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日记》第9章


感亲切,确实,在这个密不透风的小岛上,一分钟就好像一年一样……
听着汤姆教授枯燥的课文,我的上眼皮和下眼皮开始战斗,其结果是我终于忍受不了瞌睡虫的诱惑,沉甸甸的脑袋歪在课桌上,不一会,口水便流了一课桌。
“oh!Shit!孙!你来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但纸包不住火,我的夸张睡姿终于被带着老花镜的汤姆教授看见。
“什么?”我当然不知道他刚才问题的答案,我站起来,像个小学生一样挠挠头,又摇摇头,这引得课堂上大老爷们的一番哄笑:哈哈!你小子也会有今天!”
……
我们在下午上了两节课,分别是一节射击训练课,课上金斯顿让我们用不加任何瞄准具的冲锋枪射击三百米外的瓶罐,其结果当然惨不忍睹,也是,用射程小,精准度低的冲锋枪来打三百米外的小物件,确实有点难为人,但我和帕夫琴科却荣膺榜首,这多亏了我们俩是狙击手。
还有一节体能训练课,老师就是科勒上尉,我们又进行了岛上的十圈越野跑,在跑过后不间歇的完成500个俯卧撑和仰卧起坐,还有500个引体向上!另外,还要在海中游上几个来回(一次大约是10公里),训练过后,我们当然是苦不堪言。
以后,训练天天如此,我们的待遇也飞快的上升,体能训练也更重了,早晚两次负重20公斤20公里,再加到30公斤30公里,据科勒上尉讲还要继续坚持下去……
三周过去了,我们只剩下不到五十个人了,其余几百人都因各种原因被丢到海里喂鲨鱼,但是活着的每个人眼睛里都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人类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逐渐消失的兽性。 
不经过地狱的磨练 就没有建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
???尼采
第六章 小岛磨练(上) '本章字数:4596 最新更新时间:20091113 19:00:56。0'
6
今天的第一节课仍是射击训练课,金斯顿早已经在闷热的靶场上等候我们了,我们也听话的在训练场上摆出一个整齐的队伍,等待他的检阅。
金斯顿腰上一个明晃晃的东西吸引了我的眼球,那是我一直眼红却无缘得到的沙漠之鹰的银白色枪把,这个又长又重的大家伙让大家也羡慕不已,特别是身为以色列人的哈孙宁,他在流口水的同时也摆出了一副傲慢的架势,因为沙鹰就是他祖国好战的产物,从金斯顿腰上耀武扬威的手枪来看,今天,正是我们期待已久的手枪训练课。
在过去的三周里,我们几乎看遍了世界上所有的轻武器枪支,大到勃朗宁公司的。50重机枪和巴雷特公司的XM109肩扛狙击炮,小至精密便携的UZI、MAC10、MP5K等微型冲锋枪,还有小巧到一个钥匙扣大小的瑞士迷你左轮!甚至还有高达一万美元的PSG1狙击步枪!我和帕夫琴科被重点培养成部队的特种狙击手,不仅仅是我们的原来服役兵种,而是我们的射击技术一直名列全队的前茅,俄罗斯小子第一,我第二。我也有幸重新拥有了那支M40A3。 
“好了,三周的训练,你们已经脱离小狗时期了!今天,将是手枪射击训练!想必你们早已经见过了手枪,但认识还是太浅薄了!”金斯顿用犀利的眼神扫描我们每一个人。
“手枪是能单手握持发射的小型枪械。多用于近战和自卫,一般有效杀伤距离约50米。使用专用的手枪弹药。主要分为左轮手枪、半自动手枪和冲锋手枪,追溯手枪的历史,可以到14世纪的中国和普鲁士,目前世界上最好的手枪可能是我手上这把。”金斯顿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格洛克17式手枪来,这枪短小,枪身圆滑,丑陋,像电影中挑拨离间的小人,我对这把枪毫无好感,倒是金斯顿腰上的沙鹰让我蠢蠢欲动。
“格洛克17式手枪,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生于奥地利,全长188毫米,枪管长124毫米,620克,采用9毫米帕拉贝鲁姆手枪弹,威力较大,较HK公司的USP,我还是偏向这款枪。”金斯顿一通长篇大论,听得我们不亦乐乎,卫兵也把一个装枪的大箱子呈现在了我们面前,箱子中都是这种手枪。
“大家可以试试枪了。”金斯顿一声令下,我们蜂拥而上,但是有我和帕夫琴科不动,金斯顿匪夷所思的看着我们,“愣着干什么,拿枪去。”
“不,我不想使用这款枪。”我指了指金斯顿手中的格洛克,帕夫琴科也在一旁附和,看来,他和我有一样的嗜好,就是酷爱长而彪悍的枪械,但是,和金斯顿这种人叫板,是没有好下场的。
“妈的,士兵!你必须服从命令!”
“不!长官!我要一款适合自己的枪!”
金斯顿打开枪套,我原本以为他会飞快拔枪射爆我的头,但是,他微微一笑,又合上了去枪套,说道:“那什么样的枪才适合你们那?”
我不假思索的指了指他腰上的沙漠之鹰,帕夫琴科悄悄的拉了拉我的衣襟,要告诫我这太危险了。
“好小子!”金斯顿的笑容更加诡异,他打开枪套,拔出沙鹰,我也攥住了军刀的刀把,帕夫琴科也和我做一样的动作,但是,我们悬着的心脏再次坠入肚皮,他直接把沙鹰抛给了我,我单手接住,接东西的右手也瞬间感受到了这把枪的重量和温度,将近两千克,温度低于零度,不知枪的主人用着貌似华丽优雅的奢侈物带走过多少人的性命,想到这里,我不寒而栗,但是手还是不愿离开这把尤物。
“俗话说,好马配好鞍,一匹烈马见到自己真正的主人才会安歇下来,这把枪,现在就是一匹烈马!你要驯服它,就要让他服了你才行。”金斯顿一字一句的说道,“现在,这把枪还不属于你,我要交给你一项任务,你敢去吗?”
“什么任务?”
金斯顿笑了笑,说:“进入一座孤岛,接受刻苦训练,中间,还会有5名全副武装的精英战士进入小岛骚扰你,我限定你在八个小时内完成任务,杀了哪五个人,拿回他们的士兵牌。”
“如果失败那?”我问道,因为我对这任务也没有太大把握,因为敌人是精英,而且人数高于我很多。
“没有失败,失败代表死亡,还有,任务中你只能使用军刀和手枪,还有一具M24望远镜,你也可以叫上一个搭档,如果他愿意的话。”
“我!!”还没等我说出口,帕夫琴科就大声嚷道,他听到战斗高兴地都快要跳起来了,但我的想法只是自己一人进入岛中,5个人我应该可以对付得了,这个没有任何战斗经验的俄国小子只是个累赘。
我想反驳,但已经晚了,金斯顿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掂了掂沉重的沙鹰,准备加入大家的训练,但两个黑大汉出现在我们面前,说了声“走”,便强行架起我们,把我们带出了这个讨厌的训练场。
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反应时间的被强行架到一艘橡皮艇上,小艇的驾驶员好像早就准备好了似地,和大汉耳语了几句就发动了马力十足的小艇,发动机巨大的响动把我和帕夫琴科的交谈声淹没,我们也互相听不见对方的话语,小艇的涡轮激起了高过一个人的浪头,海水打在人身上,凉丝丝的。
我对这次的任务可以说是毫无把握,我们没有任何高射程的武器,还要面对五个全副武装的敌人,说不定他们还有狙击手……我看看身旁的这个累赘,心中生出一阵悔意,我干嘛没事找事啊!我看着手中的沙鹰,又爱又恨。
谁说自古英雄都爱美女,我的美女就是手中的武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刚才还模模糊糊的小岛渐渐清晰,这确实是一个小岛,大约点一支烟燃了半支就可以走完,但岛上有一座算不的高的土山,土山上长满密密麻麻的灌木和杂草,小岛上的一些飞禽听到小艇巨大的马达轰鸣声,呼呼啦啦的起飞,然后呼呼啦啦的又飞进密不透风的丛林中,我的妈呀!还是丛林战!我后悔没有提前写一封遗书……靠!忘了老子已经没有亲人了!
“能行吗?”我问满脸新奇的帕夫琴科,他笑了笑,耸了耸肩,干!“妈的,你小子!没有信心还咋呼的要来!!”“呵呵,我只是想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子。”他的话很天真,但像极了我的以前,当我第一次进入中东维和时,一个老兵也这么问我,而我的回答,和这个俄国小子如出一辙,我记得,那时我的脸上还长满雀斑,一脸青涩。
“嘿!到了!下船!下船!”小艇驾驶员洪亮的叫喊声打断了我的思路,我‘哦’了一声,一跃从小艇上跳下,帕夫琴科随后跟上,我本想和驾驶员要写抑血绷带什么的,但是,小艇已经不见了踪影,这个可恶的驾驶员!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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