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教你诈1-4》4-第9章


他笑着接过,知道这是对“老顾客”的优待:“谢谢!谢谢!还麻烦您推荐个拿手菜。东西好,我们以后会常来。”
他心想,以后每个礼拜,又要来这儿报到了。说不定有一天,还会在这儿开订婚派对呢!
汤端上来了。先给小静,再放在他面前。
“这,这不是陈副理吗?”突然端汤的小姐叫了起来。小陈抬头,迎上个熟面孔。
“老位子、吃老东西,一猜就是你。”那小姐高兴地喊,又一转头,惊讶地说,“咦!赵小姐呢?”
想一想
写完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多年前做记者时的一段趣事:
有一阵子台湾的性病十分泛滥,某大医院特别为此举行了一个记者会。
主持会议的是著名的泌尿科主任,他细细分析了当时性病泛滥的原因,也对社会发出防治的呼吁。
记者会后,一群跟他熟识的记者一起拥进他的办公室聊天。
“跟您认识真不错,哪天,要是我们中了标,就可以偷偷找您解决了!”有记者开玩笑地说。
“那当然!那当然!”主任豪爽地答应。
“不过您可得为我们保密哟!”一位记者又说。
“哎呀!这个你放心!”主任手一挥,“连××署的×署长都找我看。”
记得当时大家都笑弯了腰。只是而今想起来,真为那位主任捏把冷汗。他岂知如果换在美国,他很可能因此被告,搞不好还被吊销行医的执照。
我在前面说这两个故事的目的,是为讨论“工作伦理”中的“职业道德”。
医师有医师的职业道德,他不能把病人的隐私泄露出去;律师有律师的职业道德,即使他的委托人告诉他犯罪的事实,他也要守密。
同样的,银行职员不能随便透露顾客的财务状况;餐旅业的员工不该“问”或“说”与他工作不相干的问题;计程车的司机,不能因为下一位乘客好奇地问:“刚才那位下车的小姐,是从什么地方上车的?”就很豪爽地说:“哦!从××路的××宾馆上车。”
或有人要讲,这有什么不可以?他们说的都是实情,讲的都是真话。
但也要知道,那些真话说出来,却违反了职业道德。而这些职业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经过长久摸索,才找出的伦理、原则、行规,当你违反了它,常会造成进步的阻碍。
举个例子:
美国联邦政府曾经下令,不准学校把非法移民子女的资料提供给移民局。原因是,移民局虽然可以因此而轻松地抓到非法移民,并递解出境,却也因此造成非法移民不敢把孩子送进学校。
于是,孩子失去受教育的机会,造成对孩子的伤害,也造成社会问题。
同样的道理,让我们想想——
如果人们不信任医生能为他守密,自然讳疾忌医,病情加重,甚至因而造成泛滥。
如果人们不信任国税局,怕税务人员把自己高所得的资料公布,而被黑道勒索,就可能逃税。
如果教友不信任神父能保守秘密,有谁敢去“告解”?
如果人们不信任银行,不敢把钱存进去,银行又怎么经营?
如果人们不信任律师,连自己涉案的实情都不对律师说,这案子又怎么处理?
难道回复到以前“拉下去!打五十大板,看他招不招?”的时代吗?
什么叫*?
*的第一原则,是每个人要自守分际,在自己有“说话的自由”时,也知道不可因自己的自由,影响到别人的自由和权益。
进一步,管束自己属下遵守职业道德,也是做主管的职责。
护士不可泄露病人的秘密,法律助理不可泄露客户的秘密,商业秘书不可透露老板往来的秘密,都是当然的事。
泄露了怎么办?
主管负责!只怪你教导不周、用人不善,连这点基本的职业道德都不能教属下遵守,又怎么成大事?
所以,前面故事中的女侍固然多嘴,作为她的经理,也难辞其咎。
谈到用人,让我们看下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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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靠边站
不懂得工作伦理,在不该说话的时候说话、不该做主的时候做主,是社会新鲜人常犯的毛病。
“糟了!糟了!”王经理放下电话,就叫了起来,“那家便宜的东西,根本不合规格,还是原来林老板的好。”狠狠捶了一下桌:子,“可是,我怎么那么糊涂,写信把他臭骂一顿,还骂他是骗子,这下麻烦了!”
“是啊!”秘书张小姐转身站起来,“我那时候不是说吗?要您先冷静冷静,再写信,您不听啊!”
“都怪我在气头上,想这小子过去一定骗了我,要不然别人怎么那样便宜。”王经理来回踱着步子,指了指电话,“把电话告诉我,我亲自打过去道歉!”
秘书一笑,走到王经理桌前:“不用了!告诉您,那封信我根本没寄。”
“没寄?”
“对!”张小姐笑吟吟地说。
“嗯……”王经理坐了下来,如释重负,停了半晌,又突然抬头,“可是我当时不是叫你立刻发出吗?”
“是啊!但我猜到您会后悔,所以压下了。”张小姐转过身、歪着头笑笑。
“压了三个礼拜?”
“对!您没想到吧?”
“我是没想到。”王经理低下头去,翻记事本,“可是,我叫你发,你怎么能压?那么最近发南美的那几封信,你也压了?”
“我没压。”张小姐脸上更亮丽了,“我知道什么该发,什么不该发……”
“你做主,还是我做主?”没想到王经理居然霍地站起来,沉声问。
张小姐呆住了,眼眶一下湿了,两行泪水滚落,颤抖着、哭着喊:“我,我做错了吗?”
“你做错了!”王经理斩钉截铁地说。
张小姐被记了一个小过,是偷偷记的,公司里没人知道。但是好心没好报、一肚子委屈的张小姐,再也不愿意伺候这位“是非不分”的主管。
她跑去孙经理的办公室诉苦,希望调到孙经理的部门。
“不急!不急!”孙经理笑笑,“我会处理。”
隔两天,果然做了处理,张小姐一大早就接到一份紧急通知。
打开通知,她脸色苍白地坐下。
张小姐被解雇了。
想一想
看完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
这是个“不是人”的公司?王经理不是人,孙经理也不是人,明明张秘书救了公司,他们居然非但不感激,还恩将仇报,对不对?
如果说“对”,你就错了!
正如王经理说的——“你做主,还是我做主?”
假使一个秘书,可以不听命令,自由心证地把主管要她立刻发的信,压下三个礼拜不发,她岂不成了主管?如果有这样的“黑箱作业”,以后交代她做事,谁能放心?
再进一步说,自己部门的事,跑去跟别的部门主管抱怨,这工作的忠诚又在哪里?
如果孙经理收了她,能不跟王经理“对上”?而且哪位主管不会想:“今天她背着主管,来向我告状,改天她会不会倒戈,又跟别人告我一状?”
所以张小姐不但错,而且错大了,她非但错在不懂人性,更错在不懂工作伦理。
有一位在日商公司工作的女孩子对我说:
“那些日本主管最假了。白天上班的时候,道貌岸然,可是下班后去PUB,三杯下肚,就好像变了个人,完全没了主管的样子,跟我们下面这些人又唱又叫。”很鄙夷地一笑,“但是第二天,在电梯里碰到了,跟他轻松打招呼,他又恢复了死相。”
这年轻小姐就是不懂“公是公、私是私”的道理。主管下班请客,一掷千金,不代表你吃中饭、买便当,就能跟他不分账。老板私下送你一个精美的记事本,不代表你可以把公司的铅笔、橡皮带回家。
这又使我想起一件事:
有个杂志社给我作专访,出刊后,先送了一本给我,因为写得相当好,图片和编排也很讲究,我心想可以送一本给朋友,再多带一本回纽约,就打电话给杂志社主编,请她多给我两本。
主编不在,是一位小姐接的。
“麻烦你转告主编,我希望多要两本这期的杂志。”我对她说。
“这个啊,没问题!您派个人过来拿就成了。”小姐爽快地说。
我立刻派人过去,把杂志拿回来。
可是,跟着就接到主编的电话:
“对不起!刘先生,您来电话的时候我不在,杂志收到了吧?我特别多送了两本,一共四本。”停了一下,她又说,“可是,对不起啊!我想知道是我们公司的哪位小姐,说您可以立刻派人过来拿。”
我愣了一下,说:“有问题吗?”
“当然没问题,您要十本都没问题,我只是对工作伦理进行一种考核。”
我没有告诉她是谁,据说她还是查出来,作了处分。
事后,我常想,她何必这么计较呢?她计较最少有三个原因。
一、既然我找她要书,过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触、采访,属下就该转告,而不该代她做主。
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话,卖给我的面子,被别人莫名其妙地卖了。
三、好像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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