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明恋》第53章


就算他的“阿莫”砍伤我最好的朋友,他也始终觉得,只要他招招手,我就会屁颠屁颠地回到他身边,为他呕心沥血,死而后已。
我就喜欢他这点天真。
齐楚其实挺适合用来谈恋爱,在一起的时候好掌握,不在一起的时候,报复起来也容易。他心高气傲,又固执,认定了的事从来不改,所以很好骗。

都说,凌蓝秋厉害,有仇必报,说她强悍,说她凶狠。
其实这不是什么好事,名声大了,别人防备心也重,像陆赫,现在就在提防凌蓝秋毁他的电影。
他们都说我是个好人。
其实,我只是比凌蓝秋,多了那么一点点耐心而已。
我不着急。
我有的是耐心,慢慢来,抽丝剥茧,一层一层。
他现在身上的所有光环和荣耀,财富和地位。
这些东西,我能给他,自然也能收回。
凌蓝秋阻止不了我,景莫延那个杀人犯,也阻止不了我。
前天晚上,我和赵易打电话,他说赵黎已经转移到国外的医院,我说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看他,他说半年之内,最好不要。
所以我学不会宽容。
该清算的,我一样都不会漏。该报复的,一个也跑不了。我不擅长情情爱爱,不知道怎样才能伤人的心,只好按以前的老法子。
等到他们身败名裂,一无所有的时候,总会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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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去的时候,涂遥正在拍定妆照;一身石青色朝服;通体王者气度。
我扫了一眼,发现没人吸烟,抱着手在角落里站了一会儿;涂遥左顾右盼,看到我;笑起来;狐狸眼弯弯;陆赫皱着眉头说他,他只顾着往这边看。
我把阿封叫了过来。
“等会陆芸白叫吃饭,你跟涂遥去;看着他不要让他喝酒,十一点之前必须回酒店,有事就找vincent,vincent解决不了再打我电话……知道吗?”
阿封老成,点着头说:“是,肖哥。”
我交代完,拿了外套钱包,悄悄出门,走廊上静悄悄,齐楚不知道跑到哪去了,陆赫要剪戏份,陆芸白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凌蓝秋,他应该是去接凌蓝秋了。陆赫这人最是□,遇强则强,不需要我留在这里坚定他决心。
来的时候没自己开车,只能打车,以前跟赵黎来过这城市一次,知道最好的酒吧在哪。
我心里烦,想喝酒。

这酒吧叫蓝魅,我只跟赵黎来过一次,那时候他在筹备拍云麓1,大学毕业两三年了,整天吊儿郎当不务正业。我后来才知道,他是在和家里人僵持,他是赵易亲儿子,养在赵家家主赵袁名下,和他爸一样聪明有才华,可惜性格也和他爸一样,不务正业,喜欢拍电影。赵袁僵持不过,只好随他。
前天晚上赵易打电话给我,说决定把赵黎转移到国外,脊椎神经接驳难度太高,国内完成不了。
他是赵黎父亲,自然什么事都为赵黎想,赵黎想瞒我,他却直截了当告诉我。
其实他不说,我也早就猜到,从那天他叫我走时就猜到。
那个小流氓,演技这样拙劣,翻脸理由这样牵强,怎么可能骗得过我。
他怎么放过我?这小流氓爱我爱得要死,去年冬天我生日,他在北京谈云麓版权,扔下合同飞过来。彼时我正在生病,关了门不见客人,他轻车熟路翻进我家,身上带着两瓶好酒,靠在我卧室门上朝我笑:“大叔,我来找你喝酒。”
三年前,我还是默默无闻小经纪人,他是活得乱七八糟的导演专业学生,性情相投,无话不说。勾肩搭背去喝酒,我醉得模模糊糊,意识清醒,却懒得动弹,他以为我睡着了,俯□来亲我,叫我肖林,情深意重。
他其实不适合演艺圈,就算他再有才华,再有背景,他也不适合演艺圈。
他不是迂腐,他是在良好家庭里长成的青年,他再玩世不恭再流氓,他的心都是光明的。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光明,而是见过了黑暗的事之后,仍然坚持原则的那种光明。如果再等十年,他长成赵易的样子,有凛然正气,有强大力量,谁也不能动摇他分毫。
可是他遇上我,平白无故卷进这滩浑水,他本来可以长成参天大树,却在这样见不得人的小阴沟里夭折。
你让我怎么宽容。

他不想我见他狼狈样子,他不想我守在他病房门外,等着他手术失败或成功,他不想要我的可怜我的愧疚我的同情,所以他赶我走。他骨子里是赵家人,要命的骄傲,我走了整整一个月,赵易才打过电话来告诉我,他要做脊椎神经接驳,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七,最大的可能是下半身终生瘫痪。
你叫我怎么宽容?

我从来不是好人,不会守在他病床边哭,那只会让他心里难过。这世界就是这样,你视为珍宝的东西被人轻易摧毁,修复不了,你就只能也摧毁掉别人的。
冤冤相报,从来都是硬道理。

一年多没来,蓝魅换了新装潢,出租车司机也知道这是个GAY吧,我一付了钱他就逃之夭夭,大概是怕我非礼他。
H城沿海,风气开放得很,三两个小GAY靠在路灯柱子边吸烟,我记得去年赵黎带我来这里,妖魔乱舞光怪陆离,有小GAY画了眼线在舞池里乱扭,汗水滑下来脸上一道一道的粉底印子。
酒吧里很挤,我被人潮推到吧台前,叫了杯酒,调酒师还是去年那小青年,一年不见越发妖娆,耳朵上的洞又多了几个。
这样混乱的场合实在不适合戴眼镜,我挤到厕所去洗脸,走廊上站着不少人,有三个人站在一起,都是美人,一身黑,哥特风,眼神带着钩子,谁过去都要剐下一层皮来。
我站在洗手台前洗脸,看见背后沙发上有两个人抱成一团。
“你眼睛很好看。”有软软糯糯的声音在我耳边说。
我转头,看见走廊上那三个人中最好看的一个,长相清俊,苍白皮肤,窄脸,一双桃花眼,其实这种类型在圈里并不流行,可是他实在长得好,而且年轻。
“我朋友在走廊上等我,”他手不动声色扶住我腰:“有没有兴趣喝一杯?”
“你多大了?”我抹了一把脸,问他。
“十九岁。”他手滑进我衣服里,在我后腰上摩挲,手指修长,指尖带着薄茧,应该是练过乐器:“你多大了?”
“你和我弟弟差不多大。”我猜他瞒了年纪,这样的皮肤和眼神,绝不超过十八岁。
“哦,弟弟……”他舔着薄嘴唇笑起来,桃花眼半眯,手伸进我裤袋里,按住我不断振动的手机:“你喜不喜欢玩具呢?”
我抓住了他的手。
“去别的地方玩吧,”我把他手从我裤袋里□:“我对未成年人没兴趣。”

蓝魅越来越不上道了,未成年人也能放进来。我坐在吧台喝酒,手机抖个不停,全是涂遥的电话。我索性关了手机。
喝到半酣,调酒师滑过来一杯蓝色的酒:“那边的先生送你的。”
我偏头看,那未成年的小屁孩贼心不死,举着酒杯对我笑。
我知道今晚是别想安生了。
喝了两杯,舞台上响起激越鼓点,四五个穿黑衣服的小青年站在台上,大概是一支乐队还是什么,有架子鼓有贝斯,主唱穿着黑T恤,在腰间打个结,腰肢结实修长,肩上还挂着把电吉他,戴黑色头巾,一张脸苍白,眼睑上两抹黑色眼影,直飞到鬓角里,很是张扬。
一堆人都围到舞台边群魔乱舞,调酒师过来和我搭话:“你是何方神圣,竟然让Charlie请你喝酒?”
我狐疑看他,他指了指舞台,我看过去,那个叫Charlie的主唱正在飙吉他,修长腰往后仰着,桃花眼眯得狭长。
原来是玩摇滚的。
我听了半支歌,耳朵都快被吵聋,结了帐走人,彼时那支未成年乐队正在唱绿日乐队的歌,主唱一把好声音,天生的烟嗓。
外面天已经全黑,冷得很,大概是要下雪,我裹着外套站在酒吧门口打车,听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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