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终结》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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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秦的所谓〃暴政〃,一半是因为不得已,一半是因为不高明。所谓〃不得已〃,就是在那个其实还有野蛮遗风的时代,如不采取高压血腥手段镇压反对派,靠战争建立的新政权和新制度就无法立足。所谓〃不高明〃,则是如我们在前一章所指出,大秦王朝的统治者虽然将中国从武力社会导入了权力社会,却还没有学会正确和娴熟地使用权力。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它并不需要动用暴力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实现依靠暴力无法实现的目的。唯其如此,社会支配资源和分配财富的方式,才终究要从使用武力(典型暴力)走向使用运作成本较低的权力。而且,正因为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所以,在帝国时代的所谓〃承平时期〃,就会有一种温文尔雅的情调和安定祥和的氛围。同样,善于使用权力者,也用不着轻易动武,露出杀机。汉王朝统治者的高明,就在于他们把〃硬打压〃变成了〃软控制〃; 成功地实现了从武力社会向权力社会的转型。这当然需要学习。上层统治者需要学会使用权力,下层老百姓需要学会适应权力,而学习的最好方式莫过于〃无为而治〃。好在天赐良机,秦的二世而亡使西汉初年的统治者不敢也不能再施暴力。包括他们自己在内,全国上下对秦的〃暴政〃无不怀有切肤之痛,而且心有余悸,记忆犹新。当此之时,除了实行〃开明专制〃,也没有别的办法。何况作为一个替代他人行使绝对权力的集团,如果不给人民一点实实在在的好处,恐怕连他们自己也说不过去。正如黄仁宇先生在《 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一书中所说,他们执掌的皇权,除了〃奉天承运〃和〃为百姓服务〃之外,找不到一个能够更好地支持其存在和作为的逻辑。因此,〃在一个广大的领域之上行专制,必自命开明〃;而一个王朝无论最后是否走向专制,在其开国之初,也总是会有一段时间的相对节俭和宽松。
于是,高明的汉高祖刘邦,就做出了两个聪明的决定。一是将秦代名目繁多的刑律简约到只有〃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样一句话,即〃约法三章〃;二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的负担,放弃那些暂时可以不要的盘剥 ,即〃与民休息〃。说起来那时也真苦,就连皇帝都配不起由四匹纯色骏马驾驶的专车,文武百官甚至只能坐牛车,因此都能艰苦朴素,以身作则,克己奉公。高祖的几个子孙也表现出极大的克制力。汉初规定地税不过十五分之一,景帝时又减到三十分之一,不满千钱的贫困户还能得到国家救济。文帝刘恒和景帝刘启,轻刑法,减赋税,亲儒臣,求贤良,自己则恭俭无为,不事更张。这样经过多年努力,就形成了帝国创立以来第一次被史家称羡不已,号称〃文景之治〃的相对安定繁荣局面。
现在我们已经无法确知,汉初这几位皇帝的克制和让步,究竟有几分出于自愿,几分出于无奈。但可以肯定,帝国在本质上是聚敛的,尽管这种聚敛通常表现为非暴力或者非典型暴力,却不会因此而不是聚敛。作为寄生在帝国躯体上的吸血动物,统治集团如不聚敛就无法生存。之所以说是〃寄生〃,是因为他们在征收了赋税之后,并不像现代国家的政府那样为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服务,而是用于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包括他们的好大喜功。因此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不聚敛,正如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不专制。同样,正如最〃好〃的专制不过是〃开明专制〃,最〃好〃的聚敛也不过是〃有限聚敛〃。它的下限,是不能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如果在聚敛之余,一般民众尚能维持温饱,即是太平。若能〃五十衣帛,七十食肉〃,那就是盛世了。所谓〃文景之治〃便大体如此。这就为汉武帝的大显身手提供了一个平台。
这里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比如削藩,比如铸钱,比如土地私有,比如盐铁专卖,比如独尊儒术。所有这些,都是围绕中央集权来进行的。事实上,统一和集权从来就没有停止自己的步伐(比如不动声色地将某些有错或无错的藩国借故削除)。只不过到了汉武帝时,已是全面出击,左右开弓,从政治经济,到思想文化,一直深人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首先是限制民间的财力。这就是盐铁专卖和官方铸钱。我们知道,冶炼、制盐和铸钱,是当时的三大暴利行业。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理所当然地将其全部收归国有。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向豪强让步,允许民间私营,结果给帝国造成极大的危害。公元前154 年,吴王刘壕胆敢领头造反,就因为吴国地处长江下游,煎矿得铜,煮水为盐,雄厚的财力成为他谋反的后盾。覆辙岂能重蹈?因此汉武帝软硬兼施,一面立法严禁盐铁私营,一面招募歇业的盐商铁商为盐官铁官,从此开官营工商业之先河;而那些民营工商业,则从此一直受到帝国的遏制和压榨,只能在夹缝中艰难地生存。
其实这正是帝国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实际上,任何一个集权的社会,一个有可能由集权发展为专制的社会,都不会允许民间资本形成规模,因为那会造成一个足以与自己抗衡的财力社会。欧洲的帝国和王国,就是被这样一些由民间资本形成的财力社会搞垮的。中华帝国的维护者们当然不会有这样的〃先见之明〃,预见到资本社会游戏规则对专制社会王纲道统的颠覆。他们当然也意识不到市场经济的自由本性是专制和集权的死敌,但却对工商业怀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忌恨和敌视。比方说,后来明代江南商人沈万三出巨资赞助朱元璋修城墙,并表示愿意搞赏军队,却招致杀身之祸(后改为流放),便是证明。
正是出于这种忌恨和敌视,〃重农抑商〃的呼声在帝国的历史上不绝于耳,而且从来就是主流意识。早在秦王朝建立之初,秦始皇便〃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名为充实国都(内实京师),实则进行监控(外销奸滑),后来又将商人发配去修长城、戍五岭(《 史记· 秦始皇本纪》 )。汉则甫一建立,便实行抑商政策,下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吏〃。至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 年); 更确定重农抑商为基本国策。此后历朝历代在具体政策方面虽略有变更和松动,但对民间资本和财力社会的忌恨和敌视却不曾稍减。
这种忌恨和敌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想当年,秦的崛起、强大和一统天下,便曾得益于那些富可敌国的巨商大贾(如乌氏倮(luo三声)、寡妇清、吕不韦);而商人势力之大,也足以〃建国立君〃,左右朝局。这就不能不防了。因为可以把你扶上马的,也能够把你拉下马。对那些出生人死血战疆场的开国元勋,尚且要〃兔死狗烹,鸟尽弓藏〃,何况商人?对担负着保卫帝国和王室重任的武装力量,尚且要严加控制,何况商业?事实证明,对民营工商业的遏制和打压,确实维护了帝国的生存,却使我们民族在进入近现代社会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使帝国陷人王朝更替的轮回之中。关于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说。
汉武帝和他的先辈们在打击民间资本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解除民间武装。山东豪侠???氏和周庸就是被景帝剿灭的,中原豪侠郭解则为武帝所灭。这同样并不奇怪。帝国是典型的权力社会,而权力社会是从武力社会过渡而来的。因此武力在权力社会中也必定受到制约,而且其制约较财力为尤甚。因为建立和巩固政权,无非靠三样东西――枪杆子、笔杆子、钱袋子。这三样东西,都必须牢牢掌握在统治者手里。何况〃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韩非子· 五蠢》 ),私人武装和民间思想向来就同为专制与集权之大忌。如果只是街头斗殴小打小闹,问题还不大。如果居然成了一支武装力量,则必被剿灭,比如宋江和方腊。就连那些独往独来的侠客,也是官方的眼中钉。不是要千方百计把他们消灭,就是要千方百计将他们收编,就像《 七侠五义》 里面写的那样。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当天下大乱流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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