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男仆》第14章


间,而是她的香闺。
这一住,冬去春来,三个月过去,他不仅没被踢出家门,而且两人感情正好他所预料,渐入佳境。
“亲爱的,我要出门喽!”卢森坐在床沿,给了还在床上耍赖不肯起床的柴子夜一个轻柔的香吻。“我熬了一锅肉酱放冷冻库的保鲜盒,我去韩国这几天如果不想出门,煮意大义面加肉酱吃。”
“嗯。”她睡眼惺忪地应了声,寻着他的体温靠过去。
他帮她掖紧棉被。“我从韩国回来,隔天又要去香港四天,你跟我一起去,我实在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你到香港工作我跟去干么?”她才不要做一个黏男友黏得紧紧的跟屁虫。
“我找人陪你逛街,工作完我们去找美食吃。”
“街我都懒得逛,不想跑那么远。”她还是不为所动。
“那要不要去参观片场,我堂叔现在在香港拍一部电影,听说卡司都是是当红的一线男星。”
“有比你帅吗?没有的话我看你就够了。”
他被她的答案哄到心花朵朵开,差点忘了原本要问什么。
她见他满足了,翻个身想继续睡,却又被拉了回来。
“那纯粹只是陪我去,免得我太想你,这个理由可以吗?”他期待地问,如果她也跟他一样舍不得分开的话。
“不要。”她连想都不想。“我们都住在一起了,好不容易你出差,我当然要好好珍惜这几天的自由,我找朋友吃饭喝酒去。”
“没良心。”他捏了捏她鼻头。“就是要我不放心,早点处理完公事早点飞回来看住你?”
“你慢慢处理没有关系,处理个十天半个月更好。”她就是不肯如他的意,表现出一点被爱冲昏头的样子。
他终于忍不住大笑,用力的搂了搂她,再给她一个缠绵深吻。“好了,我真的要走了,你继续睡,早餐都做好了,起来时把面包烤一烤就可以吃了。”
卢森站起身拿着他的随身行李走出房间。
他的子夜就是这么与众不同,所以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每天出门前都要上演一段难舍难分,直到她受不了地推他出门为止。
交往后,她没问过他过去女友的事;不管他去哪里、跟谁出去、几点回来,她不像女朋友,倒像室友。
可她会对他说:“最爱你了!”
会搂着他的脖子说:“我现在想跳舞。”然后,一边亲吻他的耳,挑逗他的敏感地带。
她会帮他按摩,会编睡前故事给他听,会拉着他一块洗泡泡浴,还会拿厂商寄来的试用品帮他“做脸”,不过,这些福利不是常态性的,全看她的心情。
她喜欢窝在他怀里,尤其寒流来袭的时候,把冷冰冰的脚丫子搁在他暖暖的肚子上,然后一脸幸福地眯眼笑。
而他,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因为,从一开始他便无可救药的爱上她,然后愈陷愈深,愈来愈爱。
柴子夜在卢森关上房门后就完全清醒了,先前故意赖着不起来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其实也会不舍他。
她躲在床上望着大木床床顶的绣花丝绸,对自己懊恼地叹了口气。
他老是把她当孩子,好像以为她一出生就直接跳到二十八岁,中间没有任何生活经验,尽管外表是成人了,可大脑里完全没知识,是个还需要人照顾的婴儿。
他用贱招——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什么都不必她动手、什么都不必她动脑,用愚民策略把她养成生活白痴,养成米虫,让她不能没有他。
只是,他还不晓得,他已经成功了,她的确愈来愈依赖他。
柴子夜自认为是任性骄纵加白目刁钻反骨,是那种会把男朋友折磨到半死的恶女。
她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子、什么个性的女人,她的母亲也时时教导她,女孩子就是要温驯贴心,不要跟男人硬碰硬,要懂得以柔克刚的智慧,可她讨厌这套规矩,更讨厌要她守这套规矩的男人,所以,遇到大男人,她最爱试试看谁先退让,谁能坚持到最后。
她也讨厌把“爱”挂在嘴边的人,觉得矫情、虚伪,所以对那种挖空心思制造浪漫来追求她的男人不屑一顾,不家送花、送珠宝、大庭广众求爱求婚的,她尤其受不了,她不懂,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就一定得借由表现出蠢样来证明?愈蠢表示愈爱?
总之,对她太好,好到没个性——扣分;以为爱她就可以限制她,出局;看不懂“两性平等”四个字,把女人当女佣、当传宗接代的工具——找死!
所以说,她知道自己难搞。
那卢森呢?
他绝对不大男人,而且还很绅士、很体贴;他虽然表现得很家她、很黏她,可他看起来不苦,也没见他在她这里受到多大的挫折,无论她怎么尖锐固执任性不讲理,他都能老神在在,像个伟大的教育家,“有教无类”般包容她。
他大概把她当成逃不出他五指山的孙猴子。
第7章(2)
“可恶……”她不服气地低骂了声,披上薄薄的丝袍,起床吃早餐。
但见到餐桌上丰盛的早餐,刚刚那点不服气也立刻转成“心悦诚服”了。
他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早餐食谱,怎么可能天天变换不同口味,而且每一道都美味至极?她想,就算是五星级饭店的早餐也绝不可能比她的还可口。
她是个女人,但这辈子没打算以厨艺征服任何男人的胃、抓住男人的心,可她却很没出息地被这条黄金定律给控制,而且还只能安慰自己说——“民以食为天”,她为了吃,出卖自己的感情,也是情有可原。
就在她享受顶级餐点,感动于卢森坚持只要时间允许就一定为她做早餐的爱意……
电话响了。
她瞪着电话好一会儿,觉得它的嗓音打扰了她品尝前美食的心情,本想漠视它,随即联想,会不会是卢森落什么东西,打电话回来。
这么一想,她立刻放下刀叉,接起电话。
“子夜,是我,曲海伶。”来电的是“秀文化”的曲总编。
“曲大美女!不会吧……才八点多,你已经上班了?”
柴子夜当年还是报社生活小记者时,曲海令已经是时尚名人,两人认识多年,虽然不常见面,但对彼此印象都不错,加上她现在是“秀文化”的特约编辑,互动就频繁了起来。
“还没,想问你起床没,要不要出来吃早餐?”
“我怎么不晓得你现在也这么早起,还能忙里偷闲约我吃早餐?”柴子夜知道曲海伶是个超级大忙人,虽然已经不做时尚杂志编辑,但台北的时尚活动邀请可没少过。
“我特地调整了三个闹钟才醒的。”
“不懂,有什么紧急的事要跟我谈吗?你随时可以打电话来,我过去杂志社也行啊。”
“还不是你那个亲爱的男友,我的顶头上司,卢森。”
“他怎么了?”
“自从确定要他去韩国签定发行合约,他就不止一次在我耳边念,说他出差的时候没人做早餐给你吃,你一定又懒得出门就不吃了。”
柴子夜傻眼,那家伙在外面到底是怎么形容她的,到处宣传他有个号称“懒猪”的女友。
“我被他烦死了,只好向他保证说我会好好照顾你,不会让你饿死的,他才肯答应出差。”曲海伶抱怨道:“所以,我昨晚调了三个闹钟,早点起床找你出去用餐。”
“有没有这么夸张……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柴子夜脸都红了,他宠她也该有个限度,怎么可以公私不分。
“是我说得太夸张了啦!”曲海伶大笑。“其实他只提过一次,是我自己很好奇,好奇你是怎么收服这个情场浪子的,想说找你来个早餐会议,顺便谈谈接下来几期的企划。对了,你的专栏大受好评啊,读者反应热烈,市场订阅量提升,连广告都多了不少。”
曲海伶是个标准的职场强人,说起话来啪啦啪啦,节奏很快。
“要不要来我家吃早餐?”她看向餐桌,那分量,再来两个曲海伶也没问题。
“那家伙连今天也帮你做完早餐才出门?”曲海伶惊呼道。
“嗯……”柴子夜尴尬地在心跳哀嚎——这不是炫耀,这真的不是炫耀。
她绝对没有想要刺激曲总编的意思,可她真的就是这么好命、这么幸福啊!
半个小时后,曲海伶穿着简约时尚的衬衫加长裤,领间披缀粉色春天长丝巾,刚中带柔,清透自然的裸妆,果然是一直走在时尚尖端的现代女性楷模。
“这一桌都是卢森做的?”当曲海伶见到那桌比她到饭店餐厅花几百块大洋吃到的早餐还要丰盛一百倍的食物,她简直羡慕到快晕过去。
“他似乎还满喜欢下厨的。”正确地来说,她觉得他很适合做“贤妻良母”。
“我敢打包票,他只对为你下厨感兴趣。”曲海伶尝了口沙拉手卷,好滋味全写在脸上。“我在他的杂志社做了快五年,没见过他对哪个女人这么死心塌地的,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完全走向正途。”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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