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灵魂伪装者》第42章


“阿比亚诺,我是微笑华尔兹,我想……”
话还未说完,便断了。
苏绚猛地踢了粗壮的树干一脚,又拨过去,还没说话,那边咆哮起来:“去你妈的,本特利已经死了,你还想怎么样?一年前米兰时装周上你害得我成了小丑,婊子们私下都说,阿比亚诺成了懦夫,被东欧流氓头子本特利当众骂娘也不敢吭气……我,我他妈跟你有什么仇,至于你让本特利老杂种把我逼到布达佩斯?”
苏绚听完阿比亚诺近乎于疯癫的咆哮,很平静地说了一句话。
“四年前,有一个小歌星去巴黎,你跟你那群没有脑子的手下在酒吧里干了什么,你记不记得?”
沉默了片刻,阿比亚诺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你别跟我说就是为了我堂弟逼着那个叫什么叶月的小妞喝了一杯酒吧?就他妈因为这?就他妈的因为一杯酒?”
苏绚眯起眼睛,吸了口凉气:“我明白告诉你,傻逼!幸亏是一杯酒,你堂兄只少了两根指头,否则你们家族四十七头蠢猪就不会今天还能卖枪倒粉!我能让本特利在时装周上当着众人叫你出丑,就能让你们死的连骨头渣子也剩不下!”
“你疯了,你真是个疯子……不,不……”电话那头传来了女人求救的哭泣,还有枪上膛的声音,“女人算什么玩意,就是让男人发泄的工具!你他妈就为了一个女人搞那么大动静?该死,该死……”
砰砰砰……
连续七枪,伴随着渐渐消失的惨哼,苏绚捏了捏发紧的鼻梁,望着叶子上掉落的水珠:“你搞错了一件事,叶月不是一个女人,而是我的女人!现在这个女人有了麻烦,我需要你的帮助,或者直白点说,我求助你,阿比亚诺……”
“做梦!做梦——”
“闭住嘴给我听好了狗娘养的,我再说一次,我请求你的帮助,阿比亚诺,你有三个小时的时间,我不管你开车,还是挟持飞机,三个小时之内从布达佩斯给我赶到维也纳西郊仓库,否则今晚就去订一块墓地,我说到做到!”
“你有种就来布达佩斯宰了我,操——”
一声嘶啦的杂音,那边的阿比亚诺将电话摔在地上。
谈崩了!
苏绚心头一沉,在东欧这片大陆唯一能借用的助力也没了着落,看来最后还是得依靠自己,他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泰伦斯为他准备的防弹衣穿上,将两把格洛克和军刀装好,走出了树荫,今晚能不能活着离开,靠运气吧!
又是靠运气!
苏绚想起火车站放在艺人帽子里的十元钱,默默地说了一句无论潘神还是苏绚从未说过的话。
“上帝保佑!”
求推荐,收藏!
作为注脚,路过的看看!
更新时间2010324 9:50:36 字数:1953
怎么说呢。
简要说一下这书到现在为止的大意。
主角因为意外没有死(而是假死),融入了灵魂(而不是通常被寄宿者占有成为别人的身体,这点不是画蛇添足,也不是单为新意而新意,从被下药而没有麻痹那章可以明白,以后还要多处用到,也算是猪脚与众不同之一),开始修复身体努力站上梦寐已久的世界(猪脚有野心,有善良,也有恶的一面,他不是只有一根筋泡妞或通吃天下的心,确切地说他更像个活生生的人物,不过高夸耀,不过低贬斥,如此而已),第一站到布拉格是为了寻找游医泰伦斯(当然可以是索马里或巴黎,但不能是中国,没有故布疑阵,我对着河蟹河虾发誓),每个人都不是白求恩,都有自己的目的,所以泰伦斯与主角做了个交换,三个条件换一次治疗(第一个很简单,剧透一下,标准教科书掌握了历任蔷薇十字会的知识,接下来要跟猪脚回国完成第二件事,至于第三件,无所谓。。。),第二件事在维也纳(确实有些原因,但没必要故布疑阵,我向圣修会发誓)。
总结一下就是,主角因为意外没有死,融入了灵魂开始修复身体努力站上梦寐已久的世界,寻找游医泰伦斯,完成他的三个条件!
所以,我一直觉得整条线索清晰明白,至于说情节混乱的除了人云亦云的惯例外,我觉得大概是您一目二十行落掉了什么。
暂时说来,情节还没有跳脱,才十五万不到,作为新手,我还是能掌控的。
下面是“焰之帝”作者的疑问:看过一些老读者说;本书作者写的书和一般的流水文不同。不习惯的话;可能看不懂。不过;我觉得好象这书开头就有点。。怎么说呢;没交代清楚;J代表什么?潘神和J如果是同一个人为什么有2个代号。不是同一个人;为什么开始说我是潘神;一下又变成J了。我感觉作者才是那个主角;记忆变成碎片;想到哪写到哪。
我不太清楚你口中的流水文指什么,在Q-D没有不是流水文的书,水不流无法发展,但是这半吊子书还没达到艰深的看不懂的地步,至少我觉得比我当初看《隐杀》能摸得着头脑,千万别找事说我跟《隐杀》比。至于这位书友说得没交代清楚,是你的认知关系,也可能是我没加个括号的关系,抱歉抱歉,简单说下潘神和J的关系:
潘神,真实姓名;性别,男;国籍,中;年龄,28至30;职业,工程师;居住地,不固定,随工程而走;家庭,不详,偏远的某地;恋人,叶月依织;社会地位,普通白领;潘神是一个和蔼而洒落大度的人,收入不多不少,银行却存着想提多少就提多少的钱,他深爱叶月,将叶月当做公主和信仰,把最好的东西给她却不让她有负担,同时也担心逐渐成为世界级明星的她抵不住诱惑甩掉自己。
J,基纽代号;性别,不详,但凭其手段狠绝,做事不漏蛛丝马迹的作风疑似男,国籍,不详;年龄,不详;职业,机器;居住地,不固定,十四岁起在圣殿骑士团旧址;恋人,无,或者说数不胜数,包括文中提过的那些地位显赫的明星;社会地位,因需要而变化,可以做贵族,可以做乞丐,比较常用伪身份,微笑华尔兹,俗称放贷者;收入不需要考量;J是基纽百年来最出色的人物,但因为自身缺陷需要许多身份,理念为:物为己用,众生为棋,做事习惯干净利落。
我想应该算很清楚,提到叶月时一般用潘神,提到武力值和阴影时一般说J,应该没乱用。
懒得体会感情的,直接当一个人就好了,不需要迷糊。
至于“血洗寡妇村”提到的正规文甚至名著令我菊花顿然发紧,名著的定义我始终觉得在于精神,其他都是附庸,坦白说,我写的就是网文,只是开始少了点脱衣打炮的情节,没有同时左拥右抱,没有想办法钓马子收小弟,抱歉抱歉,以后会有的,其实吧,我最擅长写得就是暧昧打炮情节,在这里吧,应该算得上最最最最最前列,欢迎大家指点!剧本其实不用费这么劲,交待一下时间,地点,剩下对话就好,所以对话流文更像剧本。
“萝卜大棒”书友的恭维令我高兴又汗颜,FH筒子的水准我达不到,取不得他的博征旁引,或许明天的明天的明天能达到,首先风格不同,思想也不同,我与百分之九十九的作者写得不一样,否则你看个开头就知道我写什么还有我发挥的机会吗?不能跟人家比的。
“明狱”书友说的话或许很多人望而却步的原因,就像我当初看《官路商途》一样,看着累,关键是不习惯风格,提到开公司又跟某机关打交道头晕,说明他的文章不是千人一面的书,所以第一次看总会累,多了就习惯了。其实我很清楚如何能写一本不被人叫烂的书,我的随笔也写了。无外乎几点:装逼装到死,打炮打到精尽而亡,全世界女人如鱼思水围过来,没有人比我更叼更暴戾,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欢迎下一本流水作业能得到大家指点!
忘了当初是谁祸害我的,他说写书不只是爽一爽,要让人回头来品品味,感触一下字里行间的意蕴,于是就把我忽悠了,开了几个头都废了,结果成了这幅模样。
我想写出猪脚从一个小鸟变成凤凰的转变,仅次而已,没有多深奥,只是不想给每个人扣上一个表征的面具。
还有,第二卷很快结束,到时回国,所谓的故布疑阵也就没了,好吧?
第四十二章 教父
更新时间2010325 0:02:14 字数:3632
里贝克那辆宾利驶来的时候,所有的警员都小心的瞄着可能从窗口探出来的枪,公共安全局的老大挺着肚子,当先一步下车,然后将车门拉开,这时,一身灰色西装有些秃顶长相标志的中年男人紧锁双眉下了车。
苏绚看到站在格诺特旁边的矮胖子揪着领带松了松,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看到警厅老头子满脸阴沉的过来,还算圆滑的矮胖子立即撑起一把伞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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