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生枭》第455章


“不要管,他杀了咱们几个弟兄,先杀了他再说!”有人厉声道。
那拿着狼牙棒的巨型大汉怒吼一声,率先冲过来,气势如虹,便在此时,众人却陡然瞧见一道影子划过,那巨型大汉冲出两步,步伐减慢,随即所有人都吃惊地看到,那大汉竟是两膝一软,跪倒在地,脸上显出极其痛苦之色。
“箭!”
有人失声叫道。
有人已经瞧见,巨型大汉的脖子上,竟然出现了一处血孔,竟不知道为何物所伤,等到有人喊出,才有人惊觉那是箭孔。
箭如流星,一闪即逝,破体而出,惊天动地!
一支箭竟然穿透了巨型大汉的脖子,生生透出一处血孔来。
巨型大汉手中的狼牙棒落地,一头栽倒在地上,他巨大的身躯,只是瞬间就变成了毫无气息的尸体。
刺客们此时也顾不得楚欢,纷纷向两边看去,终于有人瞧见,昏暗的巷子中,不知道何时已经多了一辆马车。
那辆马车的大小竟然与楚欢所乘马车一模一样,此时那辆马车便静静地停在巷口,悄无声息,驾车的车夫静静地坐在车辕上,气定神闲,昏暗之中,一时间也是瞧不清那边的状况。
楚欢眉头紧锁,他此时倒也能判断,巨型大汉被杀,必定与那辆突然出现的马车大有关系。
刺客们一个个脸上都显出惊恐之色,握刀的手竟是有些抖。
猛地听到一名刺客厉声道:“正主来了,拿下他!”第一个向那辆马车冲了过去。
只是冲出几步,所有人就看到从那人的脑后陡然窜出一物来,那物余力未消,又是穿透了跟在那名刺客身后之人的脑袋,随后依然如电过来,从众人的眼前划过,没入黑暗之中,竟不知踪迹。
那两人一前一后跑出几步,前面一人率先跪倒,后面之人也跟着跪下,两人跪在地上,身体动了动,随即一先一后栽倒趴在地上,身体只是抽搐两下,便都不再动弹。
一支利箭,竟是穿透了两人的脑袋,而且还有力气没入黑暗之中,这等箭矢的威力,当真是惊天动地,匪夷所思。
猛然间楚欢竟似乎想到了什么,眼中显出惊讶之色。
剩下的几名刺客早已经魂飞魄散,一时间都是连动也不敢动,固然不敢继续冲过去,甚至都忘了逃跑。
一阵死一般的寂静之后,那辆马车的车帘子终于掀开,从里面出来一人,灵巧地跳下马车,背负双手,立于马车边上。
白衣如雪,气质如水。
这人一身白衣,如同白云一般一尘不染,非但衣服是白的,此人的头发竟然也都是白的,初看过去,只以为是百岁老翁,但是他的身体如同标枪一般挺直,毫无苍老之态,反而有着一股迫人的气势,一阵风过,白发飘起,犹如神仙。
出手狠辣,却静如处子。
这人身上背着一张弓,换做一般人,一身白衣背着弓总会很不协调,但是此人背弓,却绝无累赘之感,反而让人感觉说不出的协调,反倒是没有这张弓,会让人感觉他会少些什么。
他的人与弓已经融为一体。
弓为人,人即为弓!
白衣背弓,蔑视天地!
“你们知道我是谁,我也知道你们的来意。”白发人声音浑厚,他虽看起来儒雅似水,但是声音却带着钢铁般的磁性:“你们奈我不何,我却可以将你们片刻击杀,所以……不必再来无谓之人,人命总是珍贵的,我虽杀之如草芥,但却视之为生灵……!”顿了顿,显得十分疲倦地道:“都去吧!”
刺客们面面相觑,终于有人一挥手,率先飞奔而去,余下众人也都飞奔而去,片刻间刺客们就已经没入黑暗之中,只留下几具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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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七章 少白头
三刀四枪破天弓!
朝廷八大高手,破天居首。
白衣背弓,箭矢披靡,如此人物,楚欢第一个想到的自然就是名动天下的轩辕绍,那个十几岁便开始征战沙场,第一个爬上洛安京城城头的勇者轩辕绍。
轩辕绍年少成名,而且世人都知其箭术出神入化,但是真正见识到他箭术的人,却是寥寥无几。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物,应该是权势极重,无时不刻不会被人所注意。
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
立国之后,轩辕绍竟是没有再被派出征战,而是一直担负守卫皇宫的重责,这个职责固然十分重要,但是有时候却总被人所忽视,而且轩辕绍虽然勇冠三军,但是其性情却十分低调,在京中许多年,他却很少与京中官员来往,特立独行,很少出现在众人视线之中,愈发显得悄无声息。
白发人背负双手,往这边走了几步,渐近过来,楚欢却终于看清楚,疑似轩辕绍的白发人年纪大约在三十五六岁样子,正值壮年,长相棱角分明,那线条硬朗的面部让他看上去就充满了十足的阳刚之气,唇上无须,唇下却有一簇白须,头上发丝如雪,一阵风过,白丝飘动,阳刚之中,又带着几分飘逸。
楚欢此时已经知道,这白发人如此年轻却满头白发,很有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少白头。
“好武功!”白发人扫了被楚欢砍杀的几具尸体,神情平和道:“如果晚来几步,就很难看到阁下如此犀利的功夫了!”
楚欢却已经拱手道:“如果不是遇到这些刺客,今夜在下也恐怕很难见识到轩辕将军的绝世箭法了。”
白发人微笑道:“原来你知道我是谁。”
“即使不认识将军,但是将军的箭法却已经不做第二人想,将军箭出,恐怕没有人不会知道轩辕将军的身份。”
白发人笑道:“我是轩辕绍,你可知道,你武功如果差一些,就很有可能成了我的替死鬼。”
楚欢道:“原来这些刺客是要来刺杀轩辕将军?”
“是。”白发人颔首道:“想我死的人很多。”
楚欢叹道:“有人想轩辕将军死,但是将军却有足够的本钱平安无事。反倒是在下,想我死的人只要真正下力气,我就可能横尸当地了。”
“你是哪个衙门的人?”轩辕绍上下打量楚欢一番。
楚欢拱手道:“下官是户部主事,楚欢!”
“楚欢?”轩辕绍思索了一下,忽地笑道:“扬威铁血园,殴打窦易的楚欢?”
楚欢尴尬道:“下官其实很奇怪,难道整个京城都知道下官殴打了窦易?”
轩辕绍哈哈笑道:“能够扬名,也未必是什么坏事。”回归头,吩咐自己的马夫道:“去招呼刑部的人过来,收拾这里。告诉他们,不用将事情闹大,只是冲着本将来的邪魔之人而已,不用闹得满城风雨。”
那车夫称是。
楚欢奇道:“将军知道这些人的来头?”
“来自何处,本将不屑知道,但是为何而来,本将却是略知一二。”轩辕绍淡淡道。
楚欢微微点头,却不好问。
轩辕绍笑道:“你差点因此而成为替死鬼,难道不想知道这些人为何而来?”
楚欢道:“想来是隐秘之事,下官不敢动问。而且下官就算知道,恐怕也没有什么作用。”
“你知道如果有作用,反倒不用让你知道了。”轩辕绍平静道:“如果换做是我,差点因此而死,不管结果如何,还是希望知道一些原因。”
楚欢笑了笑,并不说话。
轩辕绍忽然伸出手,张开手掌,手心之上竟然握着一件东西,楚欢见到那东西,心中立时吃惊不小,但是面上却竭尽全力保持了镇定。
在轩辕绍的手心,是一块石头。
这是一块光滑无比的石头,比鸡蛋要小一些,形为椭圆,石头的色泽竟是纯白之色,甚至比轩辕绍的白发还要白,极其的显眼。
月光之下,能够依稀看到这块石头的表面布满了一条条细小的黑线,纵横交错,如同人体的经脉一样。
这不是楚欢第一次见到这种石头。
这块石头与他收藏在刘家村郊外的那块石头几乎是一模一样,无论形状大小没有任何区别,甚至是石头表面的纹路,都是那般的相似,如果不是因为这块石头是纯白之色,楚欢甚至以为轩辕绍手中的石头就是自己收藏起来的那一块。
他从林黛儿身上得到的那块石头,乃是火红之色,看上去就如同是沾满了鲜血,又似乎是烈火煅烧过,而轩辕绍手里的这块石头,颜色却是完全不同,白亮如雪。
但是楚欢心里却十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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