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狼》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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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阅读哈勒尔的自传时,时常想起这一段话。哈勒尔就是那种正处于两种时代交替时期的人,他们失去了安全感,不再感到清白无辜,他们的命运就是怀疑人生,把人生是否还有意义这个问题作为个人的痛苦和劫数加以体验。
在我看来,这就是他的自传可能具有的对我们大家的启发。所以我决定将它公之于世。顺便提一句,我对这份自述既不袒护也不指摘,任凭读者根据自己的良心褒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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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哈勒尔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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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狂人而作
日子如流水,一天又过去了。我浑浑噩噩度过了一天,以我那种特有的简朴和胆怯的生活艺术,安详地度过了一天。我工作了几个小时,翻阅了几本旧书,像许多上了年纪的人那样疼痛了两个小时,我吃了药,把疼痛给蒙骗了,我很高兴。我洗了个热水澡,躺在热水中非常舒服;我收到三个邮件,浏览了一遍这些多余的信件和印刷品,然后做了运气练习,但今天贪图舒服,就免了思维操练,随后我散步一小时,发现薄纱似的云彩绚丽多彩,像珍贵的绘画柔和地画在天幕上。这真是太美了,如同阅读古书,如同躺在热水中洗澡一样。但是总的来说,这一天并不迷人,并不灿烂,不是什么欢乐幸福的日子,对我来说,这是平平常常、早已过惯了的日子:一位上了年纪而对生活又不满意的人过的不好不坏、不冷不热、尚能忍受和凑合的日子,没有特别的病痛,没有特殊的忧虑,没有实在的苦恼,没有绝望,在这些日子里我既不激动,也不惧怕,只是心境平静地考虑下述问题:是否时辰已到,该学习阿达贝尔特·斯蒂夫脱的榜样,用刮脸力结束自己的生命?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准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这些日子里,在被破坏,被股份公司吸干的地球上,人类世界以及所谓的文化在那虚伪、卑鄙、喧闹、变幻交错的光彩中,像一个小丑似的向你狞笑,寸步不离地跟着你,盯着你,在有病的自“我”中把我们弄得无法继续忍受——谁如果尝过这种地狱似的生活,那么他对今天这样普普通通、好坏参半的日子就会相当满意,就会非常感激地坐在暖洋洋的火炉旁,阅读晨报,非常感激地断定,今天又没有爆发战争,没有建立新的独裁政权,政界和经济界都没有揭发出什么大丑闻,他会拿起落满灰尘的七弦琴,激动地弹起一首感谢上帝的赞美诗,曲子感情适度,稍带愉快喜悦,他用这首曲子让他那安静温和、略带麻醉、百事如意、对事情不置可否的神感到无聊,在这令人满足而又无聊沉闷的空气中,在这非常有益的无病状态中,他们两个——空虚的、频频点头的、对事情不置可否的神和鬓发斑白的、唱着低沉的赞美诗的庸人——像孪生兄弟一样相像。
满足,没有痛苦,过一种平淡无奇的日子,这可是件美好的事情;在这平淡无奇的日子里,痛苦和欢乐都不敢大声叫喊,大家都是低声细语,跟着脚尖走路。可惜我与众不同,正是这种满足我不太能够忍受,用不了很长时间我就憎恨它,厌恶它,我就变得非常绝望,我的感受不得不逃向别的地方,尽可能逃向喜悦的途径,不过必要时也逃向痛苦的途径。当我既无喜悦也无痛苦地度过了片刻的时光,在那所谓好日子的不冷不热、平淡无奇的气氛中呼吸时,我幼稚的心灵就感到非常痛苦和难受,以致我把部生锈的、奏出单调的表示感谢歌声的七弦琴对准困倦的满足之神的满意的脸扔过去,我不喜欢这不冷不热的室温,宁可让那天大的痛苦烧灼我的心。不一会儿,我心里就燃起一股要求强烈感情、要求刺激的欲望,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没有生气的生活怒火满腔,心里发狂似地要去打碎什么东西,要去砸商店,随教堂,甚至把自己打个脸肿鼻青。我很想去胡闹一番,摘下受人膜拜的偶像上的假发,送几张去汉堡的火车票给几个不听话的小学生,这是他们渴望已久的事,去引诱一个小姑娘,或者去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因为我最痛恨,最厌恶的首先正是这些:市民的满足,健康、舒适、精心培养的乐观态度,悉心培育的、平庸不堪的会公众生的活动。
傍晚,我怀着这种心情结束了这碌碌无为、极其平常的一大。但是,我没有像一个身患病痛的人那样舒舒服服地钻进铺好的、放着热水袋的被窝,我对白天所做的那一点儿事感到很不满足,很厌恶,我闷闷不乐地穿上鞋,裹上大衣,在黑暗的夜雾中向城里走去,想到钢盔饭馆喝一杯通常被贪杯的人按照老习惯称之为“酒”的东西。
我住的公寓非常体面,住着三家人。我的住所在顶楼上。楼梯非常普通,但干净而又雅致。我从顶楼走下,就觉得这异乡的楼梯难以攀登。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这个无家可归的荒原狼、小市民阶层的孤独的憎恨者,却始终住在名副其实的小市民的房子里:这是我的一种感伤的老话了。我住的既不是富丽堂皇的宫殿,也不是贫民窟,我一直都住在小市民的安乐窝中,他们的安乐窝非常体面,又极端无聊,收拾得倒也干干净净,散发着极节油的香味和肥皂味。若有谁把门关得山响或穿着肮脏的鞋走进房子,人们就会大吃一惊,我喜欢这种环境,这无疑是从小养成的习惯。我藏在心底的诸如对故乡之类的怀念,一再引导我走上这愚蠢的老路,这点我无法抗拒。我是一个孤独、冷酷、忙忙碌碌、不修边幅的人,我生活在家庭中,生活在小市民的环境中;是的,我喜欢这样,喜欢在楼梯上呼吸那种安静、井然、干净的气息,喜欢人与人之间有礼貌,温顺的气氛,我虽然憎恨小市民,但他们那种气质却有使我感动的成分,我喜欢它们,喜欢它们跨过我房间的门槛,进入我的住房,因为这里与楼梯上的情形大相径庭,书籍、酒瓶杂乱无间,烟蒂狼藉满地,屋子里乱七八糟,肮脏不堪,书籍、文稿、思想,一切的一切都浸透了孤独人的苦痛和人生的坎坷,充满了想要赋予人生以新意的渴望;人生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接着,我从南洋杉旁走过。在这幢房子的二楼,楼梯经过一套住宅前的狭小的过道,这套住宅无疑要比其他人家的住宅更干净、更整齐、更无懈可击。在这小小的过道里,我们看到这户人家异乎寻常地爱干净,这块狭小的地方可说是一个小小的秩序之神的光辉灿烂的厅堂。在那干净得几乎不忍踩上去的地板上放着两只精致的小凳,每只凳子上放着一个大花盆,一盆种着杜鹃,一盆种着南洋杉,那南洋杉相当茂盛,这是一棵非常完美、健康、挺拔的幼树,每一根针叶都非常鲜嫩翠绿。有时,当我知道没有人注意我的时候,我就把这个地方当作神圣的厅堂.在南洋杉上面的一级梯阶上坐下,休息片刻,两手相握,虔敬地看着下而这个小的秩序乐园.它姿态动人,显得孤独有趣,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找推测,这扇门后面的住宅——在南洋村的圣洁的遮荫下——肯定摆满闪光的红木家具,住宅的主人结实健康,诚实规矩,他们每天早起,忠于职守,欢庆有节制,星期天上教堂做礼拜,晚上早早就寝。
我做出高兴的样子,快步走过大街小巷,街道的沥青路面泛着潮气,昏黄的街灯像模糊的泪眼在湿冷的夜色里闪着寒光,照到潮湿的路面上,又把街面上微弱的反光吸回去。我又想起我那遗忘了的青年时代,当初我是多么热爱深秋和冬天的昏暗夜晚啊!那时,当我身裹大衣,半宿半宿地迎着风雨在充满敌意的、树木凋谢的自然中匆匆行走时,我是多么的孤独和伤感啊,我贪婪、陶醉地呼吸着大自然的空气,尽管我感到孤独,但是伴随孤独的是享受和诗兴,于是我回到房间,坐在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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