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修》第22章


榫埃故浅闪巳菪薜闹鞒 ?br /> 莫清流惊讶于面前这个小公子的控场能力,此时更是提起十二分的心思,他不善计谋,只能开门见山率先问道:“不知公子意欲何为?”
容修把玩着还有半杯冷茶的杯子,似随意道:“在下的目的与先前所说的一样,不过寻人、认人,而已。”
“那容公子是否已经确定,莫意便是公子所寻之人?”
“当然。”
“不知公子如何确定的,可有凭证?”莫清流只当这是容修讨人的前兆,想到刚才他用那清冷的眼神看自己的义子心里便不舒服,说话的语气自也不再客气。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容修,蓄声道:“我莫清流虽是一介莽夫,可若是……”
“呵呵。”容修一声轻笑,打断了莫清流看似气势十足的后半句:“莫先生似乎已经忘记了,金盆洗手之后,你便不再是武林人士。这‘莽夫’一词,能不用,还是不要用的好。”
莫清流一愣。
容修又道:“就在方才,容修已经确定莫意少爷并非在下所寻之人,叨扰之处,请莫先生勿要见怪。”
莫清流这回压根没回过神来,估计他这一会儿时间根本没办法消化容修小少爷这么跳跃的思维模式。
“那容公子又是如何确定,在下并非你所寻之人?”说话的却是一直默默无声、似对自己身世毫不在意的莫意,他冷笑一声道:“公子说是便是,说不是便不是,真当这世间人都应该顺着公子不成?”
“这世间之人是否都顺我的意,我不知道。”容修也不恼,他看着莫意的脸,露出怀念的表情:“我只知道,若是我家鸠栖,必定会顺着我的,——无论他是否拥有以前的记忆。”
容修从石凳上站起来,拍了拍衣摆。
莫清流这会儿已经缓过劲来,问容修:“容公子这是要走?”
“多留无益。”
“还有七日便是意儿大婚之日,容公子喝过喜酒再走不迟。”莫清流看了莫意一眼,开口挽留:“意儿虽非容公子旧识,交个朋友也是可以的。”
“莫先生相邀,容修深感荣幸,自是从命。”容修浅笑:“但是今日,时辰已晚,先告辞了。”
容修说罢,带着栖梧离开,走过莫意身边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莫意公子。”容修轻声说:“容修有个不怎么好的习惯,听到别人失忆,便会想,那个人的皮里是不是换了一个人。”
莫意一怔,还不及说些什么,容修又道:“告辞,勿送。”带着栖梧离开了。
离开莫家,容修停下脚步回头看向栖梧。栖梧虽不多话,但鲜少这般沉默,今日的他很是反常。
容修伸手去捏栖梧的右手。栖梧的右手握成拳,梆得死紧,感觉指甲已经嵌入了肉里。
“没事了,松开吧。”容修向前走了两步,靠近栖梧,放柔声音安抚道:“我知道那不是鸠栖,就算他是,也与你无关。”
“少爷……”
“他威胁不到你的,鸠栖是鸠栖,栖梧是栖梧。”容修低下头,因为身高的关系,他的额头只能抵在栖梧肩膀上:“我分得清楚。”
栖梧闭上眼睛,无声苦笑,良久才重新睁开眼睛,声音没有一丝颤动:“少爷,晚了,回去吧。”
容修把脑袋从栖梧的肩膀上挪开,面对面看了他一会儿,拍了拍他的手背道:“莫要多想。”转身朝他们在此处的暂住地走去。
栖梧看着容修的背影,应了一声,抬步跟上,就像平时一样。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就像是日出日落,轮回重复,仿佛每一天都是同一天。
可是,栖梧伸手捂住刚才被容修触碰过的地方。每一天又总是有那么几分不同,因着这微弱的不同,才能坚定着继续走下去。
我的主人,在你眼里,我和鸠栖是不同的。但是,您想要宠爱谁、看到谁都好,只要不是那个鸠栖。
只要不是他……便都……可以。
、第二十九章
所谓的“金盆洗手”当然不会只是单纯的宣告退隐江湖,还有很多附加的事情,比如替莫意造势,又比如顺着这个势把莫意的婚事给办了。
莫意的结婚对象是沙野狼邱荻的女儿,名叫邱毓娥,今年刚满16岁。
黎城靠近边关,关门外便是一片沙漠。沙野狼本是中原的一个镖头,后来跑到大沙漠里干起了打劫的行当,或许是他在这方面比走镖有天赋,没多久便干出了名声,至今已有十多年了。
邱荻和莫清流是老交情了,两个人在年轻气盛的时候认识,不服对方的武功见面就打,久了竟也打出了感情,如今已是挚友。邱荻放浪不羁,不知道和哪个女人生了个孩子,他倒也真的尽心尽力把女儿拉扯长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是沙漠中的一朵生机勃勃的仙人掌花。
莫意和邱毓娥不算青梅竹马,被莫清流带回家的时候,莫意已经不小了。他们不过是见过几次面、赛过几场马,可比起其他那些新婚之夜才得知对方长相人品的新郎新娘,他们的待遇算是不错了。
婚礼那天的排场很大,原本参加“洗手宴”的人基本都到了。毕竟这不是现代社会,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在这个时代还不存在,行路许久才看一场“洗手宴”实在不划算。
何况黎城附近,莫清流虽然是武林中人,可手上的权力堪比黎城城主;而黎城外面的沙漠荒野之地,则是邱荻的地盘。在这块区域讨活的江湖人多多少少都有需要他们帮忙的时候,借着这次机会在人前露露脸,下次套近乎的时候也好方便许多。
人在江湖,为名为利为武功,不过如此。哪里又有那么多潇洒韵事值得称道?
当然,无论其他人是何目的,容修是真的来喝喜酒的,再顺便瞅瞅有什么热闹。
莫意娶亲,自是莫家做东。与“洗手宴”不同,那属于江湖范畴,开在自家院子里省去了扰民一项,而儿子娶亲这种事属寻常人家的餐宴,被摆在了黎城最大的酒楼里,合情合理。
酒楼不似大堂,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坐进一个楼层,其他人怎么安排的容修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和栖梧被安排在了主层楼的角楼。对容修而言,这是个好位子,虽然旁边附带一只话唠。
“容小兄弟,正巧啊。”于志思笑眯眯道。他这两天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把扇子,大冬天摇得寒风阵阵的,偏生自己还挺喜欢。
“于兄。”容修不冷不淡地应了一声,自顾自夹菜吃。
于志思的话唠属性不是白白被扣上的,就算容修态度冷淡,没有听他说话的兴致,他也能一个人把两个人的话给说了,还不带搁楞。磨磨蹭蹭许久,那边两位新人已经拜完天地了,于志思还没有把话说完的意思。
容修对他一直还算客气,不嫌他吵也不嫌他烦,顶多就是无视。而就是这无视,让于少侠有点不平衡了。
他郁闷地看着容修又往碗里夹了一筷子菜,有些酸溜溜地道:“每次见到容小兄弟,在下便会想,难道容小兄弟家中没有可口的饭菜,怎么连说话的间隙都不忘给自己碗里夹东西?”
容修停了筷子,看了他一眼:“食不言寝不语,江湖人虽不拘于此,但是于少侠……”容修微笑着问他:“容修何时说过,自己是江湖人士?”
于志思微楞,刚想说什么,却见容修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面前的食物上。
面前的这个小少爷虽然贪吃,但动作优雅,丝毫没有江湖人的粗旷豪迈以及流气。他不停地在动嘴吃东西,可若是仔细看便能发现,他的动作很散漫,夹菜的频率也不高,懒懒散散的样子根本不像在正经吃饭,更像是无聊之极的消遣。
“那容小兄弟,是官家的人?”于志思面露好奇地凑过去,压低声音问道,心里却已是千回百转。
作为黎城的第一把手,又是沙野狼邱荻为至交好友,莫清流的社交圈很广,并不仅仅牵扯于江湖,更有一部分来着与朝廷和商户。这些人中的许多人不愿与江湖多做牵连,并未参加莫清流的“洗手宴”。
先前于志思之所以判断容修是江湖人士,很大一部分原是便是容修参加了“洗手宴”,并且座位与自己安排在一处。加上栖梧的一看就是练家子,于志思便被局限了的思维干涉,做出了并不完善的判断。现在想来,比起师兄师弟的猜测,以栖梧对容修的态度来看,主仆更加符合情理一些。
容修懒懒地靠在椅背上,看着两个穿着太红衣服的新人相互拜叩,漫不经心地应了声。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看着披着鸠栖皮的人穿上新郎官的红衣,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子拜堂。诚如他对莫清流所说,这个人并非他所认识的鸠栖,可是心中仍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
其实在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鸠栖已经死了。只是存着侥幸心理,想着或许只是搜索人员的失误,或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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