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染征袍》第54章


把他们送到巴格达、大马士革、和开罗的奴隶市场贩卖,而阿拉伯各国的苏丹们要挑选素质最好的孩子,买下来编入军事学校。使之成为未来的马穆鲁克战士。
高加索山民,和中亚突厥人具有粗壮强健的体魄,和好勇斗狠的xìng格,是培养马穆鲁克的上佳材料。
呜呜呜呜呜——
“快!所有的骑兵听令!”
“快,快!调转马头,准备迎战!”
“整队!快!听王子的号令,随时准备冲锋!”
当发现马穆鲁克骑兵来袭,雷震天所在的骑兵队,那位来自法兰西的骑兵队长,他的脸sè吓得像窗户纸似地煞白。
这种恐慌的情绪,甚至传染给了许多十字军骑士。
当看到大军的背后,出现了一支很特别的骑兵队伍,这些来自‘骑士之花’法兰西的jīng英骑士,都好一阵失神!
在雷震天的眼里,这支马穆鲁克骑兵,无疑是法蒂玛王朝的独特兵种,因为他们清一sè,全部都是骑乘着骆驼在作战。
或许雷震天还不知道,骆驼骑兵究竟对一般的骑兵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而在大多数jīng锐的十字军骑士的心里都很清楚,由于马匹对骆驼的气味非常厌恶,驾驭骆驼作战的马穆鲁克战士,将会成为骑兵最凶残最致命的杀手。
这些马穆鲁克骆驼骑兵,全部是重装骑兵,头戴着jīng钢打造的头盔,身披钢丝密织而成的锁子甲。
老雷看来,马穆鲁克骆驼骑兵的盔甲,看上去比欧洲骑士的全套行头要轻便很多,但防护效果丝毫不差。
他们携带的武器装备,包括一张强弓,一支长矛,一柄锋利的大马士革弯刀和一面弯月盾牌。
随着距离拉近,雷震天已经差不多能够看清楚,马穆鲁克骆驼骑兵的骆驼,普遍都是单峰驼,也有鞍和马镫,但骆驼的高度注定了这些坐骑更难驾驭,需要比战马更高的骑术!
但最让老雷担心的事情是,在沙漠地区,和骆驼骑兵作战。这简直就是自讨苦吃!
骆驼能跑,虽然没马快。但是十字军的马,都是重骑兵的重装备马匹,基本来说能跑起来就已经很费尽了,追骆驼?不太可能吧。
“吗的,看这些马穆鲁克骑兵,可是都装备了强弓啊!!!”
这已经不是讨论,马穆鲁克奴隶骑兵到底有多强悍了。而是兵种运用和战术以及武器的作用,就好比你把骆驼骑兵移到欧洲森林一样,神马鸟屎骆驼骑兵,绝对瞬间全灭!
但现在,让重骑兵在沙漠上去追骆驼,这不是找死的行径吗???
第三十章沙场上的铁骑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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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雷的心,好像被拴了块石头似地,直沉了下去。
包括其他的十字军骑士,大多愣住,被钉在那里,好像眼前的沙漠就要在脚前裂开似的,既说不出话、也没有力量。
其实,不管是在前世的一些影视还是小说中,雷震天一直就很喜欢重骑兵。
重骑兵一旦冲锋起来的气势,齐踏着大地的轰鸣声实在是有够恐怖,将自身放在战场对面想一下,那么多重骑兵冲过来,即使心理素质再强,难免也会感到慌乱紧张。
但是重骑兵对上马穆鲁克骆驼骑兵,于是问题来了。
众所周知,骑兵的用处,就是冲锋。
战士在战场上,武器就是自己的生命,对于骑兵而言则不然,速度才是骑兵的生命!
特别是重骑兵的冲锋模式,重骑兵一般是一排跟着一排,地毯式推进,一来可以杀伤敌人,二来将敌人冲散。
重骑兵对上骆驼骑兵,跑到死也不可能追上,这个布伦王子的目的,或许老雷可以理解。
“他这是想用重骑兵,用人命去填啊!纠缠这支骆驼伏兵,为攻城步兵争取到足够多的时间。”
战场刮起东南风,沙粒飞入十字军骑士的眼里,使他们头盔下的有限视角变得更加困难。
而就在这时,此次十字军东征的统帅布伦王子,他豪迈地策着战马,带着一大堆亲卫骑士,来到冲锋队伍的最前方,率先擎起了一支长长的圆锥形骑枪,“骑士们,为了今天的胜利,我们必须去完成自己的使命。不管稍后我们是生是死,只要一天异教徒不灭,一天不夺下圣城,我们就永不放弃!”
听了布伦王子哥德弗德的话,十字军骑士们的脸上表情复杂。每一个桶式头盔的下面,既有着赴死的坚决,亦有着告别人世之前的伤感。
可随着统帅的一声令下,骑士的脸上再没有多余的表情,留下的只有坚毅。
布伦王子身先士卒的豪迈,同样感染了雷震天,在这样于我情势不利的战况情势之下,能够与这样的统帅并肩作战,当是每一个十字军骑士的幸运!
没有任何征兆,布伦王子哥德弗德一骑当先,便从原地冲了出去!
“杀——”
紧接着,一声声的怒喝响起,一匹匹战马,如同一支支离弦的箭一般,向着没有边际、硝烟弥漫的战场后方冲去,义无反顾!
动人肺腑的马嘶响彻天空,应和着这悲壮的嘶鸣,四面八方涌出一片十字军骑士,海cháo般势不可挡地从一片苍茫的沙丘上翻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战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
长长的马鬃马尾在风流的浮力下飘动起来,一个接一个,一个重叠着另一个,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交织出一副的气吞八荒、声震环宇的热血画面。
铁马横流方显英雄本sè,身边是一面面飘飞的十字军战旗,大地在摇动。在这一刻,时空的概念在雷震天的心中消失,上万名奔腾的十字军骑士,简直就是一部关于十字军历史的缩影,一个悲壮巍峨的造型。
壮丽的一幕,不由地让雷震天想起了一句名言,“信仰,是一种源于我们灵魂与意志中的迷雾!永远摸不透,看不清,却甘愿让人为之赴死!”
上万匹战马一齐引颈甩鬃,昂首嘶鸣,到了这个时候,即使老雷的骑术再差,马儿随群奔腾的本能也不会让他掉队。
雷震天第一次体验这种万马奔腾、虎啸狮吼、气势磅礴的亲身经历。全身都热血沸腾。
胯xia的战马四蹄腾空,如风、如电。就好像一头鲸鱼在发光的海浪里游泳,被征服的海洋从中间划开,恭恭敬敬地从两端向后退去。
无数的十字军骑士,齐刷刷的把枪杆竖立起来,而后,在快要接近敌人时,又把圆锥形长枪齐齐放下。
上万名骑兵,主动分成了三股铁流,向大约四千名马穆鲁克骆驼骑兵,呈包围圈,狠扑了上去!
而这些装备jīng良的马穆鲁克骆驼骑兵,正如雷震天所预料的那般,很自觉的与十字军拉开距离,并排成整齐的队形,用强弓一波接一波地齐shè进攻的十字军骑士。
马穆鲁克骑士的强弓不但shè程远,穿透力也强到令人发指,布伦王子的亲随骑士,很快便在统帅之前组成了一条长长的‘人盾’,而其他中箭的十字军骑士,则是不断地摔马而落,没有一丝停顿,便被身后的袍泽,连人带马践踏成了血肉模糊的肉泥。
十字军负荷过重的战马,根本追不上这些撒开腿的骆驼,在这场毫无意义的追逐战中,简直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在老雷的眼里,这些马穆鲁克骑士的箭术都十分高超,能够在相当远的距离上,准确shè中十字军骑士。并且在骆驼飞驰时,依然能够保持着jīng熟的shè术!
这才几分钟的时间,便有超过五百名重骑兵,丧命在弓箭和身后的马蹄之下!
“该死,应该抛弃掉身上所有的护具装甲,只留下简单装备,组成一支轻骑兵。只有这样,才能追上这帮骆驼骑shè手!”
显然,能够作为十字军统帅,布伦王子哥德弗德并不是个庸才。
雷震天能想到,布伦王子同样也想到了。
在左右侧各三千的骑兵人流中,很快便有超过两千名,暴露肌肉的轻骑兵脱颖而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进了马穆鲁克整齐的骆驼队形之中。
接下来免不了得一场肉搏混战,但这场肉搏混战的短暂时间,以及最终结果,却是让雷震天大跌眼镜。
两千个脱去铠甲的轻骑兵,竟然连五分钟都没有撑到。
第三十一章决战的时刻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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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发生的一幕,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就好似晴天霹雳当头一击,又好像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凉水,全身都有些麻木。
与成功扑上去的十字军轻骑兵相比,这些马穆鲁克骆驼骑兵的刀法,出sè的让人感到惊奇。
马穆鲁克骑士可以在骆驼狂奔的同时,轻易挥刀劈中一个轻骑兵的额头,就象是砍西瓜一样将其劈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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