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君,放了我》第99章


,又想为我挡,一来二去,倒是他先晕了。不过,但从阴二儿那满意的笑容就能看出,他的目的就是灌宁宇。
“宁宇,你没事吧?”巧颖关切的问。
宁宇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前言不搭后语的咕哝:“困了。”
“那我送你回家吧?”巧颖体贴的道。
“回家,回家睡。”宁宇依旧是那副懵懵懂懂的模样。
阴二儿轻笑道:“穆淼淼刚打过电话,人马上就到。”
我茫然道:“穆淼淼是那个最近走红的model吧?她来做什么?”
“为巧颖庆生。”阴二儿答。
“我们只是有过合作。并没私交,既然二哥认识她,那你帮忙招待一下吧。”巧颖想送宁宇回家。
“那XX乐队的人呢?我特意叫他们过来助兴的。”阴二儿又抛出了一块绊脚石。据我所知,巧颖和XX乐队的主唱交情不浅,人家给她庆生,她若提前离席实在说不过去,看来,阴二儿的目的是不让巧颖管宁宇。
巧颖睨着迷迷怔怔的宁宇笑了:“我得送他回去,代我谢谢大家吧。”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差别,男人遇事,顾全的是大局是面子,而女人一旦爱了,那放在第一位的只有心上的那个人。
“我帮你扶学长下楼。”我怕阴二儿继续捣乱,赶忙伸出援手。
巧颖感激一笑,将靠在自己身上的宁宇轻放在沙发上,起身去衣帽架前两人的拿大衣。
我捏了宁宇的脸一下,笑笑的说:“学长,你很幸福。”
宁宇被捏疼了,蹙眉撩起眼皮看我,包厢内的灯光比较暗,大屏幕跳跃的画面让大家的视野忽明忽暗的,宁宇定定的瞅我,忽然叹了口气“下辈子吧,这辈子不等你了。”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原来他也会酒后吐真言,这下好玩了。
“笑什么呢?”巧颖取回大衣,要给浑浑噩噩的宁宇穿戴。
我比了个稍等的手势,将宁宇的头扳起来,与自己四目相对:“学长,你喜欢巧颖嘛?”
宁宇目光迷离的瞅着我:“干嘛告诉你?”
Kao之~喝多了还这么不坦率,直接说出来会少块肉啊?!
“你说不说?不说我就让奶奶给巧颖安排相亲。”我无视啼笑皆非的巧颖,撂下了狠话。
老大和阴二儿听我这么一说,目光也聚集了过来,四个人,八只眼睛,全都盯着喝多了的宁宇。
大概是被我们盯的不舒服了,宁宇扬手挥开了我的钳制,软趴趴的拥住了跟前的巧颖:“回家,不理他们。”
这一举动比语言更直接,更有意义,大家的笑声中,我想起了一本书里的一段话:男人就像孩子,即使思维混沌,他们还是可以在人群中找到那个最信任,最依赖的人。
宁宇喜欢巧颖,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至于到何种深度,只有当事人清楚。也许,这段感情还有待磨合,但是,我相信,他们会终成眷属的。
宁宇不会沦陷在多角恋爱中无法脱身,现在的他,或者说更早之前,他就知道了,我不是那个他要等的人。
送别了巧颖二人,我又转回了“蓝夜”,虽然今天圣诞节,可这家俱乐的生意并没爆棚,不过十点多钟,来往的宾客却不多。电梯门前只有一人在等。
那人背对着我,手里拿着一大束香槟玫瑰,却不是捧着,而是随意的拎在手里,任其盛放的鲜花大头朝下。
我先是被他手中的玫瑰引去了视线,而后才顺着握花的手往上瞧,精瘦的身型被合体的休闲西装包裹其中,丰盈的黑发与衣领间露出一段白皙的脖颈,如同婴儿的肌肤那般白皙。
视线移到这里,我顿住了步子,试探性的唤了声:“冉染?”
、行为反常
那人转身,一张噙笑的正太脸出现了:“柏可,生日快乐。”
“谢谢。”我接他递上的花,疑惑道:“你怎么知道我过生日?”
“查的,我还知道很多,比如,你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和男生牵手,第一次…”
“停!”我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你怎么找这的?别告诉我你在我身边放探子了,我跟你翻脸的。”
他莞尔的笑了,两颗小虎牙闪着调皮的莹润光泽:“哪有那么复杂,我是跟着阴项天来的,他先上去了,我本想打电话叫你出来,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来了。”
我倏然抬眸,意外道:“他怎么没陪你姐过圣诞?”
冉染唇角一垂,不悦的咕哝:“他在楼上,我在你面前,你不关心我,关心他。不觉的伤人心嘛?”
我讪讪的笑了:“我随便问问,和关心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问的一点都不随便。”他软语控诉,那双水润的大眼写满了:你好过份!好过份!好过份……咳~一不小心学会他的无敌轰炸了。
“我收回之前的话,你就当什么都没听到,行了吧?”
“陪我一起吃饭,看电影,我就原谅你。”
“别得寸进尺!”
“我就随便说说,非要这么打击我嘛?”伪正太落寞的垂下眼睛,浓密的睫毛一颤一颤的,那神情,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我头疼的扶额:“冉染,你26岁了。”
“所以呢?”
“拜托你别总卖萌成嘛?没听说过卖萌打断腿嘛?”
冉染抬眸,一本正经的道:“我只听说过卖萌无罪,为什么要打断腿?”
“滚蛋!”我啼笑皆非的轻啐。
伪正太搭住我的肩头,邪恶一笑:“我只会滚床单,要不要一起?”
我蹙眉瞪眼:“滚!”
“滚?”他玩味的扯唇:“你是答应了呢?答应了呢?还是答应了呢?”
我哭笑不得:“我败给你了!”
“别呀,我还想着你收服我呢。”
“你是千面狼君,每一面都够科学家研究几年,我可没那个本领。”
“我给你特权。”他揽住我的腰,往门外走。
我不反抗,因为我没他力气大,我也不叫喊,因为很难看。但是,我会威胁,懂得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冉染,二哥在楼上。如果他发现我被你带走了,你猜会怎样?”我轻飘飘的话音一落,冉染倏地顿住了步子。
我拨开他环在我腰间的手臂,诚恳道:“谢谢你记得我的生日。但是,我们不适合做朋友,以后别来找我了。”
他眉宇轻拧,语气低沉:“就因为我姐嘛?”
“我和你姐只见过几面,交集不多,但是,我知道她是个不好斗的人。你们同出一脉,你只会比她聪明,不会比她笨。”我垂下眸子,凝着手中娇艳的玫瑰:“也许我这么说你不爱听,不过,我还是要说:冉染,我不相信你。”
“难道我还能有别的企图?”他轻声笑了,笑声里有不屑的味道,我不知道,也不想探究,他是不是在嘲笑我。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在某些方面我很懒,不喜欢复杂,不爱欢勾心斗角,不懂人们常说的,与人斗其乐无穷的”乐“在哪里。”我抬起眸子,淡淡的笑了:“我渴望纯粹,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所以,我宁可失去一个结交朋友的机会,也不愿去猜测那个人是不是别有用心。”
冉染定定的看着我,黑眸里有几种情绪在交替,须臾后,他笑了:“你怕了。”
“是啊,我怕了。”女人都是脆弱而敏感的生物,对未知的事物会胆怯。我缺少探索的精神。我想,以后的我会一直待在蜗牛壳里。
“柏可。”他轻声唤我。
我下意识的抬起头,迎上了一张放大的脸,唇上柔软的触感,鼻间淡淡的果冻香,令我错愕的撑大了眼睛。
这个吻是唇对唇的,但是,很淡,很轻,犹如蜻蜓点水。
“亲到了!”冉染退离,旋即像个偷了糖果的孩子似的跑走了。
我因错愕而空白的脑袋恢复运转,灯光璀璨的大厅响起了我的暴吼:“冉染,你个混蛋!”
气咻咻的回到楼上的包厢,一开门,我差点被喧嚣的音乐弹出来,此时的包厢里人头攒动,衣着时尚的男男女女有敬酒的,有喝酒的。XX乐队的主唱正浑然忘我的唱着成名曲,左侧的吉他手像得了癫痫似的,一边拨弄琴弦一边晃着那头挂着汗水的长发,右侧的鼓手则像嗑了药一般,玩命折腾架子鼓。
阴二儿笑盈盈的朝着我摆手,我觑了一眼他和阴项天之间的那个空位,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怎么这么半天才回来?”阴二儿笑问。
“遇到一个熟人。”我含糊其辞。
阴二儿挑眉睨了我一眼,道:“休息一会儿吧,十二点之前散不了场。”
我顺势靠进沙发里,闭上眼睛,耳边是喧嚣,心里是沉重。
我原以为失恋只是一时的,不管爱多深,爱多浓,早晚都会淡去。直到对冉染摆出不留余地的拒绝姿态,我才意识到,伤口会痊愈可也会留疤。我身后的那个男人已经成了我心底的疤,无法磨掉,只能任由相随。它会时刻提醒我,我被伤过,以后再遇感情事,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我怕浪费情绪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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