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奴》第130章


方便,又见乌察带着随从们居住的十分紧仄,他与乌察商量了一下,干脆以宗喀王使节的名义在附近租了一间商人的大宅院,连同乌察的一部分随从都一起搬进来。云丹负责了全部费用,乌察很高兴,他是个四十多岁一副福相的黑大个,宗喀王的表弟。一路上他与云丹聊的投机,他除了晚上必须回去睡觉以外,大部分的时间也混在这里。
开封夜市本就闻名遐迩,临近中秋,到得晚上,更是全城灯火通明,通宵达旦都有行人往来。
这里只有刘仲是老马识途。大汉的皇帝一年有半年会移驾开封,幼时的刘仲自然跟着,开封对他来说算的上半个故乡。
开封不如长安宏大,所到之处充满市民的生活气息,刘仲自走进开封城,近乡情怯,他的心情就像上了海盗船,忽上忽下,时喜时忧。
开封最出名的要数州桥夜市,州桥位于御街与东西御道的交叉口上,汴河从桥下穿过。到得晚间,灯火通明,两旁一溜儿的摊贩搭着大伞篾棚,各种食物香气扑鼻,人们摩肩接踵,四处寻找美食。
阿罗哪里见过这样的繁华,看的眼花缭乱。他们把尼尔斯和斯密尔都带了出来,行人侧目,纷纷闪避,倒给他们腾出了一大块地方。
阿奴兴致勃勃的点了荔枝膏和甘草冰雪凉水,刘仲被冰的龇牙:“没有你以前做的那个柠檬雪花水好喝。”他跟着阿奴把黄果叫做柠檬。
“当然,高原雪山的水是最甘甜的,这里哪里有这种水。”阿奴有些小得意。
刘仲的脸色黯淡下来:“在吐蕃的时候,我想回家,可是站在这里,”他茫然四顾,低声说道,“阿奴,站在这里,我想回吐蕃。”
阿奴心有戚戚焉,握住刘仲的手,喟叹道:“我也是。”她跟刘仲一样,像棵无根的浮萍,无法归乡。
两人双手交握,忽然心灵相通。街市上辉煌明亮的灯火,漂浮在空气中的食物香气,摊贩抑扬顿挫的叫卖声缓缓地消失在他们的世界里,两人像又行走在那茫茫古道上,驼铃幽幽,大相岭的清风,觉拉山的冰雪,雅砻河谷的激流,邦达草原的苍莽,最后回到了白玛岗的小竹楼上,岁月略去了漫漫长路的风尘辛劳,只觉得一切静溢美好。刘仲长久以来不安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他明白了一件事,阿奴,只要你在哪里,那里就是我的归乡。
云丹端着一碗砂糖冰雪丸子回来,就看见两人含情脉脉相视微笑,醋劲大发,重重的把碗顿在桌子上。那敲击声像一把重锤击破了冬日清晨的宁静,阿奴回过神来,一笑移开眼去,周围的喧嚣重新又冲进两人的世界,刘仲听见一个贩子突兀地高声叫道:“亏便亏我也!”也微微一笑。
云丹发觉自己不过走开几步,阿奴和刘仲之间就出现了一种打不破的默契,一股郁闷直上心头。等阿奴走开,他低声问刘仲道:“你在想什么?”
刘仲摇头:“我不会跟你争。”
云丹愣了一下:“我不是那意思。”
刘仲苦笑:“我要不起她,哪怕,哪怕这次能够得手。”朝廷之中的风波诡谲不知道会将他推向何方,一切未曾抵定之前,他什么也不能给阿奴。
云丹低声道:“你那皇叔还没有派人来?”
“应该就这一两天了,他肯定比我们还急。最主要的是要保证阿奴和阿罗两人能够安全离开。”刘仲安慰道。自己、刘畅、太子、云丹甚至那群喇嘛们各有所求,遇到什么样的结果都与人无尤。只有阿奴,要不是自己,她早已经在木雅草原快乐的和罗桑在一起,算算时间,纳达岩也要出关了。
嘈杂的声音中他忽然听见了一个妇人的叫声:“兰英,我想吃这个旋煎羊。”
声音有些耳熟,刘仲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装饰简单的中年贵妇在一个摊子前面,几个侍女跟在后面。他的手抖起来,旋煎羊,他曾经跟着皇祖母偷溜出宫吃过。
忽然的相遇让他脑子里轰隆隆的响,被炸得六神无主,他‘嚯’地起身,拉起阿奴就走,阿奴嘴里刚刚塞满了煎饼,被噎的说不出话来,云丹连忙一把将阿奴扯回来,给她灌了两口水,阿奴好容易缓过劲来,正想踹刘仲两脚,就听见阿罗惊叫了一声:“斯密尔呢?”
他带着尼尔斯去买果子,斯密尔留在阿奴的脚边,此刻却是踪影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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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中原之行 第九十九节 狗狗失踪
斯密尔失踪了。
阿奴等人遍寻州桥上下,小牛犊一样大的獒犬像空气一样蒸发掉了。
刚才阿奴因为吃东西,取下了面纱,此时一急,忘记了戴上。见一个貌美如花的回鹘少女惶急的四处询问,食客们纷纷瞩目,更有些无赖闲汉直直地跟在后面觑看。云丹连忙将面纱给阿奴系上,示意拉隆阿宝等人再找找。
刘仲失魂落魄,此时却没有人注意。
尼尔斯愤怒地咆哮起来,食客们吓得丢盔弃甲,整条州桥上顿时空荡荡的,只剩下小猫三两只,有些人连钱也没付。摊主们叫声“苦也”纷纷求他们到别处去。阿奴一路跟摊主们道歉,阿罗打了个唿哨,尼尔斯迅速的冲了出去,阿奴也想跟上,刚才那个卖冷饮的摊主低声唤住她:“姑娘,只怕是有人盯上你的狗了。”
阿奴奇怪问道:“为什么?我的狗年纪很大了,不像小狗一样可以抱回去养。”
摊主迅速看了看四周,方说道:“你最好去野味店看看。”
什么?阿奴寒毛倒竖,见刘仲还愣在那里,连忙叫道:“粽子,走啦。”
云丹也叫:“阿仲,快走。”
那中年贵妇被这边的动静吸引过来,见阿奴明艳不可方物,不由得多看几眼,转头看见刘仲的脸,剧烈的反差之下,陡然吓了一跳,身后的几个侍女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阿奴见阿罗走远,刘仲还站在原地不动,急得跑过来拉他:“快点啦,万一斯密尔被杀了做成狗肉羹就麻烦了。 ”
刘仲怔忡之下,被阿奴一阵风似的卷跑了。
才刚走到桥边,就看见几个类似衙役的人拦着阿罗和尼尔斯,尼尔斯浑身的毛都竖起来,弓着身子,不停的低吼着。
他们被尼尔斯吼得一身冷汗,两股战战。妈呀,这狗的眼睛绿油油的,比牛犊还大个。
阿奴赶过来问道:“怎么啦?”
阿罗愤怒:“他们不让我走。”
见来了一个姑娘,衙差们差点要念‘阿弥陀佛’。这回鹘小伙子长得不赖,那脑子却不怎么好使。这么大的狗也敢带上街。他们呢接到举报赶过来的,不过要他把狗装进笼子带回家而已,他死活不愿意。
刘仲低声解释道:“他们是厢吏。”原来开封因为人口日益膨胀,治安问题严重恶化,为了更好的管理城市,开封被划分为二十个厢,每个厢配备厢吏专门管理狱讼刑法。
原来是城管。
阿奴幕天席地过了这么些年,早就忘记了大城市里的生活规则。她吸取了上次在雅州的教训,白虎们被留在家里,只带了狗狗出门。哪知道尼尔斯他们体形太大,在草原上再普通的獒犬,一般人看见腿都吓软了。
但是现在情况特殊。阿奴连忙跟厢吏们解释,还有一只狗失踪了,他们需要尼尔斯带路。
衙役们面面相觑,对哦,举报的人说有两只。
一个老厢吏见阿奴一口古怪的汉语,却是衣饰华丽,气度不凡。正值太皇太后千秋,这些日子满街都是外国前来贺寿的使团,他以为阿奴是回鹘或者喀拉汗王国的贵族,不敢唐突,连忙说道:“姑娘,这里不是野外乡村,这两天满街都是人,万一你的狗野性大发,惊动了人群,发生踩踏,死伤人命,那事情就不可收拾了。”
阿奴咬着唇,左右为难。迟了怕斯密尔性命不保,可是要真是引起骚乱那麻烦就大了。
身后一个女子的声音说道:“几位差大哥,你们明明知道狗被送到哪了,又何必在此装腔作势?”
阿奴回头一看,一个明眸皓齿的宫装少女站在后面,不远处,一个中年贵妇带着几个同样装束的侍女朝自己友善的笑了一下,见她有心帮忙,阿奴连忙颔首致意。
那少女继续道:“半年前,王都尉家的狗丢失了,结果在一个野味店里被寻回来,你们不会不知吧?”
阿奴转头见厢吏们面有豫色,他们还真是知道。想来做城管的人大都是地头蛇,那抓斯密尔的小贼他们肯定熟悉,阿奴心下恼怒:“既然你们知道,那么带路吧。”
几个厢吏还在犹豫,阿奴冷笑:“别以为我拿你们没法了。”她打了个唿哨,尼尔斯径直扑一个厢吏而去,那人尖叫着绊倒在地,被尼尔斯一爪按住胸膛,狗的鼻子就在自己的喉咙间徘徊,一股腥味扑面而来,他吓得两眼翻白,直直地撅了过去。
后面传来几声女子的惊呼。
那个老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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