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星西涅》第10章


静的时候,他应该是我们不知道的一种。”
“怪不得姐姐会笑。姐姐一遇见危险就更加镇定自若,才会有那样透彻迷人的笑容。”
“怪不得是姐妹。这么了解你姐,所以偷懒时才拣你姐的软肋,只有我哥那傻蛋才会默默的做事,根本就不知好好揣摩大嫂为什么不理他。依我看,大嫂根本不是不喜欢我哥。”
“你这么说你哥?”
杨宿摸摸白秋若的头发,把她的头搬向楼下,“看热闹吧!我可爱的丫头,我猜颜絮是去找我哥了。”
客栈楼下。
白陌离加强声强,“打开!”
侍卫们面面相觑,齐齐低垂头颅,握紧佩剑,迟迟不行动。
白陌离浅笑,弯弯的嘴角,勾魂摄魄,声音却出奇温柔,像流水涓涓潜流,“我再说一次,打开!”
杨宿跃下二楼,大笑一声,“不如,我来帮嫂子吧!”
“好呀!”白陌离柔声轻笑,瞬化成千年冰霜,冷眼看着杨宿走到棺椁面前,使尽力气,动不了棺盖分毫。
白秋若跃身而下,莲花步踩一袭粉红衣裙走到白陌离面前,娇声道,“姐姐,是不是尸气已经四处溃散所以棺材才打不开?”
侍卫闻声,齐上前用力抠紧棺盖往后拉,棺盖仍纹丝不动。
白陌离霜面冷眼,不说话,只是注视着向东城的道路,街面微微颤动,红尘飞扬,马蹄声疾。杨宿微感诧异,不动声色的默默注视白陌离的一举一动。那人的气息越来越浓了。
近了。
近了。
在杨亮出现在街尽头的一瞬间,白陌离心脏绞痛,胸前被灵狐所伤的伤口又显现了。醒目的伤口,从锁骨一直划到心脏的位置。而背后的伤口,自六岁那年清醒后就一直在。虽不会像胸前的伤口时不时裂开,但其巨大的程度就足以动魄惊心,从肩胛骨拉到椎骨,随着身体的变化而变化。
没有人知道她有两道伤口,更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
杨宿本能的跑过去扶白陌离,白秋若傻傻的不明所以,白十看见她痛苦的背影也飞快跑过去,杨亮远远的看见她并未拉紧缰绳,快马迅疾奔到白陌离面前,下马,接住孱弱的身躯。
画面静止了。
杨宿和白十来不及收回伸出的手,碰到一起,触电般缩回,互相对望一眼,杨宿不好意思的别过头。
白陌离依是云淡风轻的冷冷看着杨亮,然后抓紧他的衣服说,“抱我回房。”
就算功夫再不济,杨亮也觉察到了怀中人儿正承受着严苛的折磨,杨亮打横抱起白陌离走上楼梯。
每走一步,白十的心碎掉一分,又回到两年前的那个夜晚,他眼睁睁看着杨亮牵着白陌离的手走进新房。
他却无能为力,她是他的师父,是他唯一的亲人,而杨亮是她的丈夫,无论那时还是现在他都做不了什么。
当时,他就默立在祠堂外,守在门外,渐渐地,大雨滂沱,妖魔群攻,他拼命厮杀,血泪横流,她冲出新房,哭着喊着他的名字,喊着誓死战死城门的爹爹,那刻骨铭心的一刻,她第一次抱他,哭喊着说,“我警告你,白十,你是个无名无姓的孤儿,是你要拜我为师的,为师不许你死,不许你死!”
记忆回到多年前那个白天,她为他取名的那天。
古街。长巷。巨大的树伫立街头。虬枝盘根错节深扎地底。茂密的枝桠包裹得严严实实。
不漏下一丝缝隙。不漏下一丝阳光,雨露,语丝,或别的。
阴凉下,悬棺发出细细碎碎的吱吱的响声。
沙漠之滨的小国筠连,很多年前还是黎国的边境。那其中引人遐想的故事至今流传百姓心中。然而不是本文的重点。
如今贸易依是主流的筠连,各路商贩集结在拥挤的街道,摆好摊子,认真叫卖。
像唱小曲的吆喝吸引不少外地来的公子哥,说了几句扎扎实实的好话,一高兴,不论好坏,一股脑的扔给跟随的下人,还不忘赏赏叫自己面子光荣的小厮。
如今很多皇城的商人,膝下也有做了大官的子孙,地位上高人一等。自个也是这么辛苦的把小买卖做大,满天地的跑,他们的子孙,也是这般宽厚自己人。如此看来,是当时自己没遇上正主。如此一来,岂非更容易飞黄腾达。
贵公子身子忽然被人一撞,回过头一看,是个小乞丐,立即扯着嗓子骂开了。
小乞丐一路埋着头,窜到街尾商铺密实的角落处掏出胸中重实的荷包,数了数,收获不错,除了几张数额较大的银票,还有十几南海珍珠,一粒圆溜溜的玛瑙,一块红殷殷的玉石,没有雕琢的痕迹,一串金链串珊瑚珠的首饰,可以卖个好价钱。银票要凭印章和指印才能兑付。要着也没什么用。
小乞丐分得出什么是值得留下的好货色。一溜烟,瞧见没人注意,窜上枝繁叶茂的树叶堆里,抱着丰收,打起盹来。白陌离坐在茶棚外就瞧见了小乞丐的一举一动。嘴边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浅笑,默然饮茶,却引来了刚刚丢了贵重东西的公子哥。
白陌离应当属于这种人。
她不注意你时,你不会注意到她。但当她与你擦肩而过时,你会感觉到那种冷而威严的气息。她不笑时,你觉得世界就那个样子。蓝天白云,就连美人也没什么不同。她笑了,你恍然大悟,原来世界可以在平淡处这么灿烂夺目。
六岁之后,她很少笑。你觉得笑得肚子痛时她毫无感觉。越是危险时刻,她越是冷静,反而勾唇浅笑。你什么都觉察不到时,她却看见了很多东西。有时是细节,有时是人眼无法看见的世界。
你看见了她,觉得只是美,并与其他女子没什么不同,转身即忘。转身之后,你又忍不住回头,仿佛要强迫自己记住,记住她的朱唇,记住她微笑的嘴角,记住她黑白分明,什么都没有,又好像吸引住一切的大眼睛,总是半眯着,好像没睡醒,却仍叫你觉得神圣不可侵犯。
花花公子哥洋洋得意走过来,打量安静得仿佛不存在的白陌离,不是女侠的装扮,不是闺阁女子的装扮,不是妇人的装扮,红色的外衣,却是双层钩织,底子是水蓝色,有些旧了,蒙上一层灰白。
白皙的细脖引人往下瞧,纤细的女子,顺从天地突变的神色,叫人好奇,却不会让人猜测她会武,而且尽干些与尸体妖魔鬼怪打交道的活。
花花公子把身家都摆在身上,右腿一摞,踩在长凳上,悠悠折扇一开,尽显风流,却即将没有那个资本。
“这位小姐风风扑扑,国色天香,想必是外地来的贵宾,何不到在下府里坐坐,消暑解乏?”
白陌离淡然一笑,化作满山满水的清新,不愿招致不必要的麻烦,一闪身,不见踪迹,慌得花花公子四处搜寻。
这会儿,小乞丐也醒了,换了一副行头,青衣翩翩,模样虽显稚嫩,一颦一笑,却风流万千,正和那花花公子杠上了,虽然他什么都不知道,仍直嚷嚷着—“小娘子是你的么?会看上你么?我可告诉你,她是我过门的妻子,少打她主意。她今天回来进门就说,遇见一个长得很丑的人,大言不惭要拉她去府上坐坐,我现在发现原来是你哟!整个大街就你最出色!吓坏了我的小心肝!”
其实小乞丐什么都不知道,凭着多年的经验,旁人的口述,他胡编乱凑几句,就是为了激起火。他这人没什么癖好,就是喜欢没事偷偷东西,收集奇珍异宝,和人打打架,活动活动筋骨,打不赢就跑。他的脸皮不厚,也不薄,就是很少脸红。人家在乎的面子他毫不在意。心想,反正就活几十年,顶多过百,怕什么,怨什么,都是一样过,还不如拣自己喜欢的,乐乐活活的,管别人看什么,说什么。
所以,几番故意挑逗下来,家丁也拉不住了,一场肉战不可避免!
噼里啪啦打开后,人群围成一圈看热闹。
正是艳阳高照的天,却不知何时,乌云遮日。一片昏暗中众人正沉迷在见血的兴奋中,丝毫没注意,被掀开的棺盖在沙地上左摇右晃。
见血封喉。此时成了无知无觉的人最后的感觉。直到,第三个被亲吻脖子的正在挑选胭脂的行人发出惊恐的惨叫。
四散声,逃窜声,尖叫声,东西七零八落。
小公子趁机一个翻身压倒花花公子和一干奴仆,裂开嘴大笑,完全没在意面前表情极度夸张的奴仆。一个个大腿间淋漓一片,四肢瘫软无力,惨白的脸,冷汗直下,瑟瑟发抖。
小公子弯下腰捡起打斗中滚落的宝贝—一个从小贴身佩戴的香囊,装的正是花花公子的宝贝,和一颗掉落的珍珠。
这一弯腰却让僵尸扑了空。
在被僵尸的尸爪戳屁股的当,白陌离御剑起飞,拦下鬼门关的请帖。小公子直起腰,回过身,极其崇拜的看着白陌离旋身舞剑,骨节灵动封印僵尸,然后一小簇离火燃尽尘世的眷恋。白陌离无意瞥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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