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菊夏离》第129章


利索的一跃上马,用力挥动马鞭,朝着那黑压压的部队冲去,仿佛两只苍鹰,朝着自己的猎物飞奔而去。
“抓住暴君阿史那俟斤!”
“抓住罪臣突托斯!”
“赏钱万两!”
士兵们无不精神振奋,仿佛蚂蚁见到了腐肉一般,黑压压的一拥而上,分割成连个圆包围起来,一层又一层,人数之多竟然看不到外围。
“皇兄,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了,乖乖束手就擒吧。”阿史那他陀望着已经被层层包围的木杆可汗,喊道。
“哈哈哈哈哈—”木杆可汗睨着一本正经的阿史那他陀,爽朗的笑了出来。
皇兄?
亏他还叫得出来!
他不再多言,骑在马上,睥睨一切,仿佛脚下一直一群蝼蚁一般,抡起手中的大刀,狠狠地朝着周围的士兵抡去。
人头仿佛熟了的葡萄,只要轻轻一挥,便簌簌掉落。
在木杆可汗和突托斯的旁边,士兵一排排的倒下,却也是一排排的补上,鲜血染红了刚冒出头的嫩草,血液的行为疯狂地嚣张着。
而那两个骏马上的苍鹰此时已经被染满了血液,五官模糊一片,分不清那到底是别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
视线变得模糊,隐隐约约的,木杆可汗看到自己的老伙计突托斯对着自己招招手,然后倒下了。
骏马将马蹄高高扬起,发出骄傲的长嘶,壮士手中的长刀一次一次的抬起,一次一次的落下。
疯狂的厮杀中,一个女子落入了木杆可汗的视线—南宫乐优雅的坐在马上,与阿史那他陀并肩而立,安静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发现木杆可汗的视线后,她朝着他盈盈一笑,那样美丽的笑容让他不由得出了神,各种各样的深情的在他眼中浮现,最后终究消失在那微微放大的瞳孔中。
在场的士兵抓住了这个空当,手中的长矛不约而同地朝他刺去,那个高大挺拔的身躯就在那一瞬间被那从四面八方过来的长矛刺得通透。
而那插满长矛的人儿,却只是定定的看着前方。
在人们还没晃过来的时候,只觉得有一阵风从身边掠过,南宫乐不知道什么时候挥动了马鞭,朝着这边奔驰而来。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在众人还没从震惊中反映过了之时,那一抹幽蓝便直直的朝着扑去,她脱离了自己的马,整个人跌向木杆可汗的怀抱,跌入那长矛穿透的身体。
锋利的金属并不懂得怜香惜玉,也就那么毫不留情的刺入美人纤弱的身躯。
鲜红的血液从她身上涌出,,溅到了木杆可汗的脸上,也溅到了南宫乐的脸上,淹没了他们的表情。
直流阿史那他陀一脸惊讶。
不知过了多久,这位草原的新霸主无力的挥了挥手,道一声“厚葬”之后,这骚动的草原似乎又回归了宁静。
南宫乐番外:石榴花开
清晨清脆的鸡鸣声结束了一个不眠夜,翻身坐起,我才轻轻的嘤咛一声,便听见门外当值的宫女温和的声音:“娘娘醒了?”
“恩。”轻轻应一声,我依旧庸散而无目的的坐在床上,随后便听见宫女们推门进来的声音,一排宫女在英儿的带领下齐刷刷的进屋,有秩序的在房间两行站开,整整齐齐,身姿挺拔。
迷蒙中,便有两个小宫女服饰我更衣。
“娘娘,今天想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营尔温柔的问道。
英儿是我陪嫁的丫鬟,陪着我从中原嫁到突厥,七年来一如既往的陪在我的身边,寸步不离。
“那件石榴红的百褶长裙吧。”我不经意地说,却见英儿一脸诧异。
“小姐,那是七年前的衣服了…”或许是太过惊讶了,英儿有习惯性的叫我小姐,这个丫头真是的,都七年了,居然还会叫错口。
“对,就是那件石榴红的百褶长裙。“我轻轻的重复答案,让英儿明白她并没有听错。
英儿得到了确定的答案之后,向我行了礼,然后带着两个小宫女退出去取衣服,没多久,便见她捧着红艳艳的衣服上来,久违的颜色,竟然刺得我眼睛生疼。
石榴花,我最喜欢的花朵,未出阁的时候,总在家里栽上很多很多,花开时节,我和我大姐南宫恬居住的小阁变成了红色的海洋。
石榴红,我最爱的颜色,出嫁前,我几乎所有的衣服都是这颜色,我总爱穿着那样的衣服在石榴花的海洋中曼舞。
大姐老说,我曼舞的时候,她会分不清到底是花儿舞动,还是我在舞动。
有一次,在花的海洋当中,大姐略带伤感的对我说:“这石榴花太过张扬,太过艳丽,艳丽的让人心疼。”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道圣旨传到了我家南宫家二女,南宫乐亭亭玉立,贤良淑德,封为娉婷郡主,赐婚突厥木汗可汗。
一道圣旨仿佛一道惊雷在我身上轰炸开来,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花容失色,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行完谢恩礼的,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房间的。
我只知道,那一天,我哭了。
从小到大,很少哭泣的我,却在那一刻制止不住自己的泪水。
从小衣食无忧,承欢双亲膝下,我一直觉得很幸运,本来以为我会有一段和大姐一样美丽的爱情,会有一桩幸福的婚姻。
却没想到我的爱情尚未展开,便被一道圣旨给埋葬了。
远离故乡,嫁到人烟荒芜的突厥,这是任何一个中原女子都不愿意的事情吧。
我哭,我闹,我装上吊。
缠着,围着父亲。
撒娇耍赖,会使上的,我记得到了最后,实在想不出来什么理由了,便拉着父亲的衣角,撒娇道:“爹,你忍心将你如花似玉的女儿嫁给一个辈子只洗两次澡的男人吗?爹,你不是最宠爱乐儿妈?”
爹笑了,我却突然发现他英俊的脸上有几道深深皱纹。
“乐儿,你一向最明白爹的心的,爹也很痛苦。”
爹的声音很轻,我却觉得一字一字仿佛有千斤重一般。
从小,爹就特别宠爱我,甚至于溺爱,所以,我便染上了一半的千金小姐都有的骄纵,刁蛮,任性。
“乐儿,你知道爹为什么特别宠爱你吗?远远的胜过你的哥哥姐姐。”爹看着我说。
“您说过,乐儿的脾气和你最像。”
“是啊,牛脾气,倔强得很。”爹笑了,“那股劲,和爹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爹也希望你能自由,快乐的过日子,过爹想过而不能过的生活,只是…”
爹叹了口气,声音里充斥着浓重的无奈:“乐儿,南宫家的人,想要自由的过日子很难啊。”
然后,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从太爷爷那一辈一直讲到现在。
降到了大成王朝开国之君李轩,讲到了太爷爷的爱情,原来,太爷爷最爱的女人深爱着李轩的,而太爷爷在她临死的时候答应她一定尽心尽力的辅佐李轩,并且立下祖训,南宫家世世代代都要守护李氏江山。
太爷爷去世的时候,将这一祖训给了爷爷,而爷爷和太爷爷一样的忠诚,一样的守信,只是多了几分生意人的精明。
在不违背太爷爷遗愿的前提下,他要为南宫家夺取更加大的荣华富贵。
所以,他促成了姑姑和李炎的婚事。
那一天,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一向温婉的姑姑竟然曾经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逃婚,只是命运弄人,姑姑终究还是进了宫…
那一天,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父亲也曾经有过绚丽的爱情,只是南宫家的担子压得他放掉了爱情。
原来,那个看似最不得宠的大娘竟然是父亲心底最在乎的人,他对她有着万分的愧疚,以至于他不敢继续爱她。
他想以他的方式保护她,却孰料将她伤的更深。
那一天,我也是第一次知道,我的大哥竟然没有夭折,而且在突厥的哥书特家族中健康的成长。
那一天,我有很多很多的第一次。
最后,我再次哭了。
我哭父亲为什么要将一切告诉我,为什么不让我做一个一无所知的快乐的南宫乐。
可当父亲摸着我的头,慈爱的说:“乐儿,对不起”的时候,我却抬头笑了。
“爹,你不告诉我,还能告诉谁呢?连你都说了,我和你最像。”
是啊,我和爹最像。
无论我们多么倔强,到了最后关头我们都会放弃曾经的自我,以南宫家的利益为重,当时,我甚至庆幸,至少我比爹和姑姑幸福,我没有拥有爱情,所以会少一分失去挚爱的痛苦与无奈。
可老天爷似乎总爱开玩笑。
在我走上远嫁突厥之路之后,竟然遇到他。
阿史那他陀,我的小叔子。
一路上,他一次又一次击退了前来捣乱甚至抢亲的人马,一次又一次的将我护在身后。
一路上,他陪着我谈天说地,给我讲草原的美丽场景。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
那么美好的场景,让我对草原憧憬一片,可是眼看他描述的草原离我越来越近,我的心反而越来越失落。
我们之间的话,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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