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青史尽成灰》第290章


希也涔?年后沈万三死于云南(又说贵州)。事情还没有完,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沈万三二子沈至、沈庄又获罪入狱,沈家再遭抄家。甚至在朱元璋临作古的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借蓝玉案由头,朱元璋再次将沈万三家人下狱,沈万三曾孙遭凌迟处死。几度整治,终让这个元朝末年富可敌国的家族凋零败落。
朱元璋之所以整治沈万三,有说是垂涎于沈家巨大财富,也有说是因为沈万三犒赏军队,犯了朱元璋的忌讳。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自明朝一统天下后,先前张士诚、方国珍等部的残余势力皆盘踞沿海诸岛,时常伺机骚扰内地,他们勾结倭寇以及沿海海商,连年作乱。对此朱元璋采取了最简单粗暴的办法,一面在东南沿海屯兵50万,设立卫所上千,加强海防,一面大力整治国内与“海匪”有瓜葛嫌疑的海商们。沈万三,就成了朱元璋“杀鸡儆猴”的道具。同时朱元璋厉行闭关锁国,就在沈万三获罪的次年,朱元璋裁撤了自唐朝起开始设立的泉州、明州、广州三处市舶司。大明律更规定:凡擅自造船且与外国人交易的,一律处斩,家人流放戍边。“严打”之下,自唐宋起日趋繁荣的中国东南海外贸易,几乎禁绝30年。
“海禁”口子的松动,是在明朝“靖难之役”结束,永乐皇帝朱棣登基后第二年开始的。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永乐皇帝朱棣在明州、泉州、广州三地重开市舶司,尤其是广州市舶司,不久之后由宦官监管。朱棣有此举,一面是为即将开始的“郑和下西洋”做准备,另一面也是为加强对官方“朝贡贸易”的管理。明朝海禁与清朝最大的不同,就是明朝并非“闭关锁国”,而是将海外贸易权牢牢抓在政府手中,由政府进行官方贸易。但这种官方贸易基本是“花钱买面子”,往往都是花买人参的钱换外国人的萝卜,以体现大明朝的“富庶”。海禁的两个缝隙,也在此时产生——私货与互市。
所谓“私货”,就是外国来朝贡的使团,除了携带进行朝贡贸易的货物外,往往还夹带许多私人货物,用以进行私下贸易。而贸易的方式,就是在市舶司的监管下,与当地商人进行“互市”。这种情况在永乐元年就曾发生,渤泥国使者在南京与当地商民“互市”,市舶司请示朱棣是否征税,朱棣大方地表示免税。这以后很长时间,对“互市”少征税甚至不征税,就成了惯例。如此一来,大批外国使团“朝贡”时,都争相夹带私货,私下的“互市”比官方的朝贡贸易还要热闹。历经朱元璋时代打压的中国海商,就这样缓慢地复苏起来。
到了明朝中期的宣德、正统年间,情况继续起变化,彼时明王朝承平日久,东南沿海经济发展迅速,打破明王朝官方垄断的商业走私活动日益猖獗。明王朝曾多番打击走私,比如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八月就曾严令各省查禁走私。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又在福建搞整顿,严禁沿海边民私下与海外商人贸易。但新海商势力还是发展起来,比如在福建,就出现了专门交易走私货物的“乡集”,形成了一套地下网络,并在正统年间演变成轰轰烈烈的邓茂七大起义。起义虽然被明王朝镇压,但彼时明王朝刚刚经受“土木堡之变”,国家元气大伤,因而对参与叛乱的众多走私势力“胁从不问”。顾炎武的《日知录》上说此后“私通番者益多也”。
明王朝不知道的是,朱棣重开市舶司后至15世纪末的这近一百年,中亚国家战乱,陆上丝绸之路今不如昔,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在欧洲国家价格暴涨,而转运东方货物的“马六甲航线”,这一时期正控制在西亚和东南亚国家手中,他们通过“朝贡贸易”得到的中国货物,向西方国家高价售出牟取暴利。“仁宣之治”后的明王朝,已不堪“朝贡贸易”的负担。一面是市舶司管理松弛,外国朝贡使团往往违反规定,带来超过限额的货物进行交易,为了“面子”,明王朝基本都是照单全收。“朝贡”的越多,明王朝赔本也就越多。同时明王朝土地兼并严重,自明英宗朱祁镇在位开始,国家田赋收入连年锐减,朝贡贸易也就越发力不从心。
到了明朝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明王朝不得不再次做出调整,规定凡外国来华贸易的货物,但凡“私货”,皆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税。从此开始,原本负责监管私货贸易的市舶司,职责更多转向了税收。原本由市舶司监管的“私货互市”,改由市舶司在当地组织“牙行”来完成。所谓“牙行”,就是市舶司出面,委派当地人组织市场,管理“私货互市”,受委派的人要求是当地“有抵业人户”,其实就是与市舶司关系密切的当地商人。此时是明武宗朱厚照在位的时期,先是刘瑾乱政,继而刘六刘七起义,随后明武宗又北伐蒙古,游猎四方,上上下下花钱的地方很多。经此改革,市舶司果然收入大增,仅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广东市舶司送交中央的白银就达30万两,给明王朝解了燃眉之急。可从此时起,市舶司的职权一步步下降,沿海的海商势力借助“牙行”掩护,走私活动日益猖獗。
观明朝立国之后的海禁政策,至16世纪初叶,可谓演变甚多,海禁的严厉程度,可以说是时紧时松,但总的趋势,却是越来越松。此时明朝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初兴,东南沿海海商势力日益增多,且借“牙行”等改革,许多交易日益合法化,市舶司的权限,也在一步步缩小,原先的包办一切,变成越来越多的放权。但与此同时,从永乐至正德年间,明朝市舶司的关税收入却在直线上升,早年的“花钱买面子”,变成此时税额日益增加。海商权限的扩大,海禁政策的名存实亡,已是大势所趋。此时,一个外来因素的加入,给这个大趋势加了催化剂——葡萄牙人。
这时正是16世纪初叶,西方“新航路开辟时期”,葡萄牙船队一路拓展,先击败垄断印度洋贸易的印度舰队,又占据马六甲,下一个目标就到了中国。葡萄牙人第一次造访中国,是明朝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葡萄牙船队抵达珠江口,他们要求与明朝政府贸易,因为拿不出明朝朝贡贸易的“勘合”(贸易许可证),遭到明朝政府拒绝。不过,葡萄牙人发现了另一群人——广东当地的走私商人们,他们主动与葡萄牙进行交易,且给葡萄牙人做向导。通过在广东“牙行”供职的商人牵线,葡萄牙成功向广东镇守太监行贿,获得了入京觐见朱厚照的机会。孰料好景不长,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朱厚照病逝,嘉靖皇帝即位,对葡萄牙采取了强硬态度,不但驱逐了广东沿海的葡萄牙商船,更调动水师,在广东屯门、西草湾两次痛击葡萄牙舰队。眼见得和明朝政府通商没戏,葡萄牙开始和沿海的海商们勾搭连环。这些常年在东南沿海搞走私贸易的海商,在当地熟门熟路,且饱受明朝政府打压,自然乐意与葡萄牙合作发横财。从此,葡萄牙人、倭寇、东南海商联合作乱,反复骚扰东南沿海,这就是嘉靖皇帝在位时期开始的“倭患”。
今人说到抗倭,波澜壮阔的战斗说了很多,不过一些提及很少的事情,却会让后人惊讶:与葡萄牙人以及倭寇勾结的沿海海商,固然都是当地臭名昭著的“走私犯”,但沿海的百姓也纷纷参与其中。比如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著名的“横屿岛之战”,是葡萄牙人、倭寇,以及海商李光头等人联合占据浙江横屿岛,将当地建成了一个“国际贸易港口”。日本历史学家藤田丰八曾赞此地为“十六世纪的上海”。岛上贸易繁荣,商旅云集,不但各国商人纷至沓来,就连当地周边的商户也纷纷参与。岛上不但有集市,更有李光头的“衙门”,葡萄牙人的教堂和医院,俨然一个国中之国。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明朝闽浙总督朱纨调集大军,发动强攻,一举攻破双屿岛。上岛后他惊奇地发现,岛上40里长的主干道竟然寸草不生。朱纨不禁感叹道:“商旅往来之多,由此可见。”双屿岛之战后,大批的“海贼”们逃至福建地带。朱纨趁热打铁,火速追击,相继在福建吴语和走马溪重创“海贼”,且严厉打击走私,将有“通番”行为的90多名罪犯当众正法,重手打击下,福建“倭患”稍息。
但让人扼腕的事情发生了,立下战功的朱纨,旋即遭到弹劾,众多御史纷纷指责朱纨“滥杀无辜,草菅人命”。众议汹汹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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