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第100章


叶炯榆笑笑,表示同意,换了赵师母递上来的围裙,跟着一同下了厨房。
曾经她以为自己这辈子是绝无烹饪的天分了,但这一年里,她把将勤补拙这四个字发挥到淋漓尽致,她从番茄炒蛋开始学,跟着这位热心的赵师母一道一道的学,不记得失败了多少次,浪费了多少次,最后,她成功了,现在的她可以独自烧出五菜一汤绝没有问题,虽然只是家庭小炒,但比起当年的她,早已经是脱胎换骨。
事实证明,只要她叶炯榆决心做的事儿,就没有不成功的,没有例外。
叶炯榆在厨房里熟练的给赵师母打着下手,也同时认真的记录着赵师母做菜的每个步骤,厨房里的她现在是有模有样了。
“小周啊,最近有没有什么情况啊?”
“啊?”叶炯榆切菜的手顿了一下,熟练的装起傻来,“赵师母你说的是什么什么情况啊?”
“你这丫头又装傻,当然是你的个人问题啊!”
“哦,还是老样子。我一个人也挺好的。”
一个人也挺好的,那是因为心里装着个永远放不下的人。
“话可不是这麽说,你年纪也不小了,找个人照顾你也是好的呀!学校那么多男老师你都看不上?”
“哎,这种事讲缘分的!”
这是惯用的搪塞对白,叶炯榆已经讲得顺口得很,无须经大脑脱口而出。
“我呀,有个好姐妹的儿子,刚从加拿大回来,人啊长得是相貌堂堂,学历也高,人也好,很会心疼人的,你们要是能成,他肯定会对你特别的好。”
说媒的人把对象说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如绝世珍品,赵师母也不例外。
叶炯榆也听习惯了,脸上淡淡的笑,微微的摇头。
“我现在不想这些。”
我现在不想这些,因为这世界上再找不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
86、见与不见
G大的教师宿舍区位于校园旧区的东北角上,因为是八九十年代的老式建筑群,很整齐的皆是4层的矮式楼房,在A城这样的繁华城市里,这样高度的房子不多,它们轻松的隐于一片年代久远的树木里,这里,沾了学院的儒雅气息,宁静的仿佛与世隔绝,丝毫不被城市的喧嚣所污染。
叶炯榆就住在一排排小楼的某一处。
应聘到G大教书后,她没有回大院儿住,而选择了住在学校安排的40平米的单身公寓里,原因,是因为住在这里方便,也是因为他。
这一年里的每一天,她几乎都生活在这座校园里,不曾离开半步。白天,她给学生上课,然后漫步在校园里;晚上,她或者去赵师母家学做菜,又或者安静的呆在家中,捧着杯咖啡发呆的过着小资生活。
长时间生活在高效率的城市里,处于强大压力下的她,早厌倦了商场上那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生活,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利用的丑恶,现在的这条路是她在从法国回来后便已经物色好的退路。
只是,从来不曾想过,自己的生活也能如此简单,而自己,竟然适应了这份简单,并开始爱上它。
一切返璞归真。
这一晚,叶炯榆好容易打发走了前来蹭饭闹腾了一整晚的学生们,将房子整理妥当,已经是深夜时分。她抱着杯咖啡,走出阳台,吹着阵阵凉风,伴着青草树叶的香气扑面而来,她深深呼吸着,享受这里特有的儒雅宁静。
今晚的风依旧清凉,今晚的夜色依旧宁静,楼下依旧是那盏泛黄的路灯,耳边传来沙沙的树叶声,不同的是,今晚的她,心里无法平静。
她知道,他今天来了,走进这座她生活了一年的象牙塔里,他们还曾在那校园的小道上几乎重逢,是她刻意的躲开,让彼此擦肩而过,缘悭一面。
这次的可以错过,她没有后悔,没有沮丧,倒是有几分报复的快/感,这份快感却很快的被失落淹没。
他终究没有寻她,正如她不见他。
他们不见,但她的生活里并不缺乏他的消息,正如今天的晚餐,学生们兴高采烈的谈论着今天的启动仪式,谈论着主席台上的嘉宾,谈论着那两位出色的师兄。
“传说中的沈师兄真的好帅!”
“但是我觉得秦师兄也超酷的,那气场真不是盖的!”
“就是,就是,我也觉得。”
“…………”
“…………”
女学生你一言我一句兴高采烈的谈论着,叶炯榆坐在他们中间,安静的给他们夹着菜,嘴角淡淡的不发一言。
“周老师,你真该去看看的,他们两位可是我们新一代G大之光呢!”
叶炯榆失笑的摇摇头,轻拍着那女生的头。
“我要像你们那么年轻也定去凑着热闹!”
“周老师,你可不老,别人看见你跟我们走一块儿,都以为她们是你姐呢!”
男生抢白的打趣着在场的女生,引来一记杀人白眼。
论外貌,秦振邦在沈嘉昊面前或许暗哑无光,但他强大的气场弥补了所有的遗憾,让他在人群中更耀眼,那是种与生俱来属于王者的光芒。
叶炯榆无须亲眼目睹,也能想象今天启动仪式的阵仗,两个耀眼的男人站在主席台上,挥洒着属于他们自己的光芒,将旁人皆比下去。
她抱着马克杯弯腰撑在阳台的栏杆上,嘴角不由的牵起一抹笑意,是自豪的得意,也是苦笑的失意。
只有她知道,自己是多么强烈的想见他,想了四百二十五天,从医院那一别之后到今日整整四百二十五天,他们再没见面。
她握着马克杯的手默默的收紧,软软的手指节泛白。
记得当初,她出院后也顾不上姥姥要她在家休养,马不停蹄的毅然决然的回了Q市,回到这座他生活的城市。
她去市委大院儿找他,被新来的工作人员铁面无私的堵在一楼,“女士,您没有预约不能进去。”
她手持通行证去了部队大院儿,被告知通行证已经无效。
她在大院儿门口日夜的守株待兔了两天,好心的哨兵不忍心,才告诉她,“您找的领导已经不在这住了,您还是不要来了。”
Linda也帮不了她,就在她住院的那些日子里,曹或年整个家族被一锅端起,彻底覆灭,也是因为这样,胡耀华被调回了部里,再不在秦振邦身边了。
她找不到他,她去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都见不到他。
再后来,还是沈嘉昊告诉她,其实他回了A城,因为曹氏的案子办得成功,被上面提前调回了A城。
当她疯狂的在Q市找他的时候,原来,他早已经不辞而别。
她发现自己就像个傻瓜,在Q市里转悠,漫无目的。
她何曾为了一个人如此卑微的守候?
她恨他,她怨他,但冷静过后,她有了决定,一通电话打给了周宇成。
“我要个新的身份,我要去G大当老师。”
从没对家族有过要求的她,这个微不足道的要求很快被满足了,应该说他们满心欢喜的满足了她。
现在,她再想起当初在医院他留给她的背影,想起他后来的避而不见,想起他的不辞而别,她牙关咬紧,要咬出牙血来。
秦振邦,不见,那就永远不见。
屋里的电视不依不饶的响着,叶炯榆不曾注意过放的是什么,那是刚才学生们开的,她忘记关了。
这时候,电视里传来一个她听得很清楚的声音:“会议投票产生新一届领导人,秦启岳、董良泉、周家年、沈英捷…………”
电视里,女主播字正腔圆的声音后面还念了很多, 很长,叶炯榆没再听下去,也无心在听下去。
她嘴角重新弯起一道完美的弧线。
一道轻松的下课铃声,原本平静的教学楼熙熙攘攘起来,学生们三五成群的抱着书本从教室往外走,走在走廊上,走在楼梯上,一直走出教学楼。素颜的叶炯榆混在学生里被完全湮灭,很难找到她是老师的 。
但是,他总能在人群中清晰的找到她的存在。
“周老师,我们一起去吃饭堂吧!”
“好啊!”
叶炯榆被学生簇拥着走出教学楼,脸上暖暖的洋溢着笑意。
他从没见过她如此的笑容,发自内心开心的笑,虽未曾见过,但他发现这种笑容其实很适合她。她的笑感染了他,他坐在车里嘴角高高的扬起。
“哎,这谁的车呀?怎么停这来了?”
学生大惊小怪的看着停在教学楼前非停车区的黑色轿车。
“嘿,说你们女生不懂了吧,这是市委的车。”
“你又知道?”
“内行人看车牌就知道啦!”
“就你行!”
“……”
学生后来的交谈叶炯榆完全没听到,她的注意力被那辆嚣张的黑色轿车吸引了过去。
他来了,他是该来了。
“嘿嘿嘿,快看,是他哎!”
“谁?啊?秦……秦师兄?!”
秦振邦从车上下来的那一刻,在场的学生都惊呆了,他站在车旁,无视惊声尖叫的学生们,眼神直直的看向人群中的那个人。
叶炯榆同样的看着他,目光被吸住了一般不舍离开。
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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