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灯瞎火好摸鱼》第13章


听了裴野这种话,简符也没有太生气。裴野并不是什么都会写在脸上的人,但对于简符的情人,他从来都是“不喜欢”,并且直接说出来。可惜简符从没有因为他的“不喜欢”而收敛,只是不在裴野面前出现而已。
“你现在在找男朋友?”裴野踢了踢脚下,一个石子蹭蹭蹭飞了出去。
呃,不说则已,一说还显得自己很饥渴,前任刚去,就找下任,简符含含混混地嗯了一句,心想食色性也,自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你要找和……景朔一样的,像南倾?”裴野没有抬头,声音低沉。
“瞎说什么呢。”简符讶异地看他,一惊讶的是裴野直呼景朔的名字,二狼狈于裴野竟然洞悉了自己的……
“不是吗?那你不追南倾?”
简符深吸一口气,烦躁了:“尽胡说!跟景朔有什么关系?还有,景朔是你爸爸,别直呼名字!我就这么饥渴、见人就扑啊?再说了,追谁我也不会追南倾。”
“为什么?”裴野压着心底的狂喜。
“他是南家的人。”
裴野狂喜顿消。
原来不是不喜欢,而是,他是南家的人——南家不会允许南倾跟男人在一起的,胡乱混混还行,长久?这种损坏家族名誉的事情,绝对不允许,而家族的压力南倾也扛不住——简符要找的却是能和自己堂堂正正在一起的人。
“算了,说着都烦!”
“简符,你想要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
神了,邪门了不是人人都关心起自己的感情了。不知几时“简符哥哥”变成离开“简符哥”而后又成了“简符”,父权/兄权就这么一步一步被无形剥落了——看了看木然直愣愣死盯着自己回答的裴野,简符一拍脑门,什么时候他和这小子都能谈论感情问题了?
“能不能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哥我想清静一段时间不行啊?回家!”
简符烟灰一弹,大手一挥。
那个定律是什么来着,要卸一个人的窗子,必得先告知要拆他房子。然后他会跟你商量,不如卸个窗子?
于是,皆大欢喜。
“刚才路过,想起你们公司在这里就顺便来看看,没想碰巧还真遇见,不如一起吃个饭?”南倾笑了笑,彬彬有礼邀请道。
见到南倾来简符也没太大惊讶,谁让那天晚上南倾语出惊人呢。
现在是吃个饭,简符接受得很自然。
人家温文尔雅地来了,自己也别故作姿态回绝了。
不过简符还在怀疑南倾是想“偶遇”谁呢?是颜木,还是自己?好吧,那晚南倾的话,明明白白□裸的追求。虽然对他的“转型移情”还没适应,不过三四年没太联络,可能感情确实淡了也难说。
也不想太正式,随意进了家烤肉馆,之前简符与裴野来过许多次。闻着炭火烤过的直入肺腑的浓郁香味,食指大动。
试着谈起南老爷子对南倾的安排。
南倾回答没什么安排,今天陪人打了一天高尔夫,无聊死了,也没办法。
看来是先建立人脉。
而不是无所事事的公子哥。
简符又侧面问起除了那些公事上的交际之外,如朋友之类的。
南倾坦言回国后非常孤单无聊,老朋友都在忙,新朋友都是老爷子介绍的,不是这关系就是那关系,虽然一天很忙但连说个心里话的都没有,心底苦闷得很。
原来只是找个说话人。原来是因为孤独。这么一明说简符反倒轻松了。想起自从和前任分手后,自己每天对着时而阴沉沉时而恍惚惚的裴野,脊背上生出的孤独感同身受。
对南倾不由生出同情感。
服务生端着烤肉串过来,简符削了最外面焦黄那层放自己盘里,又切了鲜嫩的最好吃的第二层放到南倾盘里,顺手拿起馆里秘制的怪味调料粉为他撒上——裴野最喜欢这样吃,简符都做出习惯了。
一气呵成后,才猛觉不对劲了,这种调料粉爱的人爱得不行,讨厌的人一点都不要,忘了这是南倾不是裴野,简符一时尴尬。
南倾夹起那块淋过粉的肉,小咬一口,眉毛一皱:“味道挺怪。”
有那怪味粉在,全盘子烤肉都是这味儿,简符赶紧挽回尴尬:“来来来,咱俩换一盘,我这盘一点没动。”
“我……”南倾眼角挑了一下,欲言又止。
简符将肉吃得一干二净。
炭火肉香萦绕,氛围很愉悦,南倾谈吐优雅,说起那些留学趣事也生动活泼,简符很快就被带进故事里,时间过得非常轻松愉快。才刚放下刀叉简符的手机就响了。
裴野。
“你现在在干什么?还在外面吗?”裴野单刀直入,跟查岗似的。
“嗯。”
“嗯是干什么,没有回吗?”裴野不依不饶。
“呃。”挤出一字,狗改不了□,裴野这小子还这么较真较到底,“跟人吃饭,大客户。”
裴野停了一停半信半疑:“真的?吃完赶紧回……还有就是,虽然你失恋了,但……得慢慢来,别一心急又找到让人窝火的。”
嚓!这口气老气横秋的,哥的事还用得着你教训?
“好好好……”简符说了几句,赶紧挂电话,免得他口无遮拦又说出让自己大动肝火的话。
“谁的电话呢?”南倾好奇地问。
“我弟。”
南倾恍然笑笑:“你的口气真温柔,我还以为是恋人呢。”
第13章
13。
“哈……”简符干笑,岔话,“你平常喜欢什么运动?还是,不太喜欢运动?”
简符是这样打算的:有了去处,结交新朋友,南倾也不至于天天找自己聊天。
南倾气质雅致,更像靠着图书馆窗口读书的那种,想象不来他在运动场上和人撞击的模样,总觉得一碰就碎,更别说撞个鼻青脸肿、胳膊和腿擦得血淋淋。
“运动我都不太行。”南倾不好意思地笑,“也就高中时男子铅球得过第一。”
简符目瞪口呆,铅球?就是那圆铁球?曾经抡起来把自己脚后跟砸了的铅球?那不是大力士才玩的玩意吗?而且超级无聊的样子。
“你力气很大?”不像啊。
“没有,只是掌握扔的技巧而已。”南倾轻描淡写。
铅球这运动,甭管擅长不擅长,还真不适合和朋友一起发泄。简符原想让南倾加入集体运动,分散分散寂寞感——最主要是,他实在不能和南倾再去安静的地方,二人世界太微妙。
“别的呢?”
南倾笑着摇头:“运动的话,除了那些个应酬,就扔过铅球、玩过冲浪……”
冲浪可是件刺激的运动。想想在瞬间涌起的一排海浪中,南倾潇洒地踏浪而行——不过此地没海可踏。
“啊,那你一定喜欢游泳咯。”
一提游泳,南倾来了兴致:“啊,游泳让人变成鱼一样自由。整个人融入水中,手臂划破水,水从手臂上滑落……一起游泳吧,我知道那边有个室内泳馆,就是人多了点儿。”
难得南倾兴致高昂,简符赶紧怂恿:“人多怕什么,一起走吧。”
“你也喜欢游泳啊?”
简符摆手笑:“我就学校时候学过飘,飘个四五米就沉。没事,你玩你的,我飘着就好。”
南倾果然喜欢游泳,话都变多了。挑泳衣时兴致勃勃,质地能讲出一堆,最后买了两条特骚包的黑底红纹泳裤。简符耐心的陪着,他很无所谓,心想游泳估计也就这次——简符有点分不清这耐心的由来了,难道心底还是将南倾当成了准客户,所以愿意投其所好?
一进泳池,简符郁闷了。
大学时的游泳馆是露天的,男女混泳,无比的大,人无比的多。
这个室内泳池馆不大,但环境极度奢华,零零落落没几个人——就这样还能指望让南倾多认识几个人?
换衣服时,简符无意一展眼,南倾正慢条斯理地把T恤撩起脱下,后背极漂亮,线条流畅皮肤又光滑,偏向白皙的光泽有种猫科动物的华丽感——为什么是猫科动物?因为那肌肤之下的线条可不是骨瘦如柴,而是极为紧实、极有力度的匀称肌肉……
肌肉?简符被狠狠打击了一下。
这种肌肉线条,别说这是文文静静呆能长出来的,骗鬼呢?!
“你常去健身房?”
“没办法,我每天的生活都是被规划好的,身体当然也是由着‘最科学的方式’摆布。”南倾笑得无奈。
倒是,南氏怎可能让继承人弱不禁风?
南倾的臀部很翘,腰际一线极诱惑。简符一边冲凉一边想,假如他不是南氏家族的人就好了,能有这样的新欢还有什么火泄不了?
池底是明亮的蔚蓝色,水很干净,波光闪闪。
南倾站得笔直,全身舒展,噗通跳下。不知游的是什么姿势,双手摆得从容又优美,两条腿并着,透过盈盈闪光的水,就跟鱼尾一样修长好看。
简符是陪客,水里飘了几飘,就坐在池沿看。
几个来回后哗的一声,南倾笑吟吟钻出,站在简符前面:“怎么不游了?”
水顺着南倾的颈弯曲线往下淌。
“……”
“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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