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朝玉》第14章


今朝苦笑,这不能怪迟桑。一刻钟前他捧了食盘,在门边好言好语地哄着,用尽了各种手段,也不能让自己出门,就恼怒地摔了食盘,暴跳如雷地吼:“泊玉随口说一句,你就放到心里去了!他让你闭门思过,你就闭门思过,哪天他要让你死,你也去死吗?”呼哧呼哧地喘了许久,才冷笑一声,“我看在你心里,就算是他放的屁,都是香的。”说罢,大概是再也不想搭理她,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
今朝动了动唇,终究是没有说出什么。
这一处的院子阴凉,昨夜回来后,又下了一场雨,这时候昨夜被泊玉紧紧攫住过的手腕就隐隐痛了起来,细细一看,算不上白嫩的肌肤上几道触目惊心的紫红勒痕,转一转就痛得直冒冷汗,大约是伤到筋骨了。
门口又传来脚步声,做工精致的皂靴踩过一地汤汤水水的狼藉跨进门槛来,今朝眼也不抬地笑道:“白泽,迟桑走了以后,轮到你了吗?”
“白泽与迟桑玩了整夜,现下正在补觉。”来人淡淡地说。
今朝迅速地抬起头来,不可置信地瞪着眼前这人。
泊玉避过她的目光,从袖中拿出一个玉瓶:“擦擦吧,是西王母的断玉膏,对皮外伤有奇效。”
眼光不小心落到她手腕上的伤痕,虽然是迅速调开了目光,可向来寡淡的眉眼还是些微痛缩了一下。
“谢谢公子。”接过药,今朝笨拙地用左手给右手敷药。
“今朝,你这样,究竟是做给你自己看,还是做给我看呢?”
“不是做给谁看,是打心里想这么做的。公子教了我三千年,养了我三千年,虽然这三千年不过是短短一瞬,然而没有公子,就没有今日的今朝。没有公子,今日站在你面前的今朝也许就是一个愤世嫉俗、厌弃于世的今朝,断然不会像如今这样安静的性子。是公子给了我迟桑,给了我虚南灯,养大了一个这样的我。”这番话倒不若平日里一见他就结结巴巴的招呼,流利得很,大约是在心里练了不下十遍了。
“是吗?”他漫不经心地接过话,“你对我只有感恩?”
“不、不是,我……”脸上血红,话又开始磕磕绊绊了。
泊玉笑了笑,转身欲走,身后的今朝大吸了一口气,冲口而出:“不是的!我喜欢公子!”
声音清亮,如玉珠落盘,遽然响起。
话一出口,沉甸甸积压了千年的心倏然轻快起来,这一桩情史,人人皆知,却只两个局内的人苦苦隐瞒着粉饰着,这一朝说出口,终是卸下了。
脚步轻微地一顿,泊玉没有回头,只平平说一句:“今朝,不用思过了。”又补上一句,“日后不要再偷看男人洗澡了。”
走出院子的时候,不远处的神兽犹自生着闷气,揪了不知哪家的狼崽子还未褪去的狼耳朵嚷着什么,直吼得那小狼崽蓄了一包泪水在眼眶里盈盈欲坠。
“迟桑。”今朝对着那人喊。
迟桑手一松,苦苦挣扎的小孩儿立刻滑脱,溜到远处朝他扮了个鬼脸,大摇大摆地跑远了。
“迟桑。”今朝又喊,那人仍是背对着她不声不响,想来是气大了。
“迟桑,这是婆娑家专门的厨师做的小笼包,皮薄馅儿大,蘸了醋,淋些香油,一口咬下去,那鲜美汤汁溢到包子外面……”
话未说完,那俊俏的神兽终于咽着口水转过身来了,瞄了一眼荷叶包着的小笼包,又瞄一眼今朝:“出来了?怎么不闭门思过了?”
“我对他说了。”
“说什么?”忽然睁大了眼睛,“说清楚了?”
“是,我对他说我喜欢他。真可笑是不,我对他的心思,父君知道,你知道,东王公师傅也知道,瑶姬知道,甚至连婆娑也知道。其实他也知道,却偏生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不知道是骗别人,还是骗自己。可是我说出来了,他接受也好,排斥也罢,那都是他的事情了。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可我自认对他的执着,却是不输其他人的。”
迟桑张大了嘴巴,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半日才木愣愣地点了点头:“你能这样想甚好,甚好。”
正说着,有狼族的婢女一脸焦急,匆匆跑了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嚷:“迟桑公子,今朝姑娘,快去看看白泽公子吧。”
两人对视一眼,立刻起身紧跟在婢女身后。
白泽起了低低的烧,苍白着一张脸,躺在床上呓语。
今朝吃了一惊:“迟桑,你昨夜究竟带白泽去了哪里?”
这么一问,迟桑就红了一张脸,含糊地解释:“就是,就是那什么曼花楼嘛,我哪知道蛇族的姑娘这么辣,缠着我们灌了一杯又一杯……”看到今朝射过来的凌厉眼神,又无措地解释,“我怎么知道他一点酒都沾不得……不对呀,就算不能喝酒,也不至于病成这样吧?”
说话间白泽仿佛是被打扰了,不安地皱了眉头,开始挠自己的胳膊。
今朝站在床榻边,垂眼看下去,正好看见白泽的袖襟被他抓挠的动作撩了上去,露出了一片胳臂,本应是光滑白皙的皮肤,此时却长满了紫黑色的鳞,幽幽地泛着流光。
她心里倏地一沉,脸上却是一如既往的沉静。迟桑在一旁探头探脑,犹想细细瞧一瞧白泽,被今朝一瞪:“迟桑,去煮醒酒汤来。”
迟桑自知有愧,倒也没有丝毫怨言,提脚就走。
今朝遣退了小厮婢女,这才小心地揭开白泽衣襟,入目所至,平滑的肌肤上果然皆隐隐起了鳞,其状可怖,明明带着些煞气,却又被白泽自身瑞气所抑,正邪两股交缠争斗,惹得白泽低低痛苦地呻吟起来。
“来了来了!”迟桑又冲了进来,端着滚烫的一碗汤,粗心得几次三番差点打翻在地,待真正喂到白泽嘴里时,已是没有几滴了。
今朝极快地掩住白泽衣衫,看着迟桑喂了醒酒汤下去,白泽的眉眼就舒适地放松下来,呼吸也终是稳了。隐秘地撩了他衣衫一角,那紫黑色的鳞渐渐褪去进而消失,恢复成了一片光滑肌肤,完全看不出一丝痕迹。
“格老子的,这白泽的身子可真娇贵……”
迟桑的喃喃已是入不了耳了,今朝再蠢钝,也明白白泽的身份并不是上古神兽如此简单,看了看身边并不怎么济事的迟桑,当下决定去找泊玉。
在狼王府里绕了一圈,却遍寻不着泊玉身影,问了小厮,才知道泊玉出去了。
才刚到少年的小厮提起泊玉一脸的仰慕:“泊玉公子啊,他可厉害了。他不仅帮我们狼族保下了狼后肚子里的少主子,还要去与妖界那几个凶巴巴的长老周旋,空闲时还会教我们念书……啊,你问他去哪了?让我掰掰指头算一算,唔,应该是去狐族那儿了。在仙妖大战这回事上,狐族的长老是最固执最古板的了,所以泊玉公子去的次数也要多一些……”
狐族在妖界的地盘不小,恰好要路过茶铺,娉娉婷婷的茶花精热情地替今朝指了一条捷径小道,不到半日,就到了狐族的地界。
狐族与狼族不同,狼后婆娑喜清静,更喜淳朴可爱的乡间景色,狼王长仪便按着她的喜好将狼族弄成了世外桃源的模样儿;狐族的王却至爱热闹,偌大一个狐族简直比京城还要繁忙热闹,熙熙攘攘的街上,有狐族长老的几个不成器的儿子,捧了蟋蟀罐,前呼后拥地簇拥着成群奴仆,与酒肉朋友当街斗蟋蟀,弹指说笑间输掉万贯家财,却眼也不眨一下;也有衣衫褴褛的赌徒被打手打出赌坊来,赖在地上呼天抢地,赤红了一双眼犹不甘心;更别说青楼里的姑娘,在门边倚了,香帕甩着,眼波抛着,自有人迷迷瞪瞪地失了魂,醉倒在红绡帐里。这哪里是妖界,分明比人间还人间。
今朝瞠目结舌。这样的狐族,要找一个人,恰似大海捞针,茫茫然地无一丝头绪。
在喧闹的街上站着,原以为这次是要无功而返了,一转头却对上了一双霸气的眼睛,今朝唬了一跳,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狼王?”
是乌衣黑发的狼王长仪,淡淡地看她一眼,说:“你是要找泊玉吗?随我来。”
十四
狐族长老有一女,名曰琅琊,养在深闺,蕙质兰心,自及笄之日起,狂蜂浪蝶不断,倾了所有狐族少年的心。
“就是她了。”狼王长仪遥遥地一指。
今朝傻眼了,万分不可置信:“她……是琅琊?”
狼王长仪手指的方向,肥胖的少女拘谨地坐在丰神俊朗的男子面前,畏畏缩缩地埋头扒饭。
长仪点头:“是。你要看泊玉,我带你来看了,他就和琅琊在一起。”
“可是,琅琊不是、不是蕙质兰心……”简直与眼前这肥硕的其貌不扬的少女完全没有一丁点关系。
“那是狐族长老怕琅琊因为体态伤心,特意着人散播出去的谣言。”
“啊。”今朝沉默了,她若是琅琊,只怕会羞死在蕙质兰心四个字下面。可是——“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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