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短篇小说集(国外篇)》第158章


当审问契达姆的时候,他说:“人是我杀死的。”
“你为什么杀人?”
契达姆回答道:“我想吃米饭,我大嫂不给。”
杜基拉姆被传来作证的时候,他晕了过去。当他苏醒过来之后,回答说:“大人,是我杀了人。”
“你为什么要杀人?”
“我想吃米饭,她不给。”
经过反复讯问,并听取了各方面的证词之后,法官先生终于明白了:他们兄弟俩都在争着承担罪名,是为了使他们家里的这个女人免于绞刑。可是,琼德拉从警察局到刑事法庭反复说着一样的供词,她的话丝毫没有改变。有两位律师志愿为她辩护。为使她免于死刑,他们两个人作了很大努力,但是最后也只好在她面前认输。
这个年龄小小的、皮肤黑黑的、脸盘圆圆的小姑娘,丢下洋娃娃,离开娘家,来到婆家。在那幸福的花烛之夜,谁会想到她竟会落得今天这样的下场!他父亲在临终的时候,心里是平静的,因为不管怎么说,他总算为女儿安排了一个幸福的归宿。
在执行绞刑前,监狱里一个好心的医生,问琼德拉:“你是不是还想见一见谁?”
“我想见一见我的妈妈。”琼德拉回答说。
大夫说:“你丈夫想看看你。我把他叫进来吧。”
琼德拉说:“那还是让我死了好!”
(1893年7月)
董友忱译
。。!
(意)卡尔维诺:呼喊特丽莎的人
…小……说。网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叫了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叫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叫。”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特-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20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叫可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叫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丽”音高而长,“莎”音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声音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叫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想我还听到有声音在叫:“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叫。有些人很顽固。
。d xs 
希区柯克:律师太太
/小。说+
他的太太要求离他而去,但不是因为另有男人。
“我不再想当家庭主妇,”她说,“时代不同了,所以,也许我们还会再见。”于是,她搬入城边的一处单身公寓中。
整个事件让他懊丧不已。她居然这样离开他,而且走得潇洒之极。更让他沮丧的是,他甚至跪下来求她,但她毫不为所动。无论他如何委曲求全,她都丝毫没有留下的意思。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她吃过的香蕉的皮,被随手扔入垃圾箱中。
因此,他的爱变为恨,真正的仇恨。可以猜想一下,他是否想复仇?这个问题根本没有答案,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个有信心、有主见、生活积极主动的人。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一点离开他的。
他每天做着白日梦,却根本想不清楚自己是否该报复一下,在日思夜想的如意算盘中,他的失眠症更加严重。
因而,他夜里辗转反侧,经常惊醒,噩梦连连。
这天凌晨三点,他又一次惊醒,喉部觉得冷冰冰的,有一支枪顶在他喉咙上。这次不再是梦。“站起来,打开灯。”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腿脚发软,但被手枪顶着下巴抬了起来。
“进去,”那男人把他推进起居室,“我要看个清楚。”那男人扭亮电灯,把他推进沙发里。
他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下。灯光下,他看见手枪管上套着消音器,这说明不可能是玩具手枪。
“可怜虫。”那男人冷笑道,“你的汗水都可以装满一游泳池,他自己也知道,身上的冷汗已经打透了睡袍。
“你是谁?”他几乎辨不出自己的声音。“一个等了很久的人。”
这时他才看清来人。个子高大、肤色苍白、淡黄色的眼睛、黑黑的头发、长长的络腮胡子修剪得斜斜的,似两把利剑。
从来人的口气看,他觉出了一股强烈的恨意。可是为什么呢?
“肯定有误会。”他说,他的声音提高了八度。“我们根本就不认识!”
“误会?”来人狞笑一声,从腰间解下一条尼龙绳,紧紧地捆住他的干腕。绳子深深地嵌入了他的肉里。如果你想叫喊的话,随你的便!“
他知道自己即使叫破了喉咙也没有用。他住在郊区,半里方圆内并无邻居。
来人又捆住了他的脚踝。
“来吧,要下手就快一点给我一个痛快。”他忽然冒出一句电影里常听到的台词。
“没那么便宜。”来人恶狠狠他说,“我会让你死个明白,但绝不让你死得太快。”
他四肢被捆住,已毫无反抗之力。其实,即使没被捆住,他也根本不字反抗。不光是因为来人手里有枪,而是他天性犹豫怯懦。
他甚至敌不过他的太太。
来人在沙发上坐下来,面对着他,手枪放在扶手上,跷起二郎腿。“这沙发不错,你活得挺舒服。你们住在郊区,枫树街一零六”二四号,克莱尔,我是在电话本上找到你的。请放心,绝没有人看见我进来,我保证也不会有人见到我离开。我现在要看一看你痛不欲生样子,也要你像我一样生不如死。为这一天,我足足等了五年,五年……“
“你说的话我根本听不懂,肯定是误会。”他说。
“少来这一套。”来人用手抚摸着程亮的手枪,“你以为我这五年是在哪儿过的。”
他忽然感觉不大紧张了。他已经投降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一切全由对方决定。大不了就是太阳穴上挨一枪,他可能根本来不及痛苦就死掉了。他活着已经够痛苦的了。
“你我素不相识,我怎么知道你这五年在哪里?”
“鬼才相信你的话。我这五年一直被关在牢里。就在河上游那个监狱。五年前,我的罪名是持枪抢劫。”来人咬着牙说。
“我还是听不懂你的话。”他说。
来人气极而笑。“当我在那个阴冷恶臭的监牢里苦挨时光的时候,唯一支撑我活下去的就是外面有个好女人在等我。后来,玛丽来了一封信,说有一个精明狡猾的律师已经出面替她打赢了离婚官司。我感觉自己的脑袋像一个旧车胎一样爆开了花。不过,我同时又找到了一条活下来的理由……就是要亲眼看见你的脑袋开花。”
“所以你就在电话本上找到克莱尔?”
“是的,律师先生。假如你要在我面前施展三寸不烂之舌的话,我劝你还是省点力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