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之初(上部)》第25章


“是!他是拽着你的被子爬回床上的,但是他能帮你盖被子,就说明他还是很关心你的。而且他还那么小,你不知道,他的小手要为你拉被子盖被子,是多么不容易!”
“好了,好了,他是好孩子,我是坏娘亲”不想再和拂晓争论,转过头看别的地方,却在不经意间将视线定格。
“烙儿!”我可以确定我没有认错白马上的男子,只是待我喊出声来,人已随马,绝尘而去
三八 独酌冷夜(奇烙篇)
死别是痛,生别是苦,生死不知,痛苦相织。
一年前,“千寻画舫”上,姐姐恐水,用布蒙眼,可她总嫌弃的说那是抹布,所以我私下里一直留心找块漂亮的丝帕送给姐姐,因为姐姐冒充臭名远播的宋词,所以画舫上,没人肯给我丝帕。
后来有位大叔找我,“听说,你要给你家小姐找块漂亮些的丝帕遮目,是吗?”
“是啊,大爷,你有吗?”我想我看见了希望。
“是啊,本来是买给我家闺女的,可是看你到处找,我这块就送你吧!”
“真的吗?谢谢了,大爷。”我想那时的我就错在太单纯吧!
“哎,不好意思,年纪大了,手脚都不利索了,一下没拿不住,丝帕掉水里了。”
“幸亏没有掉水里,被船底的木头钩住了,大叔,我现在跳下去拿丝帕,等下你放下绳索拉我上来,好吗?”
“傻小子,为了块帕子,值得吗?”
“值得,姐姐对我那么好,这点小事,没什么。”开心地跳下水,想象姐姐见到丝帕的惊喜,江水的寒冷冻不了我心里满满的幸福感。
拿到丝帕的那一刻,我小心地将它揣到怀里,对着船上喊:“大叔”没有料到,我再也没能回去,脑后的重击 ,让我昏了过去。
醒来,已是三日后,离开了对我最重要的人,我步入了黑暗的地狱。
“要想活着见那个冒充我的死女人,就别想寻死,我比较喜欢整死你!如果你不陪我玩,我就去玩那个死女人,别以为我在哄你哦!”
看着眼前的疯女人,很惊讶她坠崖未死,却将我推向这地狱。
“以后你就给我好好待在‘风尘居’,要么杀人,要不就给我在这,靠你那副娇嫩的身子取悦于人,自己选!”
“风尘居”,北国第一夫人“风尘”为穷人所筑。当年,“若风尘”,“若爱语”乃一母所生的孪生姐妹,貌同而气质各异。姐姐“风尘”才智过人,豪气霸天;妹妹“爱语”温柔婉约,歌舞双绝,名闻天下。
可惜,她们嫁人后,皆是红颜薄命,“风尘”嫁与北国城主,辅助夫君,多行善举,生子烙殇后却死于非命,无人知因。“爱语”嫁入岚家,怀子未生,便被夫牺牲,灰飞烟灭。若干年后,民间依旧在闲聊中谈起她们,亲见过她们的那辈人都说,即使色绝天下的“雪千寻”,“恋朝歌”,论美貌,也不及她们姐妹的十分之一。
“风尘居”,原是穷苦之人的遮蔽,可后来内部战乱,政变之后,穷人无人庇护,皆逃离,后来竟然演变成为了北国贵族的消遣享乐之所,其实还是宋词掌控的秘密杀手组织的会所。北国的等级森严,低等人群,一朝生死或一世贫福只因贵族一夕令下而变。
咬着牙,我告诉自己要活下去!不为自己,只为她!
一年前,我只是个被人欺凌的下人,她在我不小心从房上坠下之时,竟不顾自己保我周全,看着她摔在我身下却为我担忧的目光,我就想,此生别无所求,只要长伴她左右。
昔日的娇弱已被无数条伤疤取代,脸边,身上,我早已体无完肤。今日的我,满手血腥,怕是连伽蓝的十分之一都不及,苟活于世,我不再奢望,只求此生可以再见她一面,看她笑,看她幸福。
宋词和她一模一样,却让我恶心,她让我变得冷血无情,无数次杀戮,无数次任务,她让我明白,只有对生命冷漠,才能在杀手的生涯中生存。
我一直冷冷看她,却不得不听命于她,我是她掌中的蝼蚁,开始每一次的逃离,都是遍体鳞伤的被捉回,是她清楚地告诉我,要想活下去见我想见的人,就要对着那些无辜的人,挥剑而下。
杀戮让我无法安然入睡,任何时候,剑不离手,每每被鲜血淋漓的场面惊醒,表面的冷漠再也无法掩盖内心的惶恐和自责,推门而出,坐在屋顶,看向星空,独自饮酒,紧握丝帕,想她,心中才渐渐有阵阵暖流涌过。
“恋朝歌”是我在北国唯一的朋友,是她教我生存。她是个特别的舞女,除了北国城主,她不用听命于任何人。一个洒脱的女子,却逃不过情义二字的束缚,她一直痴痴的爱着一个人,她说她爱了很多年,她说他从不在意她,她说他有一双深邃的蓝眸,她说了很多,我原本都未在意,直至半月前她开心地告诉我,他来找她说爱她,我见到了他,蓝色的眸,潇洒依旧,竟是他——伽蓝。
“她呢?为什么?你爱的人明明是她,为什么来找朝歌?”我掩不住自己的失控。
“她已死!我没有必要再记住她。”深情的吻,却是印在朝歌的唇,双手牢牢抱住的,又是一颗芳心。
“她死了?!不!你怎能负她?!”我想我疯了,像在做梦,听到噩耗,希望醒来时,有人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不要,烙儿,你疯了!”快速握住我挥出的剑,我的武功是她教的,可是为了他,她慌了手脚,竟生生用手去阻止我。
血,一滴滴落下,让我清醒过来,三人僵持的瞬间,我一年来的求生信念全被击溃。
“朝歌!”看着他的关切不再属于姐姐,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他的背弃,她的死讯,我还无法接受。对于姐姐,我想我的爱是多于亲情的,可是我选择了成全,希望只是看她幸福就好,却不料伽蓝竟是如此薄幸之人。
最终我还是放弃了死,我要活着,为了她。欠她的,欠我的,我要所有人都偿还。夜曾在私下告诉我的身世,原本我只想遗忘,而今,我决定利用它,完成我的愿望。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已经死了。”
“哦?谁告诉你的?”
“我问你,谁杀的。”
“看看,一年前的爱哭鬼哪去了?现在这么凶!哦!我忘了,你一年前就是男人咯!哈哈”
“我再问你一次?”剑已刺到宋词胸前,却止不住她变态的笑。
“你以为你杀得了我吗?这样吧,你帮我杀最后一个人,完事后我把杀她的人告诉你,并且还还你自由,你爱干什么都行。”
“谁?”
“耶家堡耶风流的贴身丫鬟——耶哑儿。”
三九 久别重逢
“哑儿姐,我们去啦?”
“烙儿”站在城门口,望着烙儿消失的方向失神。
“什么?”拂晓抱着丢丢来到我身边。
“没什么,在这人生地不熟,又身无分文,还带着个拖油瓶,咱们直奔主题————找宋词。”重整心情,让烦心暂时消失。
“什么?找那个害死哥哥的人!”小美人一脸吃惊。
“对!敢惹我,这次来,决定玩死她。”我想此刻我是特别自信的,尤其是第一次在河边洗脸,看见水中的倒影,我差点没成水仙花。下一刻,我立刻在脸上抹了一层泥。乖乖!美成这样,我还是人吗?第一次见丢丢他娘时,天黑没在意,原来她送我的是如此曼妙的身姿和娇媚脱俗并立的希世容颜。人美了,自信全来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可以对这世界为所欲为了,当然除了对某位屁点大却老气我的孩子。
“娘娘抱抱”出乎我的意料,这娃娃第一次主动伸出手让我抱他。
“休想!”开玩笑,这孩子除了会流口水会尿床这点与正常孩子无异,其他能力不明,光他耍我的智商就不是一般的高。
“娘”死小子,你就撇嘴装可怜吧,除了拂晓,谁吃你那一套。
“哑儿姐,你看丢丢好可爱啊,你就抱他吧!”
“不!”
“你不是最嫌他哭起来烦吗?看,他又嘟嘴了,这可是他哭的预兆哦!听着,我数到三,等下你别怪他吵!一二”
“好啦,我抱!天啦!小子,才几天,你就长得象五六岁的孩子,死沉,死沉的!”拂晓这丫头,自从有了丢丢,竟然周身闪烁起母性光辉,老是和这孩子合伙整我,我觉得她比我更适合娘的角色。
“有危险不去不去丢丢怕”刚才还活泼的气氛却在他忽变的脸色中消散,第一次,我从一个孩子的眼底看见深邃的认真,肉肉的小手环住我的脖子,小脸和我的鼻翼只有几厘米的距离。
“傻小子!终于开始担心我了!我知道你是岚家的子孙,都不是一般人,能感应到危险,是吧?虽然你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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