。
想想一下,如果终结者使用射程超过两千米的狙击步枪,远远的在另一名保护目标的终结者的预警范围外把主角爆头,哪还需要进行如此激烈的碰撞。
闲话不谈,林夕让林义拿枪,就是希望过会儿若是日军从城墙上下来,通过射杀目标采集三八式步枪的数据,从而慢慢将他培养成一名狙击手——体表的液态金属是天然的保护色,功能强大的电子眼是堪比高倍镜的利器。
“既然都所在城墙上,我就当自己是在玩射击游戏了。”林夕的嘴角抿出一丝微笑,深吸一口气,进入“人机一体”。###第七十二章 序章 打靶
一发子弹击在林夕身前几米的瓦片上,“啪”,瓦片碎裂,子弹穿透两块瓦片后弹道失恒,在屋檐下乱飞。
林夕把目光投在射出这发子弹的士兵身上,“观察”一番后才知道,这小子原来是想射杀一只从低空掠过的鸟。这只鸟个头不小,和鸽子差不多大,不过它的尾巴和鸽子有较大差别。
不等了,林夕扣动扳机,目标便是这名将子弹打到自己面前的日军士兵。
“噗”,开枪后,林夕看着这名鬼子额头爆出一个血孔,“噗噗”的鲜血从血孔里流出,快速拉动枪栓将子弹上膛调转枪口像距离自己比较近的机枪手处。
清脆的枪声传到城墙上时,许多人露出奇怪的神色——因为枪声响起的地方似乎不在城墙,紧接着他们听到了城墙一面同僚的惊呼声,发出声音的是日军士兵,接着所有人都看到了死去的同伴。
可惜,没等大家反应,又有一处地方发出警醒,这次是十分明显的肯定语句,“敌袭”。
“敌袭!”
一个词让所有人身上的鲜血凝固,昨日县城内发生的一切,站在这儿的人都清楚。虽然没亲身经历那场一面倒的屠杀,可收敛尸体时,那些模样凄惨的尸骸震出了六七曾官兵,伪军士兵是最担心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是流氓地痞,有便宜可占自然用心,但要他们拼命,除了受了他们极大好处的军官,谁都不愿为日军卖命。
但伪军军官哪里不知道手底下的人的心思,拿着王八盒子对一群人指指点点,威逼利诱翻,接着——接着就被林夕一枪爆头,子弹射入的角度有些偏,从耳朵上方五六厘米的地方射入后又从天灵盖穿出,那小块头骨登时出现崩裂的趋势。
伪军长官的脑颅没了颅骨保护,倒下后鲜血与脑浆像沸腾的豆腐,怎么都拦不住的从口子里流到外面,看到这样的惨状,周围一群伪军当即把肚子里的存货吐了出来。
“效果不错。想用机枪?!好啊……”自言自语的林夕再次解决一名机枪手,但日军布置在城墙上的机枪有十几挺,所以很快,轻重机枪的轰鸣开始在城墙上响起,子弹“唰唰”地在各个位置扫过。
因为有金牛在身后观察,林义只能从房顶退下去,而林夕则在此时开启时间压缩,观察每一颗子弹的射点,同时调动枪口迎向站在机枪后的日军。
重机枪和轻机枪怒吼声开始发作后,三八大盖的声音也开始加入进去,密集的弹道像雨水一样,可是,仅仅几百号人怎么可能将城门前的区域覆盖,何况林夕趴在六七百米外对日军射击。
不一会儿,日军的掷弹筒也加入到攻击序列里,只是他们的威慑力远大于杀伤力。
日军长官下令开枪后十几秒钟,发现自己这方的士兵还是一个个被敌人射杀,顿时知道手下士兵的动作是无意义的,吩咐传令兵让大家停止射击。没想到传令兵刚刚离开几步,就被一发从女墙口子冲进来的子弹击中脑袋。
日军军官没在死去的传令兵身上多花一秒钟时间,而是用自己能做到的嘶吼,像四周的士兵传达自己的命令。
“停止射击,停止射击——”
有士兵听到了长官的话,停下开枪的同时,向旁边还在扣动扳机的人传达长官指令。
林夕开枪速度极快,在了解子弹不会落在自己身侧时,其动作到了一气呵成的地步,扣动扳机,子弹离膛后,右手从扳机上放下拉动枪栓,接着再次瞄准扣动扳机——直到一个弹夹五发子弹打空,林夕才会退出人机一体给步枪上子弹。
两分钟,日军军官让城墙上全线士兵停止射击距离林夕开出第一枪只过去两分钟,但仅在这么点时间里,就有七十六人倒下,得到这个数据的日军军官呆在那里,一时间竟然失聪,他像是看到了世界末日一样,心底出现了惶恐。
在林夕后面的金牛与吴衔呆呆的注视着城墙,看着上面发生的一切,接着又将目光投到依然趴在房顶的林夕身上。
金牛心中的惊讶已经让他不知该如何描述这幕震撼,他打过很多仗,杀过很多鬼子,看到的战场天才就更多了,可是,他从没想过一个人的枪法可以达到这种程度。
日军使用的三八式步枪他用过,清楚这把枪的有效射程,就拿他来说,超过一百米,在战场上击中敌人就要靠运气(普通人不会战术动作,所以射中他们比较简单)。但是,林夕却可以在一里外射杀城墙上只露出胸口的日军。
一里地外,肉眼看到的人小的就像一个黄豆,金牛不知道林夕是怎么准确瞄准的。他估计,短短两分钟时间里,被林夕击倒的敌人超过二十。二十个啊,此时的他已经懵住了,看向林夕的目光似在看着非人生物。
“想不到啊想不到啊,居然真有这样的人,居然真有这样的实力……”
他心里反复念叨着,金牛想不到拥有这种实力的居然会是“人”,而且是个比自己小了十岁的孩子。
如果真照林夕的经历计算,这个孩子拿枪连半年都不到,这么点时间就能有如此成绩。“不,哪怕他早就开始接触武器,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成就。”
金牛的心开始松动了,心里甚至出现跟在林夕身边做出一番成就的想法。只是这样的想法他不可能主动提出,无论林夕实力如何,仅年纪与阅历,就不可能让金牛放心。
为了观察敌人的位置,日军付出了十几人的代价,最终只依靠声音判断林夕可能存在的位置——敢把脑袋探出去的,接近八成都倒在血泊中。
趴在房子顶上的林夕闭上眼睛,将起伏的胸膛按下,人机一体并不会给他带去额外的压力,只有开启时间压缩才会给林夕身体造成影响。
“哒哒哒哒哒哒……”
城墙上的机枪开火了,操作它们的士兵将身体伏低,把枪口调到枪声传来的位置。
林夕身前一百米的地方不时被子弹击中,强大的动能钻入泥土爆出尘柱,随着机枪就位,更多的子弹朝林夕这个方向射来。
“见鬼!”林夕心里暗骂,六发子弹瞎猫碰到耗子似的落在了林夕身侧三米的地方,惊出了一阵冷汗。
敌人根本不露头,三八式步枪还没精确能让林夕在六七百米外射中敌人手臂的地步。哪怕有人机一体,之前两分钟时间里,亦有将近三层的子弹没有完成使命——子弹落在敌人非致命部位,只让敌人受伤。
看到林夕从房子顶上下来,林义、金牛吴衔上前,像是迎接凯旋归来的勇士。
“干的漂亮。”金牛走上来兴奋的大叫,不用担心敌人发现他们,几个人处在的位置根本看到不城墙,城墙上的人自然也瞧不见他们。
由于重机枪的加入,附近屋顶、树枝还有黄泥铺设的屋子都遭了殃,重机枪的子弹一打上去就能爆出酒杯大的坑,让人担心屋子会不会在这样的攻势下倒塌。
掷弹筒不再开火,两三百米的射程注定在对付林夕的战斗中没有效用。
林夕看向子弹射来的方向,因为房屋阻挡没能看到城墙,但他对城墙前两百米的空地还是多有怨言,如果地形复杂的话,借用昨天的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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