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染征袍》第168章


听到杰克斯的命令。一架架抛石机立即发出‘吱吱’的声响,统一向千夫长杰克斯长枪所知的方向转动。将不同方向的敌人营地,再次轰出一片火海。
伴随着视角的抖动,部落联军的前方营地,整整有五万人在火海中沉浮。
血肉横飞、人踩人的场面基本上到处都是,荒原部落人哪里见识过如此恐怖的战争利器,更不能理解天空为什么会降下火球。
刹时间;哭喊声震天。残存的部落人;统是被吓得魂飞魄散;只恨腿脚生得短;无不哭爹叫娘向着后方逃命。
眨眼间,五万人陷入恐慌sāo乱。自己互相践踏踩死的人,要比抛石机直接造成的杀伤还要多,如果老雷的判断没有错,一场突然轰击,至少有两万到三万部落人丧命。
一个小小的失误,便可让数万人横尸荒原,如果说这是残酷。那么、这便是————战争。
经历一整晚的火海蔓延,第二天的黎明来得非常早。
站在高山要塞的制高点,当老雷发现,一望无际的平原荒草,被烧得焦黑一大片。
由抛石机引起的大火,似乎对三大文明的部落联军。造成了严重的火灾。两三万人的死伤估计,立即上升到五六万人。
大战未起,便付出了五万人的代价,反观荣耀帝国,因为并没有主动出击。却是连一个死伤都没有出现。
至此,雷震天冷酷的嘴角。不由勾勒出一丝轻蔑的弧度,“三大王朝,只拉来了几十万部落野蛮人作炮灰,还真是一帮可怜的乌合之众。”
“只要对方攻打要塞,等到半人马军团从他们的身后一出现,恐怕用不了多久,这场无聊的战争便会结束。”
雷震天轻蔑的语气,引起了十三太保一阵哄笑。
毕竟在一万恶龙重甲军团的面前,荒原部落人空有几十万大军,却全都像渣碎一样不堪一击。
若不是顾及到猛虎战士、雄鹰战士、灵魂shè手,这三大神奇兵种的存在。
或许根本用不上半人马支援,帝国十六万荣耀军团,完全可以横扫这些扛着木矛、石器的乌合之众。
只是,在众人自信心膨胀的当下,雷震天却不知道,也不会想得到,对荣耀之城周边地理十分了解的布兰特,正率领着灵魂shè手,以及五千人的荒原巡游者,正驾驭着强悍的空中力量,已经绕过了高山要塞,正在奔袭荣耀之城的途中。
呜呜呜呜呜呜
当新的一天到来,高山要塞的正面,突然传来进攻的号角。
雷震天不明白,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给予了这些荒原部落人进攻高山要塞的勇气。
只见凡是视线所能及的地方,密密麻麻的进攻人流,一道紧跟着一道,扛着脆弱的木梯,完全没有章法,乱哄哄地向着高山要塞发起了人海攻势。
星星已经淡下去了,东方天边上开始放白了,这时候天际变化得很快,渐渐白得晃眼,接着从地平线上开始一抹一抹地放shè出红纹。
这时,远远前方,无数层峦叠嶂之上,迷蒙云雾之中,忽然出现一团红雾,就像是一片即将四处蔓延的鲜血。
“鲜血的狂欢,人肉的盛宴。以人头计战功,凭战功便可得到爵位和女人。荣耀的帝国战士们,为你们的**,和为了帝国的胜利,一起疯狂的杀戮吧!”
手持狰狞的斯巴达战刃,荣耀皇帝的豪迈的吼声,回荡在整个要塞的上空,乃至每一个帝国战士的耳朵里。
雷震天喝退了他身边的鹰击骑士,孤身一人守在最要害的城墙地段。为即将到来的杀戮,他的心在奔跑;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奔跑;像亡命攻城的部落人一样在疯狂奔跑!
而随着简箭塔车弩的发作,他已经闻到了鲜血的气味。
在这一刻,五星残暴属xìng加持下的老雷,他的激动;还有他的痛快,已经不能使用浅薄的语言来表述,即将沐浴在鲜血中,似乎他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在跳动的欢畅。
难以想象,这些荒原部落人竟置密集的箭镞于不顾,只顾继续向前冲击。
死伤了上万人,木梯才终于搭上了高山要塞的城墙。结果,3拨冲锋均被打退,可谓是尸横遍野、损失惨重。
大战持续了整个上午,从高山要塞的成头上一眼望下去,下面依然是黑蒙蒙一片,涂抹着颜料彩绘的部落人,依然在地不断增兵的硬攻。明知是送死,还前赴后继,不知他们的统帅是个蠢货,还是另外打着什么盘算。
依老雷对布兰特的了解,显然,他的判断更加倾向于后者。几十万荒原部落人,不顾生死,踩着尸体沐浴着鲜血不断向上攀爬,布兰特必然有他自己的打算。
直到现在,雷震天依然以为,三大王朝的联军统帅正是灵魂大祭司布兰特本人。
可惜他只猜对了一半,三大王朝不顾荒原部落人的生死,却是有着自己的打算。但是此次联军的统帅,却不是他想象中灵魂大祭司布兰特,而是来自东方黑伞巴金王朝,被誉为东方之星的科林斯王子。
距离高山要塞数千米之外的一处平原凸起的陡坡上,东方之星科林斯骑着他的三角兽,突然出现。
他冷漠地注视着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战场,意识到发起真正地第一波反击的时刻已经到来了。
他驱动胯下的坐骑,来到醒目的突出部位,脱下皮质的羽帽于在空中摇晃,大声喊道:“来自西部大高原的哈本勇士,是时候了,让雄鹰的意志,登上敌人的城墙,让敌人领教我们的厉害!”
随着东方之星科林斯王子的战斗呼声,一万打扮耀眼的雄鹰战士,猛然出现于斜坡的后面。
而眼前不到几千米的,由七八万荒原部落人铺成的攻击人浪,则是雄鹰战士最好的人肉挡箭牌。可以为他们快速登上高山要塞的城墙,提供了最好的防护。
一万雄鹰战士的统帅——高恩。
他中等个子,穿着一条白sè的兽皮短裤,除了那一头标准的鹰头饰物,在他腰间,则扎着一条很宽的兽皮带。
没有象其他雄鹰战士那样浑身披挂着白sè的羽毛,他上身光着,发达的肌肉,在肩膀和两臂棱棱地突起;肩头上斜插着两道战旗,无形中,更增可了他那强悍的气魄。
“高原雄鹰!展翅飞翔!——!冲上敌人的庞大建筑,烧毁他们的神庙,砍下酋长的头颅,诅咒他们的整个部落民族!”
高恩没有留头发,发茬又粗又黑;圆脸盘上,宽宽的浓眉下边,闪动着一对jīng明、深沉的眼睛。
特别在他放声狂吼的时候,露出那满口洁白的牙齿,很引人注目——总而言之,他是一个健壮、英俊的‘荒原狂风’。
“呷~~呷!!”
冲锋开始,从每个荒原狂风雄鹰战士的口中,立即传出了低沉而又嘶哑的声音,像极了猫头鹰与雄鹰所发出的混合声。
不管怎么说,单单从视觉感官上而言,一万名穿戴刺眼的雄鹰战士汇聚到一起,很快便造成了一股猛烈的视觉冲击。
他们贴着地面飞翔,好似一头头展翅的雄鹰,其敏捷速度简直可以用变态两个字来形容。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荒原部落人的号角不停地催促着,不断上前送死的部落人,都显得目光异常地坚定。
火球爆炸的黑sè烟火,越来越紧地扫荡着大地,石弹、巨矛不断从城头斜着飞出去。
刺耳的尖叫声,越来越密地泼在进攻的人的身上,更加密集的弩机发作声,更是越来越残忍地扫shè着,连瞄准都不需要。
而雷震天,从城头上,注视着杀戮的进行。
破坏、sāo动、壮丽的杀戮场面、一万雄鹰战士的突击,并没能够逃过他冷酷的视线。
“哼、终于要正式进攻了吗?”五星残暴属xìng加身,老雷冷哼一声,果断下令,“调换最jīng锐的恶龙重甲军团,上城墙防守。”
上一次与雄鹰战士交手,事隔大半年、不叫经过长期训练的恶龙军团。
老雷想看一看,到底是雄鹰战士强悍,还是恶龙军团更强。
雄鹰战士的速度,动如脱兔,穿插于密密麻麻的进攻人浪中。
一路风驰电掣,健步如飞,简直比战马的速度还要犹胜一筹。
不到十分钟,就一鼓作气。冲上了高山要塞的城墙,雄鹰战士变态的敏捷速度。已经超越了人类的极限。
高山要塞的防守第一列队形,由整整三千名手持剑盾的恶龙之皮组成。
而在第一波雄鹰战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登上高山要塞的城墙,三千把锋利的战刀,以同一角度,统一的姿态,快速向前劈出。
在箭镞的啸声中。刀光的闪耀中和恶龙战士的激情中,占据有利的城墙防御,被斩裂胸膛掉下城墙的雄鹰战士,比比皆是。
城墙之上被挤得水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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