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猎食者》第12章


来是灵异事件多发区域(传说是因为吸血鬼),伦敦就更别说了。但坎特伯雷是英格兰的「圣城」,也许这也就是平安的原因。人们说基督耶稣在保佑着坎特伯雷大教堂,在保佑人民和城镇。但是,这起万圣节前夕的命案震惊了所有人。
报纸上说,在城北郊区的高速路边发现一具年轻男子尸体,死者为附近住户,没有任何财物失窃,死因虽是交通事故失血过多,但据司机招供当天晚间此男子行为怪异,有明显自杀倾向,而验尸后,更大的疑惑是其颈边两道伤口深及静脉。当地小报对此大肆渲染,把一切罪责归咎于吸血鬼。
看到雷认真的神情,克雷格失笑,他记得自己5年前刚加入组织时和雷有过一段很深入的交谈。雷问自己为什么对吸血鬼着迷,自己当时说的是喜欢他们的古典,维多利亚服饰和不朽的美。雷对此很满意,继而很认真的问他,“你相信吸血鬼存在吗?”“当然不,他们只是幻想的奇迹。而我们就活在幻想里。”雷笑了,拍拍克雷格年轻的肩膀,“对极了,我们就活在幻想里。欢迎入会。”而现在,睿智的雷居然会挂怀这个无聊的交通事故,他觉得雷真的开始老了。
“也许我是老了,”雷苦笑着摇摇头,“对不起,我去下洗手间。”他独自走开,推开休息室的门,看着镜子里自己日渐衰老的脸——不,他仍很有魅力,有些男人是永远也不会老的,他们就像酒,愈老愈醇。他忘了这是谁说的,但是,这真是自己想要的?温柔能干的娇妻——没有塞西尔的支持,他的社团无法支撑到现在。也许30年前自己不应该拒绝那个人,但是现在后悔已经没有用了。他已经老了。雷掏出怀里的小盒子——他们每个人都有同样的一个盒子,克雷格也有——黑色天鹅绒缎面,里面装着昂贵的吸血鬼牙,用来满足他们的趣味。对着镜子,雷熟练的把它们装到嘴里。因为今天的报纸,雷一整天心神不宁,出席舞会连牙齿都忘了装。他看着镜子,尽量微笑——是的,他年轻的时候是个美男子,现今仍然很有魅力。但现在他的脑子里全是那本名册,因为那上面的一个名字。他不相信。这不可能。
身后传来一声叹息。“如果你当年答应我,现在还用的着戴那劳什子。”雷没有回头,他知道他就在自己身后,但他从镜子里看不到他,因为奎因·詹姆士没有影子。
“好久不见了,雷蒙德。”
DJ换上了玛丽莲·曼森的「The Beautiful
People」,人群爆出一阵欢呼。克雷格和茱莉走下舞池。银质骷髅头柄的手杖在克雷格手中变幻万千,转身之际,黑色丝缎燕尾服扬起下摆,露出里面雪白的蕾丝衬衫和黑色皮质束腰——其上金属的链扣和尖头皮靴相配,多少在他维多利亚的古典服饰风格里带出些危险的意味——身为歌特组织的中坚人物,克雷格和其他的人一样,无法不对那些千奇百怪的S/M手法产生兴趣——如今那根银色的手杖就如同鞭子,灯光闪耀的DJ台前,两只巨大的音箱喷薄出恢弘雄厚的音浪,而他就在浪尖上扭转身形,旋舞手中银色的光。
当克雷格走下舞池的那一刹那,聚光灯仿佛打在了他头顶上方,会场上所有的女孩子,就像被磁铁吸引的磁石,她们不由自主靠近——邀舞、调情,她们渴望着黑暗天使的微笑——克雷格迷人的笑容就好像百合花王子,甜蜜、温暖,却似乎带着些矜持,就像一只面具,把他整张脸、整个人完全包裹起来,没有人可以洞透他的内心。也许百合本质娇弱,又或者百合根基于罂粟之上,是真?是幻?舞场王子克雷格只是保持着他始终如一的完美,他和所有人相交甚笃,同时和所有人保持距离。没有人真正了解他,也许除了雷?雷曾说过他其实很腼腆,他涂白了脸孔,把吸血鬼当作伪装。只要在舞会上,他就是吸血鬼克雷格,没有人可以拒绝他的魅力。包括眼前的这个女孩,茱莉。
茱莉。克雷格喜欢她的样子,喜欢她的言谈,喜欢她的举止。但是他不准备贸然行动。他知道这种女孩,外表和内心往往相反(其实他自己也一样),无比另类标新立异的打扮,染发、刺青、穿孔,画很浓的妆。看似与旁人格格不入,而他们内心却渴望被注意,被接受,被喜爱。他们往往很内向。克雷格不想把她吓跑。他只是用那只银色的手杖,指挑点引,把女孩一步步逼到自己身前——DJ台,音乐由激扬动荡迅速转而慢板和弦,克雷格双手持杖,茱莉已在他怀中。
银质骷髅头柄反射灯光。把持杖身的修长十指一分分收紧,女孩想逃,身后是冰冷静止银杖的横栏,两侧是温暖躁动手臂的桎梏。无处可逃。唯一空间仅余身前不到十公分的间距。空气凝滞,手杖硌疼了她的腰。她不自觉的后仰,坚硬的触感刹那消逝,换上更加牢靠温暖的手臂,吸血鬼克雷格俯身,两片唇碰在了一起。
流光飞舞,茱莉的回忆混淆了。她几乎忘记自己身处坎特伯雷,这里不是「特鲁伊纹章」,这里是「草莓月亮」。身上那不属于她的香味是记号,是诱饵,她是被不安分的神祗选中的试验品,她是为王子所钟情的灰姑娘。银杖变幻,这次是在自己身前。烟草与薄荷的味道。她看到一双同样修长有力的手,从身后环绕握住杖端,她的手不由自主同时抓住银杖——试图阻止进一步的逼近,而身后逐渐温暖的触感瞬间陡升,对方的发丝拂过自己的耳根。痒。同样的记忆再度叠加。
雷转过身去。
30年岁月电光石火闪过眼前,他们先后出生在这个与世无争的英格兰小镇。和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他们玩耍,学习,恋爱,成长。只不过在童年时代的幻想世界里,他们没有弹子枪和光剑,他们也不屑跟随火星蜘蛛去太空历险。他是「吸血鬼雷蒙德」,而他是「猎人奎因」。在全英格兰所有的年轻人都追随大卫鲍伊把自己涂的花枝招展扮装火星来客的时候,为了抵抗潮流入侵,他们不合时宜成立了歌特俱乐部吸血鬼联盟。在来势凶猛的科幻狂潮下,他们招收不到会员,只好自己始终保持歌特的古典,至少绝不穿除黑色以外的衣服以示区别——既然生就个体,何必盲从他人?
雷笑笑。昏暗的光线拢得空气结成了块,他想开口又被堵回去,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30年过去了,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充满抱负的热血青年,曾经万人迷的脸孔出现了皱纹,皮肤也变得粗糙干裂。尽管风采依旧,但是毕竟不再年轻了。而对方却一下把他拉回30年前事件发生的那个夜晚,就好像蓦然翻开一张夹住时间长卷的书签,一切都静止了——奎因的样子一点都没有改变,雷没有惊讶——只是原本柔顺的金棕色短发根根直立,染成乌檀墨一般的漆黑,手臂上克里特图纹的刺青,耳环多得像个活页笔记本——奎因竟然换了一副朋克打扮!(虽然那烟熏的浓黑眼线还多少带出些歌特意味)他的眼睛湛蓝透明如海水,却透出与他年龄完全不相符的成熟世故来。他静静的看着雷,孩子般的笑颜突然绽放,“别这么吃惊嘛,雷蒙德。我回来了。”
老友见面,雷却没来由的感到恐惧。他扶住身后的洗手池,“你不应该回来。”“这是我的城市……”雷直接打断了他,“那你就应该保护而不是摧毁。”奎因一愣,继而摇头笑道,“你以为那是我做的?”雷沉默了。似乎很多年前他们就有过类似的对话,然后重复,重复,再重复。是的,总是他的错,他总是误会奎因,他总是不相信他。谁叫奎因,他一起长大的奎因,他最好的朋友奎因,那个30年前追捕吸血鬼的「猎人奎因」,居然会转变成了真的吸血鬼?但,是的,就连那也是自己的错。多年以来,他和每个新会员强调吸血鬼是不存在的,他洗刷所有会员脑海中千奇百怪的幻想,他禁止会员实施所有现存的黑魔术召唤撒旦。他哄骗大家说那些都是荒唐的小儿科。因为他知道那是真的。因为30年前他做了,真的吸血鬼来了,奎因代替他做了祭品。因为那个时候「吸血鬼雷蒙德」已经和美丽的法国姑娘塞西尔订婚。他有家而奎因没有。他有需要照顾的人而奎因没有。当最终共同面对邪恶的时候,他害怕了而奎因没有。现在他还有什么理由去指责奎因?
不不不,你不需要自责,奎因总是这么安慰他。事实上他后来也发现奎因很享受他的吸血鬼新生活。他将永远保持20来岁的青春,永远不会变老,永远不会死。自恋的奎因对此非常满意,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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