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十指流沙》-十指流沙-第30章


那么遥远。
让人不堪回首当年。
玛门紧紧攥着毁灭之镰的长柄,脸颊微侧,血红眸子闪着复杂的光。父亲痴痴望向对面,十指握了又松、松了又握,无名指上的指环若隐若现。尤尼尔和帕希雅只是安静地站在他们的父亲身边。
这次他当着天下人的面选择了立场,而我,是真真正正地被丢掉了。
他是天使,我是恶魔。
无论身世如何,兜兜转转,到最后我终究是命定的恶魔。
就这么僵持着,似乎度过了几个世纪。天神的银光一直流畅而明澈,可那层蔷薇紫色却漫漫出现了裂纹。银光就像无孔不入的液体,步步紧逼地渗入紫色的裂缝,将横亘天幕的淡紫一寸寸蚕食。
即便瑟莱尔是身为颠覆者的白色骨翼,可他到底还是太年轻了。
他那么小,那么纯真,本应是躲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而他的亲祖父,却是硬生生把他拖上残酷的沙场。 
如果继续这样拖下去,魔界军一定逃不脱全军覆没的命运;能够与天神对抗的只有父亲,可他却兀自陷入他们的“过去”,无法自拔。
忽地远方传来一声轻笑。
浸透天幕的银光蓦然消失,瑟莱尔愣愣地望着天,不知所措。
所有人都和他一样望着天。这一天的天空笼着蒙蒙雨雾,偶然淡扫而过的玫瑰色宛若落错了笔的油彩。 
我把目光移回面前。
银色王座上升起一个微弱的光点,灵动如精灵。那光点很快长得更大,内核还包裹着绚丽圣洁的浅金色。
不。
不——
那不是什么光点。
那是最最精纯的灭
神之术,天神的最后一击——
正对着瑟莱尔飞驰而来。
瑟莱尔仍然讶异地张望天穹,年轻的脸上满是稚气。
“瑟莱尔!快躲开!”我冲他大喊。
他疑惑地回头看我,“爸爸?”
夺目的光团已然逼近,几乎来不及再多说什么,我用最快的速度跑过去,把他狠狠地推开。
这一次没有另一个他再来替我挡住刀光剑影,只有我自己用性命救他的孩子。
灭神之术的强光没入心脏,带来一阵刻骨的冰凉。致命的麻木从心口开始漫延,穿透五脏六腑,冻结四肢百骸。
天神会恨父亲到怎样的地步,竟会如此狠心。
瑟莱尔吓坏了。他迅速跑过来,慌张地把我抱在怀里,眼泪一颗一颗往下砸。
“不要害怕,没事的,瑟莱尔。”我对他尽力扯起一个笑容。
我不希望他因此而自责,因为这些事情,本就不应牵扯他。
我抬手摸摸他的头,然后靠在他的手臂上,奋力抬起眼,望向远方那个圣洁虚缈的影子。黄金羽翼,番红的发,湛蓝的瞳,白衣胜雪。
熟悉的身影,却好似隔了千年万年。
伸出右手,慢慢探向天空,璀璨的钻戒在闪耀。
五指相握,一下,一下,却抓不到他的手。只是视线的重叠,看起来,就像是把他捧在了自己掌心。
米加。米加。
我的米加。
你离我好远。
天使与恶魔的距离,跨越了宇宙。
就像滂沱大雨中的白玫瑰花瓣,离开枝叶,凋零春秋。
米加。
如果我还会有下辈子,那么,等我回来的时候,你一定要去找到我。
如果下辈子的我把你忘了,不愿跟你走,你就算绑也要把我绑到你身边,知道么。
就算是为了补偿这一世,我们这样的辛苦。
你还记不记得,五百年前,耶路撒冷的阳台上,你轻轻拍我的背,我呛了牛奶。
你还记不记得,白色圣殿的门外,你荣光无限地走出来,目光穿透了人海。
你还记不记得,尤尼尔出生的那天,我落在你衣襟上的血,像红梅盛开。
你还记不记得,天国日光倾城的午后,我给你做的雕像,如今已落了尘埃。
……
米加,你离我好远。
最终在你的怀抱里死去,将是我最满足的事情……可就连这个愿望,你都不肯帮我实现。
不肯走过来再看我一眼。
我此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当我离开人世
的时候,视野里,还能看到你的脸。
你却一次次把我抛回到原点。
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
还是爱你啊。
我爱你,米加。
我的米加。
……
我用最后的力气对他弯起嘴角,慢慢合上双眼。
我还记得他说过的,他喜欢看我笑,眼睛弯弯的,很好看……
尽管,这一次,他看不见。
【尾声:永世】
夺目的银光渐渐隐去。米吉多平原上的雾霭,似乎阻绝了一切人世间的生息。
白色骨翼怀中的影子缓缓湮逝在雾气里。
仿佛四月雪柳纷扬的蔷薇色花絮。
黯淡了许久的天际,终于破晓。
许多个伯度以后,虔诚的信徒可以在圣经中找到米吉多平原留下的字迹。
传说,米吉多平原上光之子与暗之子的决战,就是人间那一次文明轮回的颠覆末日。
只是圣经里没有写后来。
后来,天神与魔王了结恩怨,耶和华的眼泪落入人间,化为碧波浩渺、风情无限的地中海。
后来,路西法与耶和华一起去了遥远的红海,白色骨翼瑟莱尔继承了魔王之位,与天界永修安好。
……
一切都变成了他坚持了许久的梦想中的样子,只是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再也回不来。
阳光挤进昏暗的殿堂,祭台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上面摆着的圣经也模糊了字迹。这里的所有都是那么暗沉得仿佛隔了重重雾霭,只有那座雕像仍然摆在原地。
天使的食指缓缓滑过每一处细心雕琢的痕迹。
他还记得,许多年前,那个人曾经在天国的阳光下如此认真地,一点一点雕刻自己的样子。
许多个伯度以前的米吉多平原上,他看着对面的那个人倒在瑟莱尔怀里,有多想立刻跑过去,用自己的全部,换他一口气息。
带他离开这里。
可天神给他施了定身术,他想走,却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
他只能眼睁睁地,望着他,看他探向天空的手慢慢失去力气。
带着钻戒的右手无力摔落,那一刻,也是他的心,碎了满地。
他最爱的那个人,就带着期盼,带着遗憾,带着怨恨,带着惋惜,带着望眼欲穿的寂寞和回忆,孤零零地,冷掉了呼吸。
他答应过他要不离不弃。
可自己,却终究只能远远望着而已。
……
琉璃窗蒙尘,天鹅绒地毯破
旧腐烂,这个连神都已遗弃了的地方,对于他,却是深深地镌刻在全身的每一寸肌骨上,忘记这里,用了他永世的时光。
他在这儿,只留下了一座雕像。
——小玛斯罗尔,你离我好远。
仿佛隔了千年万年。
【——THE END——】
、后记
Vol。1
三个月前,曾经在某个寂寞的晚上独自抱着腿坐到天亮。看着深邃的黑夜慢慢迎来黎明,世界浮动着一层灰蓝。
那个时候,脑海里忽然出现一双海一样深邃的蓝眼睛。
早上起来与朋友在车站等校车,灰蓝色褪去,天际绘着梦境一样的壮丽晨曦。
我说:“岳,你看那片朝霞,像是天使俯视众生的云端。”
岳点头,像看小孩一样看着我笑。“你总是这么文艺。”
我只是望着那玫瑰紫的云霞,忽然,脑海里就有了这么一个故事。
芝兰玉树、温柔儒雅的神之子,骄傲妖冶、内心柔弱的天使插班生,很突兀地出现在我每晚写完作业后偷偷在被窝里亮起的电脑屏幕上。
诚然,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因为似乎在学生时代写出的小说都应该是像《山楂树》、《那些年》一样的纯爱故事,或者是像《流星雨》一样的青春偶像剧,我却牺牲复习时间写了一个既不尊重基督教又不符合正常性取向的短篇。《新民周刊》上报道莫言获诺奖时曾有人提出,莫言的作品才是真正作家的作品,而如今网络上盛传的宫斗、穿越、百合、耽美只是不入流的娱乐罢了。
我不想反驳,因为他们说得对,社会思想性的发展的确要依靠那些真正的文学,但我却还想说:
第一,网络小说的作者本就没有奢望涉足“文学”,无论故事精彩与否,无论文采优劣,写这些小说只是想寄托一点美好的愿望罢了,是大家在如今这个压力极大、纷乱复杂的社会中偷空做的梦。有的人想要回到古代成为红颜祸水,有的人想要到异界成就魔法师的传奇,有的人想要出入隐秘的重地,完成一次又一次冒险。。。。。。而我,只是单纯因为喜欢,喜欢在白玫瑰盛放的白色世界里,在飘渺迷惘的晨雾中,那一点淡淡的、淡淡的忧伤。以及前尘旧梦、父辈子孙都逃不掉的、一遍遍重演的、因命运产生的无奈。
第二,关于同性恋。其实我觉得,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没有区别——都是一种emotion罢了,为什么总是要探讨“true or false”呢?
Vol。2
几点说明:
1)我开始计划“永夜”系列的第二部,会将一部分视角转到人间,增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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