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第36章


看看,果然有童年的阴影。
涂逸逸工作后一直是自己学着做饭,跟李博尧在一起后手艺更是上了一层楼,因为李博尧吃饭很挑嘴。不好吃的菜,他连筷子都不伸,涂逸逸没办法,从网上下载菜谱学起,竟然进步神速,做得一手好菜,连杜晓苏没事都上他们家来蹭饭。涂逸逸利索炒的炒炖的炖,李博尧在一旁打下手,正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门铃响了。
李博尧推她:“你去开门。”
“没出息!怕你哥也能怕成这样!”
涂逸逸揩了揩手,匆匆忙忙去打开门,做梦也没想到,下午刚刚仰望过一眼的大老板,独自拎着红酒水果站在门外头。
涂逸逸眼珠子都快掉地下了,回头看了看自家的门牌号,正纳闷大老板是不是找错了,他倒笑咪咪的说:“小涂是吧?博尧呢?”
涂逸逸生平只想一口鲜血喷出来,这剧情太BH太狗血了,简直不属于她二十多年平淡的人生,正想掐自己一把,看看是不是在做梦,李博尧已经从厨房一步挨一步似的蹭出来:“哥……你来啦……”
“站着干嘛,进去坐。” 李博尧拉了拉涂逸逸:“去看看鸡汤,别糊了。”
鸡汤肯定还没糊,不过涂逸逸趁大老板不备,狠狠瞪了李博尧一眼,转身进了厨房。她关上厨房门就给杜晓苏打电话,简直要哭了:“你都介绍什么人给我啊?”
杜晓苏一向自诩是她和李博尧的大媒,这时候却脱口问:“啊?东窗事发啦?”
看来她也是明明知情的,涂逸逸一腔悲愤不知道该向谁控诉:“你们怎么能这样啊?”
“哎呀,他们家除了有钱点之外,又没有别的缺点。”
“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杜晓苏振振有词:“从前你还天天说要嫁有钱人,现在人家真有钱,你又叶公好龙。”
涂逸逸真的要哭了:“突然冒出一上市公司的CEO,还是我们大老板……竟然是他大哥……”
杜晓苏哧哧直乐:“你还不晓得他爹是谁吧?”_
“啊?!”
太液芙蓉未央柳
“阿穆!”我拉了拉他的袖子,却又改了称呼,低声唤道:“殿下……”
阿穆抬起头来,有点茫然的看着我。他穿着便袍,素色的袍子,衬得他的眼珠越发黝黑,神色间仿佛还带着点孩子气似的。
本来依照宫规,我并不能直呼太子的乳名,但是进宫那年,我七岁,阿穆比我更小,他才五岁。我们两个要好似兄弟,我比他大,处处都护着他。他背不上书的时候,我在太傅眼皮底下替他作弊,他被罚的时候,我模仿他的字迹惟妙惟肖,可以替他写一厚迭字帖交差而不露破绽。我们一起在御园中打弹弓,斗蟋蟀,爬树,捉弄那些一本正经的宫女们……
我们渐渐的长大了,可是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交情是丝毫没有变的,阿穆有任何烦心的事,都会告诉我。而我呢,总愿意替他想出办法。
阿穆烦心的事情很多,陛下只得他一个儿子,自然寄予重望。可是在陛下那样英明的帝皇面前,任何人都平凡得几近渺小。
阿穆曾经问过我:“我怎么样才能像父皇那样。”
我答不上来。
陛下能征善战,曾四征西域,平定南夷,攻下了大小无数城池,创下万世不拔的基业。站在皇朝堪舆图前,任何人都会觉得热血沸腾。开国百余年来,我朝的疆域从来没有如此的浩瀚。每年岁贡之时,万国来朝,众夷归化。我曾经陪着阿穆跟随陛下,站在承天门上,听万岁山呼,声震九城,连我们这样的无知小子都觉得山摇地动,气血澎湃。而陛下却连一个微笑都吝啬给予,他常常不过在城楼上略站一站,连一刻功夫都不肯停留,便会命人放下帘子,径直回西内去了。仿佛这一切世上的无上繁华,在君王骄傲冷漠地眼底,不过是过眼云烟。
有这样一位父皇,我觉得阿穆也不是不可怜的。
陛下弓马娴熟,我朝自马背得天下,对贵家子弟的教育,皆从骑射启蒙,文课功夫倒还在其次。我是父亲亲自教出来的,士族子弟里,我的功夫算不错的,可是跟陛下一比,简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我曾经见过一次陛下出手,那天我与阿穆陪着陛下在花园中行走,枝上一对鸟儿叫得甚欢,陛下接过阿穆手中的弹弓,捏了一颗金丸,就将那一对鸟儿打了下来。所谓一箭双雕亦不过如此,一颗金丸便将两只鸟儿的头打得血肉模糊,几乎碎成齑粉,可见劲力惊人。
陛下不怎么喜欢成双成对的东西,历朝历代,宫中太液池出了并蒂莲,都以为是祥瑞之兆,少不了宣召翰林学士,有题咏之词赋。可是钦和二年,太液池中出了并蒂莲,却没有人敢禀报陛下,最后是王内侍胆大,命人悄悄将那朵莲花折毁才罢了。
因为陛下这古怪的脾气,在修筑西苑的时候,连配殿的间数都是奇数,工部郎中张敛是个最小意的人,却在这件事情上特别大胆。礼部虽然认为此事有违祖制,可是西苑毕竟只是皇家的苑林,算不得正经的宫室,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模糊过去。
礼部如此的识趣,也是因为陛下的脾气一年比一年暴戾,可是没有人敢谏劝。
陛下并非昏聩,仍旧知人善用,朝政井井有条。
后宫中连宠妃都没有一个,陛下不怎么亲近女色,偶尔围猎,也称不上沉溺。群臣对这样无欲无嗜的君王,只是束手无策。
据说曾经有臣子十分担心,因为陛下只得一个儿子,对皇室来讲,这样单薄的子息,自然是不免有隐忧。
无数谏章雪片般飞往西内,似乎陛下不再生十个八个儿子,便对不起这天下一般。
而陛下只是置之一哂。
钦和四年,贤妃李氏终于怀孕了。朝野之间都盼望她能再给陛下添得一子,谁知李氏难产,挣扎着生下一位公主后便香消玉殒。
这便是朝阳公主。
陛下以正殿朝阳殿的名字给公主赐作封号,可见有多么宠溺这个女儿。
朝阳公主确实生得粉妆玉琢,十分可爱。或许是怜她出生丧母,陛下每每亲为扶掖,甚至携了她上朝堂。将她置于膝上,仿佛逗弄稚女,比这世上一切国家大事还要重要。
群臣先是不忿,后来却渐渐发现朝阳公主的好处。
比如陛下震怒,无人敢再逆违天颜的时候,只要让保姆抱了朝阳公主来,便是一场弥天大祸亦可消弥于无形。
朝阳公主总是格格笑着,朝陛下伸出手,扑到他的怀中。
而陛下抱起她时,必然已经是满面笑容。
在朝阳公主四岁的时候,就拥有食邑万户、奴仆无计数。陛下甚至为了她,不惜在骊山大动土木兴建宫苑,只因为朝阳公主有咳喘之症,御医建议她要多泡温泉。
天下所有人都知道,被陛下视作无上珍宝的,只得朝阳一人。
阿穆常常对我说,仲安,不知将来是谁有福气娶了朝阳。
我懂他的意思,谁娶了朝阳,谁就会拥有这天下的一切。
朝阳一天天长大,比幼时更加可爱,亦更加顽皮。
在整座皇宫里,唯有她是无忧无虑的人。
我常常听到她的笑声,像银铃那样清脆,又像是这世上最会唱歌的鸟儿,可是她不就是一只灵巧的鸟儿吗?
长大后的朝阳很喜欢同阿穆一起,因为陛下只得一子一女,他们是唯一的手足兄妹。她常常穿了男装同我们一起混出宫去玩耍,反正这宫中没有任何人敢阻拦她。我们三个人常常去街头的茶肆喝茶,看杂耍,听说书的艺人讲故事。
那段时光快乐、纯净、明粹。
现在回想,那是我一生经历过最开心的时候,有阿穆在身边,还有朝阳。
朝阳死的时候,我和阿穆的心都碎了。
真正伤心欲绝的人是陛下,不过一夜之间,他的头发就全部白了。
他独自坐在朝阳殿里,沉默的不再理睬任何人。
阿穆在殿外跪了很久很久,也并没有得到他的召见。
陛下下诏将朝阳葬在裕陵。
那是他自己的陵寝,一切都是按照帝王的礼制来兴建,因为工程浩大,所以一直都还没有完工,可是现在他只能用来埋葬他最疼爱的小女儿。朝野哗然,争执不己,最后陛下只将陵寝前的翁仲撤去一些,又将神道减短数丈,以略示意平息评议。
辍朝十日,百日国丧,陛下用了一切礼制允许或者不允许的方式来祭奠朝阳,实际上真正的辍朝远不止十日,因为从那之后,陛下就不怎么视朝了。
百官的奏疏堆积在中书门下省,太傅忍不住对着阿穆长吁短叹,阿穆数次进宫,都并没有得到陛下的召见。我知道阿穆十分担忧,只能宽慰他:“等陛下这阵子伤心过了就好了。”
只是宫中谁都知道,陛下这般伤心,?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