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絮零》第14章


杨若仙拼命地追了出去,到了庄外,却看不到任何人影。杨若仙的身子慢慢下滑,她跪在地上无助地哭泣。
杨赞天出来扶起爱女,安慰道:“仙儿,你跟他的缘分已尽,今后,还是忘了他吧。”
杨若仙靠在父亲怀中,不住恸哭,她不明白,她的父亲已经是个苍老的老人,为什么他还要来毁灭父亲最后的尊严。
卓奇将一切都看在眼中,他还是忍住不出去见她,他看得见她的痛,可是没有人看得见他的痛,也没有人看得见他的眼泪。
杨若仙终于在半年后决定嫁给了另一个男人,从此以后将那个叫卓奇的男人永远的放在心底,因为她忘不掉,也不能拥有。她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可是她没有办法,这样,起码她的父亲和母亲可以安心。微云山庄今时不同往日,此时想娶杨若仙定然绝不会是因为她微云山庄的大小姐。所以,卓奇的心里也只有祝福。
艳阳高照,燕谷山下的风景一如往日,繁花盛开,娇艳欲滴。卓奇手中拎着一壶酒,出神地看着美景,口中喃喃道:“可惜了一番好景。”
突听一人接道:“的确可惜,如今已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卓奇一听,笑道:“知我者也。你还不赶快出来,躲躲藏藏的。”前方树上落下一人,一身紫色绸缎衣衫,手拿一支长竹箫,正是姚诺。
姚诺笑道:“怎么是小弟躲躲藏藏,明明是师兄你满怀心事。”卓奇伸手敲了一下姚诺的脑袋,道:“越来越会狡辩了。以你现在的功夫,只怕我全神贯注也未必能发现你。”
姚诺道:“师兄谬赞了。”
卓奇道:“现在江湖上有谁不知道姚三侠的大名,放着武状元不做,偏偏要在江湖中流浪,也不知惹得多少女子为你相思。”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姚诺收了笑声,说道:“无论我在外人眼里如何,在两位师兄面前,我永远都是那个糊里糊涂的小师弟。”原来两人已经走到了当日蓝秋余坠崖的地方,每年的今天,他们都会带一壶酒和一包黄色的花瓣来祭奠他们的好兄弟。
姚诺又接道:“袁棣的状元我又怎能再做,既知家父一切安好,那个什么鬼状元,不做也罢。”卓奇叹道:“竟不知不觉过了这么多年,蓝师弟如果还在,他定然已经成为人人敬佩的大侠了,我们之中,就数他的悟性最高。”
姚诺道:“二师兄一定会为我们今天的成就感到高兴的,这不就是他的愿望吗?大师兄,你做到了。”
卓奇苦笑道:“我并没有做什么。”
姚诺笑道:“听说连云寨的一伙强盗一夜之间突然洗手不干了,还做起了好事,还有秦和那个狗官突然大发善心,开仓济粮,而长春集上的孤儿近年也都有了住处。”
他见卓奇并不答话,接着又道:“师兄,你做的只要是江湖上的事,就一定会有人知道的,而且知道的人并不会很少。”
卓奇向崖底撒下一把花瓣,说道:“我总觉得,能够付出也是一种福气。”
卓奇喝了口酒,放下酒壶,右手上翻,身子随之凌空上旋,倒转一周,单手向下击落,落地后,以右腿支地,身子前倾,横扫一周,利落地翻身站稳。
姚诺击掌道:“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师兄,你这招‘满城风絮’越使越漂亮啦。”
卓奇道:“可惜蓝师弟当初怎么也学不会这一招,总是缠着我让我教他。我在这里每年都演示一遍给他看,希望他可以学得会。”
姚诺拍拍卓奇的肩膀,道:“放心,二师兄的悟性那么好,现在一定超过了大师兄你了。”卓奇点了点头。
姚诺又笑道:“万和马场的生意可好?”
卓奇一挑眉毛,故意说道:“你大师兄我做的生意怎么能不好。”
姚诺道:“我就知道,当年欠下一身债的穷小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大老板了。”
卓奇道:“你小子越来越没大没小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话音未落,掌已击出,不一会师兄弟二人已拆了百余招,竟是胜负不分。
卓奇收手,笑道:“你的进步越来越大了。”姚诺道:“多谢师兄夸奖。”顿了一会,又道:“师兄有空也该去看看师父师母了,他们一定都很挂念你。还有许师姐,她的孩子都已经十岁了,你这个做舅舅的却还一眼未瞧过。”
卓奇一脸坏笑,道:“谁说我没见过。现在我们若是一块去看他,可说不定他会跟谁更好些呢。”
姚诺惊讶地看着他,说道:“好啊你,大师兄,去看师父竟然也不告诉我。”
卓奇道:“是你自己笨,什么都不知道。有个那么可爱的外甥,我怎么舍得不去看看?”
两人又说了一阵,便将一包花瓣缓缓地撒向崖底,黄色的花瓣旋转着、飞舞着向深渊中飘落。他们希望蓝秋余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开心,他们知道蓝秋余也一定希望他们开心,所以每年到这里他们都不愿表现的很伤心。
世外幽人
万丈深渊下有一个伴着黄色花瓣舞蹈的少女。如果有人在这种地方看见一个伴着花瓣翩翩起舞的年轻姑娘,一定会认为她是花中的仙子,但无论谁都看得出这少女绝不是仙子。这少女身姿婀娜,正是“杨花曼舞翩纤姿”。看到这样的舞姿、这样的少女,你只会想将这温婉的女子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不让她受到一丝的伤害,她绝不像仙子那样遥不可及。更不会有任何仙子会穿这样一身衣服,粗布麻衣,深褐色的麻衣,与其说是仙子不如说是猎人,无脂无粉,只是单单的这样一个人蹁跹于黄色的花瓣中,你可以感受到她的世界是那么清新,毫无外面的纷繁复杂,正如她的舞姿一样轻盈。人如舞,舞似人,一样的简单清秀,一般的醉人心田,花伴伊人飞天舞,人随落花清灵动。
“余叔叔,为什么每年的今天我们这里都会有黄色的花瓣雨?”少女停下来,跑到坐在旁边石头上的中年男人身边。
那人答道:“因为今天是我们有儿的生辰啊。”
少女开心地笑道:“真的吗?”
那余叔叔点点头,摸着少女的头问道:“有儿,你怎么会跳舞的?”
少女道:“跳舞?原来这就叫跳舞吗。”这少女竟然不知道什么叫做跳舞,而她却拥有那样曼妙动人的舞姿。少女接着道:“平日里我听到山里的流水声、鸟儿的叫声还有风吹树叶的声音,便不由自主的想跳了。余叔叔,你喜欢看吗?”
那余叔叔微笑着点点头,说道:“有儿跳得好看,可惜在这种地方,只有叔叔一个人能看得到。”他抬起头望了会儿天空,对少女说道:“扶我进去吧。”
少女慢慢的扶起他,一步一步地向前方的一间木屋走去。原来,这位余叔叔的右臂和右腿都已经残废。
木屋简陋的很——两张木板床、一张桌子和两个木凳。
“有儿,你去写手札吧。”那余叔叔坐在木板床上缓缓地说道。他让这少女从六岁开始将每天发生的事情都记下了,为的是让她能将学会的字都记住。
这少女的手札中永远都记载着两个人的事——她和她的余叔叔。她的手札都记在兽皮上,毛笔也是余叔叔给她做的。
“某年月日,余秋,方有儿。”这是她的第一篇手札,她只会写两个人的名字。
“某年月日,余叔叔教我打石子。余叔叔的右手虽然不能动,但是左手却比别人厉害的多,兔子跑得那样快,却逃不过他手中的石子。也因为这样,我们才可以每天都有食物吃。余叔叔说我学的很好,很快就可以由我来打猎物给我们吃了。”十六年来,这一大一小两个人便是靠着余秋的这手绝技才不致被饿死。
“某年月日……我带回了我的第一个猎物。可能是我练习的时间太短,手劲用的不够,我的猎物并没有死,这会儿它又在活蹦乱跳了。余叔叔要自己准备我们的晚餐,我有些害怕,但是没有拒绝,我应该照顾余叔叔,他的手脚不方便。这顿晚餐我准备了大约一个时辰。余叔叔告诉我,我是用野兽的血养大的,我不该害怕杀动物,我的血里面流着天生的野性。这是余叔叔第一次讲到我小时候的事,也是唯一一次。”方有儿的身上的确散发着少女所不该拥有的野性,她独立自强,从小与余秋相依为命,她习惯不去依赖任何人。
“某年月日,余叔叔又在地上画了那三个哥哥的画像了——一个大鼻子哥哥、一个乖乖的哥哥,还有一个样子总是模糊不清的哥哥。他总是给我讲这三个哥哥的故事,虽然我从没见过这三个哥哥,但好像已经跟他们很熟悉了。他们的样子,他们的故事我都知道,我很喜欢他们,不知道他们住在哪,余叔叔怎么会认识他们的,好希望有一天可以看见他们。只是,那个样子模糊的哥哥,余叔叔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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