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潇王的正妃》第40章


鬼自然不太好,要是被传出去了,也不太好,所以她选择了什么都不说。还好洛天也很体贴,什么都没问。
“好好照顾姑娘。”吩咐好下人们,他就急急忙忙回宫了。最近朝廷上的事情特别多,刚传来西北闹了水灾,他急着和群臣商议对策。
睡了一觉醒来精神特别好,若雪想下床出去走走,却被丫鬟给禁止了。
“姑娘,您的身体还没有恢复,不能到处走动啊,殿下说了,要是您有一点闪失,奴婢们就死定了。”丫鬟连连磕头。
她忙去扶她,以前她就看不惯这些习惯,翼玲跟着她的时候,就从来不必行这样的礼,跪来跪去太可怜了。
丫鬟不敢接受她的好意,跪着不肯动。
“你起来啦,我不出去好了。”无奈地坐回床上,这样一直躺着才会生病呢!
见她不再折腾,丫鬟这才放下心站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她只好和别人闲聊来打发无聊日子。
“奴婢叫晚秋。”丫鬟笑起来。
“晚秋?像是个什么电视剧里的名字啊……”她认真回想着,想来想去也只有《山楂树之恋》里的静秋,得到结果后她又开始提问。
“这里是皇宫?”
晚秋摇头“这里是殿下在宫外的行宫。”
她点点头“你们殿下今年多大?”
“32。”
“和哥哥一样大,嗯。”
“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玩的么?”她抱着枕头。
丫鬟想了想“好像没什么呢。”
她重重的叹口气,没有玩的,只能躺在床上,这是什么日子啊!宅女好歹还有小说看啊!
回想起自己读书的时候,每次上课都悄悄看小说,成绩一度从年级前50名落到了300名之后,为这事丞峰哥哥有些生气,还没收了手机,后来她哭天喊地的,总算是把手机还给她了。她承认她是一个没羞没臊的富二代,高中刚毕业,丞峰哥哥就安排她到国外留学,虽然其中有部分原因是为了避免她在他的婚礼上闹事,但丞峰哥哥早就看出来她不会考出什么好大学,所以早就给她安排好了后路。因此每到同学们挑灯夜战做功课的时候,她在挑灯夜战看小说。想起小说她就是泪啊,穿越之前还在看喵星人Lily佳的书呢,才看了一半,不知道男女主角最后能不能在一起啊!
看着她阴晴不定的脸,丫鬟有点害怕“姑娘,你没事儿吧?”
一声姑娘将她拉回现实,这里是古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她看不了小说!
小说?突然想到一个生财之道,她笑起来。
按照她的吩咐,丫鬟们立刻拿来了笔墨纸砚。她决定了,既然现在要做宅女,那就过过宅女的生活,宅女一般都干什么呢?不是抱一大堆零食看电视剧看小说,就是蓬松着头发目光呆滞的写小说。现在她没办法做到前者,后者还是很有意思的。
她不是很会写小说,但语言组织能力很不错,记忆力也很好。不会写就抄呗!反正这是历史上没有的时代,抄别人的也不会涉及版权问题。于是她就开始恬不知耻的开始自己的写作生涯,她的第一本作品就是——默写《步步惊心》。
逐字逐句默写当然是不行了,但是大概内容是可以的,就像讲故事一样,她认真写起来。
想起上次在春风阁,她有问过老鸨这里有没有印刷厂可以印刷她写的内容,老鸨没听懂印刷厂,但表示有可以成批复制她写的内容的地方,不过价格有点高,况且都是帮朝廷办事的,于是她只能叫伙计们抄写。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她是靠着太子这样的大树,想要成批印刷当然不是问题了。
毛笔写字可不是一般的慢,写了几天才写到八爷和若曦定情,不过这正好达到她的要求,她准备先把这些拿去印刷出版,然后让人代卖,先看看读者反应,要是读者喜欢就接着连载。
写小说的几天里,小七居然都没有出现。她问丫鬟怎么回事,丫鬟告诉她殿下在朝中有事。反正吃得好穿的好,她也没什么意见,写小说的时候她是轻松的,不像闲着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铭宇潇,所以渐渐的,她喜欢上了写作。她决定了,只要把《步步惊心》写完了,就写一部完完全全是自己创作的小说。
48。第四十八章
《步步惊心》一出版,买的人就很多,她开心的不得了。她永远不会知道,每天她熟睡以后,洛天不论有多忙,都会从宫里出来看她,悄悄进门看她一眼,再急匆匆赶回宫里处理政事。听说她在搞什么出版,立即派了许多人去买。
不过这些书让被迫买到的人都喜欢的不得了,大家纷纷表示想要继续看,于是欧若雪同学就没羞没臊的开始抄袭作家的生涯,对然有些……不太好,但是能赚钱总是好啊,桐华老师要是知道自己的作品在古代都能这么畅销,一定会乐死的,想到这里,她的负罪感总算减轻不少,继续没日没夜写着。
这一天,洛天既然忙里偷闲,下午就过来看她了。此时她正吃过晚饭,忙着写四爷和若曦最重要的感情戏。
“这么忙啊?”洛天打趣着。
“是你?你好久没来了。”她放下笔,脸上洋溢着喜悦。
他也笑起来,将披风递给一旁的丫鬟。
“你的故事我看了好多了,写得真好。”他拿起桌上的稿子看起来。
她连忙夺过“诶?你虽然是我的粉丝,但是也不能享受这样提前看的优待啊,读者人人平等。”
“粉丝?”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这才反应过来这是古代,连忙解释“粉丝就是……额,怎么说比较好呢?就是……你很喜欢我,对,你很喜欢我……”
他笑起来“对啊,我是喜欢你,我是你的粉丝。”
意识到话题进入不该进入的误区,她急忙澄清“其实那个喜欢不是那种喜欢啦……额,其实这书也不是我写的……我只是讲出这个故事而已……”
他点点头“这个故事很好,不过这个女孩子先喜欢了八爷,后来又喜欢四爷,她究竟最爱哪一个?”他问出了很多读者都想要问的问题。
都说爱情追求唯一,若曦对八爷的爱那么真,对四爷的那么深,那她最爱的到底是哪一个?
她坐下来“我觉得都爱吧,很多人觉得若曦和四爷的爱才是真爱,我却觉得她和八爷的爱也是真爱。人这一生,究竟会爱几个人呢?完美主义者也许觉得只有一个,而我觉得爱多少个不是重点,因为每一段感情都值得珍惜,每一段感情都是真爱。有的爱可以相知相守,有的爱却只能作为回忆,而这两种爱,都是非常美的,一个因为完美而美,一个因为缺憾而美。所以我才那么喜欢那句话‘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说得好!若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他的眼中有些复杂的情绪,最终还是大笑起来“若雪,你的想法让我获益良多,宫中还有事,我先走了,你慢慢写,我等着看结局呢。”
她也跟着笑起来“嗯,好的。”
接下来的日子她认认真真连载着小说,考虑到尊重原作者,于是她把笔名改成了桐华。耗时四个月,总算是完成了整部小说。
洛天吩咐人把所有发布过的章节收集起来去印刷,齐刷刷印了一万本。要知道古代的印刷技术并不发达,能印这么多真的太不错了。
书很漂亮,封面是若曦穿着长裙在跳舞,正中写着“步步惊心”,右下角署名“桐华”。
“做得很精致,谢谢你小七。”她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很好看。
洛天也笑起来“我要拿一本走,这本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
她笑着抢过书“我看看有何不同。”
横看竖看也没什么不同,她打趣道“你就会拿我寻开心,哪有什么独一无二的……”
“一共就这么多本,还没有拿出去卖,我先拿了,不就是天下独一无二的么?我比所有人都先看了封面,先看了内容,还不是特别的?”
她把书放在桌上,拿起毛笔“好啦好啦,你赢了!那么我就给这独一无二的书签个名吧~”
待她写完,他接过仔细看了看“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欧若雪字”
她点点头“这句话送给你,希望你可以找到一个一心一意只爱你的女人,和她白头偕老。”
“只爱我,你是意有所指?”他关上书看着她。
她瘪瘪嘴“我们不会又进入死循环吧?”
他拍拍她的头“好了,我去安排人把书拿出去卖。”
一天时间而已,书就被卖得精光,她不禁感慨:桐华老师的作品真是到哪里都受欢迎啊~
本以为只是无聊写写东西打发日子,没想到她竟然就这样意外的红了!
越来越多的人谈论一个叫桐华的人,都说他写的东西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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