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烟云》第13章


肆 
秋高气爽,空气也干燥清凉。梅玲昨晚照例卷起窗纸,一早醒来,觉得有些凉意。她把棉被盖好,打算再睡。但是昨天晚上和博雅相会的记忆太美,太意外了,留在脑海里,甩也甩不开。她的心扑通扑通乱跳,嘴唇渐渐泛起一丝笑容,她把头埋在枕下。前院已经听到人声,但是院落里仍然静悄悄的。她感到一件很重大、很快乐,也许很愚蠢的事情发生了。
为什么任博雅追她呢?然而她自己承认,她需要如此。难道她生命中展开了新一页?她的脑子里充满了矛盾的情绪——刺激、浪漫、疑惑。这件事会给她带来什么?她以前的经验太令人困惑了。她想起自己的过去,总觉得当时她年轻不成熟,像一艘废船,被环境和男人的欲望所搅和了。博雅是她第一个敬重、关心的男人,他的爱情似乎是真诚的。这个家是一幅宁静的图画,一个休息的港口。未来还是未知数,她不敢多想,复杂是难免的。她是不是又错了呢?如果她母亲还在,或是一开始就找对了人,她整个的一生就全然不同了,她就能给博雅一份纯真、无瑕的爱情,不必隐瞒什么。如果她说出过去的一切,他会谅解吗?她该不该说?幸亏还没有全盘托出。他说:“我爱的就是你这个人。”听起来真舒服。她知道自己没有对不起谁,然而心中仍不时有悔恨感,怕她配不上他。她终于找到了她可以期盼的男人,心里却不免发抖,怕昨天的追求只是一种偶然,不会有结果的。但是这件事太重要了,她现在可不能冒险地说出全部历史。她要等自己更了解他,双方爱情成熟了再说。然后她又自我安慰说:若是博雅娶她,这也是他的第二次婚姻哪。她并非全然配不上他……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嫁给博雅?她疯了……现在是战时,就算她变成博雅的妻子,她也猜不透未来的前途。她热情而心乱地渴望知道最近几天会有何新的发展。
在纷乱的心情下,她又睡着了。当她八点半醒来时,意外地听到了博雅熟悉的脚步声,她由窗口看见他进入冯舅公的庭院,客厅对面罗娜的房间还是静悄悄的。她起来把窗纸卷得更高些,好能看到博雅出来,也许还能和他打招呼呢。她匆匆穿好衣服,博雅出来,看见她站在窗口,对他微笑挥手,他转身走向她的窗台下面。
“你这么早就起来啦?”他微笑说。
“进来吧。”她做手势。
他蹑足进入客厅,她站在卧室门口欢迎他。她已经穿上黑棉袍,头发梳了一半,前面有些小卷。她脸上还没化妆,不过布满了青春的红晕,眼角又饱满又光滑。她耳语说,罗娜夫妇还在睡觉,要他进她房里来。他们低声说话,但是她的发音含有睡饱了的清脆感。
博雅转身吻她,她觉得心中许多疑惑都一扫而空了。
“趁冯舅公还没出门,我过来找他谈谈,”他说,“我要安排远行的计划,不过也不全是这样。我一早起来,不知怎么两只脚就自动朝你这边走来。从你的脸色看得出,你睡得很好。”
“博雅,我希望永远如此,这是我内心的需求,但是我们不能这样幽会,我们必须尽快到上海去。”
“我找冯舅公就是谈这件事。天津开的轮船铺位很难买,存款必需安排,凯男还要买些东西。我告诉她,上海什么都买得到,但是她说要买些礼物送亲戚,我今天早上要陪她出去。你和罗娜他们能不能过来吃午饭?”
“好的。”
“你出门的一切都准备好啦?要不要我替你买什么?”
“我什么都不需要,但给我买些稻香村的蜜饯、鸭肫和福州橄榄好了。”
“你爱吃鸡鸭肫?”
“我爱吃——可以嚼的东西我都喜欢。你也喜欢吗?”
“我床边放了一瓶,晚上边嚼边看书。”
“好妙!我也是!”
博雅走了,今天早上的会面使她再次坚定了信心。昨天晚上他说的情话不只是逢场作戏,一时冲动的结果,他的表情证明了这一点。
罗娜起床,看见梅玲的神采比平常更焕发。梅玲告诉她,博雅过来和冯舅公讨论远行的计划,还邀大伙儿吃午饭。
“我仿佛听到你们低声说话。”罗娜说。
“我们怕吵到你们。”梅玲答道。
这是北平秋天中的一个好日子,干爽、晴朗,院子里又舒服又平静。昨晚的韵事还留在梅玲脑海中,掌握些未知的诺言,今天早上偶然而匆匆的一见——那个吻,他双手在她肩上抚摸——在她屋里留下细致的香味。幽香发自她摘来供在瓶里的木兰花,那倒无关紧要。空中有一股奇妙的刺激。她对镜梳头,想着今天该穿什么衣服。打扮漂亮是自尊的表现,一个女人就算只到公园走走,只有陌生人看见她,她也会穿戴整齐。但是为一个男人,一个她心爱的男人而打扮,意义又不止如此了。在家里便餐,她得穿得简单一点。她的发型如艺术品一样,不能显出刻意雕琢的痕迹,要配她的脸蛋,又自然又顺眼。她知道博雅很注意她右耳下的红痣。她耳型柔和,下面尖尖薄薄的,算命的人说这是坏征兆,所有长命、有福气的人耳垂都是长长厚厚的,好保住福气。结果她常常把头发放下来,半盖住耳朵。突然灵机一动,她用大发夹把头发向后拢。她脸型很小,这样一来简直像中学生似的,看起来很清新,红痣也清清楚楚地露在外面。
她的胎痣是鲜红色的,一些山中小蜥蜴就是这种颜色。没有人知道朱红色和贞操有什么关系,但是古代常有人用蜥蜴血来测验妇女的节操。先让一只蜥蜴吃下七斤的朱砂,再把它的血放在妇女手臂上,据说会留下永久的朱痕,但是女孩子若曾和男人发生关系,朱痕就会变色。中国文学中蜥蜴又名“守宫”就是这个原因。梅玲的胎痣刚好是这种颜色,名叫“朱砂痣”,是罕有的美人斑。
梅玲也记得,她中午要到博雅的房间去。她看过他的书房,也见过他在那里弹钢琴。她不能决定他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就照着唯一的线索,假设自己就是属于这里,让自己在他家显得很顺眼。她必须淡妆素服,造成亲切的气氛。除了手臂上取不下来的终身翠玉镯子,什么珠宝都不戴。由于刻意的研究,她穿上浅蓝色的短袖旧旗袍,以便和他书斋的深蓝色地毯相衬。
大约十二点,她和罗娜、冯旦、冯健一起过去。她说她想看看博雅的书斋,他们也没其他事可做。博雅和凯男还没回来。这个院落的最东边,和北平的一般房子比起来,显得特别大、特别深。房间都铺了厚厚的地毯,西侧和中央的房间做客厅,两边只有窄板隔开,西侧有几个黑木的古董架,上面立了各种花瓶,一套宋代的小白瓷杯和瓷碗,还有花色细致的“古月轩”瓷釉器皿。
梅玲一个人走进西院的别室,那就是博雅的书房。墙上挂着两个汉代的大铜镜,几幅书法,还有一张小鸟在枝上凝望大蛇的水墨画。一张茶几上摆着全套的“宜兴”陶土茶具,书架顶上排满古怪的小玩意儿——生锈的古剑啦,一个绿色的小铃铛啦,还有一只弯弯的老象牙,在一寸高、二寸宽的牙面上刻着整篇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这些东西古老而稀罕,却不算美丽。房间南面自成一格,有一张现代的书室躺椅,一架钢琴,一个新式的落地灯。两边的差别很明显,房间的中心保持了中国屋舍的质朴气质,南侧很新颖、很舒服,显得亲切多了。这是博雅读书、休息的角落。椅垫乱糟糟地搁在躺椅上,报纸也零零散散的。躺椅下有一张豹皮,博雅的拖鞋就放在上面。屋里没人,她拾起拖鞋,轻轻抚摸,觉得有些罪恶感,又小心地放回原处。她坐在琴凳上,凝望她曾听他弹的乐谱。她看到钢琴上有一对玩具锣钹和一个小铜铃,觉得很有趣,不知道他用这些小玩意干什么。附近有一个金笼小鸟形的时钟,每一秒钟小鸟都回头一次。博雅喜欢这些小东西,她大声笑了出来,眼睛瞥见一个装了鸭肫干的玻璃瓶子,就放在躺椅边的矮几上。“噢!在这里!”她自言自语地说。她忍不住由瓶里拿出一堆,嚼得过瘾。
大家慢慢逛到书房来。梅玲坐在博雅房间中央的书桌前,正抚摸一块一尺长的旧书皮,一片干鸭肫可以嚼二十分钟,她又喜欢细嚼慢咽,一次只咬下几片小丝。
“你在吃什么?”罗娜大嚷。
梅玲把手上的东西拿给她看,还笑了笑。
一个老女佣端茶进来。她看到梅玲的动作,就说:“小姐,这是少爷最心爱的,谁也不准碰。”
梅玲拿起瓶子,一一传过去,只有冯健拿了一片鸭肫。她甚至把瓶子递给佣人,但是佣人说:“我们不敢……这个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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