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七岁等你》第3章


“不,我只在白天流浪,晚上我也是有家的。”
我很好奇,问他:“你白天到处流浪,晚上就回去,有人在家等你么?”
他突然身子向前一跳,过长的额发遮住眼睛,只依稀可见闪烁的眸光,他唇边的笑容,带着戏谑。
我吓了一跳,向后退一步,差点摔倒。
“哈,原来真的是一个小姑娘。”
我很气愤:“不,我已经有丈夫了。”
他眨眨眼,道:“是么,可是你没有一点女人味,你的男人,是不是不行啊。”
我脸一红,反身抬脚就走。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看你看着很亲切,真的,我就只是想逗逗你。我是教徒,我可以对上帝发誓,我真的不是要侮辱你或是欺负你。”
我回转身来,走到他面前,脸红道:“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他很好,什么都好。”
他乐了,笑得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
“和你挺聊得来的,这样吧,我可爱的小姐,为了弥补我的粗鲁和冒犯,让我为你献上一曲,你想听什么。”
我想了想,道:“那你给我唱一首《The shape of my heart》吧。”
“你很喜欢大叔和萝莉的爱情啊。”
“不,我只是喜欢爱情。”
他笑起来,非常的干净,修长的手指弹奏出一串流畅的音符,我靠在天桥的栏杆上,头向后仰,闭上眼睛,风吹起我的长发,雨丝落在了眼帘上,冰冰凉。
他的声音像雨水一般响起来,一幅幅画面忽远忽近,晦暗不明,却又异常清晰,所有的画面中,浮现一个人的身影,那是程烨,我爱了很久很久的程烨。
“。。。。。。while the memory of it fades。。。。。。x”
马婷达对杀手莱昂说:“我已经足够成熟,我只会老去。”
十七岁的尾巴,订婚宴席上,我如今天的杨菲一样,万众瞩目。虽然我还未成年,但是我的人生是可以看得见的辉煌灿烂,所有人都在祝福我,我被甜言蜜语所包围,那个时候,我像个被上帝优待的公主。
可是,那天,程烨却没有出现,先前祝福的客人一拨又一拨的散去,人来如潮,人去如汐。
我等着他,倔强地坐在那儿,就是要等他。直到午夜过去,爸爸和程烨的父亲吵架。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失眠,睁着眼望着天花板,眼泪没有流出来。
我安慰自己:他只是现在不喜欢我,日久生情,我对他好一点,再好一点,他慢慢也就喜欢我了。
第二天,他带上订婚戒指,来到我家,却并不是道歉,而是将订婚戒指扔到了我的脸上,然后笑得凶狠又薄情,对我冷声:“梅绿开,我会娶你,放心,你将会成为风光无限的程太太。但是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爱你,我要让你一辈子都活在痛苦中,眼睁睁看着我爱别人。”
他的额头上还有被重物砸中的伤,嘴角的伤口裂开,血丝游弋,但这无损他的俊美,反而为他增添了一分年轻的妧媚。
然后,他扬长而去。
爸爸将我的头死死按在怀里,第一次,我看见从来高大威严的父亲抱着我哭出声来。我迷茫得不知如何是好,又是害怕又是无助,只是眼泪一直掉一直掉,可能是那天的眼泪掉得太多,所以,后来,我总是笑,没有眼泪,即使他再怎么伤害我。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看着莫名其妙就对他微笑的我,总会冷漠而不屑地叫我:神经病。我不会生气,也不会感到难过,我只是觉得很遗憾,他也许可以叫我一声“傻子”,那样,要亲昵得多,那样我会很高兴的,可是他永远不会对自己讨厌的人慷慨,所以我没有那个幸运,我了解他,也很自知。
我在十七岁的时候,在我和他的订婚宴上等他的时候,我就已经成熟了,但是我还是会幻想,幻想他有一天会回过身来看我一眼,但是我等了那么多年,我不知道我的心是不是开始苍老。
爱和时间,都是容易让人变老的东西,唯有死亡,才能让人永远年轻。
而在有生之年,我是那么的眷恋他。
“。。。the mask i wear is one 。。。。。。that”s not the shape of my heart。。。。。。”
马婷达问莱昂:“生命如此艰辛,还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
20岁的时候,我嫁给了程烨,用他的话来说,是我嫁给了程家,而不是他。
那是一个春天,万物复苏,花开大地,一派欣欣向荣,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我步入礼堂,身边没有父亲。
我的父亲,在两年前,走得匆忙而决绝,他将我送入程家,送到我爱的人身边。
他走得时候没有跟我告别,留给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和一大笔遗产,我却连他的面都没见过。他们说他穿着我妈买给他的一件蓝色衬衫,没有挣扎和愤怒,平静的离开,却轰动而悲壮。我从学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化为灰烬了,他不见我最后一面,也不让我看他最后一眼。
天宇集团是父亲和程烨的父亲一手创办起来的,为什么在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却抛弃了我,义无反顾的奔赴死亡?外人讳莫如深,我却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一点消息。当时天宇集团爆出财务黑幕,刚好遇上新官上任,于是,天宇集团便首当其冲,成为众矢之的。
父亲一力承当,他做出了牺牲,为了天宇,也为了我。
我不知道他和程家达成了什么样的协议,却也知道,程家会突然解除和杨家的婚约,接受平凡无奇的我当他们家的媳妇,绝对不是没有条件的。
父亲留下遗书,揽了所有的罪。
他是那么的聪明,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破绽,他是那么的伟大,却有我这样一个女儿,什么都不能为他做,只能按他为我安排的路,一步步走下去。
我曾经问父亲:有我这样的女儿,是不是很失望?
父亲对我说:你很好,别人也许比你聪明,比你漂亮,比你讨人喜欢,可是别人不是我的宝,你却比我的生命更重要。我的女儿不必太聪明,太聪明累得慌,只要每天简单开心地活着就好。
他说,姑娘,你爸是个粗人,但是爸爸爱你。
那是他坚持让我离家和同学出去玩的前一个星期,非得拉着我谈话,那是他唯一一次对我说他爱我。
他是那么的认真,认真的我忍不住笑他琼瑶附身。
我穿着雪白的婚纱,走向程烨,走向我这一生唯一的一次爱情。
上帝说,人都是有罪的。也许,我的幸福,便是原罪。
他的表情冷漠,嘴角含一丝讽刺的笑,像一根针扎在我的眼里。
婚礼上全是郁金香,我坚持。别人都觉得我执拗不可理喻,大小姐脾气,我不说话,就是不要百合,不要玫瑰,我说,父亲喜欢郁金香。
他牵着我的手,为我戴上戒指,钻石的光芒闪得我眼睛都疼起来,我却笑得无比灿烂。
当婚庆主持说“新郎可以吻新娘”的时候,他没有动作,于是,我伸出手指,勾住他,对他轻笑道:“如果这是你的初吻,那么你给了你的妻子又有什么要紧?如果这不是你的初吻,那么你给你的妻子一个吻又有什么关系?”
最后,他吻了我。他的唇滚烫,他的牙尖利,我的舌被他咬伤。然后,我说不出话来。
从此之后,我成为他的妻子。我们家里没有我的照片,因为他不是很喜欢看见我,而我是个识趣的人。
他说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像小丑,他的妻子,可以不聪明,但是不要愚蠢。
ˇ深爱ˇ 最新更新:20140124 21:09:33
欧里庇得斯说:爱得太深,会让人失去所有的价值与荣耀。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
我总是笑,不管有多难过,因为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样的悲伤才可以哭。
蜜月的时候,他带我去了日本。这个樱花和温泉盖野的国度,有情致缠绵的古调,也有生动新鲜的短叹,是情侣休假的好去处。他会说一口流利的日语,他的风姿,总是让少女停足顾盼。他经常把我抛在旅馆里,然后和他的那些朋友四处游玩。我是个路痴,语言不通,只能在旅馆里等着他。
有一次,他很晚还没回来,手机也打不通,我怕他出什么事,即使,我知道,以他的本领,绝不会有什么事,但是我就是坐不住,出去找他。结果,我迷失在名古屋的街巷之中,我找不到回家的路。最后,还是我求助于警察,他才找到我。他当时非常生气,对我吼道:“你除了会烦我,还会什么?”警察对他说:“你的妻子一直在找你,她其实很害怕,你不能这么对待她。女人像樱花一样娇嫩,你如果不好好珍惜,花落了,就什么也没有了,你将来会后悔的。”
我心尖发疼,闭上眼睛,却听见他的冷笑:“你放心,她不会这么快就凋零的,鲜花从来活不过绿叶。”
是啊,绿叶怎么可能会有花期,这本就是个谬误。
回到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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