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纽扣杀人案》第18章


几天晚上就住在我这里。杜群说邱家对她不错,女主人心肠好,脾气好,还很大方,经常把用不了吃不了的东西送给她,男主人也不挑剔,很有风度,对她说话总是很客气,像是把她当家里人,只是那个小姑娘比较难伺候,不过也没刁难她,就是对她爱理不理。总体上说,她对这份工作还是很满意的。她是怎么去的邱家?就是我前面说的那个男人,他有个朋友正好认识邱老板,就介绍她去了。
那个男人叫王升,听说杜群不想干了(因为我不让她干了,既然我跟她好了,怎么能让她再跟别的男人住在一起?),就答应帮她另找一份工作,后来他说他认识个大老板,他们家的保姆正好回家乡了,想找个新的,他让杜群先回去等消息,没过几天,他就通知杜群去上班了。
我对杜群的过去不太了解,只知道她一直在干保姆,不知道她坐过牢。不过,就算知道,我也不会嫌弃她,因为她是一个好女人,勤劳能干,在钱上面也不像其他女人那么斤斤计较,做亊情也很周到,我自从有了她,生活变得舒心多了。本来想跟她今年就去领证的,想不到她会出亊,真的没想到。
她出亊前一个星期,是跟往常有点不一样,很兴奋。她是周末回来的,那天她回来之前就打电话给我,让我别买菜了,说她晚上带回来,还说带碟片回来。我们两个在一起没什么爱好,晚上就爱看个碟片,吃点好的。她弄菜还行,那天她回家,果然带回来很多碟片,还做了好几个小菜,我们大吃了一顿,她还给我买了一条中华烟,我问她是不是邱家给她发奖金了?她说不是,她马上要中彩票了,样子很兴奋。那天晚上,她到半夜都没睡,我起来问她怎么回亊,她说她睡不着,后来连着几天都是这样的。我叫她别做彩票梦了,那不是咱们想的亊,我这么说是怕她把工钱都拿去买了彩票,现在这种人不是没有。她叫我别担心,说她就快有钱了,以后她就不用当保姆了,可以享福了。我觉得她是一时脑子进了水,也懒得说她。
11月28号,就是出亊的前一天,她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让我下午一点半在她干活的邱家附近的一个花店门口等她,她有亊跟我说,我问她什么亊,她说有点东西让我带走,她没说是什么,但听她的口气,是非让我去不可,我就答应了,可我那天一直在那儿等到下午四点也没见她的人影,打过好几个电话给她,但是她的手机一直关机,她也没回邱家。我当天晚上联系到她,她也没说什么。我没想到她第二天会跟邱家撒谎说家乡来人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
王升是在11月初死的。其实杜群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病入膏肓了,连路都几乎走不动了,杜群走后,他好像是找了个邻居老太在照顾他。我见过王升一两次,他瘦得跟猴子一样,说话有气无力的。大概就因为可怜他吧,杜群去邱家干活后,还经常回去看他,杜群下午比较空,王升住的地方离邱家很近,她走过去十多分钟就到了,所以她下午经常去照顾他。我本来不同意她去的,但是看那男人病成那个鬼样子,想想也算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当发善心吧。
我跟王升接触不多,只是有一次杜群让我去帮他修冰箱见过一面。他家里乱得像垃圾站,我后来问杜群她平时到底在他家都干了什么,为什么不帮他整理整理,她说王升不让她动那些东西。王升脾气很怪,一说话就咳嗽,我干活的时候,他就站在我身后眼晴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好像怕我偷东西似的。杜群说,她在他家干活的时候,他也这样,她走到哪里他都盯着她。我问她,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在他家干,她说,王升教她很多东西。王升好像是突然呼吸困难死的,我不清楚,我对王升就了解这些。
对,听说他的儿子是几年前自杀的,还留了封遗书,但后来没找到尸体。王升很少谈起他儿子,我知道的都是杜群告诉我的。
杜群没仇人,也没朋友,她有个姐姐,不过那女人很势利,根本不和杜群来往,出亊前一个星期,杜群到环岛路去了三次,她说是邱老板叫她去买千层油糕的,但是我知道那个油糕铺不在环岛路,已经搬到三门路去了,离原来的店址有一站路的距离。我为什么知道这些?因为三次都是我送她去的,我有摩托车,时间是中午12点左右,我把她送到那里就回去了。我也喜欢吃千层油糕,她总会给我捎上一些,不知道这算不算线索,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了。希望警方能尽快抓住杀害杜群的凶手。
备忘录:关于“保姆被杀案”的现场总结
案发时间:2003年11月29日晚九点半
案发地点:A区四河路忘生桥桥洞下
现场勘查:1、死者全身赤裸,身上披一条淡绿色军用旧毯子。2、死者身上被浇灌大量芝麻油,其香味吸引了桥洞附近大量老鼠前来啃噬尸体,因此尸体上遍布破痕。3、死者手心里捏有一颗红色玻璃状纽扣,纽扣内红色物体尚待查明。4、死者周围没有证明其身份的物品。
法医报告:被害人死于勒杀,凶器为一根电线(已在弃尸地点附近找到)。死亡时间估计为当日下午三点至五点。
被害人案发当日行踪调査报告:
1、被害人失踪24小时后,其雇主报了警。12月1日下午,经被害人家属和雇主辨认,死者确实是杜群(死者面部遭到啃噬,但基本轮廓和面部特征保留完整)。
2、被害人于11月29日上午9点离开邱家,9点05分左右出现在距邱家500米左右的57路公共汽车站,手里提一个黑色皮包(注:该皮包尚未找到)。
3、10点左右,被害人出现在环岛路上,在书报摊停留了大约15分钟,神情烦躁不安,向书报摊老板两次询问时间,书报摊老板最后答复的时间大约是十点一刻,随后被害人匆匆离去。
4、10点30分左右,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18号“米糕小铺”购买千层油糕(原米糕铺地址为环岛路102号,该铺于1个月前搬到新址)。
5、10点45分,有人看见被害人在三门路49号附近徘徊,对面马路修车铺的人反映她在那里逗留了将近十分钟,后来接了一个电话后离去。
6、11点半,被害人出现在胜利路路口(此地距离邱源家大约1公里)。
7、12点,有人看见她走进了胜利路98弄,之后不知所踪(注:胜利路98弄后门通丽池路)。
电话记录调查报告:
1、案发当天电话记录:案发当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被害人曾经接到一个电话,持续三分钟,对方机主名叫刘毅仁,家住丽池路38号楼上。此人在丽池路38号楼下经营一家私营饭店——“香香饭店”。10点45分接到第二个电话,电话来自一个神州行手机,机主不详。
2、最后两周电话记录:被害人在事发前两周曾频繁跟五个人联系,他们分别是刘毅仁、陆劲、张守震、程华、苗峰。据调查,上述五人均为收藏家俱乐部成员,邱源也是其中成员。
“保姆被杀案”不在场证明调査结果:
1、刘毅仁:男,饭店老板兼厨师,48岁,经营“香香饭店”。其妻一年半前患乳腺癌病逝,与邻居关系良好,无子女,无不良记录,无前科,自称不认识杜群,打电话与杜群联系只是为了了解王升藏品的去向,因为杜群曾是王升的保姆。案发时,刘自称在家午睡,无人证明。联系地址:丽池路38号。
2、陆劲:男,A中学美术教师,35岁。未婚,无女友,父母在外地工作,目前独自在本市工作生活。工作状态一般,人际关系一般,无不良嗜好,无前科。自称不认识杜群,与其联系是为了了解王升的藏品去向。案发时自称在家午睡,无人证明。联系地址:丽池路48号。
3、张守震:《大江》杂志副主编,50岁,离婚单身,以擅长写杂文闻名。爱好收藏工艺品。自称与杜群不认识,经王升推荐,才介绍她到邱源家工作。张守震与王升曾经是小学同学。案发前与杜群联系的原因是为了了解王升的藏品去向。案发时,自称在家写文章,无人证明。联系地址:四河路100号1203室。
4、程华:52岁,私营服装厂老板,其女儿与邱源的女儿邱元元一起于两年零八个月前(2001年4月)离家后失踪。案发前跟杜群联系的原因同上。案发时,他在公司开会,有12位公司职员证明了这一点。联系地址:环岛路12号2302室。
苗峰:45岁,裁缝,单身,无婚史,无小孩,经营一家西装裁剪店,店铺位于市中心。案发前与杜群联系的原因同上。案发时,他在店里裁剪衣服,有两名小工证明。联系地址:阳朔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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