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官怪谈》第53章


然而,我能想到的道理,冯润也想得到。她很敏锐的发现,躺在自己身侧的这个男人,表面上对自己痴迷陶醉,可实际上,心不在自己这里,而在那个高丽族女人那里,纵使他伪装的很好。
她很恨。她向来是个张扬而霸道的女人,见不得别人抢走自己的东西。
她开始着手害死高太妍。而这些,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等我知道的时候,已是一年之后。一年之后,魏由平城迁都洛阳。途中,高太妍在汲郡共县暴亡。
是冯润伙同她的情夫高菩萨下的手。然而她掩藏的很好,鲜少有人发现。
拓跋宏也没有发现。他悲痛欲绝,已经完全无心思索她真正的死因。
我竭力向晋玄隐瞒这个消息,可是他似乎冥冥感觉到了。
那一日,风云突变。
他形容干枯的躺在床上,再也不见了昔时饮酒作乐的风度与雅致,只看见那双深深凹陷的眸子里的思念。
他忽地问我:“太妍是不是走了?”
我故意笑他,“怎么会?”
他摇头,“一定是走了,不然,天怎么突然下雨了?”
我起身关上窗子,故作轻描淡写的道:“天下雨还不是常事?”
他沉默良久,泪水滑落,道:“我还说要保护她的,终是没能践行这诺言。”
我看着他,低声道:“无论怎样,你的情劫大概也是过了。你可以成仙了,天庭里,有你的位置。”
他干咳着,笑着,眯起眼睛来,道:“不了。天庭里没有我的位置。我不成仙了。”
我惊骇,“不成仙了?那你要去做什么?高太妍已经死了!”
晋玄淡然道:“我要投身于轮回之中,生生世世与她相逢。我不求她喜欢我,只求我能够尽自己的力量,保护她。”
我不知道爱竟有这样大的力量,能够让一个潜心修仙的人放弃自己毕生的追求,投入到无穷煎熬的转世之中去。
我也不知道,在自己有尽的生涯里,会否遇见这样一个人。
待这一日的雨停了,晋玄也离开了。我,又是孑然一身了。
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
眉妩讲完了故事,目光里充满愁绪。她打开门,看了看门外,已是乌云密布,虽尚是黄昏,却如同黑夜。
她对凤箫抱歉的笑笑,细长的眉微微扬起来,“真是对不住了。这一次,你又走不了了。”
凤箫心里似乎有种小小的解脱。离开了眉妩这里,她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向何处,而这一场雨,给了她一个继续呆在这里的理由。
她从小到大,很少听故事。从来没有人,愿意给她耐心的讲故事。
瞧,自己,竟是这样可怜的一个人。
又过了没多久,天降大雨。
两个人,一盏烛火。静静的,没有话语。
第二日,打开门。曦光,日影与露气,交织着,透着清新欢快的气息。
眉妩看上去心情似乎很是复杂,清澈的眸子里有些浓郁的化不开的忧愁,细长而妩媚的眉毛微微挑着,好像是在思虑着心事。
凤箫看着澄澈的碧空,淡淡的道:“今天,你再给我讲个故事吧。讲完这个故事,我们便要分别了。”
眉妩闻言,柳眉微微舒展,笑道:“我喜欢讲故事,可是我讲的不好。今天讲的这个故事,只怕要比前两日的无趣多了。”
“怎么会?”凤箫微微一笑,“你活了这么多年,见过的事总是要比我多的。如今我听你以一个亲历之人的身份来将这些再真实不过的故事,真是新奇极了。”
眉妩的目光投向远方。
远方,是一片山花,烂漫而妖娆。红红的,燃成一片,随风摇曳。
“是啊。”她轻声低喃,“讲完这个故事,就是离别的时候了。”
讲完这个故事,就是离别的时候了。
这个故事,有一个很俗气的开头。
书生上京赶考,途中钱袋被贼偷了去,身无分文,不知如何是好。
可是他不知,偷他钱袋的,不是人,而是一只狐狸。准确的说,是一位狐仙。
狐仙已经在人世间流连的百余年,看过许多许多的痴男怨女,听过许多许多的才子佳人,可是,她从未体验过情的悸动。可是,就在她匆匆一个回眸间,她看见了那个命中注定的人。
那一瞬,她想,自己在人世间茫茫然的待了这么多时日,也许只是为了与他来一场姻缘。
是啊,只为了一段露水般的姻缘,便久久的,不肯归去。
她想让他留下来,留在这座偏僻的山里,和她,永远永远的在一起。共赏仙桃发花,共看流年宛转。
她偷了他的钱袋,然后再笑盈盈的出现在他面前,弯弯的美眸眯起来,柳眉微挑,温婉道:“公子,你可是有了什么烦心之事?”
他的面色有些苍白,眼眸却是很明亮的,然而那眸光却不是那种咄咄逼人的炙热,而是宛若山涧一般的,清澈而灵动。他身着一身翡翠色的长衫,就好像是山野间的一根笔挺的竹子。
他掩饰住慌张,对她施了礼,温声道:“我钱袋丢了,如今身无分文,而此处据长安尚有一日一夜的路程,正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就是这样的人,无论有什么事,总是那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宠辱不惊。
“这样啊。”她故意略略沉吟,随即道,“公子若是不嫌弃,倒不如在我房舍里小住一会儿。”
他清雅的面容露出些许犹疑的神色。
她有些着急,连忙又道:“要知道,这一带人丁稀少,又没有地方能开垦种地,其他的乡亲早就都搬走了,只有我一户人家。你若是不住我这里,又能去哪里呢?总不能,以天为枕,以地为席吧?”
他笑笑,“只是如此有些不大方便……不知夫人您……”
她扑哧一笑,妩媚的眼眸眯起来,“胡说什么?谁是夫人?我可还是黄花闺女呢。”
他微微脸红,又道:“那……那……姑娘不会是独居于此吧?平日里怎么生活啊!”
她挑眉,“这个不用你担心!我家祖上传下来了一座桃园,每等桃树结果了,长安城里可有许多人要买呢!他们都说,这方圆几十里内,就数我家的桃子最新鲜好吃了。”
“哦,是这样。”他不大好意思的低下头来。
接下来,两个人都不再说话。
他心里有些奇异的悸动,这女子好生神秘!长的这样好看,又独居在山里……
她细细端详着他的眉眼,黛黑的眉,明亮的眸,尖尖的下颌,修长的身材,真好看!
看着看着,她扑哧一乐,抓着他的衣袖,“喂,你在做什么?再这样下去,天都要黑了!”
是啊,天都要黑了。
把他骗进了家里,她又发起愁来。
她只能留他一夜。纵然有一夜的欢乐,可当白昼一至,只有离别。
要怎么做呢?要怎样,才能将他留下?从此,一生一世,只一双人。
作者有话要说:
、曰归曰归
(五)曰归曰归
夜色深重。没有月。
她将自己的手指割破,静静的看着鲜血沿着削葱跟般的手指向下流淌着,流进瓷碗里。很痛,尤其是当冷风从伤口上掠过的时候。
“让你的心上之人喝你的血,就可以让他永远的迷恋着你,不愿离你而去。”记忆里,那个妖媚的女子这般说道,“这一招,是我们吸血狐族女子的秘术,无论是对神仙,还是对妖怪,或是对人类,又或者是我们的同类,都很有效用。”
那个女人,就是用这一招,迷住了狐族的王,帝琰炽。然后,他们还成婚,生子。
血依旧在流着,她的泪,也留了下来。
这种秘术,是要付出代价的。要让他喝七七四十九天的血液,也就是说,自己要不间断的流七七四十九天的血。
血流了四十九天后,便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个结界。只要那个心上之人不离开自己百米之远,即身处结界内,他的心,就是属于自己的。
她记得那个女子说过,“这一点不用担心的。他既然被你迷住了,永永远远不愿意离开你一寸一步,又怎么会离开你百米之远呢?用不着十米,他就要难过的不得了了。”
要坚持啊。要让他永永远远离不开自己。永远在自己身边,在这座世外桃源般想小山里,生生世世。
这神奇的秘术,奏效了。
他没有走,一夜之间遗忘了进京赶考,光耀门楣的重担,只记得她的宛转蛾眉,如玉素臂,娇声叮咛,低头浅笑。
这似乎算是件美好的事情。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约定要在一起,生生世世。眸中只有彼此,凡世归于虚无。
日子就这样快活的匆匆过了,岁月如流。
自她第一次割腕流血那一日起,已过了四十八日。
她纵然是修了百余年的狐仙,可终是由于失血过多的缘故,面色一日日苍白了下去。
他发觉之后,只觉得心如刀割,不断的追问她,“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得了什么病?要不要紧?要不要我去给你找个大夫?”
“不要!”她一惊,伸出手,想要紧紧抓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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