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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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尊敬真正的军人。在后来的郑荷之战中,荷兰人记载,有一个荷兰士兵在郑成功军前表现出了不凡的勇敢:“马摔倒了,敌人(郑军)追到时,他仍奋勇抵抗,手持卡宾枪拼命射击,直到因伤势过重而死去。国姓爷知道后,认为他是一个勇敢的战士,下令厚葬,全军放礼炮致敬。”
这种视荣誉重于生命的理想主义,正是明末的中国人所极为缺乏的品质。春秋以降,在日益严密的专制权力的不断挫辱下,中国人日益软熟圆滑,英雄气质不断从这个民族体内消散,实用主义越来越向着苟且、丑陋的方向发展。
“生命尊严”和“生命质量”已经成为不可兼得的鱼与熊掌,一些人彻底放弃生命的优雅,选择了生存重于一切的动物化生存。另一些人虽然不想放弃道义责任,但被专制教育侵蚀得单薄僵硬的生命,不足以承担“英雄主义”的理想,“英雄主义”在他们那里已经异化成那些手无缚鸡之力、迂腐教条的书生们“平时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的可笑表演。
只有郑成功重新接续起了春秋传统,把“荣誉”放在了“生命”之前。
然而,郑成功的英雄主义却不是建立在“拼一死以成名”的简单人格设计之上。“果敢刚毅,传之自母”这个史评之前,还有一句“权谋术数受之于父”。毕竟,他是成长在一个军阀之家,从小读兵书长大。父亲的精明、现实,在耳濡目染之中渐渐溶入他的血液。
从二十二岁起,郑芝龙就有意识地安排他亲历戎行,参与了许多军事指挥活动,使他得以遍知人之情伪。所以,郑成功的刚烈是一种有弹性的刚烈,郑成功的理想主义是以现实主义为两翼的理想主义。他既有血气,又有操作的能力。这就注定他不会像黄道周、瞿式耜(sì)那样能言不能行,只能做历史上空一道短暂的流星,郑成功会留下重重的一笔。
第一十节 “我来到的地方,我就一定征服”
中国史书崇尚简约。那些鲜活的、包含着大量复杂信息的细节都被史家删节净尽,只留下严格符合英雄定义的几则条目。
我们得感谢荷兰人。是他们为我们留下了关于郑成功的几笔生动描写,使这个生活在三百多年前的民族英雄得以避免被脸谱化的命运。
经受惨败之后,热兰遮城荷兰“总督”揆一派出了两名代表前来与郑成功接触。两名代表详细汇报了与郑成功接触的经过,这一汇报被载入《被忽视的福摩萨》。在其中,我们得以领略西方人眼中的郑成功的神情风采。
两名代表被领进大帐。他们小心翼翼地询问郑成功,为什么对台湾突然发动袭击。
荷兰人描述说:“那个潜伏进来的海盗,不再问任何问题,就扬起眉毛,僵起下颚,很骄傲地说,他来,是为了索取福摩萨岛,及岛上建造的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的城堡,武力夺取或者志愿交付。因为福摩萨岛靠近对岸的漳州,所以是属于他的。”
两名荷兰人说,郑成功要荷兰人立刻投降,否则,就要在他们面前下令,立刻攻击普罗岷西亚城堡:“他挥手指指他的军队,指指普罗岷西亚城堡,很狂傲地说出亵渎神灵的话(哦,真可怕!):‘我能够用我的力量把天地翻转过来,我来到的地方,我就一定征服。你们已经看到,昨天你们的大船已经被我的戎克船烧毁了,队长Pedel及所有他的士兵也在北线尾被杀死了……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荷兰人,要避免用你们微小的兵力来对抗我强大的军队。’”
确实,五月初一的战斗摧毁了普罗岷西亚城堡内荷兰人的信心。这个城堡内所有能作战的人不足二百,在郑军的包围下,饮水和食物供应都遇到了极大困难。经揆一同意,他们打算与郑成功进行谈判投降事宜。
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被任命与另一位测量师赫尔曼一起,作为谈判特使去拜见郑成功。梅后来侥幸活着回到了荷兰,并且把他与郑成功谈判的过程记入了梅氏日记。
中国史书和其他资料中,关于郑成功容貌举止的记载极少,且歧义纷纭。有的画像上,郑成功浓眉重目,威武雄健,有的画像则显示郑成功淡眉细目,状如儒者。有的记载说郑成功身材很高,在别的记载则说身高不及中人,弄得连后来塑郑成功像时都不知如何取舍。
幸亏,梅氏留下了这本日记,使我们得以幸运地通过它,穿越三百四十年的光阴,直接观察这位名垂史册的军人的音容笑貌。
五月初四上午,两名土地测量师被领到了郑成功的大帐之前。
梅回忆说:
“国姓爷坐在帐幕正中央的一张桌子后面。桌子上铺着刺绣得很贵重的桌巾。他身穿一件未漂白的麻纱长袍,头戴一顶褐色尖角帽,式样像便帽,帽檐约有一个拇指宽,上头饰有一个小金片,在那小金片上挂着一根白色的羽毛……”
“我猜他年约四十岁,皮肤略白,面目端正,眼睛又大又黑,那对眼睛很少有静止的时候,不断到处闪视。嘴巴常常张开,嘴里有四五颗很长、磨得圆圆、间隔大大的牙齿。胡子不多,长及胸部。他说话的声音非常严厉,咆哮又激昂,说话时动作古怪……中等身材,有一条腿略为笨重,右手拇指戴着一个大的骨制指环,用以拉弓。”
“叛徒何斌将那封信递交给他。他拆看那封信,读完信后,先对自己吆喝,然后对我、何斌,以及站在他旁边的那些显贵官员们吆喝。最后经由何斌告诉我说,看起来上天还是怜悯我们的……(国姓爷)不但要让我们活着,还要同意那些条款所说的内容……只拒绝我们一件事,就是不许前往大员(热兰遮城)。”
经过反复谈判,双方达成协议:普罗岷西亚城堡中的军人放下武器,走出城堡,可以居住在附近的市镇,但不得去热兰遮城与其他荷兰人汇合。
这样,郑成功就可以专心对付有一千一百人据守的热兰遮城了。
第一十一节 明亮的少年
在另一篇日记里,梅记载了郑成功特意在他面前炫耀武艺的情形:
“他于是上了马,叫我跟着去。我们来到海边平坦的地方,他的一个随从就拿三根约二尺高的短棍,每一根顶端都有一个小圆环,小圆环上贴着一个银币大小的红纸当箭靶。三根棍子在海边插成一排,互相间隔十竿。国姓爷遂插三支箭在他的腰带后面,骑到约五十到六十竿的地方,然后尽马所能的最快速度,疾驰而来,拔一枝箭射中第一根棍子的箭靶,第二枝射中第二根的,第三根射中第三根的……一路跑来都维持同一个速度,既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减速。”
“这样连续骑射两回之后他就下马,走到我的旁边,问我:看清楚了没有?能不能也一样骑射?我推辞说,不能,因为我从来没有拿过弓箭,我们是练习射枪的;不过,在我们贵族当中是有类似的娱乐……”
通过荷兰人绘声绘色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郑成功具有明显的胆汁质性格特征,外向、活跃、急躁。他言语直率,锋芒毕露,作风张扬,为人狂傲。
也许荷兰人的笔端,难免带有敌人先入为主的情绪化倾向。不过,中国人的记载同样验证了郑成功的个性。中国史学家评价郑成功时,往往有这样的语言:“英迈果断有余,而豁达恢宏不足,一生遇事容易冲动发怒”,“失在激讦”,“易以意气用事,喜得独占之功”。通过这些评价,我们可以确知,在中国史学家眼里,郑成功“不成熟”、“急躁”、“冲动”、“不沉稳”。
确实,有许多史实可以证明这些结论。比如,他嫉恶过甚,执法过严,部属有小过亦不能宽免,常因小事而暴跳如雷。自南明永历二年(公元年)至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十三年间,被他诛杀的将吏,有姓名可考者七十五员,导致许多将领忍受不了他的严刑峻法,纷纷投奔清人。
后来替清军收复台湾的施琅,即是其中之一。
郑成功的个性与中国人传统的英雄形象不完全吻合。在我们眼里,一个真正的大英雄应该富于城府,深不可测,喜怒不形于色。
在为郑成功的不完美惋惜的同时,我看重的却是这一所谓性格弱点的另一面。郑成功拥有中国人严重缺乏的可贵性格品质:少年性。
西方文化以积极和欣赏的心态来看待“少年”,少年意味着活力和创造力。西方人认为,必须让年轻人自己去闯荡世界,即使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事也不要紧,因为这正是少年的特权。
中国人则对少年人的活力有一种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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